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编办创建“法治单位”活动方案
市编办创建“法治单位”活动方案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委《中共孝感市委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孝感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市编办“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普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环境保护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环境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
动。在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环保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环境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结合“6.5”环境纪念日,组织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普及环境知识和传递最新环境信息,将环保法律法规送进学校、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依法有序地维护自身的合法环境权益,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环境执法,定期开展环保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推动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
6、加强水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管理,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才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赵儒铭、副局长杨晓东同志、副调研员谢民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创建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方案,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由局法制办具体抓好落实。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篇: 法治单位创建方案
XXXX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培育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典型,根据省法建办《关于开展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XX“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决定在全州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快发展、构建和谐、实现富裕”的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在全州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着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范围
通过法治示范单位创建,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部门依法办事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法律素质普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全面推动我州“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跃上新台阶。法治示范创建单位:州、县符合条件的机关单位(含学校)。州级创建单位今年由州法建办确定,明年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建立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行政办公会“会前学2-
全面提高单位法治化水平。
(三)XXXX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创建单位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由州法建办组织考核验收,并评选优秀创建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将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定期研究部署。
(二)突出创建重点,注重实效
找准创建工作切入口,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普法效果。
(三)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与本单位业务和服务对象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化宣传。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指导、督促、检查本单位、本系统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信息交流。确定专人负责工作总结和信息联络,每年向法建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每月报送信息1条。
第三篇:市编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自查报告
市编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自查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以责任制为龙头,以平安创建为平台,健全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把“平安单位”创建放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中,创新思路,奋力争先,从资金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了工作的高效开展。
一是超前定位,确立巩固平安单位为目标。2010年初,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年内实现巩固平安单位的奋斗目标,制定了综治工作计划和巩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召开了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面实现了平安创建的目标。
二是强化领导,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编办领导对平安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明
确了副主任分管,确定了一名综治联络员具体抓;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为巩固“平安单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了综治和“平安单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档案资料齐全,归档规范。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普法以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单位一年来未发生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盗窃、卖淫嫖娼、邪教等违法犯罪案件;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没有贪污、行贿受贿、违纪、违法等行为。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年来,未发生矛盾纠纷,无集体罢工、闹事、上访等群众性事件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三、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治安管理。
落实了值班防范措施,节假日、双休日都安排了领导负责带班,干部值班;建立了下班关门、关电源、打扫卫生制度;一年来,未发生刑事案
件、治安案件、火灾、交通事故;无人员流出、无房屋出租。
四、认真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按年初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计划,认真进行了自查;为巩固平安单位创建成果,创建矛盾纠纷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建工作,延伸了创建领域,做到了超前防范,拓展了创建范围,提升了创建水平,有效地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在市综治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经过全办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自查得分为98分。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建设“平安单位”,构建和谐安全的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xxx市编办
2011年1月7日
第四篇:区编办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总结
区编办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一年,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区编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扎实开展教育工作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区编办调整了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南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紧紧围绕区“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使我区的普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纳入计划,建立健全保障经费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区编办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把普法和法制创建工作纳入计划中,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加强对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南谯”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逐步增加,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法治观念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公共权力公正行使。加强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专项监督等,确保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把评议的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坚持依法处理群众投诉,实行干部职工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促进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在大额资金使用、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上,做好风险评估,坚持依法决策。
四、宣传广泛、形式多样,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1、参加法制文化公园开源暨“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
XX区法治文化公园位于滁城清流公园内,分别在公园内设立了法治文化公园标识、景观石、宪法石书、法治长廊、宣传栏、草坪牌等法治文化景观设施,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区编办志愿者给来往居民宣传邪教问题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宪法知识集中测试活动
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南谯,区编办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宪法知识测试。通过测试,使全办党员干部对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宪法是母法的观念。大家纷纷表示要学法、守法、敬法、畏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进一步促进“法治南谯”建设。
3、参加市“江淮普法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XX区开展“江淮普法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区政协副主席力月霞主持讲座,区编办等区直各单位和各镇(社管中心)分管负责人参加活动。
讲座邀请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家顺为大家开展了“依法行政”专题法治讲座。李家顺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法律工作经历和经验,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列举了大量生动的案例,从法律、法治及法治新常态等五个方面重点向大家讲解了什么是依法行政,怎么样依法行政和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注意的法律事项。整场讲座精彩纷呈,既有对法律法规的宏观分析研究,又有微观的洞察剖析,对各单位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4、组织学习《反间谍法》
区编办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观看了反间谍法宣传片。从中我们学到了,在新时期,我们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反间谍法》,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5、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XX区腰铺镇姑塘村举行,区编办等32家文明单位及志愿者参加活动。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民生政策知识,通过面对面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民生政策知晓率。
三、成效明显,统筹推进
区编办在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期间,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下一年工作中,区编办将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五篇:市2012编办
市编办:
2010年,县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编制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方针,按照省、市编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工作,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和完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一)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乡镇工作效率,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市人事局、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县编办对城关镇等16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跟踪指导,深入了解改革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深入各乡镇监督和指导开展规范机构、工作职位(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核定、竞争上岗和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等工作。
(三)继续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进行了整合和调整。行政撤销内设机构,按编设置职位,以职定位,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事业单位整合为“四个中心”,即农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经工作服务中心。
(四)重新核定了各乡镇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共核定行政编制434名,工勤编制46名,事业编制617名,党政领导职数177名。做到了全县乡镇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
编办工作总结
市编办:
2010年,县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编制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方针,按照省、市编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工作,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和完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一)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乡镇工作效率,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市人事局、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县编办对城关镇等16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跟踪指导,深入了解改革的进展(转载自本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深入各乡镇监督和指导开展规范机构、工作职位(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核定、竞争上
岗和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等工作。
(三)继续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进行了整合和调整。行政撤销内设机构,按编设置职位,以职定位,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事业单位整合为“四个中心”,即农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经工作服务中心。
(四)重新核定了各乡镇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共核定行政编制434名,工勤编制46名,事业编制617名,党政领导职数177名。做到了全县乡镇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
二、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革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按市县安排,积极参与国土、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兽医体制、公安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机构编制的控制和管理,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一)今年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交县委县政府新成立机构9个,更名机构2个,上报市编委待批机构6个,调整了交通局等3个单位的行政编制、机关事务科等8个财政拨款单位和自来水公司等4个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编制,重新核定了有线台人员编制。
(二)落实编制实名制,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额、性质和结构要求确定在编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完成全县215个单位7731人的编制证建档、公告和发证工作。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转变机构编制管理模式,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市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实现市县区的远程数据联网。
(三)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全县712名县直机关、26名群团组织、176名参照单位、494名乡镇公务员的上报审批工作。
(四)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
管理工作
1、加强登记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促使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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