第一篇:司法辅助人员工作总结
2010年工作总结
——执行庭 孙犇
之前做过人事方面工作,因机缘在2010年7月中旬来到了萧山区人民法院,目前在执行庭二科做司法助理,主要跟的是朱剑英法官,在朱法官调到裁决科后开始辅助何晓法官工作。
一、工作中的相关认识
在半年的时间里,经过朱法官、何法官等同事的关心和教导,我初步可以完成案卷资料的收发、整理和归档工作,日常除了案卷资料整理的工作外,还会涉及到和法官一起前往银行、房管所、车管所等地查询、执行。工作中最大的体会是,工作必须做到谨慎和耐心。
1、谨慎,从说话这个层面上讲,不管我们身份如何,对于当事人而言,任何一句话都是代表着背后的法院这一公权力机构,随便的表述会引起当事人的误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成为对方的把柄,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尽可能的不说话,不知道该不该说的时候,就不说;
从发出的各类法律文书上讲,一颗红红的公章代表着司法权力,不小心填错个什么,随便写个日子都会对后面的执行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甚至无法弥补的过失。之前就遇到一个事情,当时我的执行通知书上面写的履行支付义务的时间是7天内,被执行人自己到办公室来说手头紧想过几天再交钱,朱法官当时就要求必须马上履行,但他/
4就抓住这一条不放。虽然这个案子后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朱
法官也因此要求我将执行通知书上的履行支付义务期限,改成了收到
后立即履行,至今回想这个事情,依然记忆犹新。还有一次,被执行
人把钱汇了过来,朱法官发现少了一笔执行费,电话联系对方得知是
执行通知书上没有这笔钱,当即查看,发现是我漏填了,这也让我之
后的执行通知书在发的时候,总要多看两眼,仔细核对后再发出去。
像这样的错误还有不少,邮寄的时候装袋装错了,对方给退回来的,委托出去的案子,少放了个材料,对方法院来电话催要的,可以说真
是跌跌撞撞走过了这个半年。所以说谨慎,是我工作中重要的体会,之前看过一部中央八套首播的电视连续剧“第五空间”,里面的老飞
说,每次能够平稳着陆就是最大的功绩。对我而言,能够保证每次发
出的材料都没有瑕疵,是我需要努力的目标。
2、耐心,我体会到的是面对量大且集中的重复性工作,需要耐
心地完成。其中最多涉及到的是案卷整理装订过程,每个案卷所需要的部分都差不多,除了朱剑英法官的案卷较少需要另外补充材料,其
他的几位法官都会涉及到需要补充这样那样的材料,案子中的调查笔
录需要相关的法官签名,邮寄材料的回执需要补,如果没收到还需要
去相关的地方拉出来。所以耐心需要贯穿工作的始末,把需要的材料
都补齐。
耐心这个问题,除了在案件材料的整理中,在记录工作日志中也
非常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法官问相关委托我做的事情,或者在我手的案子,或者我发出的材料,或者法官不在办公室期间接
听的当事人的来电,这些都需要记录,以备查询。本身这个记录的过
程就非常麻烦,但在碰到问题的时候,比如付款收据是否发出,案子
了结了是否曾经去解封,这些日常工作的记录,在日后碰到当事人询
问的时候,可以做到较快的反馈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正的打算
2010年的工作中,除了上述两点需要提高外,我在工作中还存
在着很多的问题,要进行调整改正:
1、案件中的当事人财产信息调查录入不及时,执行中各类需要
录入执行系统的信息均未能达到文件中要求的两日内录入,很多案子的数据来不及录入或者遗漏录入。从执行信息数据录入,主要分为两
类,一是直接当天就出来的数据,还有一类就是当天还拿不到的数据。
一般遗漏的都是后者,而后者又是数据量较大,涉及的案子较多,从
平时的操作中看,当日的数据如果当日没录入,后来遗忘的记录就在不断增加,更多的时候是把材料放进案卷,但系统中未录入数据。这
就要调整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求更科学的利用时间完成任务;
2、涉及到案件进展的一些材料填写的速度有待提高,主要是查
封/扣划/解除等的民事裁定书、司法拘留决定、案件裁决呈报表等,其中的内容、文字的书写都存在一些问题。上次填一个司法拘留决定
书,拿去给徐局签字的时候,被指出来,其中的语言填写不够通顺。
案件裁决呈报表,固定的比如说当事人的笔录,或者村委/居委会的调查笔录,其中用语,提问的方式都需要改进,多向法官学习,观察
他们是如何提问,如何起笔的笔录;
3、装订案卷的速度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更多的摸索一些简化的装订办法,多试试各种不同的装订方法,以期提高现在的装订案卷的速度,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个成语,熟能生巧。多装订,多思考,多看
别人怎么装订的案卷,对目前提高效率,会有较大的帮助。
以上这些是我经过这半年工作的总结,提到的问题,我会尽力去
改正,争取在未来工作中,予以避免同样的错误再犯。
执行庭孙犇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法官评语:
主动、细致、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很好,虽同时做两个执行员的辅助工作,但从没有因工作多而有怨言,或是拖拖拉拉。特别是年底时,在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时,还帮其他的辅助人员加班加点整理材料、装
订案卷。对科室里其他人员交办的工作也能毫无怨言的认真完成。是
一名优秀的司法辅助人员。
第二篇:(2012-1-31)司法辅助人员考核办法
司法辅助人员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大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岗位考核力度,进一步激发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进取心,促进和提高司法辅助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更好地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服务,决定对本院司法辅助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群众公认、突出技能、注重绩效
二、具体内容
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形式,通过民主测评、日常规范、岗位绩效三个方面对司法辅助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月度考评分在70-79分之间、80-89分之间、90分以上的分别作为当月“司法辅助能手”、“司法辅助标兵”、“司法辅助明星”人选报批予以表彰奖励,月度考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参评。
三、考核对象
院相关部门(办公室、行政科、立案庭、审管办、法警大队)司法辅助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月为周期,结合《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考核办法(试行)》,采取考核权重百分制。其中民主测评15分,日常规范20分,岗位绩效65分。
(一)民主测评(15分)
各相关部门在月末召开部门会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对所属司法辅助人员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优
秀、称职率90%以上的得15分,80%-89%之间的得12分,70%-79%之间的得10分,69%以下的不得分,测评结果于每月28日前报政治处。
(二)日常规范(20分)
1、作息制度(10分)
1)当月出满勤,且无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情况等,得10分; 2)有无故迟到、早退或串岗、脱岗情况,每次扣1分;被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履行请假手续,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当月事假3天以上、病假10天以上的,本项不得分。
2、会议活动(5分)
1)积极参加院组织的会议、活动,符合规定要求,圆满完成任务的,得5分;
2)参加相关活动表现突出,受院通报表扬或获得相关奖项的,每次另加3分;无故不参加活动或借口推诿,被院通报批评及严重影响整体现象的,每次扣3分;
3)不遵守会议纪律,影响会场秩序,被院领导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3分。
3、着装言行(5分)
1)日常着装得体大方,符合法院工作要求,遵守院《司法辅助人员着制式服装管理规定》的,得2分;如有违背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言行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法院形象的,得2分;如有违背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3)维护公序良俗,无不良嗜好,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得1分;如有违背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三)岗位绩效(65分)
根据《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考核办法(试行)》,对司法辅助人员按照工种进行岗位绩效考评。
1、文印人员
1)能按要求完成公文和裁判文书打印制作任务,且格式规范,印制整洁的,得20分;未按期完成或印制不合规范、错误影响工作的,每次(份)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每次(份)扣10分。
2)遵守保密纪律,没有发生失密、泄密情况的,得20分;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泄密、失密情况发生,是过失的每十次(份)扣2分,是故意的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每次(份)扣10分。
3)认真做好文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的,得10分;人为损坏或报修不及时贻误工作的,每次扣2分。
4)协助完成文件传递、刊物发放、考核台帐登记等其他工作任务的,得15分,因个人主观原因贻误相关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未经批准,工作期间打印与法院工作无关材料的,每次扣5分。
2、档案管理辅助人员
1)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在库档案规范、科学、有序管理,保持档案材料完好和检索齐全、准确,定期维护、清查,落实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得20分;被检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每次扣2分;被上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通报表扬的,每次加4分。
2)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查阅报务工作的,得20分;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提供档案查阅服务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每次扣5分;因档案查阅服务不到位被相关单位或当事人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被相关单位或当事人书面表扬的,每次加3分。
3)督促、协助、指导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办理归档手续予以归档,对不符合归档条件的及时退回整理,得15分;未履行督促、指导职责造成案卷逾期未归或将不符合归档条件的案卷归档的,发现1次扣3分。
4)服从档案管理人员领导,协助做好对档案各项工作情况的定期通报,及时发现、催还未归、未还档案的,得10分;无故不服从领导或有工作贻误的,每发现1次扣2分。
3、文字工作辅助人员
1)文件收发、信息传递规范、有序、及时、准确,无贻误、迟报、漏报情况的;完成摄影、摄像任务,及时制作、发送、存贮,提供相关保障服务的,得30分;因本人原因造成工作贻误的,每次(件)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每次(件)扣5分,被通报批评的扣10分。
2)根据规定要求,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做好办公室内勤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帐的,得10分。承担的工作被通报表扬或获得相应奖项的,每项(次)加3分;因工作贻误被通报批评或在相关考核中扣分的,每项(次)扣3分。
3)协助文字工作人员做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被考核范围内报刊媒体采用1篇调研、信息、宣传类文章或照片的,得1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4)做好相关机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机器设备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的,得10分;人为损坏或报修不及时贻误工作的,每次扣2分。
4、立案、导诉窗口工作人员
1)保持良好形象,端正服务态度,使用文明语言,优化服务质量,得25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5分;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冷漠,能提供方便不提供方便的,发现一次扣2分;被群众投诉,经查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耐心回答服务对象问题,将当事人推到部门去的,每次扣2分;窗口工作资料及其他物品摆放零乱形象差的,发现一次扣5分。对用户置之不理,自顾与窗口受理人员或熟人聊天的,每次扣2分;对老、弱、病、残用户态度生硬或不提供必要帮助的,每次扣3分。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立案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到岗率100%的,得20分;工作时间有高声喧哗、聊天、打瞌睡、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行为的,每次扣5分;允许非本院干警进入服务台内的,每次扣5分;饮酒后到窗口上岗影响办公形象的,发生一次扣5分。
3)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各项办件要求和办事规范的,得20分;不能按立案、导诉流程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5分;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受件资料不齐全或退件的,每次扣5分;文件资料传递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4)在窗口工作时,不规范着制式服装,发现一次,扣10分;发现两次(含两次)以上,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5、驾驶员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责任交通事故的,得15分。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2)严格执行本院车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得50分。其中: ①积极参加业务知识、时政和安全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自身素质的,得8分。擅自不参加车队会议和车队集体活动者、不能保持卫生包干区清洁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②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箴言驾驶,不私自出车、酒后驾车,得7分。工作时间内饮酒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扣7分。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违反规定在危险地段、餐饮娱乐场所门前停放车辆的,每次扣3分;未经同意私自用车的,每次扣4次,并承担用车费用。
③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真诚、热情、主动、耐心地为全院干警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上班时间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规范,礼貌待人的,得7分。拒接派车电话(包括无法联系),或无故拖延出车的,长途车返回后不及时报告的,出车任务完成后未及时回院停放在指定地点的,每次扣3分。
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及“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坚决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出车任务时,不擅自离岗,有事外出按规定提前请假的,得8分。未经车辆管理人员派车擅自出车的,每次扣3分;执行出车任务过程中,发生误时、误点、误事的情况,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随车配件及车辆技术资料丢失的,每次扣4分。
⑤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得6分;不按时年检、年审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⑥每次出车前后认真检查各部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确保班车正常运行及行车安全的,得7分。驾驶车辆明显操作不当,没有定期保养车辆,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延误车辆的维修保养时机的,每次扣2分。车的耗油量超过正常耗油量者,大于10%者扣3分;大于20%者扣7分。
⑦每次出车结束后,及时汇报及认真填写出车台账,以供自查及领导检查的,得7分。未按规定及时通知、及时到位、及时出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的,未严格执行进出院门登记制度者,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未经批准,将车辆在外乱停乱放过夜的,每次扣4分,两次(含两次)以上,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⑧因未执行院相关规定,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等导致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追究责任。
6、法警
1)做好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安全,维护秩序到位,得15分;应当发现违禁物品而未及时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在法官的指令下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维护审判秩序,得10分;当事人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法庭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3)按照规定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和罪犯,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得10分;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4)做好安检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得10分;不及时清洁、保养安检设备的,每次扣2分;安检设备出现故障隐患不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未按规程正确操作安检设备造成损害的,每次扣2分。
5)严格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到岗率100%的,得20分;工作时间有高声喧哗、聊天、打瞌睡、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行为的,每次扣5分;饮酒后上岗影响办公形象的,发生一次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正常在岗时间脱离工作岗位的,发现一次,扣10分;发现两次(含两次)以上,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7、保洁员
1)根据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得2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洁工作,影响工作的,每次扣5分。
2)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卫生保洁、茶水供应等保障工作服务,得15分;工作服务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在卫生检查中发现保洁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3)妥善保管卫生保洁等设施,得15分;存在故障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每次扣1分;人为原因造成保洁设施损坏的,赔偿损失,每次扣5分。
4)做好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保障工作,得15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保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8、审管办速录员
1)担任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工作,得20分。审委会讨论案件记录不全面、不准确,被院领导退回更正的,每次扣5分。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得20分。未及时完成交办审判辅助任务或完成质量不高,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的,每次扣2分。
3)认真学习司法统计软件系统,及时提供审判业务数据,得15分;因学习不足,不及时提供数据,延误工作的,每次扣3分。
4)严守保密纪律,得10分。
9、司法鉴定工作辅助人员
1)严格按照市中院要求,及时报送上诉、发改案件卷宗材料,得20分;因工作疏忽,导致卷宗上报遗漏,延误工作的,每次扣10分。
2)按照程序规范报送、收回司法鉴定材料,得20分;未按照司法鉴定法官指示,擅自接收鉴定申请的,每次扣5分。
3)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得15分;因泄漏秘密,影响司法鉴定的,每次扣5分。
4)完成其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得10分。
(四)其他事项
1、个人撰写的调研、信息、宣传材料,被考核范围内的报刊、媒体采用的,按市、省、国家级每1篇(次)分别加2分、4分、6分的标准累计加分;办公室文字工作辅助人员在完成1篇的任务基础上,另行累计加分。
2、在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有被认定或推广的新的工作方法或特色工作的,每次加5分。
3、作息时间外加班。一次工作加班在2-4小时之间的,视为加班0.5个工作日;一次加班在4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1个工作日。按加班1个工作日加4分累计加分。
4、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导致网络舆情事件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五、考核责任部门
(一)民主测评。各管理部门在月末召开部门会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对所属司法辅助人员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于每月28日前报政治处。
(二)日常规范。根据监察室、政治处对日常作息、会议活动的考勤,以及规范作业进行统计打分。
(三)岗位绩效考评。
1、办公室负责对文印人员、档案管理辅助人员、文字工作辅助人员的考核工作。
2、立案庭负责对立案、导诉窗口人员、司法鉴定工作辅助人员的考核工作。
3、行政科负责对驾驶员、保洁员的考核工作。
4、法警大队负责对法警的考核工作。
5、审管办负责对审管办速录员的考核工作。
上述考核责任部门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类型,通过突击检查、组织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30日前将责任范围内人员得分情况汇总报考核办。
(四)其他事项。在考核范围内媒体发表调研、信息、宣传文章,根据办公室统计数据计算得分。
六、方法步骤
1、政治处根据评比标准认真核查、统计有关数据和通报,对司法辅助人员量化考核得出初评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由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对研究评出的司法辅助能手、司法辅助标兵、司法辅助明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对评出的司法辅助能手、司法辅助标兵、司法辅助明星,院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全年累计六次考核为司法辅助明星的司法辅助人员,年底评优时优先考虑。
4、对全年累计四次(含四次)以上未被评为司法辅助能手的人员,待岗一个月,然后实行部门/人员双向选择,选择意向最终难以达一致的,予以辞退。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院成立评比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兆黎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政治处主任茅亿任主任,辛爱农、陈广春、徐新淮任副主任,司法辅助人员所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八、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对司法辅助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法院工作创新创优的重要方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客观、公正、负责地做好司法辅助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要通过考核,有效激发司法辅助人员对标找差、争先创优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充分高效地做好法院各项审判辅助工作。
2、营造氛围。院将在局域网队伍建设栏目下开辟司法辅助人员量化考核专栏,除通报考核基本情况外,设立光荣榜,定期更新,激励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在全院上下形成务实严谨、博学超越、激情创业的氛围。
3、成果转化。司法辅助人员量化考核结果是全年评优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要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对照检查,结合本岗位工作,11
找出自身不足,不断提高。通过司法辅助人员量化考核评比活动,促进我院各部门服务水平、质量、效率不断提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九、本意见由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二
第三篇:2013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2013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所需的专业类型
1、综合部门辅助工作岗位: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4人,法律、法学类专业1人,计算机类专业1人;男性。
2、业务部门辅助工作岗位:法律、法学类专业3人(男2人,女1人);计算机专业1人,男性。计算机专业岗位需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初级以上即可。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28周岁(1993年7月1日至198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其中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方法、时间
考试分理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进行。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政审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用工形式:人才派遣
六、录用后的待遇
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800元。
七、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6日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考务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011091 3362879 *** 监督电话:3364402 监督邮箱:bzrcfwz @163.com
2013年8月1日名
第四篇:警务辅助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警务辅助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一、思想方面: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主席系列讲话精神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增强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认真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人民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二、工作方面:自己从事的是辅助干警处理大队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业务办理中充分暴露了,我对大队业务工作和所用的业务系统,不熟悉、不懂、不会。俗话说:“好记心不如烂笔头”在平时学习中业务工作中自己抱着来日方长的想法业务工作慢慢熟悉就可以了也就没有加强笔记。
三、纪律方面: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日常工作中牢记自己是一名辅警,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辅警在人民中的良好形象,做到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一)继续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学习,警务辅助人员及要加强对党章的学习和其他政治思想的学习。
(二)在日常工作和处理各类治安案件中充分学习干警同志和其他的辅警同志学习,进一步强化自己对电脑的熟悉程度和业务工作的学习,力争早日能够帮大队和其他干警同志分担日常工作。
(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日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部队严明的纪律和顽强的作风,时刻绷紧组织纪律这根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分局规定落实上下班打卡时间,严厉要求自己改掉上班时间打瞌睡和日常作风松散的坏毛病;加强日常养成严格按照分局的规定来着装。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做到:
第一,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工作更加严谨细致,改掉粗心马虎的毛病。
第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发扬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更好的成绩来迎接新的一年,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篇:2015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
2015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http://
为加强法院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考(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15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工作专业技能;
5、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高条件: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7、符合体检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市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9:00至2015年5月18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1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及时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计划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4的,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考岗位。考生于2015年5月28日至5月29 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 08:0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两科。(1)《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2)《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测试资格复审),并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测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通知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测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应届毕业生聘用后最迟于2015年9月30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按不符合招聘的学历条件予以解聘。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办理测试缴费手续,并发放测试通知书。
3、测试
主要测试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满分100分。
测试结束后5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依据笔试和测试的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测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并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按合肥人事考试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予办理。
4、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所公布的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测试和面试成绩按4∶3∶3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委托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分别派遣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