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习詹红荔法官事迹发言稿
学习詹红荔法官事迹发言稿
尊敬的*****:
大家好,我是福州大学08级本科生王薇薇,很荣幸能够有机会代表我省学子表达对于詹红荔法官的敬仰。
詹法官的身上凝聚着对于孩子们的关爱,对于正义的执着,对于社会的责任,对于工作的智慧,不胜枚举的卓越品行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敬仰。而对于广大学生尤其是高校学子而言,詹法官对于社会的责任感在海西振兴的今天,尤其具有时代风采,尤其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
北宋范仲淹登岳阳楼而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詹法官就是这样一个心系和谐,情系孩子,真正做到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失足少年的人。
我校福州大学近年来为了相应“加强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号召,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开展了包括义务普法、送法下乡、法律援助等多种多样致力于回馈社会的实践活动。其中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三年内共进行法律援助45次,累计派出普法宣传队8批次,相继在福州市区、福清、沙县等7市县进行义务普法。其中在沙县的普法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发送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受理法律援助1人次;另外,在金山生活区金洲社区施工现场向农民工举办的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让农民工了解在外务工时的劳动保障及增强运用法律武器自我维权意识。并自愿为农民工的子女提供义务免费家教。如今,在詹法官先进典型的指引下,我校学子也必将进一步增进自身法治修养、强化法制观念,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争取在不远的将来,西起武夷、南抵厦门,都会活跃着福大学子履行回馈社会使命的影子。尽管缺乏经验的我们在社会实践的道路上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磨练,但是詹法官用自己的行动从三个方面指导了我们如何从磨练中成长,从磨练中坚强。这三个方面即,立志,为人,做事。
立志,崇高而远大——为挽救失足少年的灵魂和促进社会的和谐詹法官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为人,公正而亲切——对于正义的执着不允许被分毫金钱玷污,对于孩子则慈爱如母不抛弃、不放弃,全力挽救每一位失足少年;做事,智慧而
专注——灵活运用司法程序,悉心帮助,融情于法,成效斐然,办案十年,未有丝毫差池。在立志、为人、做事这三个方面,我们当代学子也一定会以詹法官为榜样,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方面飞得更高,走得更远。
詹法官的先进事迹中最为打动我的是这样一句话:“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社会就多一分和谐。”的确,只要从细微之处入手,专心致志地做好本职工作,矢志不移地立志做一个奉献社会的人,成功就在坚持的彼岸。全省高校学子也必将秉承詹法官无私奉献的高尚风格,认真学习,奉献青春回报社会,和谐海西,振兴中华。
第二篇:学习詹红荔
詹红荔事迹引起极大反响 掀起学习先进事迹热潮
11月11日下午,我院组织全院干警收听收看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电话会议,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在广大党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全院迅速掀起了一个学习詹红荔精神的热潮。
詹红荔同志在法院工作27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着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探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工作方法,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失足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审结的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被群众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要学习詹红荔牢记使命、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树立对人民司法事业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工作竭忠尽责,力争做一个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人,用实实在在、点点滴滴树立良好形象。詹红荔对每个失足少年倾注了母亲般的真情大爱、传递了党的关怀温暖,她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的榜样。
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带领党员及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的正确理论、路线、纲领;开展教育活动,认识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的意义和重要性,用行动诠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一个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詹红荔她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她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的榜样。
第三篇:学习詹红荔心得
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在认真学习了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深受教育。詹红荔同志是万千公职人员队伍中平凡的一个,在南平市少年法庭担任法官,每天与未成年罪犯打交道。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以一颗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心和爱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开庭前她认真细致地了解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法庭上她情理结合,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工作艺术,教育感化失足少年;法庭下她时常到监所主动关心在教的未成年犯,并把这份关怀与帮助延伸到刑后回归社会的“新生少年”身上。她总结出“三不”工作法,及时挽救了一批迷途少年;她用“母亲”的温暖与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难题;她组建“新生少年志愿者服务队”,让他们体会付出的荣誉与快乐,并由此重塑对新生活的希望。9年来,詹红荔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近500件,这些案件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她的帮助下,300多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70多人出狱后找到工作。
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常之中极强烈的责任感”。学习詹红荔就是
要学习她多年来默默无闻、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种责任感和伟大追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认真学习詹红荔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认真学习她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科学理念;认真学习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认真学习她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
二是要结合实际,提高能力。要不断提高自身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能力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辖区区的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三是要抓好结合,落实行动。要将学习活动同执法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强化群众观念,在各项工作中做好表率,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积极进取,奋力拼搏,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促进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第四篇:《法官妈妈---詹红荔》体会
收看《法官妈妈---詹红荔》体会
詹红荔同志在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案近500件1100多人,这些案件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她的帮助下,300多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70多人出狱后找到工作。詹红荔同志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体现了一名党员法官对党的忠诚和对法律的敬仰,充分体现了她对人民群众的情和义。通过报告团6位成员声情并茂的讲述,我认真学习了詹红荔同志的精神,真切感受到了宽容、真诚、责任、激情、爱心、忘我的品质在詹红荔同志身上的存在。通过这次学习,对我开展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变被动为主动,在学习活动中,通过深刻反思和认真领悟,我有如下一些认识。
一、通过对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认识了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的意义和重要性。
开展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教育活动,能够使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的正确的理论、路线、纲领;开展先进性教育,能够用广大党员的行动来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才能保证党员先进性这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和基础才能发挥党员先进性,完成党的执政任务和执政使命,广大党员才能带领群众去奋斗,去实现党的各项任务。“一个共产党员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詹红荔同志的这句话,深深铭刻在我心中。
二、通过对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明确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经过学习和感悟,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新时期的先进性,一是要立足本质、优化服务。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坚持党的方向;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争创一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自己利益之上。二是优质高效,精益求精。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司法业务能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三是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四是不计得失,乐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牢记“两个务必”,抵制**现象。引用孙明忠书记的话:“詹红荔同志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体现了一名党员法官对党的忠诚和对法律的敬仰,充分体现了她对人民群众的情和义”。通过学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仿佛让我看到了前进路上的一盏明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充分发扬詹红荔同志无私奉献、服务人民群众的精神,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她爱岗敬业、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学习她大爱无私、甘于奉献的优良品德,学习她清正廉洁、清风正气的高尚品格,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奋斗。
三、通过对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增强了自己的党性,提高了自己的水平。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员的先进性就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重要的就是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世界,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理想信念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就是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克服忙于应酬、工作精力不集中的浮躁心态和“情况不明决心大”的官僚主义倾向,要注意日常工作和生活养成,从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的点点滴滴做起,秉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深入大走访,排查调解纠纷矛盾,切实推进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在流水的开展,立足本职工作,以积极的态度为社会奉献,为我市的开放开发服务。
一个人的价值高低,并不在于他身处什么地位、什么岗位,而是他的人品、人格和对社
会的奉献。我们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把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思想落实到本职岗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创先争优,敬业奉献,用爱心和责任锻造美丽人生,努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詹红荔先进事迹
詹红荔先进事迹
为了“新生少年”的明天
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詹红荔
我1984年到法院,长期从事刑事审判,第一次接触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还是在我们延平法院少年庭成立之前。那个时候,我认为都是刑事犯罪案件,应该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是几个案件下来,对我触动很大,让我对少年审判有了新的认识。
失足少年思想不成熟,要给予更多关爱
这得从郑微微的案件说起。郑微微在我们那儿小有“名气”,父母残疾,无人管教,9岁就开始“闯社会”,打、砸、抢、偷、盗无所不为。刚满14岁就因涉嫌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被起诉,着实让人恼怒。庭审时,我没有好脸色,一判了事。
春节之际,法官到省少管所慰问,我发现会场里一个人一直低着头,便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送给他一份精心制作的贺年卡。他抬起头,冲我一笑,我没认出他就是郑微微。我没有想到那一个拍肩膀的动作,会出现这样一个令人欣喜的结果!他努力改过获得了减刑,并且出狱后找到了工作。他让我认识到,法官的责任不仅仅在法庭,爱的引领和判后帮教更漫长,只有用真情和爱心洗涤他们沾满尘灰的心灵,使其真诚悔过,这才是少年审判的良方。
少年案件牵涉面广,要公正化解矛盾
2003年初,一起因为几句口角而引发的青少年聚众斗殴事件,导致一名学生当场死亡。庭审时,被害人村里200多名乡亲聚集在法院门口,打出“杀人偿命,血债血还”的横幅,见到被告人家属就打。我想,冤冤相报必将引发更大的矛盾,一定要尽最大努力解开他们仇恨的心结。庭后,我多次前往看守所,帮助失足少年认清自己的罪责;连续做被告人家长工作,促使他们尽可能通过经济赔偿来表达歉意。同时,我还三番五次到被害人村里,做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双方家属都意识到,我是在真心为他们想办法解决问题。最终,这个案件以最稳妥的方式结案,一场一触即发的“风暴”平息了。我由此体会到,我们审理每一起案件,很重要的是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只要真诚,就能唤醒当事人的理智;只要公正,就能赢得当事人的信服。
社会转型时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尤其重要
在少年庭工作,我考虑最多、感到最困难的就是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想,如果能让他们懂得是非善恶,防患于未然,那远比等他们犯事了再挽救更有意义。于是,我们走进学校、社区,尝试着和家长、老师沟通,做一些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益的努力和实践。现在孩子思想活跃,要想让他们接受你的观念,并不容易。我主动去了解年轻人的思想喜好,了解时下潮流风尚。年轻人喜欢网上聊天,我特地申请了QQ;现在孩子表现欲很强,我更愿意组织一些“模拟法庭大赛”、“法制漫画大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渐渐地,大家接纳我,信任我,也接受了我的观点。
“磨刀不误砍柴工”。近几年,我们庭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越来越少,这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预防犯罪的工作中。
新生少年自尊心强,理解和支持很关键
我们称回归社会后的失足少年为“新生少年”,我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了 “新生少年队”。这样他们既可互相关照,又有了服务社会的机会。
汶川大地震后,“新生少年”小林、小严想上街义唱义卖,为灾区人民献爱心。我担心他们的特殊身份,上街募捐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于是,赶紧向院领导汇报,得到了支持。3天后,一场主题为“祈福灾民,天佑中华”的赈灾义演在南平激情广场举行。20多名小伙子志愿帮忙,有的还是从100多公里外的地方赶来的。他们希望也可以跟普通人一样尽到自己的一份力。那次活动,我们一共募集到7万多元。
少年刑事审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愿意与大家一起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拥有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