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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医药发展规划(模版)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7-599440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6 08:59: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2中医药发展规划(模版)

永清府发[2012]12号

永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清镇2012年农村中医工作发

展规划》的通知

永清镇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各村卫生站:

为了促进我镇的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保障辖区群众合法健康权益,降低就医成本,推动中医药、中医适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现将《永清镇2012年农村中医工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永清镇2012年农村中医工作发展规划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 印发村卫生站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安岳县人民政府永清镇中心卫生院各村村卫生站永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月10日印

永清镇2012年农村中医工作

发展规划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四川省发展中医条例》及市、县有关部门关于中医药、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的文件精神,巩固我市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成果,结合我镇及辖区中医工作开展实际,特制订本年度发展规划。

一、基本现状

本辖区内有镇医疗机构一家(永清镇中心卫生院)、医院医药人员56人。2011年门诊103321人次,其中中医药服务人次达41803人次,占全部门诊人次的40.46%,医院内设中医科1个,针炙科1个,中药房1个,中医药人员19人(占全部医药人员的33%),中药饮片367种,中成药201种,辖区下属村卫生室有24家,共有工作人员24人,全部属中西结合专业。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中医条例》,继续深化卫生改革,努力振兴中医药事业,继承和弘扬中医药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瑰宝,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人民医疗保健事业由所起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中中医药科室的内涵和质量建设,大力培养中医药专业人员,提高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坚持科技进步,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村发展、农民健康服务。

三、发展目标

1、机构建设

(1)进一步提高中心卫生院中医管理科的行政管理效能,切实加强中医工作的内涵建设,正确引导全镇的中医药工作键康快速发展。

(2)不断推动中心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的业务建设,拓展科室设置和诊疗范围,全面指导全辖区中医药业务工作。

(3)加强永清镇中心卫生院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榜色,发扬光大祖国传统医学。

2、人员

加快培养和充实中医药专业人员,切实提高中医药人是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要积极推进中医人才梯队的合理化配置,重点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快中医专科特色建设进度。

3、中医治疗参与量

进一步拓展中医诊疗范围,加大中医药防病治病的比重,快速有效提高中医诊疗水平。辖区卫生院争取到2012年12月中医治疗量占全部诊疗人次的45%以上,中药处方量占总处方的35%以上,中医处方、病历合格率达90%以上,中医治愈好转率95%以上。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镇中心卫生院全面负责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中医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切实加大辖区内的中医防病治病的宣传力度。保持辖区内每个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都有1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的乡村医生,80%以上的乡村医生达到中医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中医药治疗量达30%以上,同时配备不少于50种中成药。同

时积极推动辖区各村卫生站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

(1)成立永清镇辖区农村中医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镇长为组长,中心卫生院全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制订永清镇辖区中医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分段进行细化,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充实和提高。

(3)切实加强各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2、严格科学管理,加强培训督查。

(1)制订中医工作的各项制度,完善创建所需的各种软件资料,坚决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健全,工作扎实。

(2)加强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提高,不断提升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疗水平。

(3)永清镇人民政府将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心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定期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3、增加中医投入,加大宣传力度,改善诊疗环境。

永清镇政府将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着重改造中医诊疗保健设施和就医环境,鼓励中医药人才开拓创新,培养中医药拔尖人才。辖区卫生院应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自己的软硬件条件,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和扶持,积极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踏实具体开展各项

工作。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第二篇:中医药发展规划

潍城区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山东省中医条例》,巩固我区中医工作先进县(市)成果,争创全国中医社区工作先进目标,结合我区中医工作开展实际,特制订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医条例》,继续深化卫生改革,努力振兴中医药事业,继承和弘扬中医药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瑰宝,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人民医疗保健事业由所起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中中医药科室的内涵和质量建设,大力培养中医药专业人员,提高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坚持科技进步,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村发展、农民健康服务。

二、发展目标

1、机构建设

(1)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医管理的行政管理效能,切实加强中医工作的内涵建设,正确引导全街道中医工作键康快速发展。

(2)不断推动员各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的业务建设,拓展科室设置和诊疗范围,全面指导全区中医药业务工作。

(3)加强全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发扬光大祖国传统医学。

2、人员

加快培养和充实中医药专业人员,切实提高中医药人是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要积极推进中医人才梯队的合理化配置,重点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快中医专科特色建设进度。

3、中医治疗参与量

进一步拓展中医诊疗范围,加大中医药防病治病的比重,快速有效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争取到2013年7月中医治疗量占全部诊疗人次的30%以上,中药处方量占总处方的35%以上,中医处方、病历合格率达90%以上,中医治愈好转率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

(1)制订全区中医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分段进行细化,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充实和提高。

(2)切实加强各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2、严格科学管理,加强培训督查。

(1)制订中医工作的各项制度,完善创建所需的各种软件资料,坚决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健全,工作扎实。

(2)加强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提高,不断提升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疗水平。

(3)协同有关部门对街道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定期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第三篇: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县2008-201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开创我县中医工作新格局,加快我县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建设步伐,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2008-201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中医政策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工作的领导,把中医工作列入县、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地位,积极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步实现中医现代化,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优质中医服务,为发展**经济作一份贡献。

二、建设目标

建设周期内,通过强化建设中医药事业,由点到面逐步发展,力争2010年末使我县达到以下目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医疗与预防、保健与康复配套,基本满足农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并在现有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基础上,发挥一网多用功能,建立完善农村三级中医医疗保健网络。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中医管理组织机构,分级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协调县、乡中医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按全县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0.10元的标准投入;

(三)抓好县中医院的龙头建设,使其达到中医院分级管理的二级甲等标准;要求设立基层指导科,负责全县中医药人员培训和基层业务指导工作,中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使中医药治疗门诊率达85%、住院率达70%,并建立2-3个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四)为提高乡村中医药卫技人员的技术素质,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全乡(镇)中医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开设中医病床、中医门诊、中药房、中药加工炮制室,同时要设立专科,力求形成自己的特色。中医人员要能书写正规门诊、住院病历。中药加工炮制人员要能搞好饮片的加工炮制。卫生院中医门诊、急诊人次占乡(镇)卫生院门诊、急诊人次的35%以上,中药饮片要有300种以上,中成药要有60种以上;

(五)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一名能熟练运用中药理论诊治疾病的乡村医生或卫生员,能开出较规范的中医处方。中医药治疗量达到30%,配备常用饮片50种以上或30种中成药;

(六)县、乡、村要广泛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有针对性,季节性开展常见病,流行病的中医药预防,20%以上的乡村都应参加;

(七)县中医院要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每年须引进中医药诊疗新技术、新方法2项以上;

(八)在建设周期内,全县每个中医药人员及乡村医生均须参加培训学习至少一次,每年参加中医药学术活动2次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8年),规划与前期建设阶段。主要任务

是:

1、健全组织机构

⑴成立**县中医工作领导小组;

⑵各乡(镇)成立相应的中医工作领导小组。

2、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刊物、宣传栏等平台,宣传党的中医工作方针、政策及中医中药防病治病的有关知识。

3、完善网络、一网多用

⑴在三级防保网的基础上,完善以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所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网络;

⑵乡(镇)卫生院要重点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及中医药人才的培训,开设中医病床,提高中药饮片加工质量和中医药收入比重;

⑶村卫生所主要做好人员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训

⑴加强全县中医药科室的建设,并通过验收达标;

⑵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中医工作台帐,统一中药标签,规范各种牌匾;

⑶对全县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包括进修、自学、函授学习等; ⑷鼓励中医药人员发表论文,积极引时新技术新项目。

(二)第二阶段。(2009-2010年),全面建设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⑴进一步巩固放心药房达标成果;

⑵加大对中医药设备的投入,引进新的诊疗设示图,提高发展能力和诊疗水平。

2、加强三级网络建设和人才培养

⑴乡(镇)卫生院要建立1-2个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中药加工炮制室能根据临床需要加工炮制出高质量的中药饮片;

⑵按要求全部完成全乡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学习计划;

⑶确保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有一名懂得中医或能西会中的医务人员目标的实现。

(三)第三阶段。(2010年),加速发展,全面达标与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

⑴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对未达标部分做好补课工作; ⑵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整无误;

⑶迎接评审验收。

第四篇:医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

*************医院中医药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3年-2018年)贯彻国家中医药工作及省、市、区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努力提高中医药系统的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和中医中药并重的政策,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参与,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我院中医医疗、防病治病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2、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医、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

3、坚持继承与创新。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发展中医药事业。

5、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013年-2018年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发展完善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完善中医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中医药科教和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2.主要指标。

(1)中医药医疗资源。2018年,中医床位数达到100张。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2)中医药人力资源。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10%。(3)中医药服务。服务量每年上升5~7%,到2018年,医院中医药年总 诊疗人次达30万人次,出院总人数达3000人次。

(4)中医药科教。到2018年,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中医药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果。

(5)中医药优势学科。到2018年,省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1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2个。

四、具体措施

(一)积极参与医改,着力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

积极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推行了“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中医药分级诊疗的新模式。开展中医单病种支付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减轻患者负担。召开了“中医药参与医改,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新模式”座谈会,试点开展“治未病、治已病、康复一体化连续诊疗”服务模式工作。执行了中医医疗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中。

(二)建立中医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对国家和省级中医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建立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长效机制、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顺利通过全国的评审。完善医院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标准及创建程序。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督导工作。中医药服务每年持续提高。加强了基层中医药项目工作的管理,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中医内涵建设,着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按照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原则,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有序推进三甲医院的评审工作,提升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推动“治未病”科建设,并进行调查分析。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通过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建设、规范诊疗行为、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等,促进中医临床疗效不断提高。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应急能力以及中医药防治突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

(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着力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医药管理与服务水平。制定我院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标准。建立集中医资源管理、医疗服务监管、远程会诊、诊疗数据挖掘等功能一体化的中医综合管理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中医方式健康评估、健康监护、疾病管理、健康教育、随访服务等一体化的“治未病-治慢病-康复”平台。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开展系统的学习培训工作。

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培训。开展基地医院带教师资培训;组织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师资培训、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专科骨干培训班。落实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培训项目、成人中医大专学历教育项目、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项目、基层中医临床专科技术骨干培训等项目,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专业技能。开展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质量抽查,提升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质量。推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学员的招生和管理工作,培养合格临床医师。

(七)注重与临床结合,着力提高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

围绕重点病种优势,积注重与临床结合,极整合资源,促进我院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积极打造基地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目标,扶持重点中医药科研平台的业务建设,引导和鼓励多单位、多学科联合攻关,中西医协同创新,推动全省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创新,争取了国家、省级中医药科研项目。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八)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宣传,着力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公民中医健康素养的提升。

建立医药文化宣传平台和载体,完善中医药文化宣传长效机制,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月、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周活动,成为每年中医药文化宣传的常态工作。开展中医健康素养调查,了解公民中医保健基础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认知情况。

**********医院 2013年2月10日

第五篇:天津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天津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2007-2015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和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津政发〔2007〕10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指中医药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我市共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23所,其中市级6所,区县级17所,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共有病床4633张。全市副高级职称以上中医药人员1154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政府授衔专家14人,享受政府特贴73人。中医药研发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拥有1所中医药研究院,1所中西医结合研究院,1所针灸研究所,11个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室),22个一、二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6个三级(国家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天津中医药大学承担我市中医药高等教育的重任,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国领先水平,目前开设4个学科门类、16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13个博士学位授予点,2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中药产业发展居全国前列,拥有一批有影响力的中药企业集团。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当前,制约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中医医疗机构长期投入不足,部分中医机构西化现象严重,中医特色与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的影响力弱化,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弱化,中医药在基层尚不如部分兄弟省市普及;二是,中医药高级复合型人才缺乏,中西医结合人才梯队断档,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层次偏低,技术水平不高;三是,中医药科研工作整体水平还不高,中医药关键技术研发能力较弱,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尚不能紧密结合,中药的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品种在全国的影响力还不够大。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继承创新,发挥特色优势,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紧密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率先发展。

(二)主要目标。优化整合中医药卫生资源,科技兴医,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推进中医药进入社区、农村和家庭,开发中药名药、名厂、名店,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教育支撑、科技研发、产业物流及对外交流合作五大体系

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起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功能完善、特色突出、适应群众需求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中医药教育体系基本健全,人才队伍壮大、结构优化;中医药科技研发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中药产业物流体系初具规模,中医药产业产值居全国前列;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初见成效,使天津成为全国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和对外交流的基地。到“十二五”期末,将我市建成中医药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的中医药强市。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中医药资源,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天津市南开医院为基础,建设集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对外交流为一体的龙头性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建设8所骨干性的区域中医、中西医结合区域医疗中心。以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为龙头,以中医、中西医结合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以区县中医医院和各级医疗机构中医科为基础,以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突出中医药特色,大力推进中医名院建设。将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建成特色明显、疗效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一流、科研实力雄厚的重大疾病临床研究基地。加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武清区中医医院、北辰区中医医院等中医医疗机构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使其成为布局合理、有特色、有优势、能够为老百姓提供良好中医药服务的精品中医医院,使区县中医医疗机构成为各区县的中医医疗、科研、教学的中心。

(三)夯实中医药服务网络基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

实施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必须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中医诊室,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的覆盖率达到100%。在农村和社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单、方便、有效、廉价的优势,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能力。组织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卫生人员进入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提高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整体水平。

(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探索适应当代需求的中医传统诊疗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鼓励开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和个体中医诊所,探索适应当代需求的中医坐堂医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层中医医疗格局。

(五)发挥学科专科优势,全面开展中医名科建设。保持针灸、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等优势学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

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在全市形成中医药优势的专科群。

(六)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天津中医药大学要坚持基础理论与临床并重的发展方向,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全国领先的重点学科和专业,积极承担优秀传承人才培养和在职临床工作人员的进修和深造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级中医药临床人才,成为全国知名的中医药大学。充分发挥天津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的优势,提高科研水平,加大中医、中西医结合在职临床硕士、博士及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丰富中医药专业设置,不断提高中医药学科师资水平和能力,培养农村、社区基层技术骨干,充实中医药学科师资队伍,为我市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中医药实用型人才。

(七)创新师承机制,培养新一代名医。建立我市名中医评选制度,每5年评选一次。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和名医馆,在研究、总结名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同时,每年选拔一批优秀传承人才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进行研修。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建立师承教育与临床专业学位挂钩制度,对师承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水平者,按照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医学硕士(博士)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加强老药工药物鉴别、炮制技术的传承。

(八)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引进培养优秀中医药人才。

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建立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培养、引进学术造诣高、国内知名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数十名全市中医药学科带头人、若干名具有较高诊疗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专业骨干;选拔中青年西医临床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配备名师指导,培养新一代中西医结合骨干人才,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培养一批中医药技术全面的基层中医药技术专业人员;培养一批懂专业、掌握中医药知识产权和国际化等相关知识的管理人才。

(九)尊重中医药发展规律,推进中医药创新和现代化建设。加快中医药理论与技术的创新和中医药新产品的开发。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重点开展中医证候、辨证方法、针灸效应原理、中药作用的物质基础和机理等方面研究。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的研究,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中医防治研究。开展中医临床研究方法学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开展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保护、利用的研究。

(十)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建立中医药研究机构,促进医疗、教学、科研、产业结合。力争全国中医临床研究

基地落户天津,建设全国重点中医药研究室3所、市级重点中医药研究室10所,建设一批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构建资源共享、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提高中医药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十一)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发挥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龙头作用,带动全市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进一步拓宽临床和基础研究领域,针对临床重大、难治疾病防治的关键问题,深入研究中西医结合防治规律和作用机理。继续做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重点学科(专科)的建设,发挥天津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学科的优势,培养中西医结合复合型临床人才,不断壮大中西医结合队伍,整体推进我市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积极支持、扶植民族医药发展。

(十二)构建中医药产业链,促进中药产业现代化。发展中药农业,提升中药工业,改造中药商业,培育中药知识产业,促进中药产业链的形成与健康发展,全力推进名厂、名店、名药战略,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卫药”品牌。以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工艺程序化、操作规范化为方向,加强药材种植、饮片生产、中成药医院制剂的管理。加强企业、医院、科研机构的联合攻关,开发现代中药,进行传统中成药的二次开发,促进中药制剂的深入研究和转化。开展以中药为基础的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农用、兽用等高附加值新产品的研发。

(十三)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鼓励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开展人员、学术国际交流合作。

拓展中医药国际教育领域与专业,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加强境外办医和办学的指导,促进与国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间的科技合作。为中医药企业做好通关服务,支持培育出口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中药企业到国外投资建厂,建立营销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

(十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点做好中医药科研、生产、经营、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申请中医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妥善保护不宜申请专利的中医药工艺、方法。

(十五)总结津沽学派特点,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充分挖掘天津近代中医药传统文化资源,全面整理现存的中医药文献资料,积极搜集整理民间中医药资料,总结津沽学派学术特点,挖掘津沽学派内涵,拍摄《中华国医国药·天津卷》电视专题片,做好中药文化的宣传。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药文化博览馆。加强中医药文化遗址、文物、文献等优秀

传统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中医药机构要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在环境、建筑、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切实加强中医药科学普及与文化传播,努力营造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文化氛围。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发展卫生事业工作中,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职责。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把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指标。天津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建立、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队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依据本规划制定本辖区的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督导机制和分级监测评估制度,积极推进各项中医药任务的全面落实,确保按期实现规划目标。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财社〔2000〕17号)中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实施中医药事业政府投入项目管理,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成果推广和学科专科建设。多渠道筹措中医药经费,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中医药事业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引导境内外组织与个人捐助、投资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落实相关政策,完善保障措施。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保护、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研究对提供简单、方便、有效、廉价的中医药服务医疗机构的鼓励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卫生部门积极制定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和基本设施配置标准和计划。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中医传统诊疗项目的服务价格,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中医传统诊疗技术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将有利于中医药临床发展、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中医药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包括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如:丸、散、膏、丹),合理调配中药医院制剂资源。卫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中医药师承人员和民间确有专长中医药人员的资格认定标准及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有关部门对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估和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中医药科研课题评审与成果鉴定、中医药相关产品的评审鉴定及中医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等要实行同行评议。

(四)实现中医中药标准化,推进中医药法制化建设。建立完善我市地方性中医药标准体系和信息平台。研究制定中医规范化诊断治疗标准,重点是中医药质量、安全、环保等技术标准,创建中医药技术标准示范园区,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中医药法制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依法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在编制内配备中医药执法人员,承担相应的执法任务,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商业贿赂、假药劣药,取缔虚假中医药广告。

2012中医药发展规划(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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