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州民间金融街宣传推广会工作方案20131028
民间金融,梦想起航
——广州民间金融街宣传推广会工作方案
一、会议主题
(一)拓宽招商渠道,推广民间金融平台——广州民间金融街:深入发动优质企业在民间金融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金融企业分支机构或配套服务机构,进一步扩大广州民间金融街的规模和影响力。
(二)创新宣传模式,推广民间融资服务——广州民间金融街融资理财服务:推广广州民间金融街融资理财产品及服务,吸引中小微企业深入民间金融街进行贷款融资、资金理财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州民间金融街的服务水平及知名度。
二、会议形式
采取传统会议与展会模式相结合的形式,在现场设置会议区及入驻机构展区。来宾既能通过会议区的现场介绍了解广州民间金融街的整体情况,也可以通过入驻机构展区了解民间金融街入驻机构的优质服务。会议将在热烈融洽的氛围中,增加企业对民间金融街以及街内入驻机构的了解,吸引企业进入民间金融街开展业务。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_年11月14日,时间半天(待定)
地点:
四、主办单位
广州市经贸委、广州市工商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五、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共约230人。
(一)市相关部门领导:市经贸委、市工商联;
(二)越秀区政府领导;
(三)各区经贸局、工商联负责人以及民间金融街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约30人);
(四)广州市、区行业协(商)会代表(约20人);
(五)广州市优质企业(约50家);
(六)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及基地内中小微企业(约100人);
(七)民间金融街入驻机构(约20家)。
六、会议议程
(一)实地参观广州民间金融街(14:00-15:20)
参会人员步行参观广州民间金融街。主要参观民间金融博物馆、民间金融街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沿途民间金融机构(不入内),参观结束后统一乘坐大巴前往华厦大酒店。
(二)“民间金融 梦想起航”广州民间金融街宣传推广会(15:30-17:00)
主持人:待定
1、观看民间金融街宣传片(10分钟);
2、市经贸委领导致辞(5分钟);
3、越秀区领导致辞(5分钟);
4、广州市金融服务促进会、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仪式(5分钟);
5、民间金融街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10分钟);
6、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企业代表介绍企业设立经验及发展情况(10分钟);
7、现场提问环节。由参会人员向主办方代表及街内入驻机构代表进行提问及互动(10分钟);
8、互动时间。参会人员参观金融街各入驻机构展位,并与入驻机构及主办方进行沟通交流(30分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广州民间金融街长堤开业
广州民间金融街长堤开业
探索民间融资“广州定价”,首批32家金融机构进驻
南方日报讯(记者/陶达嫔 李春江 通讯员/周小莉 陶军)“小额贷款年利率10天21.00%、3个月21.91%……,融资担保费率1年3.31%、2年5.11%……”昨日上午,位于广州长堤大马路的国内首条民间金融街——广州民间金融街正式开业。开业首日的小额贷款年利率、融资担保费率在金融街沿街LED户外屏上滚动显示。
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出席仪式并宣布开业,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致辞。陈建华指出,建设广州民间金融街,是广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举措。广州民间金融街的诞生,将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借贷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开创出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新路径。
陈建华表示,民间金融街的建设是越秀区“三旧”改造,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目前,广州民间金融街首期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初具发展规模,集聚了小额贷款、典当、担保等32家金融机构。广州市将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推动广州民间金融街做大做强,努力把广州民间金融街打造成城市新名片。
开业仪式结束后,陈云贤、陈建华一同为广州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揭牌,并参观《金水长堤》——百年金融历史文化展。
民间金融街“金融味”浓
广州民间金融街位于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毗邻珠江北岸,全长约800余米。早在80多年前,长堤就有着“中国金融街”的美誉。在经历繁华、没落与复兴之后,重新以民间金融业定位而再次出发的长堤更显“金融味”。
昨日上午,记者沿着金融街走访一路看到,不同寓意的金融雕塑沿街而立。从街口进入,沿途可以看到主雕“经纶济世”,副雕“金钥匙”、“财富如意”、“第一桶金”、“五羊鼎”、“广州金融街标志”等。其中,广州金融街标志借用算盘这一传统计算工具造型,表征与财务和金融相关的内涵。
除了体现金融的建筑之外,有关民间金融的指数和利率费率昨天也已经出现。在沿街的LED户外显示屏上,广州民间金融街开业首日的小额贷款年利率、融资担保费率已滚动显示。
走在长堤大马路上,细心的行人还会发现,金融街上一砖一石中都尽显了岭南建筑的风格,一些显眼的建筑还专门用别致的装饰凸显出金融元素。
据介绍,目前,广州民间金融街已确定首批进驻机构32家,其中银行4家、证券公司2
家、期货公司2家、保险1家;小额贷款公司11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典当行4家、投资公司1家;第三方支付平台1家、贵金属交易公司1家、珠宝交易公司2家。
设“金融管家”每天发布利率费率
昨日的开业仪式上,作为金融街重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公司、广州民间金融研究院和广州民间金融商会同时宣布挂牌成立。
作为广州金融街管理公司内设机构及对外重要服务窗口的广州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设立在长堤大马路268号首层,将专门为各中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一站式”的民间融资服务,包括咨询服务、信息登记、征信查询及中介服务四大功能,属于非盈利性的综合服务平台。陈建华在参观服务中心时指出,要利用网站等平台,探索形成民间融资“广州价格”,将民间金融街的影响辐射到全国。
目前,广州民间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业的监管办法草案等政策法规已经制定,相关草案目前正在征询公众意见。
根据相关草案,在定价机制方面,金融街内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要在每个工作日18时前,分别将当天每笔新增担保业务和贷款的金额、期限、费率、利率等信息输入越秀区金融办指定系统。
在利率、费率发布方面,金融街将通过信息发布平台与金融街的显示屏进行连接,每天发布街内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前一天的市场平均利率和费率,以及国内外股票、证券、期货、黄金等方面的各类金融指数。
《广州民间金融街一册通》获赞“金融街资讯助手”
《广州民间金融街一册通》26日出街后受到广泛关注。在昨天的广州民间金融街开业仪式上,市长陈建华在参观完长堤金融历史文化展后,在广州民间金融街现场阅读了南方日报出品的《广州民间金融街一册通》,并不时点头赞许。在逐页阅读后,陈建华还号召广州的媒体共同关注广州民间金融街的发展。
广州民间金融街,是迄今国内首创集聚民间金融机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街。从酝酿规划、建设到诞生,都受到省市区及各界的关注。今年年初,陈建华市长就任以来的首轮广州全城调研过程中,就提出要求规划中的长堤大马路民间金融街将来能发挥现代金融的集聚效应,再现广州长堤历史上商贸繁荣的景象,将其打造成具有中国特色、广州特色、越秀特色的金融街。
《广州民间金融街一册通》从金融街全貌、金融动向、金融街政策与服务指南、金融街交通服务指南及长堤金融历史、全国各地金融街对比比较等角度提供的信息服务,受到金融机构及准金融机构的追捧。广州市首批小额贷款公司万穗小贷等机构称《广州民间金融街一册通》是广州民间金融街的资讯助手。
第三篇:实地调研小结——广州民间金融街开业
广州民间金融街开业
随着广州民间金融街昨日(6月28日)正式开业,民间借贷的“广州价格”正式亮相。
所谓“广州价格”,是指民间金融街管理部门会收集街内外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利率,经计算后在街内的电子屏幕上 公布平均值,供市场参考。
而与温州的民间借贷登记中心不一样的是,广州金融街成立了一个叫“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的非营利性综合服务平台,在交易前提供中介、咨询、征信查询等服务。
暂不完整的广州价格
经过几天的系统测试,广州民间金融价格终于在昨日发布。金融街的数据显示,10天期小额贷款年化平均利率为21%、1个月期15.22%、3个月期21.97%、6个月期的是15.41%、1年期的是17.55%、1年期以上的是21.91%。另外,担保市场1年期平均费率为3.31%,一年半期的是4.35%,2年期的是5.11%。
据悉,目前共有32家机构入驻广州民间金融街,其中包括11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担保公司和黄金珠宝企业;4家典当行和银行;1家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和保险公司;2家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
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金融街已开业,但很多机构仍未营业。“他们都在装修,有的已开业,其它的很快就会出来。”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的员工告诉记者。
《广州民间金融街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显示,广州市、越秀区金融办,金融街管理公司共同成立了金融街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组,专门负责推进金融街信息平台建设和协调相关机构参与信息归集和发布。
工作组将根据小贷及担保公司的开业时间、注册资本规模、业务规模等标准选择部分公司纳入利率和费率指数的采集样本。每个工作日18时前由参与机构将当天发生的每项业务信息录入系统,完成发送。工作组审核无误后,系统将根据一定的公式算出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时公布。
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透露,目前开放的账号一共有18家,由于街内很多小贷公司还未营业,因此目前的平均利率是根据街外8家营业1年以上的公司提交的数据计算而来。另外还有5家营业未满一年的将会加入。
据了解,因现在采集的样本数量较少,3个月以后各家公司开始营业后平均利率的参考价值会更高。
探索中的监管
记者拿到了民间金融街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两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 《送审稿》,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主体均是广州市和越秀区的金融办。
《送审稿》规定,小贷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合计不超过5个,一旦违规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办业务。另外,市金融办每年会牵头相关部门对金融街的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查验有关文件、账册、单据、信息系统等,查处非法集资、违规融资、抽逃注册资本等 1
行为。
如果金融街小贷公司不良率超过5%或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足75%,应根据需要进行预警和提示。如存在严重问题或风险,则根据需要约见高管。若有重大违规,则有吊销营业执照的可能性。
监管担保公司的《送审稿》也有类似的规定。
监管层相关人士表示,入驻企业在上报数据的环节会有谎报的动机,有些企业会不愿意公布利率,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制定一些规则让他们去遵守。
“目前从我们的角度,希望他们做大做强。但在没有充分了解他们是怎么运行的话,就给他们设计条条框框是不好的,虽然我们是监管部门,但我认为监管要有一个合适的度。”上述人表示。
该人士指出,目前民间金融街在监管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包括处罚方式等都要经过大量的论证和研讨,具体方案暂未敲定。另外,处于起步阶段的金融街管理公司,目前也没有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士,很多员工都是金融办调派过来的。
与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的区别
广州民间金融街跟温州的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相比有何区别呢?“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相当于是成交后的登记,我们则是成交前的推荐。”一位参与建立广州民间金融街的人士告诉记者。他指出,广州金融办此前曾派人到温州考察,广州民间金融街的设计是参考了温州的模式并有所改进。二者最大的差别,是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不亲自做公证业务,另外还在交易前提供中介服务。
不过,他表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并没有中介机构资格,在借贷合同中不会有该中心的印章,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们所谓的登记,只是了解客户需求,然后做信息的整合和沟通,给客户推荐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另外我们还有一个网站,可在网上提交信息,小贷公司有权限查看客户信息,可去挑选客户。”上述人士解释说。
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制约广东小贷公司发展的问题是只能用自有资金和可以从2家银行拆借不超过自有资金50%的资金进行放贷。
“小贷公司管理办法是各个省来制定,我们搞这条街,就是要拿到这些数据,来作为研究参考。小贷公司的确能解决中小融资难的问题,我们拿到这些数据通过研究,作为政策突破的依据。”上述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该人士透露,金融办以后也都会搬到民间金融街对其进行直接管理。
第四篇:广州民间金融街首期建成开业
广州民间金融街首期建成开业
来源: 广州日报发表日期: 202_-06-29
在礼炮声中,金水长堤,百年广州第一金融街再写辉煌!6月28日上午,广州市民间金融街开业仪式在长堤大马路大三元酒家旧址举行。副省长陈云贤出席并宣布广州民间金融街开业。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出席并致辞。副市长欧阳卫民,省、市有关部门,相关区负责人出席。市政府秘书长周亚伟主持仪式。
据悉,在6月26日召开的广东省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亲手将“广州民间金融街”的牌匾交到广州市越秀区政府手中,标志着从酝酿到筹备近半年的广州民间金融街正式成立。在6月28日的开业仪式上,作为金融街重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公司、广州民间金融研究院和广州民间金融商会同时宣布挂牌成立。
陈建华在致辞中指出,建设广州民间金融街,是广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举措。随着广州民间金融街的诞生,必将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借贷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开创出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新路径。
陈建华表示,民间金融街的建设也是越秀区“三旧”改造,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目前,广州民间金融街首期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发展初具规模,集聚了小额贷款、典当、担保等32家金融机构。广州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将全力以赴,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推动广州民间金融街做大做强,努力把广州民间金融街打造成为亮丽的城市新名片!仪式结束后,陈云贤、陈建华一同为广州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揭牌,并参观《金水长堤》——百年金融历史文化展。
广州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位于长堤大马路268号首层,是广州金融街管理公司的内设机构,属非盈利性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咨询服务、信息登记、征信查询及中介服务四大功能,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一站式”的民间融资服务。陈建华在参观服务中心时指出,要利用网站等平台,探索形成民间融资“广州价格”,将民间金融街的影响辐射到全国。
在参观《金水长堤》展览过程中,陈建华还现场展示了算盘“功夫”,鼓励工作人员要多学习、多练习。有记者现场提问:“市长对民间金融街有什么寄望?”陈建华答道,民间金融需要良好的法制、社会、政务和经济环境,广州通过建设民间金融街,对民间金融加以规范,使之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据了解,广州民间金融街选址于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毗邻珠江北岸,全长约800余米。历史上的长堤,有着“中国金融第一街”之美称。广州民间金融街是国内首条集资金借贷、财富管理、支付结算、信息发布为一体,体现岭南风情、广州特色和民间特点的金融街,主要为中小微型企业和居民提供融资、理财服务,探索形成民间融资的“广州价格”,为国家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第五篇:20160519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V10)
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管理办法(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在广州民间金融街内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融„202_‟10号)、《关于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广州市发起设立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粤金贷复„202_‟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管指引。
第二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即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网络平台上获取借款客户,综合利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消费、交易以及生活等行为大数据信息或即时场景信息分析客户信用风险和进行预授信,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核、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贷款服务的特色类小额贷款公司。
第三条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下简称:区金融局)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下简称:市金融局)的指导下,负责广州民 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监管以及协调相关金融业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 设立与变更
第四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应由主发起人组织设立。主发起人应符合以下资质:
(一)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下同)为境内实力强、有特色、有品牌、拥有大数据基础的互联网企业。
(二)提供近三年(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成立的年份到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发起人申请前一个会计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2.主发起人申请前一个会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主发起人的权益性投资(含意向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三)主发起人拥有较强的会员、客户网络,其牵头设立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依托互联网平台面向境内的会员单位以及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客户、商户、个人等提供融资等服务,实行特色经营。
第五条 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依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连续盈利。
(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五)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六)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第六条 境内自然人作为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七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第八条 申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时,主发起人与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5%。除市金融局批准外,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
第九条 申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应向区金融局递交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包括:
(一)设立申请书。由主发起人向区金融局申请,载明拟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拟设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及设立的目的。
(二)公司设立方案。内容包括设立步骤、时间安排,注册资本、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三)责任承诺书。股东承诺自愿出资入股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上报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活动。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3年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能力等。
(五)股东基本情况。包括: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协议书、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承诺书、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各股东情况介绍及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同意投资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决定、最近2年(主发起人3年)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纳税记录等事项;自然人股东的姓名,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和个人财产性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法人代表及自然人股东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及查询授权书。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载明名称、股东出资情况,且在保留期内。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报省金融办备案前提供,包含进账单和银行询证函。
(八)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九)消防部分对营业场所出具的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材料。包括:任职资格申请书、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拟任职决议、拟任人任职资格考察报告、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拟任人未来履职计划、拟任人关于不存在任何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书面申明,以及履职后将守法尽责的书面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的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拟任人相关证书。
(十一)申请人联系人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十二)省、市、区金融局(办)要求的其它材料。第十条 区金融局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出审核意见后,由越秀区人民政府报市金融局。市金融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机构准入审核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省金融办。省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银行应在已向市金融局出具配合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承诺函的商业银行范围内选择,其中用于业务结算的银行账户开设地应在广州市。
第十二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组织形式,公司住所,经营范围,股权股东,公司章程、董事、监事、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区金融局提出变更申请,经区金融局初审,市金融局审核后,报省金融办备案。
第十三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应向区金融局申请,经区金融局初审,市金融局复核后,报省金融办审定。
第三章 经营要求 第十四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利用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等为互联网平台会员、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等提供金融服务,业务范围以贷款业务为主,经市、区金融局批复,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如下业务:
(一)发放小额贷款。
(二)企业财务咨询顾问。
(三)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五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第十四条第(二)、(三)项所列业务需要经过市、区金融局批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审慎监管要求,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业经营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二)各项监管指标优良。
(三)市、区金融局按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和捐赠资金开展业务,经省、市、区金融局批准,可以从以下渠道补充业务资金:
(一)从股东拆入不超过注册资本1倍的资金。
(二)从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小额再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或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融资管理工作指引》(粤金函„202_‟261号)规定发行债务类融资工具,上述合计融入不超过注册资本1倍的资金。
(三)在广东省金融资产交易所、广州市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街在线”(http://www.teniu.cc/)等经省、市金融局(办)批准的平台开展贷款资产转让及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其中需回购的贷款余额不超过注册资本1倍。
(四)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化产品。
(五)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历年留存收益。
第十七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产转让需符合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外,还须满足最近四个季度末笔均金额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不高于0.25%。
第十八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化产品须经省、市金融局(办)批准同意。
第十九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历年留存收益用于发放贷款按《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润放贷款试行办法》(粤金„202_‟71号)规定报市、区金融局审批。
第二十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年利率上限不得超过24%。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并遵循以下规定:
(一)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 的5%,且不超过500万元。
(二)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
(三)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向广州市外的会员和客户发放贷款应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股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机构、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第四章 信息报送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在每月5号前将上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相关业务统计报表提交区金融局,必要时提交完整资金周转信息,以供检查。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将借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业务按时逐笔向区金融局备案。区金融局可视工作要求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网络风险、欺诈案件,应作为重大事项向区金融局报备,并由区金融局通过信息共享机制通报其它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应在设立之日起6个 月内建立独立、完备、安全的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并按区金融局的要求实现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数据对接、信息交互,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广东省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系统和广州民间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录入真实、准确、完整的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注册地正常办公。在显目位置悬挂工商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市、区金融局监管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同时须在借款人登陆系统界面显示。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从业素质。同时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至少拥有2名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区金融局应加强对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统计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经营、融资等信息,每对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上报市金融局,抄送区政府。
第三十条 区金融局应定期与不定期对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到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场所听取汇报、进入公司系统采集有关业务数据、查阅财务资料、走访客户及委托第三方中介审计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金融局应当约见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区金融局提请市金融局对其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暂停运营资格等监管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违反规定进行账外经营的。
(二)贷款发放利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三)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
(四)公司股东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未经批准转让股权或增资扩股的。
(五)未经审核更换法定代表人或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
(六)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的。
(七)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中有关融资规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提供或提供虚假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九)拒绝或阻碍监管的。
(十)其它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金融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