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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7-60456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9 02:49: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堆城公租房建设项目现已具备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金堆城公租房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位于汝阳县付店镇马庙村,村委西、临木路南

三、工程基本情况:拟建金堆城公租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亩,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图纸)、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五、投标报名资格要求:要求设计单位具备房屋建筑设计资质丙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设计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六、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拟投入本工程建筑方案设计人员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必须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及近三年类似项目设计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设计工期:个日历天。

八、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月日—2013年3月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汝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汝阳县杜康大道南街小学西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 地址: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县城文化路8号)联系人及电话:董 先 生0379-68223397

第二篇: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建设招备字第 号

江 西 省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办 公 室 印 制

二 零 零 七 年

报 告 书 填 写 须 知

1、本书面报告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填写,每个招标项目一式二份,由招标人、招标办各持一份;

2、表格内容要用钢笔或其它不易擦去的墨水笔如实填写,且应字迹清楚。

3、备案审查机关在接到招标人备案书面报告后,应依法认真审查招投标全过程是否合法,若符合要求则备案审查机关应在书面报告内相关栏目处签署同意备案的意见;不符合应依法责成招标人予以纠正。

4、在招标中已提交的告知书、招标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文件、投标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材料等不再重复提供;

5、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手续时,随书面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专家评委抽取记录表;

(2)专家评委的评标报告(原件)(设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应当附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复印件);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原件;

(4)招标人的定标意见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委托合同;

(6)履约担保、支付担保;

(7)设计合同(原件)。

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我单位 工程已依法组织了设计招投标活动,现已确定了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和《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单位特申请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情书面报告手续,现将招投标过程情况和有关材料呈报贵处,请予备案审查。

特此报告。

招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

年 月 日

一、设计招标投标基本情况

批准文件

工程总投资 工程立项 建设地点

工程名称

万元

本项目投资 万元

建筑面积

m?a name=baidusnap9>0? 拟建结构及

拟建层数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代 招标方式

质量要求

理机构资质

等 级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

情况

设计工 期要求

至,要求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投标人数量

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时间

地点

完成设计,共

日历天

投标人报名

时间、地点

递交

单位

地点

投标文件 招标答疑会 时间

地点

现场踏勘 时间

地点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上午、下午)时 分 投标

开标会

时间

地点

有效投标

人数量

无效投标

及原因

月 日(上午、下午)时 分

二、投标过程情况:

(1)投标报名人共 家;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家。

(2)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后确定正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情况为:

序号

投标设计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人

资质

等级

备注(外埠企业注册情况)

家;具体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人 招

类别 姓名 单位 专家编号 身份证号 专

专家库专家

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说明

1、开标会记录、评分记录和有关材料及议程粘贴处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粘贴处:

(章)

法定代表人(章)年 月 日

五、招标人对整个招标过程是否合法的自评和对招标代理的评价意见:

四、招示代理机构的代理小结:(章)

法定代表人(章)年 月 日

六、受理书面报告备案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意见: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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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格式

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人)的(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现已落实。“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设计的投标。

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2)所属地区:;

(3)工程规模:;

(4)建筑面积:;

(5)投资总额: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万元;

(6)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组合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

(7)计划开工日期:

(8)工程建设周期:

4.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招标内容:(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5.费用

(1)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万元、综合计费系数为 【综合计费系数=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0.85、1.0、1.15)×附加系数()】,上下浮动幅度为%,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万元。

(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3)未中标方案补偿: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万元(共其和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万元(共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未中标方案补偿在定标后2个月内支付。

6.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

1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7.投标申请人资格

(1)投标申请人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拟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4)外地进苏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报名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规模、造价等);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8.请申请人于上午 09:00 至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请于上午 09:00 至下午 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下午 15:00

9.其他: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拟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4)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市承接业务资质核验书;

(5)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核验相关原件, 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组织代码证、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10.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6家以内全部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6家:

(1)对于中小型项目,通过抽签随机抽取6家。

(2)对于大型项目可按评分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办法(评分细则另附),确定6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证号:

14.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至投标箱号:(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6.备注:

第四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公章):发出日期:

一、工程设计情况

二、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主要内容评估

项目负责人(打印):(签名):单位技术负责人(打印):(签名):设计单位(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湖南省长湘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

湖南省长湘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湖南省长沙至湘潭(复线)高速公路,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

【2008】600号和923号文件批准修建。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湖南省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长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整宗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湖南省长湘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白箬铺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仅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为:(1)监控分中心(120.24亩)总平面布置和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含室内装饰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施工服务工作;(2)整宗地(监控分中心及相邻会议中心、住宅区共计300亩)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设计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

2.5.设计周期:

2.5.1.方案设计完善阶段:2010年9月20日~2010年9月30日。

2.5.2.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2010 年 9月30日~2010 年11月8日。

2.5.3.施工图审查阶段:2010年11月8日~2010年 11月 20日(2010年11月30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4.施工配合服务: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 一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小区和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规模、造价等);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个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一套于2010年8月 16日至2010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省长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县雷锋大道县公路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同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人只能开具一份单位介绍信,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电汇和现金形式提交。并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以招标人帐户到帐时间为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9月1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沙市二环线鑫都大酒店;

6.3.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采取邮寄等方式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日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邮编:410011;

电话: 0731-84769810,传真: 0731-84769810;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长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望城县雷锋大道县公路局院内,邮编:410219;

电话: 0731-88385196传真:0731-88385156;

联系人:熊洁唐伟伦。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芙蓉中路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长湘项目部;

帐号:368***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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