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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供的材料范文合集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7-34820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8 01:28: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供的材料

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供的材料

1、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请上传: 图片或文件扩展名:jpg,pdf必须上传)

2、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与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合一的可不提交)(请上传: 图片或文件扩展名:jpg,pdf可选上传)

3、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上签字)(请上传: 图片或文件扩展名:jpg,pdf必须上传)

4、经举办单位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现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意见或审计报告(请上传: 图片或文件扩展名:jpg,pdf必须上传)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请上传: 图片或文件扩展名:jpg,pdf必须上传)

6、其他相关材料(请上传: 图片或文件扩展名:jpg,pdf可选上传)

第二篇:变更法定代表人

有关法定代表人变更问题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遵照相应的程序。《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正)》第五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中进一步指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应由依法作出规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正)》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就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问题,《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中的规定比较明确。第一,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适用《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外商投资企业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经董事会决议或确认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责,致使董事会不能按法定程序召开的,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开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此种情况下,还应同时提交原法定代表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责的证明文件。第三,外商投资企业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方式为股东委派或股东之间协商产生的,无须提交董事会决议。申请人应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正)》第六条规定提交文件,其中免职、任职文件种类根据企业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确定,具体包括:有权委派方的委派文件、投资各方的协商确认文件等。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资格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篇:法定代表人变更

唐山市X X 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免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免去原执行董事李XX法定代表人资格。新执行董事王XX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经审查,王XX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

唐山市XX商贸有限公司(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①职务: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如实填写。其中法定代表人系执行董事担任的,填写执行董事;系经理担任的,填写经理。

②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第四篇:变更法定代表人(本站推荐)

变更法定代表人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的,无须提交该决议)

6、原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及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二、办理外汇管理局变更

1、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已受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证明;

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以上1、2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办理外汇管理局变更,取得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 约20个工作日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复印件

3、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原件、复印件

4、章程修改协议书

5、外汇登记证 原件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取得新组织机构代码 约3个工作日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IC卡原件

四、国地税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税务登记变更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工商证件收费单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税务登记申请日期距营业执照的发证日期超过30日的纳税人提供)

五、财政变更,取得新的财政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后,应在办理国税、地税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财政变更手续。具体报送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变动表》一式两份;

2、原《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3、工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5、批文、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6、补充章程、补充合同原件、复印件;

7、国税、地税副本原件、复印件;

8、变更财务负责人的须提交董事会决议原件。注: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六、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时,应根据本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和企业性质,按照明确的受理部门和场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详见附件);

3、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已变更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新的“报关专用章”印模(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交);

7、《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企业变更管理人员时提交)

六、办理海关变更,取得新的海关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 原件、复印件

2、海关登记证原件

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程序如下:

上网在线填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信息表》变更,下载并签字、盖章。连同以下各项材料一起送交我委办理:

1、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资格证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由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和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电子口岸办理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携带已变更的以下9种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将原有的法人卡和法人卡密码、操作员卡交回电子口岸窗口重新制卡,填写《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1号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以下简称《2号表》),经办人是企业法人的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通知书;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国税);

(5)贸易工业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报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代理、专业报关企业);(7)需办理报关员IC卡者,请提供《报关员证》以及一张与《报关员证》或“第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彩色照片;

(8)法定代表人、操作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附表一(外汇局):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登记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IC卡外汇登记证编号:企业中文名称:

○法人代表○企业名称○地址

○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其他变更

申请材料:

1.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已受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证明; 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公司盖章)年月日

附表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

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第五篇: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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