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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基地办公室职责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7-46738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5 02:50: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制教育基地办公室职责

南昌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根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要求,制定法制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2、设立基地法制教育专栏,筹划部署并组织实施法制教育工作。

3、协调与学校的关系将法制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规划,并负责考核评比。

4、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6、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帮教,并建立青少年管理档案。

7、负责基地法制教育资料的收集、存档。

8、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事宜。

第二篇:法制教育基地活动总结

平罗城关第二小学“

法律相伴,快乐成长”普法活动年实践活动小结

5月14日,平罗县青“法律相伴快乐成长”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年活动在平罗城关第二小学青少年法制基地启动。自治区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陆春、市司法局局长张毅彬、县政府副县长朱敏等领导出席了活动。来自全限中小学进1000名学生代表也前来参观学习。

活动在城关第二小学学生齐唱《成长在法治的蓝天下》、《红色法制绿色课堂》等法制歌曲演唱和《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快板表演等青少年法制节目中拉开序幕。来自区市县领导和县城中小学三组学生队伍一次参观了法制基地的法制教育大厅、模拟法庭、法制实践课堂、法制文化长廊等功能模块。同时。城关二小小引导员绘声绘色的解说,让前来参观的领导和师生感受到了基地将法制教育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意识教育有机结合营造出的浓厚法制氛围。领导们对基地的建设和寓教于

乐、形式多样的法制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今年以来,平罗县城关二小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根据不同年龄层次青少年的特点与接受能力,寻找新对策、凸显新特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三篇:基地办公室申请报告

关于基地办公室续驻的申请

尊敬的基地领导:

兹因公司发展需向吉首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办理基地办公室226—227续驻事宜。望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湘西自治州星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刘辉

2014年04月21日

第四篇:2014越秀教育基地法制教育总结

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 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成败,决定了社会的稳定。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重点针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法规、自我保护和预防犯罪知识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因此,根据不同年龄层次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基地将法制教育与教育教学相结合,进行了有效的探索。2002年4月,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正式挂牌成立。近几年来,在上级组织各项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在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基地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效显著。现将近年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课程开展的基本情况

法制教育课程有较好的教学设施——模拟法庭。在课堂上,学生可以亲身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感受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通过老师的讲解和模拟审判,学生可以了解我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庭的一般设置,并且懂得了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庭设置的区别——跟平时在电视、电影上看到的不同,并了解到了其中的原因,就是所遵循的法系不一样。这样,同学们对我国法院的审判模式有了初步的认识。在课堂上,教师设置法律知识竞答环节,让同学们懂得什么是法律,什么

第五篇:东莞市将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东莞市将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来源:东莞日报 2012-02-21 11:41:00

导语: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司法局获悉,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东莞市将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司法局获悉,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东莞市将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近日,东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研讨会在市中小学德育教育基地召开。东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和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对基地的规划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统一了思想。根据此次会议研讨结果,东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建设在位于南城西平的市中小学德育教育基地内。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整体规划将充分考虑青少年成长及培养其法律素质的需要,通过实物展示、案例分析、互动游戏、多媒体测试等形式从法律知识、法律实践、法律价值的认同再到法律素质提升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基地每年可承接教育中小学生4.5万人次。

据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志着东莞市青少年普法迈上新的台阶,将成为东莞市青少年普法的重要品牌,普法形式、方法将更为青少年自觉接受,收效更为显著,必将为东莞市的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础。

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宁波市司法局

一、实施背景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健全教育网络,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青少年在学法过程中缺少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场所和法律知识集中教育场所,造成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市司法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将进一步整合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源,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是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为此,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主要做法

2009年4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向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市直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市各类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主题文化公园等社会公共文化和青少年活动场所;学校、青少年宫、少年军校、夏令营(永久性)等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军营、法庭、监狱、劳教所等单位以及其他适合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单位、机构和场馆、场所等可以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对象。创建申报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丰富的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载体,宣传教育方式灵活多样;领导和工作部门职责明确,配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创建方案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和落实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台帐资料健全,有一定经费投入和保障;建立和落实与宣传、司法行政(普法)、教育、民政、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社团组织的联络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工作信息,总结创建做法经验;具有可容纳100人以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场所,场所安全,设施齐全,环境整洁,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浓厚;配有1名以上法制宣传教育固定讲解员(专兼职均可),具有针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解能力;具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教材、教案或讲解词等。

在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和市直有关单位分别对所属申报对象进行认真审查考核并推荐的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成考评组,通过以书面审核、汇报座谈、观摩察看、检查台帐等方式,结合申报对象平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确定为宁波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予以通报命名。

同时为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质量,对已被命名的宁波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抽检复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问题较多的,限期整改,予以重点跟踪和帮助指导,经整改和检查验收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摘牌。

三、基本成效

目前,全市建有市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7家,分别为: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奉化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海县柔石中学、象山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宁波市李兴贵中学、江东区东胜街道樱花社区、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后大街社区。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创建,扩展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空间,开拓了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域,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形载体,立足基层,贴近青少年,通过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法制教育基地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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