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保卫工作制度
保卫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医院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工作条例,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四、负责内部治安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保卫人员的素质。
五、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卫工作。
六、进行消防巡查,健全消防组织,组织消防培训。
七、保持高度警惕,掌握治安动态,坚持治安巡逻。
八、负责全院性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做好重要来宾的人身保卫工作。
九、有义务指导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有责任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查处医院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十一、维护好院内就医秩序,及时劝解和处理各种纠纷。
十二、负责停车场车辆管理,维持道路畅通。
第二篇:保卫工作制度
保卫工作制度
一、保卫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准擅自脱离岗位。经常巡视检查教学楼及校园,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局面无法控制时,要及时报警。
二、保卫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中途离岗,如有急事外出,要找人替班,并经过领导同意后双方交接清楚,方可离开。
三、保卫人员无故不到岗着,视为漏岗。空岗者罚款50,期间学校出现一切事故,或造成损失,后果由自己负责。
四、保卫人员要按时做好清楼工作,严禁客留,非住宿生及外来人员在楼内过夜,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五、保卫人员不得在校内搞非法活动,如有违法、违纪现象,责任自负。
六、保卫人员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洁净,被褥叠放整齐,记好工作记录。
七、搞好门前“三包”保持门道清洁。
八、严禁值班期间喝酒和从事非法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违者后果自负。
九、严防校外人员擅自进入学校。对来方人员须经允许并登记后才方可进校。
十、加强午间和晚间学生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三篇:保卫工作制度
保安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
2、坚持原则,不得徇私枉法。
3、遵纪守法,礼貌待人,对来往客户热情周到。
4、上班时间不得脱岗、串岗,严禁喝酒、打牌。
5、负责对进出人员、车辆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检查及记录。
6、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有财产的安全 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治安刑事事件的发生。
7、负责责任区域的“6S”工作。
第四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尽忠职守。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保卫、消防档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4.重点保卫医院机密和要害部门,坚决打击一切窃密和破坏行为。
5.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6.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
7.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明卡暗要,敲诈勒索,不吃请,不权钱交易,严禁收受财礼。
8.办案过程中,不知法犯法或以情代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以权压人,严禁打击报复。
9.严禁参与赌博,吸贩毒品,嫖娼和收看淫秽录像、书刊等违法活动,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10.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
11.领导医院治保会、护院队和义务消防队。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制度,尽职尽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生活秩序,保卫医院集体及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2.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依照“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和教学正常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总务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处、室、班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规定门卫及保安夜间值班巡逻、学校财产保管、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专用教室管理、学校卫生防疫,消防设施管理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4.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5.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白班保安巡逻二次(09:00,16:00),夜班保安巡更三次(20:00,22:00,5:00)。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主管领导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6.保安对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门卫或保卫处。
7.上学、放学时,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对师生进出校门,进行严密监视,保证师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以防意外。上课时间,师生凭签条出校门。门卫、保安要严格把关。
8.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9.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0.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