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印章遗失补办程序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污损更换(含二级建造
师临时执业证书)
一、办理依据:
1、《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
3、《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4、《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
二、办理条件:
1、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2、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污损更换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遗失补办的: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污损更换的: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建筑建材业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以本单位企业卡的编码、标识码和密码登录“二级建造师补办证章”、“二级临时建造师补办证章”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污损更换申请表》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批结果在建筑建材业网公布;
第二篇: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附件7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7-1)
填表 说 明(7-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对于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四、封面中“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辖市或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
五、“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六、“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注册专业;
七、“校验码”是指原执业印章上的校验码;
八、“遗失、污损原因”栏中注明遗失、污损内容,遗失补办的附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九、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补发或更换汇总表(7-2)
制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流程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流程
首先是登报遗失声明,然后再这样办: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 “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 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遗失补办”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表格下方的 “保存”按钮。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
(需要加密狗,应该在你单位某人手上,专门负责建造师注册申报的负责人),点击目录树中“遗失补办”,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 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7-1),进行打印即可。再将申请表和遗失声明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证 B证扫描件等送入省级住建厅(委)政务中心办理。
第四篇:二级建造师证书补办流程
首先需要挂失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第五篇: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遗失声明登报要求
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遗失声明登报要求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纸广告刊登010-56192848 010-52677288 办理服务中心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