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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含五篇)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17-35784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07:27: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习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2005年11月7日至12日,我有幸参加了《**县2005年在职干部培训班》,通过历时六天的培训学习,学习了《公务员法》、《公共管理学》、《行政法学》、《和谐社会与和谐和美新**》等内容,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充实了头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对自己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培训学习,确实收获很大,受益非浅,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s0100

一、依法行政的含义是,由法律给行政机关的权力划出严格的边界,任何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都不得越过这个边界。如果越过法律划定的边界,就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就须受到相应的追究和惩处。好比给孙悟空头顶戴上紧箍咒,不可以越雷池半步。依法行政首先是依宪行政。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最高位阶的法律,是万法之母。温家宝总理在xx第三次学习讲座时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宪行政。各级政府都要把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树立法律的权威,首先要树立宪法的权威,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依法行政需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我认为,依宪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实质正义规定,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是形式正义规定,二者不可分离。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什么是法治?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他对法治的注解是:“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制定的法律应获得普遍的服从;而人们所遵从的法律本身应该是成文的和良好的。”也就是说,法在全社会应该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社会的治理应该遵从良好的法律。托马斯·潘恩曾精辟地论述道:“在~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的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而且不应该有其他的情况。”

只有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社会才可能是长治久安、长盛不衰的社会。

二、基本了解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县域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一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率县域经济;二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强县”作为壮大县域经济和根本目标;四要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壮大县域经济的首要位置;五要坚持改革开放,把民营经济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六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基本策略;七要坚持经济社会协调,把“科教兴县”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强大动力。

三、基本弄懂如何构建和谐和美新**。十六大报告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个目标之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提高执政党的五种能力之一提了出来。2月19日在中央党校召开省部级主要领导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讲话中,进一步明确它的重要位置,把它作为“四大建设”脚架之一。胡锦涛用28个字作了十分精辟的概括,即:民主法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要建设和谐和美新**,首先要深化对县情的认识,增强建设和谐和美新**的紧迫感,其二要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1、切实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2、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为建设和谐和美新象州提供物质基础;

3、下功夫解决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努力促进城乡的和谐;

4、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努力促进社会各阶层整体的和谐;

5、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6、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

7、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人口的关系,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对建国50年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出台,和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发展过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意义,以及公务法的创新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第二篇: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着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将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力推动《公务员法》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自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已走过了近12年的发展历程。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和全国一样,在公务员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成绩。凡进必考制度已经确立。1993年以来,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906名,为公务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考核制度不断完善。2002年,我市在认真落实考核法规和文件的基础上,出台了《焦作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目前,市、县、乡三级机关参加考核的公务员超过99%,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从1993年至2002年底,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

公务员有1000余人。培训工作已经正常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培训工作按计划进行,参训率不断提高;1993年以来,全市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8万人次,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善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已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公务员制度法制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已成必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

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适应公务员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对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

有新的重要发展。《公务员法》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将会更加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更加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在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调整了公务员队伍的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实行了职位聘任制度、职务与级别制度,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提升了公务员能力建设的水准。在基本内容上,《公务员法》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一是新陈代谢机制。《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出 [1] [2] 下一页

第三篇: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在深入学习上下工夫———四谈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公务员法颁布近两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

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四篇: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经过一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学习,受益匪浅、深受启发,使自己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方面有了明显提高,对原来一些似是而非、不太明确的概念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向也更加明确了。结合与许多不同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上的接触和了解,对此次学习《公务员法》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对《公务员法》的认识

《公务员法》是一部较为全面的党政机关干部人事法律,是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对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对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继承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借鉴吸收了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办法,有利于形成广纳其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管理,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在学习《公务员法》过程中,我觉得以下主要在几个方面凸显了《公务员法》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公务员法》创设职务与职级并重的晋升方法,开拓了公务员的晋升新渠道。《公务员法》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务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职级逐年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拓宽了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因此,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有助于弱化、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

其次,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更新制度。对一些专业性强和辅助性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开放性,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渠道;“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这是公务员更新机制的一个重大变革。为年轻人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可能。

第三,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确立为法定的职务晋升方式之一。《公务员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一把手或少数人操控人事的暗箱操作,形成良性竞争。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最大突破之处。第四,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的政纪约束。首次以法律形式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制度。由此,责任追究制度上升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这是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突破。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这种新的施政理念反映于行政法制层面的变化,可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开始逐渐纳入具体进程。

二、学习部分重要章节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公务员法里的义务章节。我明白了,并非像很多人所说那样,做公务员是又轻闲,压力小,待遇又好。其实,做一名好的公务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着实很难。就说义务这章,整整八大条款,每一款都是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每一款都是一名公务员必须积极主动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我感到自己的责任和压力。不过,反过来想想,这些条款里面,无不处处体现着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因此,把这普通的岗位与伟大的事业联系起来,真的很让人觉得光荣,那多几条义务又算什么呢?

其次,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的权利、录用、任免、升降、辞退等章节。又让我觉得公务员法其实处处都体现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影子。公务员具有双面性,它本身是强者,同时也是弱者。当公务员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这时很大程度上公务员是一个强者的形象;而当公务员在收到不公平的待遇,甚至遭受报复打击,上级领导的为难时,那么此时的公务员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弱者。因此,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和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对于处理和解决在公务员管理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带来种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无疑是非常有效的。

第三,通过 学习公务员法的惩戒、交流回避等章节。又使我深深认识到,做一名公务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的行为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或喜好用事,而是要理性的,按照法律规章、和法定程序办事。要时刻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作为公务员,要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从而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

第四,通过 学习公务员法的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等章节。让我深深感到,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好队伍,是一个民主、文明、进步的队伍。党领导下的广大公务员队伍是一个锻炼人才的大熔炉,这个大熔炉是历练真金的地方。

三、衡量公务员素质的标准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我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公务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首先,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掌握专门的技能,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等。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合格公务员不可或缺的。然而,具体到某一个岗位的公务员,只有当他把上述各方面转化为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时,他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称职的公务员。也就是说,公务员素质不是学历、技能、经验等的简单堆积,它具有综合性,是一个人思想修养、知识、技能、经验等的综合体现。同时,公务员素质具有实践性,即他的知识、技能和修养等必须转化为能良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

其次,公务员必须有良好的态度。公务员的素质,是态度、知识、技能等的综合体现。公务员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态度严于律己,指导行为实践,这样才能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公务员的态度,首先体现在个人形象上。即使是一位孜孜以求、切切实实为群众服务的公务员,但他如果不讲究个人形象、不修边幅,同样也会让群众难以接受。公务员的态度,还要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积极健康的心态常有这些特点:保持乐观而稳定的情绪,在工作中充满热情和活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目标意识,能够把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协调一致,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并能公正评价别人,豁达宽容,自尊、敬人,建立和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积极进取,勇于追求,善于自我克制;能够坦然冷静地接受所发生的各种事情,并迅速做出应变的反映。据研究,积极健康的心态,至少可以:平衡生理和心理的健康;能轻松表达自我的工作,更容易带来成功环境和成功意识等。所以,衡量公务员素质最重要、最基本的标准就是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公务员必须有良好的礼仪。履行岗位职责,不仅需要专业技能,更要有与人为善的交往艺术和处事技巧,即公务员礼仪。这种能力从何而来呢?当然只能从岗位的学习和实践中来,只有在特定岗位的实践中,在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这种特定能力才能得到不断提高,知识、技能、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等才能逐步与其岗位的需要相融合。要立足岗位,通过不断强化岗位监督、管理和公务员的技能培训,以及提高交往艺术和处事技巧的礼仪培训。公务员礼仪,是公务员素质能力的重要内容。只有学习公务员礼仪,才能更好地和同事领导相处,和兄弟单位交往,和群众沟通,才能提升个人形象、政府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首先,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规定的十六条纪律,全面规范自身行为。公务员法第九章明确规定,所有公务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十六条纪律:一是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是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是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是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是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是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是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是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是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条是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条是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条是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十四条是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条是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条是不得出现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我将以此为准绳,时刻告诫自己、警醒自己,时刻绷紧铁的纪律这根弦,时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遵守。

其次,认真履行九大基本义务,积极争做移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所有公务员都应当履行九大义务:一是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要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是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是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是要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是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是要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作为一名公务员,我将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履行九大义务为目标,不断提高自己的本领和能力。第三、不断强化三种意识,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一是提高群众意识。公务员故名思议是要为人们服务的,并且在群众中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具备群众意识不仅要求公务员时常下到基层关心民情,还要求在做决策时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做到决策的公平化、透明化。二是提高责任意识。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要为群众办实事,到群众最需的地方去改善民生,用实实在在的群众生活水准来衡量工作成效,而不能一心只为个人升职做一系列的形象工程,臵人民的利益而不顾。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公务员就是人民的服务员,公务员也属于服务行业,然而在今天,公务员变成了享受国家福利、拥有铁饭碗的代名词。不仅没有做到为人民服务,反而不珍惜人民的劳动成果。因此,要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就应该牢记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的需要放在第一位。

第四,全力提升四方面素质,推进实际工作不断上台阶。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谋利。首先学会尊重人,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工作中,然后再去开展工作。作为公务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和群众打交道。“群众利益无小事”,关系人民群众的事情稍有处臵不当就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因此,要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群众谋利”的工作目标必须牢记。二是有工作热情,敢于担责任。公务员干的是党的事业,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责任重于泰山。增强责任意识,就要有不愿服输、不甘人后的精神;就要有雷厉风行、敢作敢为的作风;就要有迎难而上、未雨绸缪的思维。责任在肩,无可推卸;责任在心,身体力行。我将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公仆,权力来源与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三是有素质和能力。公务员要求的基本素质是德、能、勤、绩、廉,德被摆在首位必然是最重要的,虽然自己在学校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但是在实际工作岗位上的磨练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因此,综合素质是我们胜任本职岗位,促进自身良好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务员的工作环境比较复杂,需要经常性的处理日常事务和参与政府工作,这就需要具备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而且公务员的工作还需要长期的深入基层,接触群众,与群众打交道,还要具备沟通能力。在工作中,我将学会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其实能力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提高的,它是在你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潜移默化而提高的。四是善于学习和思考。向书本学习,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料,尽快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向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借鉴他们各种优秀的工作方法,了解熟悉这一工作领域,以这些同志为榜样,尊敬他们,虚心向他们请教;向实践学习,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把所学的书本知识用于实践,同时在实践中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积累。在日常工作中,勤于动脑,善于思考,多提问题,解决问题。公务员的工作充满了各种挑战和艰难险阻,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积累,善于总结经验,同时也要坚持创新,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寻找新的工作方法,把灵活性和原则性很好的结合起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五篇: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

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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