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姓名:张宇班级:11计算机指导老师:吕训
法 律,这个词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法律是个神圣而伟大的称呼,它是现代主义的包青天,那样的大公无私;他是正义的化身,是为每一位弱者讨回公道,是让每一位恶人受到应有的制裁的一件武器;他是一架天平,永远不会向一边倾斜;他肩负着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它的正气凛然,大公无私为社会驱逐邪恶,让我们生活在幸福中,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从小就应该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能做一个法律文盲。
就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我有一次坐在公交车上,我坐在最前面,我的后面坐在几个小男孩在后面打闹,一开始司机师傅制止了他们,没过一会,他们又在那边开始打闹起来,这时,我们的车后面又来了一个公交车他们想超我们的车,突然我们车里有一个小男孩把头和手伸出了车窗外面去了,后面的司机师傅看见了这个情况,吓得不得了,连忙就转弯,两辆公交车都停下来了,我们车里的人就连忙看我们车里的这个小男孩有没有事,另一个司机也连忙跑来看这个孩子,幸好这个孩子没事,如果这个孩子懂法知道不能把头和手伸出窗外,就不会造成这惊险的一幕。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不要超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法律讲堂这个栏目,每天晚上CCTV12都放。里面所讲述的都是贴近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知道懂法、守法、知法、用法,它们都是无偿的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让我们每个人民都受到法律的保守,禁止他人侵害我们的利益,我和家人每天都坐在电视机旁边看,每次看过之后都有很深的感触,看到他们受到了伤害,不能正确地利用法律来帮助自己,还受到坏人的恐吓,真的又同情又恨他们,同情的是他们的遭遇,恨的是他们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所以我们也一定要用法,绝不向恶势力低头,如果你对他们低了头,他们就会越来越猖狂,有法律为我们撑腰我们还怕什么。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我们的权利、利益最有效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我们的行为的准则,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在法律的限制下才可以做。因为权利和利益在法律中行驶,义务在法律中履行,自由在法律中拥有。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我们的行为准则。当今这个社会,人们不断的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一些人讨论起那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者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律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第二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据报道,1983年我省抓据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达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xx市xx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六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稍微停顿)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此致
敬礼
七十班傅晨轩
第三篇:法制伴我成长
双楼小学红领巾广播稿
法制伴我茁壮成长
一、开启心声
男:敬爱的老师们!
女: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上午好!甲:点击生活,感受精彩; 乙:放飞梦想,播撒希望。合:红领巾之声又和大家见面啦!甲: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乙:我是——。
合: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制宣传特别节目。
二、法制专题
甲:“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作为小学生要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等。乙:这么多法律知识,我们怎样才能记住呢?
甲:下面一首儿歌,可以帮助我们记住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同学们,仔细听,安全法制有本经,时时注意言和行,家长老师才放心。过马路,眼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下楼梯,莫着急,以防对方来撞倒。遇匪徒110,匪警电话要记清。
遇火灾,119,火警电话记心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陌生人,不识面,接待不可太随便,坏故事,莫要听,影响学习会受骗。
法制安全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法制常识记心间,珍惜生命重泰山。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
双楼小学红领巾广播稿
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法制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我们可以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乙:《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首先我们来听一则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甲: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
甲: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双楼小学红领巾广播稿
乙: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甲: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少先队大队部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法“五个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学法讲话;
2.各班班主任举行法制知识讲座,向学生宣传法制安全知识; 3.同学们积极撰写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4.认真学唱《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先锋》和《法制伴我茁壮成长》等歌曲。
5、每班制作五份“与法同行”成长小报。
三、余音绕梁
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播放音乐《法制伴我茁壮成长》)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下周同一时间。再见。甲:再见!
第四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寿县迎河中学 高二(2)班 戴荣
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出来,我们的法制进程。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数千年来人们不断追求的也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遵规守法小的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的声誉。
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他国,在一个公开的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在国外随地吐痰是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正好被外国记者看见了,于是外国记者就大肆的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面,这是一个不守法规的历史教训。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感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人的行为,也是因为这些行为存在,社会才会变得和谐,昌盛,同时,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合法权利才会得到保障。
有一次,小明上学和几个同班同学在路上相遇,这几个学生因看小明不爽,就故意找荐,也是因为他们仗着人多,可小明是练过跆拳道的,后果可想而知了,这几个人打了小明一下,起初小明并没有还手,可这几个人变本加厉,小明实在忍无可忍,就对他们几个还手了,谁知他们这么的不禁打,才一会功夫,鼻子都出血了,这几个人的家长都是当官的,而小明的家长只是一介平民,他们几个连滚带爬回到家,小明知道等一会他就会有麻烦了,但他很镇静,因为他懂法,在法律的面前你再有钱都不行,大约过了二十分钟,这几个同学果然出现了,有学生家长把校长也叫来了,小明并不胆怯,反而看这几个熊猫差点笑了出来,有同学的家长让校长把小明开除,校长也很生气,1 正要宣布让小明退学反省的消息,可小明说:“你们都没有权力,因为宪法规定每一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力,虽然在这次打架事件中我有一定责任,但事情原由学校一定要调查清楚”。这话一说完声音就减小了一半,一会儿,一个声音又冒了出来,可你打我们,打人是要犯法的,小明又说:“西边墙院有监控器,调出来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这时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结果可知小明胜出,继续上学,而这几个同学也有所收敛些了。
看吧!这就是法制的魅力!
我们是21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能够振翅高飞的雄鹰呢?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做到依法办事,为建设法制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指导老师:程龙雨
联 系 人:刘俊 联系电话:***
第五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康德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在敬畏残酷的自然法则的同时,将道德标准规范化——法制,它伴随了我的成长。
讲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他喜欢上了个外国姑娘。有一次深夜,两人驾驶着跑车在高速奔驰。突然,一个红灯,男孩见四下无人,又正值深夜,“乎”地就加速而过,而女孩则是立刻停车,等待绿灯。事后,女孩责备男孩的莽撞,提出了分手。过了几年,男孩又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两人在高速路上奔驰,一样的夜晚,一样的红灯,男孩吸取教训,停车等待,而女孩则是呼啸而过。事后,女孩责备男孩过于迂腐,不能交朋友,于是两人就分手了。同样的情景,不同的选择,男孩觉得手足无措。
这个小故事看似是个笑话,却是身边从小就一直发生的。红灯到来,过是不过?还是有人则停,没人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