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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文体活动安全预案及管理制度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17-1126710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5 07:31: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型文体活动安全预案及管理制度

大型文体活动安全预案及管理制度

一、学校举办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大型文体活动首先要考虑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不安全隐患,万无发生事故能否立即疏散撤离。

二、凡举行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层层把关,从负责、视场地留好紧急撤离、疏散空间。

三、大型运动会不准把投掷和跑跳项目放在一起,严防标枪、铁饼、铅球砸伤他人。

四、凡学校举行的大型的晚会,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攀高等杂技性的文艺节目,不得组织学生搭建舞台或给舞台接电等。

五、大型文体活动前不准放学生回家取衣物或道具,以防忙而发生一起不安全事故。

六、所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考虑季节,不得放在伏天或三九天举行,以防太热或太冷而伤害学生的身体。

七、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时时注意天气的变化,若遇大风大雨应立即终止活动并有组织有计划的组织学生撤离现场。

八、学校所举行的大型文体活动,学生所参加的项目必须与学生年龄、身体相符合,不得强迫学生参加与自己年龄身体不相符合的活动。

九、学生所参加大型文体活动项目,必须让学生自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或命令学生参加。

第二篇:乡镇大型文体活动应急预案

阿克吾斯塘乡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阿克吾斯塘乡人民政府 202_年2月1日

阿克吾斯塘乡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综合协调机构

(三)现场指挥机构

三、预测预防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三)医疗卫生救援

(四)安全防护

(五)现场检测与评估

(六)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二)事故调查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三)组织纪律

(四)预案演练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三)解释部门

(四)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型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大型文体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阿克吾斯塘乡”建设。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1.因人群过分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伤亡事故。

2.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2.强化领导。坚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的原则,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和危害性以及动用的应急资源,实行政府集中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及时启动本预案。

3.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注重科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处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5.联动处置。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之间、村组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快速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对全乡范围内发生的大型文体活动事故,乡政府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阿克吾斯塘乡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大型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乡级各部门、村委在乡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快速、高效处置大型文体活动事故。

1.乡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买买提〃吾拉木(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指挥:查干(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成 员:乡综治办、乡党政办、乡扶贫办、乡民政办、乡财政所、乡文化站、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畜牧兽医站、乡中心小学、乡卫生院、各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2.乡指挥部职责

⑴统一指挥、协调乡辖区内大型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⑵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事态的严重程度,指挥协调乡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委,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赶赴事发地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⑶及时派出领导小组,赴事发地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⑷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⑸全面掌握社会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⑹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⑴乡综治办:负责指挥事发地组织抢险救灾行动,对事发现场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秩序维护,牵头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

⑵乡党政办:负责社情信息的收集掌握,确保事发地社会稳定,会同相关部门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往事发地,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工作。

⑶乡民政办:负责指导或直接参与事故死亡人员处理,伤者和伤、亡家属安抚、救济工作。

⑷乡财政所:负责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⑸乡扶贫办:参与对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⑹乡文化站:负责向乡指挥部提供大型文艺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对事故发生原因开展调查。

⑺乡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医疗队赴事发地提供医疗救治。

(二)综合协调机构

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职责为:

1.贯彻执行乡指挥部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2.组织拟定和完善本预案,并负责本预案的管理。

3.负责与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

4.指导乡内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收集大型文体活动事故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并向乡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6.及时向乡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7.完成乡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现场指挥机构

事故发生后,乡指挥部根据大型文体活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乡指挥部部分领导、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大型文体活动事故,乡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乡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领导和事发地主要领导等组成,指挥长由乡指挥部总指挥指派。

2.现场指挥部职责

⑴迅速组织开展事故的先期处置。

⑵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各救援队伍、保障力量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项。

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等级评估。

⑷全面掌握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乡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⑸提出请求人员、物资、设备支援的建议,落实乡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项指示。

三、预测预防

各村委、乡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凡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并经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和主办单位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方案、预案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基础上,要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从思想上、物资上、人力上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组和组织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应急救援队伍和职能部门、活动主办单位,在乡政府的指挥、协调下,先期进行处置。乡指挥部根据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负责人和活动主办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上报乡指挥部和乡党委、政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乡指挥部接报后,应及时汇总情况,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黔江区委、区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三)医疗卫生救援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乡卫生院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

(四)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和严重程度,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防止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现场处置行动需要,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五)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的后果,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市指挥部。

(六)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乡指挥部批准,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由乡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乡内有关村委和部门。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乡指挥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等,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偿还、补偿。

(二)事故调查

大型文体活动事故,由乡指挥部派出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当区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时,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调查组的工作。

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文体活动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乡财政所应将处置大型文体活动事故所需财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要加强对大型文体活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物资保障

各村委和乡级各单位应加强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三)组织纪律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村委、乡级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各村委、乡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四)预案演练

各村委、乡级各部门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能力。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乡综治办牵头制订,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乡综治办应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乡政府批准。

各村委和乡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乡综治办备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在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综治办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阿克吾斯塘乡人民政府 202_年2月1日

第三篇: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集团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矿区稳定,促进集团一流文明矿区的建设。

(二)编制依据

依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潞安集团突发事件应对流程,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1、因大型活动本身特性所引起的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如:球迷闹事;歌迷追堵明星、冲击舞台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因人群过分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伤亡事故。

3、场馆、舞台、看台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燃放烟花、礼炮或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5、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因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潞安集团火灾事故、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在活动中突发地震、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按《潞安集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四)事故等级

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按照其性质、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

2、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

3、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

4、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2、分级负责

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的基层单位为处置本区域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的主体。根据事故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上报集团工会指挥部及时启动本预案。

3、快速反应

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注重科学

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处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5、联动处置

在集团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基层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快速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集团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 构、综合协调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一般以上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集团工会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集团工会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集团工会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集团有关部门在集团工会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快速、高效处置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

1、集团工会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集团工会主席 副总指挥:集团工会分管副主席 成员:

保卫处、武装部、救护大队、供应处、财务处、车管办、通信公司、总医院、后勤中心、供电处、宣传部、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2、集团工会指挥部职责

⑴统一指挥、协调一般以上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⑵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事态的严重程度,指挥协调基层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赶赴事发地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⑶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⑷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⑸全面掌握矿区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矿区舆论,切实维护矿区稳定。

⑹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1)保卫处:负责指挥事发地保卫机关组织抢险救灾行动,对事发现场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秩序维护,负责矿区信息的收集掌握,确保事发地矿区稳定,会同车管办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的运往事发地,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2)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参与抢险救灾。

(3)救护大队:负责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事故的救援。(4)供应处: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5)财务处:负责指导各基层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车管办:负责交通保障和应急车辆的调派。(7)通信公司:负责事发地的通讯保障。

(8)总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医疗专家组赴事发地提供医疗救治。(9)后勤中心:负责事发地的后勤保障。(10)供电处;负责事发地的电力保障。

(11)宣传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工作。(12)社区:负责指导或直接参与事故死亡人员处理,伤者和伤、亡家属安抚、救济工作。

(二)综合协调机构

集团工会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工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文体部部长担任。

办公室职责为:

1.贯彻执行集团工会指挥部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2.组织拟定和完善本预案,并负责本预案的管理。

3.负责与集团工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

4.指导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收集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并向集团工会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6.及时向集团工会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7.完成集团工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现场指挥机构

事故发生后,集团工会指挥部根据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一般以上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集团工会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由集团工会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领导和事发单位主要领导等组成。

2.现场指挥部职责

⑴迅速组织开展事故的先期处置。

⑵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各类救援队伍、保障力量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项。

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等级评估。

⑷全面掌握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⑸提出请求人员、物资、设备支援的建议,落实上级领导的各项指示。

三、预测预防

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凡组织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必须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并经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和主办单位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方案、预案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基础上,要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从思想上、物资上、人力上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应急救援队伍和职能部门、活动主办单位,先期进行处置。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级别的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向集团工会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上报集团工会指挥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集团工会指挥部接报后,应及时汇总情况,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三)医疗卫生救援

总医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

(四)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和严重程度,确定保护职工群众安全需要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防止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职工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现场处置行动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的后果,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及时上报集团工会指挥部。

(六)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集团工会指挥部批准,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由集团工会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事发地基层单位有关部门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等,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偿还、补偿。

(二)事故调查

一般、较大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由集团工会指挥部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特别重大的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集团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三)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由相应各基层单位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在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情况下,应明确事故的地点、事故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故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财务部门应将处置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财务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物资保障

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三)组织纪律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四)预案演练

集团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的能力。

七、附则

(一)名词解释

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公园、游乐园、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俱乐部、会堂、公共道路、居民生活区等公共场所举办,参与人数集团性质的活动202_人、各矿性质的500人,其他单位200人以上的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体育比赛、民间竞技、健身气功等职工性体育活动,节日庆典、焰火晚会等庆祝活动,以及其他与文化、体育有关的活动。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集团工会牵头制订,报集团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集团工会应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集团批准。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集团工会备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在大型职工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第四篇:学校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文章标题:学校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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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维护我市中小学校园内

部秩序和安全,树立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型文体活动及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坚持有利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有利于增强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原则。

〈二〉凡举办舞会、电影、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必须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负责人。

〈三〉主办单位要根据开办大型文体活动安全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源、火源设施的安全控制,预防火灾事故、治安事故;对各种设备及物品要加强管理,防止被盗。

〈四〉主办活动单位,必须安排好专人维护秩序,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礼貌、有安全感的公共场所,禁止人员超出限额,禁止起哄闹事和打架斗殴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活动场所。对妨碍和干扰活动的人员应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服从管理和情节严重的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主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安排人员参加保卫工作。对保卫工作不得力,无安全保障的文体活动,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办或限期整顿后进行。

二、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审批手续

〈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实行审批制度。班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班主任和级领导同意;年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级领导和学校领导同意;学校内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同意后举行;学校举办校外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

〈二〉申报批准后,举办责任人严格履行各项安全规定及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如发生问题应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因违章造成责任事故,举办单位要负全部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还要根据问题的轻重酌情作出处理。

三、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知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责任心。

〈二〉定期对举办场地、器材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

〈三〉举办大型文体活动时,学校保卫处值班保卫人员必须到场检查督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告知举办单位进行处理。

〈四〉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逐级落实治安责任。

〈五〉举办大型体育竞赛时,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检查健康的学生,中长跑项目(800米以上)必须进行心电图单项检查。

附:

北京电影学院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在校园内的放映中心、教学楼、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电影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举办文体活动的单位,在活动举办的三日前,填写《北京电影学院课外活动登记表》一式二份。属全院性的大型活动,报主管院领导审批;系、处一级的文体活动,报学生处审批;班级文体活动,由系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表格交保卫部审查、备案。

第三条举办文体活动,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文体活动的入场券,必须按活动场地观众容量发售,禁止超员发放。

第五条举办单位必须指派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开场前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使用。

第七条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人员的衣物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被盗。

第八条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情节恶劣的,报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保卫部对主办单位提出的治安工作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和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部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中止活动或停止开放。

第十一条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

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保卫部根据治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或提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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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专科学校校园文体活动管理规定

(202_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校园文化活动的健康发展,对在校园内组织举办文体活动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校园文体活动场所

校园内部的风雨操场、田径运动场、球类活动场地、图书馆报告厅等是师生的文体活动场所,经批准可以举办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第二条校园文体活动类型及管理

一、组织举办大型文体活动

1、大型文体活动是指有200人以上参加的或面向全校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2、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应由学校、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举办,要保证活动内容健康,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纯商业性文体活动。

3、学校直接组织的全校性大型文体活动须经校党政领导同意,并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

4、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须在活动举办的1周前,填写《大型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举办方负责人等),经团委、体军部、保卫处审批同意后(聘请校外人员到校进行人文社科类的讲座、报告等各种活动须经宣传部审批同意),并保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后方可举办。审批后的表格一份交团委或体军部备案、一份交保卫处备案。若要申请使用场、馆、所的,则要报有关管理部门同意。

二、组织举办部门文体活动

1、部门文体活动是指学校各部门、各系组织举办面向本部门学生的文体活动。

2、部门文体活动应由部门内有关组织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举办,要保证活动内容健康,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部门文体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纯商业性文体活动。

3、部门文体活动实行部门审批负责制,但须填写《部门文体活动登记表》(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举办方负责人等),报相关部门备案(属文娱活动的报校团委,属体育活动的报体军部),同时接受校团委或体军部的指导。如涉及安全保卫问题必须报保卫处审核批准。

第三条安全保卫措施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举办活动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人,活动期间要接受保卫处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主管领导应加强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保障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该场所的规章制度。

二、保卫处对主办单位提出的安全保卫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和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处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中止活动。

四、活动完毕后,要清扫干净现场,如有器材或其他设施损坏,应有主办单位按规定赔偿。

五、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讲道德,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四条附则

一、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及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内部秩序和安全,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凡在校园内的教学楼、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条举办文体活动的单位,在活动举办的三日前,填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外活动登记表》一式荨J羧盒缘拇笮突疃ㄖ鞴茉毫斓忌笈幌怠⒋σ患兜奈奶寤疃ㄑЧごι笈话嗉段奶寤疃上抵鞴芰斓忌笈I笈蟮谋砀窠槐N来ι蟛椤⒈赴浮?br>

第3条举办文体活动,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第4条文体活动的入场券,必须按活动场地观众容量发售,禁止超员发放。

第5条举办单位必须指派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第6条开场前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使用。

第7条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人员的衣物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被盗。

第8条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情节恶劣的,报保卫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9条保卫处对主办单位提出的治安工作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纪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10条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处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终止活动或停止开放。

第11条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12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保卫处根据治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或提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北京工业大学关于举办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确保我校大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88)教字001号、京公文字(88)004号、教政(97)4号文件及北京市人民政府(99)22号令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在校内礼堂、体育场(馆)等场所举办的,参加人员超出院、部、处范围的,或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各种大型文体活动(电影、舞会、文艺

演出、录像、运动会、比赛等),须遵守本规定。

二、举办大型活动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办单位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活动计划,报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主办人负责

安全保卫工作。

三、主办单位及活动场地主管部门须在活动前三日到保卫处填写《北京工业大学举办文体活动登记表》。

四、大型活动票证要求统一印制,有组织地向本校师生员工售票,一般不得对外发售。特殊情况需要对外发售时,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凡将学校内部票转让校外人员以致发生问题的,追究转让人责任。

六、主办单位要严格根据活动场所容量发放票证,严禁超量发放。

七、主办单位及活动场地主管部门须配备一定比例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并佩带较明显的标志。

八、礼堂、体育馆等室内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并设有明显标志。

九、如遇突发事件,场内工作人员应做好疏导工作。

十、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增加灯具及大负荷电器的,须报保卫处防火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安装,并须安排电工值班。

十一、场内严禁吸烟。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场内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

十二、未经批准举办大型活动的,如发生意外事故,依照《北京工业大学校园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十三、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来源于teniu.cc,欢迎阅读学校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篇:仙访中学公共场所及大型文体活动管理制度

仙访中学公共场所及大型文体活动

管理制度

仙访中学公共场所及大型文体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共场所,是指本校范围内向广大师生员工开放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商店、食堂等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责任部

门负责维持本场所的正常秩序,做好安全“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保卫处要将公共场所作为治安管理的重点,切实加强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公共场所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坚固、安全,出入口和通道畅通;

2、场所内部及建筑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张榜公布;

5、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

6、夜间开放的,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7、文化娱乐、体育场所核定人员容量。

第五条对使用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实行安全审批制度,凡举办活动的部门

必须事先向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保卫处收到申请后,视其是否符合本制度第四条的要求,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被批准,应按要求填写《集体活动安全审批表》。

第六条举办临时性大型(三百人以上)活动,实行申报制度,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在五日前,将安全保障方案报保卫处审批,保卫处应在三日以内视其是否符合本制度第四条的要求,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未经批准不得举办。

第七条所有公共场所应根据举办活动规模及特点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设立治安员,并配有明显标志,或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治保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第八条在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人员,均应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讲究文明礼貌,服从场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和治安人员有权对违反本场所规章制度,扰乱本场所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纠正。对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

者扭送保卫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共场所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公共场所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保护现场救治受害人,捉拿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立即报告保卫处处理。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条保卫处负责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如发现公共场所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依法查处,并可令其立即整改。如到期不改的可限令其场所停止活动,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场所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均应到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未办审批手续者,禁止举办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型文体活动安全预案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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