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法制工作制度
射阳县四明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按照依法治国、科教兴国的要求,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目的,以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现代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制教育成为各学校的必修课内容。
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配备法制副校长。聘请派出所民警为学校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五、按照不同学龄阶段的目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以《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宪法、国旗法、国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六、各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七、法制教育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小学生用法守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
八、大力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九、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制知识培训,将教师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障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十一、学校电教室,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十二、做到“四个一”,即上一堂法律知识课,举办一次法制报告会,开展一次学法用法实践,开辟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板报,使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100%。
十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督、导、查”,指导和协助学校搞好法制教育工作。
十四、建立警校联系制度,做到民警承诺“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正常教学秩序”。
十五、发现校内不安全、不稳定的现象,及时与法制副校长取得联系,采取措施共同解决。
十六、认真做好联系记录、活动记录及年度总结。
十七、严格执行法制教育计划,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十八、定期召开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布置检查、督促及研讨安全工作。
十九、教职员工有权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十、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校。
2012年10月
第二篇:学校法制工作制度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按照依法治国、科教兴国的要求,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目的,以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校要建立健全的现代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制教育成为各学校的必修课内容。
二、各校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聘请派出所民警为各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对学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各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五、各校按照不同学龄阶段的目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以《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宪法、国旗法、国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六、小学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七、法制教育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用法守法意
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
八、大力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九、各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制知识培训,将教师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十、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障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十一、各校依托学校电教室,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十二、各校每学期做到“四个一”,即上一堂法律知识课,举办一次法制报告会,开展一次学法用法实践,开辟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板报,使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100%。
十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督、导、查”,指导和协助学校搞好法制教育工作。
十四、建立警校联系制度,做到民警承诺“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正常教学秩序”。
十五、发现校内不安全、不稳定的现象,及时与法制副校长取得联系,采取措施共同解决。
十六、认真做好联系记录、活动记录及总结。
十七、严格执行法制教育计划,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十八、定期召开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布置检查、督促及研讨安全工作。
十九考核各校安全工作,并为各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十、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中心校校长)(中心校副校长)(中心校校长助理)
(中心校办公室主任)
(中心校教科室主任)
(中心校安全法规室室主任)
第三篇:法制工作制度
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1、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
2、主动协调和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对发生破坏学校秩序和侵犯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做到发一起,破一起,使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到打击处理。严厉打击各种流氓闹校滋事违法犯罪活动,震慑犯罪,鼓舞师生。
3、每学期初要结合形势任务在全校开展一次专题法制课辅导讲座,要认真备课、讲解,课后深入师生中征求意见,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4、在学校领导下,制定学期法制教育计划,做好学期法制教育工作的总结,每学期对普法及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二次检查,倾听师生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
5、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配齐值班人员,每月对安全保卫生人员培训指导一次。
6、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值班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和考核职责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隐患,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学校领导反馈。
7、平时工作和各种活动都要认真记载,以便接受上级统一抽查和定期进行的考核评比。
8、每月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行1—2次巡查,依法办事。
各处室法制工作制度
一、校长室
1、成立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成员由教导处、大队部和班主任等组成。
2、制定学校法制工作目标和计划。
3、组织好校级法制教育系列活动。
4、要争取社会各种教育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办好家长学校,一学年举办一期。负责建立家长委员会,建议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
5、逐步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6、负责法制教育工作检查与分析。
7、负责聘任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联络员、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
8、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校
二、教导处
1、审定班级工作计划,主持班主任工作例会,定期培训班主任和辅导员。
2、在教学流程管理中,切实加强对思想品德课及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的管理。
3、坚持期初、期未查阅(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载的制度,并及时了解班级动态,跟踪教育等情况,及时分析调控。
4、完善班级和学生德育工作资料和积累与分析工作。
5、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开展社区德育活动。
6、落实好帮助后进生的工作,并定期组织评选“优秀班集体”、“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抓好发扬个人先进事迹工作。
三、大队部
1、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审定各中队德育教育目标与计划。
2、成立法制教育宣传队,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黑板报、展板、宣传窗等阵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安排好围绕法制教育的队会,组织好队报的出版及评比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5、继续抓好班容班貌建设及评比工作。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四、班主任
1、根据法制教育工作目标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及法制教育具体目标。
2、努力根据法制教育目标和学生实际抓实法制教育工作,做好学生个别教育工作。
3、辅导好班队活动,积极培养小干部,记好班队活动记录。
4、做好《班主任工作手册》的记载工作、跟踪教育与教学随笔、好人好事等各项记载。做好家访记录以及记好家校联系卡。
5、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6、发挥教室环境布置的法制教育功能。
7、建立家访、开好家长会、实施家长接待日、办好班级家长学校等,制定相应的制度。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使班级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统一。
五、任课教师
1、学科教学中渗透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2、在校级法制教育活动等工作中主动积极地配合,做到教书育人。
3、记好教育随笔,个案,协同班主任做好学生德育教育工作。
六、全体师生
1、看到不良现象及时指出、教育或向有关人员反映。
2、做好门卫工作,不让学生或其他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校门。
3、有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绿化,节约水电、粮食等的工作的义务。
4、坚持服务育人方向,做好校容校貌整治和建设工作。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以及容城县文教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和个管理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2、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3、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名誉校长、名誉校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6、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组成1、校务委员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选出的代表组成。
2、校长为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校务委员会可设若干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3、校务委员会中应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校、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与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4、校务委员会可聘请若干名大力支持学校发展与建设,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社会人士为名誉委员。
5、校务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并将聘任情况备案存档。每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校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副校长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校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支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支持,应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5、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校长办公室。
第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经校务委员集体讨论,并经校长批准。
第九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校长)
副主任委员:(副校长)
成员:教导主任 主管少队、安全卫生、德育工作人员。
家长委员会职责
学校是成材的摇篮,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教育是合力作用的结果,它需要家庭与学校紧密的配合,为了更好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了解学生,为了在教育教学方面收到更好的效果,学校也离不开家长们的支持。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家长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家长委员会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2、代表家长们向年级提出积极的和具有建设性的监狱
3、负责征求家长们的意见,并向年级汇报
4、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
5、参加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学期工作总结
6、积极配合本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7、团结全体家长
8、配合本年级或学校参加并处理个别违纪学生的讨论。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一、协助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校务公开献计献策。
二、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促使学校建设“办事有法规,办事有依据,办事有程序,办事有结果”。
三、深入群众,开展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特别是社会、家长敏感的问题和师生员工切身的问题,一旦发现,及时报请领导小组采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定期评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事求是,一丝不苟。在监督小组组员集体交流汇报的基础上,由组长写出汇总材料,提供信息,提出建议,供校务分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参考。
第四篇: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金铺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1、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探索符合学校学生身心特点的教育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专题教育,对学校学生进行基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2、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要承担起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针对学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3、落实校园内外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治理,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校园周边犯罪的特点,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保护,严厉打击校园门前滋扰、抢劫等犯罪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4、主动协调和组织派出所民警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对发生破坏学校秩序和侵犯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做到发一起,破一起,使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到打击处理。严厉打击各种流氓闹校滋事违法犯罪活动,震慑犯罪,鼓舞师生。
5、每学期要结合形势任务在学校开展一次专题法制课辅导讲座,要认真备课、讲解,课后深入师生中征求意见,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6、在学校领导下,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学习计划,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总结,每学期对普法及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倾听师生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
7、指导班主任开展日常法制教育。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加强对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指导。
8、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对开展的工作和各种活动都要认真记载,以便接受上级统一抽查和定期进行的考核评比。
9、根据学校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校园治安隐患,帮助学校解决校园青少年伤害事故。
10、学校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形成联系制度,主动介绍学校情况,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讨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征求他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德育、校园治安的工作意见,支持、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就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法制副校长咨询;重视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一把手”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中层以上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各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单位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领导班子成员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领导干部要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普法培训和考试,参训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机关干部必须参加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其他专业培训和上一级组织的培训,参训率、合格率或领证率必须达100%。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继续教育规定的法律法规培训。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教育、培训,参学(训)率、合格率要达100%。
7、每年进行1-2次的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普法内容的落实、掌握。
8、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