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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9--2012年法学院考研综合卷试题与笔记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17-56432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7 14:52: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大学2009--2012年法学院考研综合卷试题与笔记

北京大学2009---2012年法学院考研综合卷真题与答案

2009

宪法: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2.试论立法权的特征。

行政法: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请谈谈对法条的理解。

2.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请谈谈对这些效力的理解。

民法:

简述“合同效力相对原则”及其适用例外。

民事诉讼法:

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涵?为什么说该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性原则?

刑法:

1.简述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处罚原则。

2.案例分析:

被告人,黄翠华,女,48岁。2008年1月黄翠华来到A镇,结识王景山(盲人)后与其同住。王景山将其所有的5万元定期存折交由黄翠华保管,后来黄翠华得知存折密码就是王景山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2008年3月,黄翠华在王景山熟睡的时候,将其身份证拿走,到银行凭定期存折、自己的和王景山的身份证将存折上的50120元钱取出。然后将王景山的身份证放回。王景山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动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黄翠华被警方抓获。黄翠华抓获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过程。

问:黄翠华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只要写明量刑原则即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请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理论,谈谈对法条的理解。

2010

宪法

案例题:某行政机关在某次打黄扫非行动中公布的一张照片一起了广泛争议。“光头”警察抓住一“卖淫女”的头发,“卖淫女”双手护胸,一脸惶恐,而她的衣服就在一边。旁边还有嫖客一干人等。请结合宪法条文:

(1)公布“卖淫女”裸照是否违法,说明理由(5分)

(2)“光头”警察对“卖淫女”的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15分)行政法

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

(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5分)

(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大概是这样,有几句不记得了15分好像是)

二、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10分)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10分)

二、我国各种审判程序当中审判组织的区别(10分)

民法

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

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

刑法

一、简答题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4分)

2、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4分)

二、论述题

1、主犯的概念、种类、刑事责任(8分)

2、简述我国刑法中“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含义(6分)

三、案例

甲酒后驾车蹭到乙的车,逃跑过车中接连撞死三人。问对甲如何定罪。(8分)刑事诉讼法

一、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对比律师法上述规定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异同,谈谈你的理解(好像是这样10分)

二、98年司法解释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证据学的理论谈谈对以上法条的理解(10分)

2011

宪法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2、我国宪法关于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行政法

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试述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和不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4、根据我国行政法和管理实际的相关实践,试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民法

5、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大家自己翻下法条就好,题目上有给出来),分析法条,并举例说明

6、案例分析

某甲想开一家公司,但是资金不足,向乙银行贷款400万元,以自己的房屋为抵押,双方在8月17号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是由于乙银行的工作效率太低,一直没有申请登机。随后,甲因为急需资金,将房屋卖给丙,双方于10月17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与10月27日办理的过户登记手续。丙在付款200万元之后便一直没有付款。乙银行于11月某日向登记机构提出了登记申请。

其后,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付剩下的房款,而丙则向法院提起反诉,称甲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甲返还200万元的房款并赔偿损失。

(1)法院是否应支持甲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2)法院是否应该支持丙的反诉?为什么?

(3)房屋登记管理机构是否应该给乙银行登记?为什么?

民诉

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试举5例证明处分原则的相关规定

8、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被告的区别?

刑法

9、自首犯的量刑原则

10、王某,1975年生,2004年5月因为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6年5月,因为抢劫罪被逮捕,同为被告的有姚某和张某,两人均为成年人。

经查明,2006年的2到3月间,王某伙同姚某、张某抢劫8次,共劫得23万元。期间,王某用暴力强奸了一名妇女。2006年5月,王某持刀殴打黄某和李某。李某奋起反击,用木棍击打王某,王某闪开,木棍不幸击中黄某,致其重伤。后公安局逮捕了王某,其后抓获同案犯姚某。

试述,此案如何判决。

刑诉

11、有人说,刑事诉讼严格依照程序进行,不仅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也是在保护行使刑事司法权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和理论,谈谈你的理解

12、《证据规则》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二条,分析法条 谈谈你的理解

2012

宪法学

1、论述中国宪法上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特点。(12分)

2、简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组成原则。(8分)

行政法

3、试述行政法的效力有哪些?

4、试述《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极其立法特点?

民法

5、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合同法第93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试比较这两条的异同,并举例分析。

6、案例分析题:甲雇乙修缮家中藏物,乙偷盗甲梨花圆凳,售于不知情丙,价金五万,交付,丙先付一万,余四万未付,后火灾致梨花圆凳圆凳毁,试分析案中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涉及偷盗物的善意取得问题。)

民事诉讼法

7、论述管辖权异议。

8、试述述简易程序。

刑法

9、《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试分析法条所涉及的罪名的构成要件?

10、案例分析题:章某骗王某吴甲欠钱不还,绑架吴甲之子吴乙,将其拘禁于某处。分析本案中的法律关系。(主要涉及共同犯罪、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

11、论述被害人在公诉、自诉、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12、法条分析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试分析法条所涉及的问题?

答案可参见考研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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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经验谈

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经验谈

考研的想法由来已久,从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始,和许多人一样,希望用考研来弥补高考的失利。我心中的北大圣洁美丽,向往已久却没有足够的勇气选择,毕竟我本科的学校在学术上非常之一般,虽然它漂亮精致且绚丽多姿。大二快结束的时候,有位师兄考上了复旦的研究生,忽然就给了我很多勇气,整天围着他兴奋地问东问西,稀里糊涂却义无返顾地确定自己要考北大,而且是法学院。至今我都很感激他,如果不是他,或许根本不会有今天住在万柳的我。当然也很庆幸自己当初傻傻的不理智的勇气。

凯程在2014年北大法学考研中录取8人,其中2人勇夺细分方向状元,3人复试第一名,北大法学院作为国内最好的法学院,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包括总理,凯程对法学的理解,具有独到的优势,三级法是北大法学考研的法宝,并且北大法学专业课6+1,凯程都有全面而应试性的辅导,集训营提供了最强的专业课和公共课保障,也是凯程法学成功的保障。

大三本专业(本科非法学专业)的功课很多,还有严格的实习要求,当然是没有时间系统复习,不过也就在这个时期,我利用零零碎碎的时间,搜集信息(我浏览了很多考研的网站),购买资料,制定复习计划,处理有可能影响考研的各种事情——逐渐辞掉了在社团的各种职务、过了6级、跟着上一级的同学提前修完了大四的课程等等,还大致浏览了法学核心课程的课本,偶尔也去我们学校的法律系听听课,那个时候不太注重具体的知识,只是想看看法学的老师是怎么讲课的、学生是怎么学习的,他们的思路是什么样的等等,冠冕堂皇地说就是感受他们的世界。这个阶段,虽然没有进入复习却为我考研成功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因为对于一个跨校跨专业的考生来说,能不能领会所考学校专业的要求、有没有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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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

该专业的学习状态非常之重要。

在大三暑假之前,我都是有可能放弃这个考研计划的,因为大四初即将确定的研究生保送我应该没有悬念,即便不报送,优秀的专业成绩和诸多的奖励也可以帮助我找到一份不算太差的工作,而且父母一直都不很赞成我这个“不稳妥”的选择。但是在那个暑假我报名参加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基础课辅导班,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来北京的那一刹那,我有种骑虎难下的感觉,并不富裕的父母为了支持我为我支付了高额的报名费和食宿费用,身后有那么多人看着我,我不能让他们失望,当然,更不能让自己失望,北大不一直是自己的梦想么?

很久以前在BBS上看到有人说,考北大是一种生活态度。我想,从那个暑假开始,我真正让自己走进了那种生活态度。辅导班的日程安排的很紧,天气又极热,日子过得很苦,但我很珍惜,对于一个跨校跨专业的考生来说,这些信息的获得非常之重要,就是那段时间,法学的知识在我的大脑里基本成了一个体系,我体会着北大的老师注重什么,他们所认为的重点是什么等等,大概知道了自己应该朝着怎样的方向复习。那个时候上辅导班的人好多,大部分是知名学校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往往几人结伴而来,信心十足的样子,有时候我的确觉得有些自卑,但那仅是刹那的感觉,我在心里想,日后名正言顺坐在这里的或许是我而不是你们,还在班里发现了一个长的很想花择类的帅哥,呵呵。就是靠着这种有些阿Q有些不服气的心情,上完了辅导班,收获不少。同时,我“利用有利的地形”继续搜集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和资料,曾经向北大法学院的一个小妹妹借过几次笔记,她很友善,给人很温暖的感觉,我考进北大之后有一次在图书馆碰到她,她正在准备保送生考试,已经不记得我了,也许对她来说,我只是一个不经意帮助过的人,但是对我来说,会永远心怀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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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道回府之后,就进入了“闭关修练”。这个阶段信息掌握的基本差不多了,于我而言,最棘手的事情已经解决了,需要的就仅仅是坚持和得当的方法。我放弃了保研,避开了同学们找工作的纷扰,一心一意过我的考研生活。11月的时候,经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北大法学院的师姐,就很忐忑地给她打电话,其实也没问什么很专业的问题,但是她的每一个鼓励都给我一种别样的力量,巧的是,现在我居然成了她同门的师妹,平日里各忙各的也没时间在一起,但是对于她我总是抱了那种特别亲切而感激的心情。开始正式准备考研的时候一个老乡送我一盆小小的仙人掌,我就想,如果它能一直活下来,我就一定能考上,平时它被仍在角落里,也没有时间管它,偶尔想起来会浇点水。

然而它活下来了,我也考上了,以高分被录取。没有人相信,包括我自己。

考研的生活,是个很艰辛也很美丽的故事,我很庆幸我经历了,庆幸自己傻傻地勇气,庆幸自己遇到那么多可爱的,或许只是在不经意间帮助过我的人。

就业前景

北大法学院的就业前景,似乎不用多说什么,只要自己肯努力,出身和门第给你带来的绝对是正效应。在各大高校的研究生都扩招的情况下,北大法学院并未扩大研究生招生名额,这在就业市场上无疑会造成北大的是精品的影响,事实也的确如此。具体说来,理论法学学科群(法理、法制史等)的学生就业面校应用法学(民商、经济法等)稍窄,但还是有很多单位可供选择,如高校、出版社、国家部委等等,如果本人在硕士期间多修一些应用性的课程,进公司企业律所也未尝不可。有统计显示北大法学院的硕士毕业生中每年除读博、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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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的外,大部分都如期与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少数没有就业意向的也多因为就业期望值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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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0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综合卷考研真题

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

200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综合卷考研真题 宪法: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2.试论立法权的特征。

凯程在2014年北大法学考研中录取8人,其中2人勇夺细分方向状元,3人复试第一名,北大法学院作为国内最好的法学院,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包括总理,凯程对法学的理解,具有独到的优势,三级法是北大法学考研的法宝,并且北大法学专业课6+1,凯程都有全面而应试性的辅导,集训营提供了最强的专业课和公共课保障,也是凯程法学成功的保障。行政法: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请谈谈对法条的理解。

2.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请谈谈对这些效力的理解。民法:

简述“合同效力相对原则”及其适用例外。民事诉讼法:

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涵?为什么说该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性原则? 刑法:

1.简述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处罚原则。

2.案例分析:

被告人,黄翠华,女,48岁。2008年1月黄翠华来到A镇,结识王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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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

(盲人)后与其同住。王景山将其所有的5万元定期存折交由黄翠华保管,后来黄翠华得知存折密码就是王景山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2008年3月,黄翠华在王景山熟睡的时候,将其身份证拿走,到银行凭定期存折、自己的和王景山的身份证将存折上的50120元钱取出。然后将王景山的身份证放回。王景山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动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黄翠华被警方抓获。黄翠华抓获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过程。

问:黄翠华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只要写明量刑原则即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请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理论,谈谈对法条的理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8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学

某作家出版某书对某宗教团体的所做所为予以批评,该宗教团体不满该书,到政府门前静坐示威,要求政府“给个说法”并禁止该书的出版发行。现你为政府法制局的工作人员,利用中外宪法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并给领导讲讲该如何处理此事。行政法

1、简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2、简述行政许可法上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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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

1、一个德国法学家的一段论述,考察直接言辞原则,题目涉及直接言辞原则的含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践和规定在这方面的违背?

2、有关辩护律师阅卷权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上的具体规定、不足以及该如何完善? 刑法

1、简述犯罪未遂

2、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六人,高中毕业,待业两年,某日,通谋,携钢丝鞭往木场偷木。甲乙门外放风,余四人入内偷盗。为门卫丙丁发现,甲乙在门外以巨木顶门,使丙丁无法外出,并剪段断电话线,使丙丁无法报警。丙丁眼睁睁看原木(价值4000元)为余四人推出门外窃走,问:甲乙六人的刑事责任如何? 民事诉讼法:

1、给了一段材料,论述“一元钱官司”在民事诉讼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民法:

1、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

2、简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买卖房屋,乙已付钱,甲已交付乙房屋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甲为贷款与信用社订立抵押合同,以房屋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未能到期还钱,信用社欲实行抵押权,卖房,乙不同意,认为其拥有所有权,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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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集训营,为考生服务,为学员引路!

发生争议。现问:

1、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乙与信用社谁有优先权,为什么?

3、乙该如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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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北京大学法学综合卷B卷2008年考研试题

200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综合卷B卷真题

法理学

1、给了周旺生老师论文:《论法之难行之源》和《中国法理学的若干迷点(上)》之中有关“法之难行”和“法学的特质”的各一段论述,选择其中一个议题,进行阐述。经济法

1、结合相关市场理论,简述其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中的作用。

2、简述税收法定主义在我国的现实意义。

3、简述《证券法》上有关证券发行的界定以及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1、给了一段材料,论述“一元钱官司”在民事诉讼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

民法

1、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

2、简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区别。

3、案例分析:甲乙买卖房屋,乙已付钱,甲已交付乙房屋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甲为贷款与信用社订立抵押合同,以房屋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未能到期还钱,信用社欲实行抵押权,卖房,乙不同意,认为其拥有所有权,发生争议。现问:

1、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乙与信用社谁有优先权,为什么?

3、乙该如何救济?

国际经济法

1、何谓“最密切联系地原则”以及它在国际私法上的应用

2、简述国际货物贸易上买卖、运输、保险、支付等法律关系上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调整和适用于这些法律关系的法律、习惯有哪些?

第五篇:北京大学法学院历年综合卷真题启示录

1997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

1、间接故意

2、想象竞合犯

3、刑事责任

4、自首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0分)

1、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主犯从重处罚的?

2、简述金融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

1998 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犯罪集团

2、集资诈骗罪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5分)

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2、犯罪后自首又有()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中的私人财产,以公有财产论。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定罪处罚。

5、走私、()、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试述撤销假释的根据。

2、我国新修订的《刑法》所规定的“持有型罪名”有哪几个?

1999 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犯罪中止

2、侵占罪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的归责要素有:主观恶性、客观危害以及()。

3、死刑只适用于()的犯罪分子。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定罪从重处罚。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试述我国刑法关于主犯的种类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2、简述信用证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2000 刑法学(共20分)

一、选择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数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每题1分,共12分)

1、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有()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2、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E、从新兼从轻原则

3、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A、故意杀人 B、故意伤害 C、强**** D、抢劫 E、绑架 F、贩卖毒品 G、盗窃

4、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区别的界限在于()

A、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 B、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C、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损害 D、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严重损害 E、防卫行为是否适时

5、我国刑法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A、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 B、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C、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D、窥探作案现场的行为

6、某甲与某乙有仇,企图借他人之手杀死某乙。一天,某甲故意将装好子弹的猎枪交给某丙,并骗丙说枪中没有子弹,叫丙向乙空枪瞄准射击以使乙受惊吓。结果乙中弹身亡。某甲、某丙的行为属于()

A、共同故意杀人罪 B、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 C、不属于共同犯罪

7、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A、犯罪行为的个数 B、犯罪结果的个数 C、犯罪构成的个数 D、犯罪对象的个数 E、犯罪意图的个数

8、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的犯罪分子。A、罪大恶极 B、罪行极其严重 C、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D、主观恶性极其严重

9、某国家机关财务室出纳李某与无业人员王某相勾结,共同盗窃财务室保管的现金。一天晚上,李某用持有的财务室钥匙打开财务室大门,并在门口望风,王某进入财务室撬开了保险柜,窃取现金20000多元。然后二人又伪造窃贼翻窗而入的现场。李某、王某的行为构成()。A、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的行为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B、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C、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共同诈骗罪

10、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

A、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公私财产权利

C、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D、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11、下列刑罚方法中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A、死刑 B、有期徒刑 C、罚金 D、拘役 E、没收财产

12、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之规定,犯罪分子犯盗窃、诈骗、抢夺诈骗罪而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是()

A、实施了已经构成犯罪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C、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D、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E、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继续犯罪

F、使用暴力活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抗拒逮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

二、简述题(每题4分,共8分)

1、简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种类 及其刑事责任。

2、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特征。

2001 刑法:20分

一、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限度条件5分

二、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犯种类及其刑事责任5分

三、简述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分

四、案例分析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务。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

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到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看看,与李某对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

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请说明理由。5分

2002 刑法学(30)一.简答(每题5分)1.不作为犯的特征及作为义务产生的原因.2.教唆犯的处罚规定

3.我国死刑政策及在中国刑法中的体现.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2003 刑法学 1.不作为特征 2.正当防卫条件 3.案例(略)

2004 刑法40分

6,请简述缓刑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条件(10)7,请谈谈对我国刑法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的理解(15)8,案例(15)

甲见乙旁有一摩托车(乙尚未发动),怀疑是偷来的,便装作认识问到”你到哪里去?“,乙以为甲是车主,弃车而逃。甲见四周无人,便欲据为己有,驶出一段距离后,被追来的车主抓获归案。问此案如何定性?

2004 刑法40分

6,请简述缓刑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条件(10)

7,请谈谈对我国刑法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的理解(15)8,案例(15)

甲见乙旁有一摩托车(乙尚未发动),怀疑是偷来的,便装作认识问到”你到哪里去?“,乙以为甲是车主,弃车而逃。甲见四周无人,便欲据为己有,驶出一段距离后,被追来的车主抓获归案。问此案如何定性?

分析和总结:

1.有关“主犯的种类和刑事责任”这一内容在97、99、00、01年均以试题的形式出现,这给我们两个启示:(1)考过的题仍然会出现,需要重视历年的真题

(2)主犯的相关知识是一个重点,虽然近3年没有出现,但难保不会再考。

2.除了03年,每年都有一题是针对分则中的一个具体罪名或者一个具体法条而设,这提醒我们:要注意对刑法分则中几个重点罪名的熟悉,以及对重点法条的理解。

3.自01年开始,每年都有一个案例分析题,在此也可见北大对实际分析能力的重视,今年也一定还有案例分析题,考察的重点还是在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等刑法总则的重点上。

4.01 年和03 年均考察了“正当防卫的条件”这题,这说明:考过的题目仍有可能再考。

5.02和03年均考察了“不作为犯罪”的相关内容,这更坚定了我上面的判断。

6.从02年对“死刑政策”和04年对“缓刑制度”的考察可以看出:需要有足够的敏感度把握当下的理论热点,北大是不会与热点问题的讨论脱节的,这将直接体现在考研的试题中。联系到去年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惩治腐败的分则罪名,比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可能会是考察的重点。

7.由历年试题可以看出:北大不回避重点,重点永远是重点。比如主犯、正当防卫、不作为犯罪、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等知识点在历年的真题中均有出现。

8.基础法条特别是总论,司法解释,立法解释要牢记,像04年的"谈谈对我国刑法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的理解",如果连13条说什么都不知道,麻烦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历年综合卷(97~04)真题启示录 :(2)民法学

1997 民法学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必然贯穿我国民法始终。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进行意思表示。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者()履行义务。

4、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

5、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了合伙债务,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责任。

6、保证人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承担保证责任。

7、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民事义务,侵害了财产所有权(包括经营管理权),人身权或()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8、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①具有独创性;②()。

9、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丧失继承权。

10、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法律。

二、简答题(共10分)

1、如何认定胁迫行为?(3分)

2、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害能否得到补救?应由谁来补救?为什么?(4分)

3、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发生争议和因侵权发生纠纷,应由什么机关负责处理?(3分)

1998 民法学(共20分)

一、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12分,每题3分)

1、人格权与身份权

2、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相邻权与邻接权

二、简答题(8分,每题4分)

1、简述职务侵权的概念、主体、范围及责任。

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999 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2、无因管理

3、婚姻终止

二、简答题(共14分)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4分)

2、无权代理有什么法律后果?(5分)

3、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举3个离子说明作品的合理使用。(5分)

2000 民法(共20分)

一、简述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并针对《民法通则》对设立监护人的主要规定,提出两条以上法律改进的意见。(5分)

二、什么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原则?(5分)

三、什么是债?举例说明产生债的主要法律事实。(5分)

四、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规则体现了我国继承法的哪些基本原则?(5分)

2001 民法:20分

一、名词解释2分*5

1、合伙

2、他物权

3、表见代理

4、预期违约

5、善意取得

二、简答5分*2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撤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2、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2002 民法(30)1.代理的法律特征.2.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3.无过错原则的立法缘由及价值.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区别

2003 民法学

1,简述违约金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2,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与效力 3,案例(记忆版):

作家刘某受作协委托,以本地知名人士张某为原形创作小说,在小说创作期间,刘某曾多次采访张某,张某还把自己当年的日记交给刘某参考。小说出版后,在情节上有张某的初恋情人及二人情感的内容,都属首次公开,张某的妻子女儿也都是首次得知,家庭关系大受影响。张某因此起诉刘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民事权益。如果你是法官,请你判断法律责任问题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2004 民法45分

3,物权与债权在效力上有何不同(10)4,请比较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概念不同(10)5,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它和一般抵押有何不同(10)6,案例

甲与乙签定一房屋买卖合同,甲交付房屋、乙支付价金,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后甲将房屋转卖于丙,登记。但丙未支付价金。丙起诉甲,要求交付房屋,甲反诉丙,请求法院宣判甲丙合同无效。请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15)

分析和总结:

1.历年试题基本上没有重复出现的题目,只是像“代理”一块的相关内容在99、01、02年都有试题出现,不像刑法学试题有一模一样的题目出现。

2.民法学试题最明显的特征是:北大似乎特别注重对相近或具有可比性的概念的区别、比较。比如98年的试题就有一个大题专门出了四个相近概念的区别,01年的对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撤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和“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02年的“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区别,而04年的试题除了案例分析题,其他全部都是以概念的区别比较的题型出现!这个启示我们:在复习民法的时候,对于相近概念的比较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3.知识产权法、婚姻继承法、人身权的内容在98、99、00、03考试中均有试题出现,如果在05年的试题中见到这部分的题目不应该感到惊讶。当然总则、物权、债权的内容仍是民法复习的重点。

4.一些有特点的概念在历年的试题中频繁出现,比如:98年的“职务侵权”,99年的“无因管理”,00年的“监护制度”,01年的“表见代理”、“善意取得”,02年的“无过错原则”,03年的“违约金”,04年的“最高额抵押”。这些内容也是我们在本科阶段学习的重点内容。因此,在复习中,我们应该提高对这些有特点的概念的注意。

5.和以上有特点的概念考察相比,历年的试题更注重对于基础概念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98年试题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99年试题中的“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00年试题中的“相邻关系”、“债的概念和产生的原因”,01年试题中的“合伙”、“他物权”、“抵押权和质权”,02年试题中的“代理“的法律特征,03年试题中的“债务承担的条件和效力”,04年的“物权和债权的效力”,都是非常基础的题目。所以,北大重基础,此言不虚。这也启示我们:对于民法的复习,尤其要注重对于基础概念的掌握。

6.从03年的试题开始,每年都有案例分析。今年也一定还有案例分析。在复习的时候,不要忘了看案例。

北京大学法学院历年综合卷真题启示录 :(3)刑事诉讼法学

1997 刑事诉讼法学(15分)

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

二、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

1998 刑事诉讼法学(15分)

1、根据1996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

3、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查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5分)

1999 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

2000 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试就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7分)

二、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请问:该条文的规定对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有何意义?(8分)

2001 刑事诉讼法 15分

一、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请结合这一规定,回答下列问题:8分

1、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是什么?

2、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应当承担,被告人与公诉人是如何分担证明责任的?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分

1、你对第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理解的?

2、本条的规定对于维护程序法的尊严有何意义?

2002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

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分

(1).何谓公正审判?

(2).阐述此法条的立法价值.2.我国刑诉法上当事人是什么?它有哪些?检察机关是不是当事人?

2003 刑诉

1.我国陪审制度特点

2.逮捕的证据要求与定罪的证明之间的区别

2004 刑事诉讼法30分

12,(理论)为什么说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适用法(10)

13,(法条分析题)试根据刑事诉讼法156和157条的规定,谈谈对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10)

14,(基础知识题)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案件应履行的法律手(10)

分析和总结:

1.刑事诉讼法第191条之规定在99、01、02年的试题中均有涉及,或考法条内容,或阐述其背后的程序正义内涵,起码可以说明两点:(1)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学的考试内容都有可能重复出现,换汤不换药,要注意对历年真题的学习。(2)程序正义的内容是重点。

2.不起诉的相关内容在98、99、04年的试题中均有考察,虽然是不同的方面,但我们可以看到:不起诉是刑诉考察的重点,还有可能重现。

3.我估计:出刑诉题的老师可能喜欢研究刑事诉讼法的法条,在98、99、00、01、02、04年的历年试题中均涉及到对相关具体法条的记忆和理解。这给我们暗示:对于刑诉法的复习,要结合法条来复习,并加深对法条规定的理解。

4.从97年“被告的诉讼权利”,01年“举证责任的分配”,02年“当事人概念和分类”,04年“对刑诉法是宪法适用法的理解”可以看出:北大仍重基础,重点仍是重点,每年的试题都会有很基础的题目。加大对基础的复习,方向不会错的。

5.近年来开始对相近概念的比较区别进行考察:如00年的“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03年的“逮捕的证据要求与定罪的证明之间的区别”,这种题型的动向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6.对一些有特色的概念的考察也应该引起注意:如03年的陪审制度,04年的证人制度,说不定05年它就会考一个“回避制度”。

7.近两年的试题中均涉及到了证据和证人的内容,早一些的01年试题也考到了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这说明:证据这一块的内容是近几年来的考察重点,应该引起我们复习时的重视。

北京大学法学院历年综合卷真题启示录 :(4)国际法

2003年

国际法

1.国际责任的免除情形 2.试述《南极条约》主要内容

2004年

国际公法30分

9.请简述时效和先占制度的不同点(10)10.我国法院能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吗(10)

11.外国军用飞机能否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上空进行侦察(10)

由于在综合卷中只有最近两年才出现国际法试题,所以需要结合历年国际法专业卷的内容来考察它的命题趋势,再加上北大本科生期末国际法考试试卷的内容,这样应该可以大致得出一些规律来:

1998国际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

1、格老秀斯

2、国际地役

3、普遍性管辖

4、《月球协定》

5、《世界人权宣言》

6、世界贸易组织

7、斡旋

8、使馆的通讯自由

9、国际人道主义法

10、《拉忒兰条约》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45分)

1、简述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2、简述条约的终止和无效。

3、简述大陆架的基本制度。

三、论述题(任选一题,25分)

1、试论述香港回归所涉及的主要国际法问题。

2、试论述国家主权原则在当前国际关系中的意义。

1999国际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8分)

1、时际法

2、拒绝司法

3、最惠国待遇

4、间接反致

5、根本违约

6、间接抵免

二、简答题(四题,共22分)

1、在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权利保证条款?权利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5

分)

2、举例说明什么是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在此种项目贷款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有

哪些内容。(6分)

3、简述条约的保留。(5分)

4、简述联合国维和行动。(6分)

三、论述题(6题,考生任选4道题,每题15分)

1、试论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

2、试论皮诺切特(智利前总统)事件的国际法问题。

3、论船舶优先权法律制度。

4、论中国的外资法律制度与TRIMs.5、试分析海运提单、海运保险单以及票据的可转让性问题。

6、在我国有关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中,有哪些规定与多数国家的规定相一致?请对其

内容及在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加以论述。

2000国际法

一、名词解释(共18分,每小题3分)

1、ABS

2、《汉堡规则》

3、综合限额抵免制

4、属人法

5、卡尔沃条款

6、干涉

二、简答题(共37分)

1、举例说明递减提成费和滑动提成费的区别。(7分)

2、简述国际融资中安慰信(letter of comfort,即“意愿书”)的性质和作用。(7分)

3、一贯反对规则。(7分)

4、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8分)

5、简述鲍富莱蒙离婚案(Bauffremont’s Divorce Case)在国际私法上的地位及由该案所确立

的制度。(8分)

三、论述题(共45分,请任选3道题,每题15分,多选不加分)

1、试论中国现行外贸代理制及新《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其的影响。

2、试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关于入资和提供合作条件的法律制度。

3、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中所贯穿的法律原则是什么?其中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服务业

的影响是什么?请分别加以论述。

4、试论条约在中国国内法中的适用。

5、试论国际法上的不使用武力原则。

2001国际公法

一、简答题

1. 简述外国军舰在领海的无害通过问题。

2. 结合国际法院判例,简述国际法上的时际法原则。3. 简述联合国“1503程序”在国际人权保护中的作用。4. 简述国际法院的任意强制管辖权。5. 简述条约的无效。

二、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 试论国际法上的国际罪行。

2. 试论国际习惯法作用国际法的渊源。

2002国际公法

一、简答题(共30分,每小题10分)1. 简述外交保护的前提条件。2. 简述专属经济区上空的法律地位。3. 简述法院管辖的基础。

二、论述题(共70分,每题35分)1. 试论人道主义干涉问题。2. 试论普遍性管辖权问题。

03国际公法

boa原贴

一,简答题(90分,每题15分)1,条约解释的原则

2,简述“obligations erga omnes”的产生及意义 3,简述由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通行制度

4,联合国安理会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职权。5,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6,难民的地位

二,论述题(60分 每题30分)

1,从人权的国际保护的角度谈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2,国际条约在中国国内的执行

04国际公法

boa原贴

一,简答题(每题10分)1 国家有无域外管辖权。2 什么是不干涉内政原则。3 使馆馆舍是否享有外交庇护权。4 无害通过与过境通行的不同。5 安理会决议的效力 6 外空条约的内容。

二,论述题(每题20分)

论述国际法庭判决作为国际法辅助渊源 2 论述“obligations erga omnes”。

北大本科2004年国际法期末考试题:

一,简答题

1,国际法上承认的方式

2,简述专属经济区上空的法律地位

3,简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克减条款”的内容和意义 4,简述卡尔沃条款的内容和意义 5,简述条约的保留 6,简述任意强制管辖权

二,论述题

1,试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2,试论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的效力

分析和总结:

1.事实上细加映证,可以发现:04年综合卷中的第10题在00年国际法的专业卷中是出现过的,即“条约在国内法中的适用问题”,04年综合卷中的第11题在02年的国际法专业卷中也是出现过的,即“专属经济区上空的法律地位问题”,这说明:研究历年的真题是绝对有好处的,很多题都是重复出现的,要都会做。

2.国际法考察的重点在于:

国际法的基础理论(包括渊源、主体、基本原则、基本权利,国家责任、居民、领土)、海洋法、条约法、人权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国际法院),尤其是条约法,可以看到每年的试题里必定有一题是出在这一块的(除了03年的综合卷),我一直怀疑这是不是和王铁崖先生在世时和北大国际法侧重条约的研究有关。王铁崖先生早年从清华大学毕业留学英伦,研究的方向即是条约法,其一生致力于条约的收集、整理、研究,这在研究生考试的命题上多少会有所体现。当然这仅是个人拙见,但条约法是重点却是不争的事实。

3.从去年起,北大国际法专业增设国际人权法方向,这是一个信号:人权法将是将来北大未来致力于发展的方向,01年和03年的专业卷中也均有有关试题,但这个在综合卷中出现的几率不大,如果要考国际法专业的,倒是应引起注意。

4.基础,还是基础。很多题都是简单不过的基础知识。可以说:“得基础者得北大考研。”

北京大学2009--2012年法学院考研综合卷试题与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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