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法院文化建设
关于法院文化建设
近期,我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省委秦光荣同志在省委九次党代会上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而奋斗》报告等,并组织了关于围绕“六种文化”、“法院文化”和“五个专题”的研讨会。通过学习,我收获颇多,也有了自己的一些认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门就文化改革发展作出研究与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建设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实现什么样的宏伟目标,标志着我国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黄金时期。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文化发展的热切期待,文化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团结奋进,克难攻坚,精神面貌昂扬向上,开创了文化改革发展的崭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化发展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从文化发展的环境来看,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 1
度前所未有,全社会的热切关注前所未有,老百姓的热情期盼前所未有。从文化工作本身来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们形成了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初步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文化发展的方针更加明确、更加宽松,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文化投入大幅度增加,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方兴未艾、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市场日益规范、空前繁荣,文艺创作演出百花齐放,基层文化活动红红火火,文物保护不断创新、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逐步形成,文化人才队伍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更加团结进取、昂扬向上、奋发有为。
法院文化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形式,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的基础,是法院法官在较长时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的精神、行为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概括。
法院文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二是公正效率的价值观念。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要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三是公正清廉的职业道德。法官必须做到:忠于职守,精通业务;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谨言慎行,保守秘密;刚直不阿,实事求是;严肃执法,举止文明。四是公平正义的整体形象。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司法、文明
办案是每一位法官的必备素质。五是科学严谨的管理规范。管理规范应是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严格有序,在奖惩机制的调节作用下,使法官受制于有形的制度,遵循于无形的规范。
司法公正是建设法院文化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建设高品位的法院文化,就是要通过法院文化多层次多方式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对法官的思想、意识、品质、作风产生积极的影响,最终培养和造就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党和人民信赖、满意的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公正。
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就是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而先进的文化氛围,能使人敬业、创新,并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以避免被时代所淘汰。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充分利用法院文化提供的新的契机和空间,强化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突出学习效果,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文化活动,使法院法官在法院文化的熏陶、影响下,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 法水平均得以提高。
法院文化建设必须紧密联系法院的工作实际,做到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同时法院文化建设要与时代合拍,服从于质量建院、改革兴院等法院战略目标的实施。
对于如何建设法院文化,要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抓根本,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大力提高法官的内在素质。要以用新的态度,求新的思想,做好新形势下对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拓新途径,探索新办法,保持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抓关键,以领导者的倡导作用和示范作用发展法院文化。在法院文化建设当中,各级法院领导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领导者首先是倡导者、宣传者,同时,领导者又是法院文 化建设中的实践者、示范者,按法院文化精神的要求,带头树立宗旨意识,带头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成为法官学习的楷模。
三、抓机制,以严格的制度和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法院文化。法院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依靠制度去促进。要通过科学的建章立制,去规范法院的各项工作,约束每位干警的行为,从而在严格管理中培养法院文化精神,塑造法院良好的形象。同时,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建设法院文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立足职能 构筑平台
我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重实效
本报讯(陆研)今年以来,市法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方案》,制定《开展“四四八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分解书》,把执法办案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把平台机制建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项工程”深化职能发挥。全市法院以执法办案工程为立足点,以能动司法工程为切入点,以维护民生工程为落脚点,以自身管理工程为突破点,着力拓宽服务途径,切实促进社会管理。发挥立案信访职能,将立案信访窗口提档升级为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接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一站式服务。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确立了市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制度,参与“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活动,为权力受到侵害、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争取社会资助。发挥民事审判职能,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超过一半的民事案件调撤结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注重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解决,连续两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并积极配合市政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建立完善执行威慑、执行救助等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与20个单位会签的《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推动“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通过去年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把深化审判管理作为优化办案指标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自我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按照“全面结对、分级负责、分片联络”的原则,开展定向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外部监督。创新队伍能力、作风、纪律教育管理,争先进位意识不断强化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不断优化提升,目标绩效管理不断深化提效。
“八大平台”增强创新实效。突出围绕量刑规范、法律指导、诉调对接、审判调研、司法宣传、便民诉讼、信息网络、素质培育八个方面,积极构筑平台,促进管理创新。市法院认真落实对重点乡镇的综治帮扶工作,并与公安局、司法局加强配合,完善非监禁刑犯罪执行程序。寿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合作建立“诉讼调解室”;霍邱县法院建立1名值班领导、1-2名信访专员和2名值班法警负责的诉讼服务值班制度;霍山县法院进一步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加强与政府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舒城县法院与司法行政系统协作开展对缓刑、管制犯进行的社区矫正工作;金寨县法院在农忙季节开设“春耕法庭”、“秋收法庭”,体现司法为民便民;金安区法院成立“天平”志愿者服务队,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扎实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裕安区法院组成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吸纳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并发出“人身保护令”,有效制止和预防了家庭暴力。全市法院还结合丰富案例资源,通过聘请的司法宣传顾问加强与媒体互动与合作,利用《皖西日报》的“法院在线”、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采取网上庭审图文直播、法官以案释法、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官进企业、乡村、学校、社区等形式,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来视察两级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法院当庭裁判一起跨国拐卖妇女案
魏卫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本报讯(陈杰)8月2日上午,市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束永梅、潘宗勤拐卖妇女上诉一案,当庭作出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上诉人束永梅、原审被告人潘宗勤拐卖妇女上诉一案,原审认定束永梅从云南昆明分别将三名缅甸籍妇女带到舒城县杭埠镇以6万元出卖,潘宗勤将其缅甸籍弟媳以2万元出卖,一审判决束永梅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判决潘宗勤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宣判后,束永梅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鉴于本案涉及跨国拐卖妇女,社会影响较大,市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决定将此案列为庭审重点查案件。市法院“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魏卫亲自担任审判长进行庭审示范,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有春带领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评查小组进行评查,同时邀请市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黄爱生、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刘波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评查。
庭审结束后,点评会随即召开。市法院评查小组根据《安徽省高院刑事案件庭审评分标准》,当场对庭审情况进行评分;受邀参评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过程及审理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院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为切实提高庭审水平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并认为市法院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评查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市法院自我要求严格、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作风,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庭审水平和司法能力的提高。
职务侵占逃缅甸 遣返六安判八年
本报讯(罗继红)六安一公司销售员李某侵占公款52万余元后逃往缅甸,去年底被缅甸警方抓获并遣返回中国。近日,金安区法院以李某犯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追缴非法所得52万余元。李某原为六安市某公司销售员。2006年,李某被派往重庆任公司重庆片区的销售员。2007年至2009年间,李某多次收取重庆大西洋五金机电公司等单位的货款不入帐而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总计52.645268万元。2009年上半年,公司查帐时发现李某有侵占公款的行为,正当公司准备追究李某责任的时候,听到风声的李某却携钱款潜逃到了缅甸。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12月7日,李某被缅甸警方抓获后遣返回中国。金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身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第三篇:法院文化建设
新时期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10-4-16 11:48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中小】【我要纠错】
内容摘要:法院文化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凸现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建设好法院文化对于弘扬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将起着很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本文笔者结合罗山县法院建设法院文化的初步实践,分析了当前基层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基层法院如何做好文
化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构想和看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这也给新时期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文化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队伍素质能否再上一个新台阶,首先在于是否树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说到底就是一种文化。人民法院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就是要以法院文化来塑造法院形象,提高法院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
一、罗山县法院文化建设的初步实践
法院文化作为文化系统中一个分支,同样由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三个不同层面的要素构成。物质文化属于最表层,行为文化次之,精神文化则是法院文化构成的核心,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近年来,我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院和谐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文
化氛围,推动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两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84件,审理执行3880件,结案率97.4%;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被评为优秀基层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09年,我院再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我院的队伍建设、刑事审判、司法政务管理、信息、宣传、调查研究、司法警察等多项工作被省、市法院评为先进单位;3人荣立个人二等功,5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全院上下学习气息浓厚,5人已取得研究生学历,17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树立了基层法院的良好形象。具体来讲,我院做好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就是全力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以优美的环境陶冶人。整洁院容院貌,在院办公楼前竖立象征公正司法的独角兽雕塑,营造浓厚的法文化氛围;建成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荣誉室、文艺活动室,给干警创造舒适温馨的学习娱乐场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罗山法院网和内部局域网,在一楼大厅和审判法庭设置电子显示屏,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2、坚持以完善的制度约束人。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加强和规范信息宣传调研实施办法》、《财务后勤保障规定》等65
项规章制度,涉及队伍建设、审判业务、机关管理、廉政建设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狠抓
落实,以制度促规范,向管理要效率。
3、坚持以崇高的精神教育人。将敬业进取、勤政廉政、公正司法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名言警句定期在本院电子显示屏上公示,并制作成匾额悬挂在办公区和审判区的醒目位置,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熏陶;定期组织开展党组成员、党支部党员及全院干警参加的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充分利用附近红色文化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干警参观鄂豫皖革命纪念馆、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等红色景点,重温党的战斗历程;进行廉政宣誓,学唱廉政歌曲,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干警坚定的党性原则和高尚的思想情操;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组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发放“廉洁家庭”倡议书,开展“争当廉内助”活动,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形成家庭助廉氛围,发挥好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宣传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近两年,我院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900余篇。
4、坚持以丰富的活动激励人。由政治处牵头,院工会、妇联、共青团参与,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到每季度都有活动。近两年以来,我院先后组织了庆七一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演讲比赛、迎奥运乒乓球比赛、春季长跑比赛、老干部钓鱼比赛等20多项各类活动,很好地培养了全院干警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和拼搏进取的争先精神。此外,从去年5月份开始,我院对离退休老干部还实行生日祝福制度,坚持为老干部送去关爱,带去祝福,以体现全院干警对老干部、老同志的尊敬和关爱。
二、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法院的整体状况有了较大程度的改观,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初步树立,法官群体素质和整体形象也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总体上说,基层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其他法院可能也存在,但受经费保障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基层法院表现更为突出,具体地讲就是 “四多四少”:
1、被动应付多,主动开展少。表现在法院层面,就是一些法院开展文化建设,多是为了应付上级法院的检查或要求,或是为了领导要求而开展,在主观心理上未能足够重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缺少主动开展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表现在法官层面上,就是法官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没有真正理解,认为其可有可无,认为法院无非就是搞好审判而已,缺
乏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和主动性。
2、热衷模仿多,开拓创新少。一是热衷模仿国外的法院文化建设。虽然法院文化有一定的共性,但每个国家的法院文化都是针对各自自身的实际,包括历史的、现实的因素以及环境的影响,所以国外的先进法院文化也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二是各法院之间相互模仿,缺少开拓创新的精神,没有完全体现个性。法院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都会受到地理、历史、人文、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各有不同。但只要这种文化建设是符合自身实际的,能够发挥出法院文化应有的功能,那么就是成功的。反之,盲目地照搬别的法院文化建设成果,而不考虑
自身所处的具体外部环境,自然是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3、流于形式多,深入实施少。法院文化建设本身尚处于一个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也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部分法院的文化建设没有深入实施,流于形
式,也使得法院文化建设的效果大打折扣。
4、物质建设多,精神内涵少。法院之所以为法院,不在于法院的办公大楼等基础设施,而在于高品质的法官和法院工作者群体,在于赋予法院设施、制度规范等外在事物以内涵和精神,使法院形神兼备、从而堪称堪当为法院的文化积淀。而实践中,一些法院普遍存在重视更新办公设施、改善办案条件等物质文化建设,忽视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导致文化
建设出现单一化的倾向。
三、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应当遵循的发展思路和原则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未来、长远规划。因此,在探讨如何完善基层法院文化建设时,首先必须思考法院文化建设应当遵循的发展思路与原则。笔者认为,要使基层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原则。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重视法官精神素质的培养,而树立公正、高效、清正、廉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对法官精神素质的基本要求。法院文化建设要配合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使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成为法院的自觉行动,把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2、服务审判中心原则。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因此,法院文化建设应当通过形成法院群体的价值观,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树立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创造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3、以人为本原则。这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的特定群体的文化,因此,以法官为主的人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决定因素。基层法院建设法院文化,既要重视法院整体价值目标的实现,又要注重法官这一特定群体的物质与精神需求,理解、尊重、关心基层法官群体,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真正使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充满生
机和活力。
4、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原则。既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又要蓄容包纳,丰富内涵。主要体现两个层次,一是法院文化与整个社会文化的共性与个性;二是各法院文化之间的个性和法院系统文化的共性。只有做到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结合,承认和接纳社会文化的优良部分,吸收和借鉴其他法院文化建设的先进成果,不断丰富、充实和创新法院文化的内涵,才能使法院文化与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保持一致,才能真正构建起先进的基层法院文化。
四、基层法院进一步做好文化建设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1、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领导的倡导和示范作用。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要真正把法院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来推动基层法院文化不
断丰富和发展。
2、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组织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独特作用。基层法院的政工部门作为联系干警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很强的沟通效能,因而在参与法院文化建设中有其独特的优势
和作用。基层法院的政工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参与到法院文化
建设之中,有目标、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3、要以倡导法院精神为契机,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法院精神是法院群体共同价值观念、发展目标、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法院文化的灵魂,应力求把实现法院的共同价值和实现法官的个人的价值统一起来。实践中,可以采取诸如“院训”、“院歌”、“宣传标语”、“法官讲坛”等多种形式加以表现,并注重对法官的道德素质培
养、政治业务知识培训和典型先进事迹的学习等。
4、要以正面的先进典型来引领法院文化。基层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用先进的理论、优秀的成果来深化干警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认识,用榜样的力量来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来推动基层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5、要以法院物质建设为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塑造司法权威。法院的精神文化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因此,基层法院在建设审判法庭、办公场所以及配置司法装备时,都应紧紧围绕法院的精神文化内涵来进行。同时,在改善司法环境和条件中,要充分考虑到文化因素和法院的自身特点,始终用改革的精神,结合发展的形势不断丰富、充实法院
文化的内涵,使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总之,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长远规划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法院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更是法治社会发展与完善的过程。我们希望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的先进文化中,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最终为法治的完善奠
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也是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历史使命。
有“法文化”、“法律文化”、“审判文化”、“诉讼文化”、“法院文化”、“法官文化”、“司法文化”种种,各有其内涵与外延,但言及“建设”,则各种涉法文化的“建设”的内涵与外延却趋于相通。故此可见:了解法院文化建设的特殊性,足以认识各种涉法文化建设的普遍性。前苏联哲学家罗森塔尔〃尤金指出:“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可见,文化包容精神、物质两方面财富。所谓法院文化,是指法院组织法官行为主体在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进程中,形成的审判理念、司法规则、职业道德、理想信念、价值追求、物质符号、司法行为和审判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总和。当今,中国的法院文化丰富、多彩的表象,凸现其显著的民族性和历史传承性。
纵观中华法系中司法文化连绵不断发展的数千年的历史,人们会清晰地发现:人民法院作为当今国家的审判机关,具有漫长而艰辛的历史发育过程。翻开中华法制史册可见: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从夏代的“大理”、商代的“御廌”和西周的“司寇”之司法官职到秦朝、汉朝和三国两晋南北
朝的“廷尉”、“尚书台”司法机构,从隋朝、唐朝和宋朝的“三法司”(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到元朝的“刑部”、“大宗正府”、“御史台”、“宣政院”,从明朝、清朝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和清朝末期的“法部”、“大理院”到中华民国时期的“大理院”、“最高法院”,从中华苏维埃政府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的“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一条在中华大地上薪火相传、经久不息、演变递嬗、日趋臻美的国家审判机关的发育轨迹,既标榜了审判机关在国家政体中的历史功绩,也彰显了当今人民法院文化深厚的历史积淀。循着人民法院传承中华司法文化的历史轨迹回望:尧舜时代皋陶“神兽断狱”之标榜司法公正,商代“敬鬼神畏法令”之神权法思想,西周时期“明德慎罚”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礼治”特征,春秋时期“铸刑鼎”开创成文法先河之历史功绩,秦代法家重刑主义“法治”中的法网严密与严刑酷法之警世思考,汉代尊道家“无为而治”中的“重德轻刑”与崇儒家“独尊儒术”的“春秋决狱”之功过,三国两晋南北朝儒家道德法律文化中的“八议制度”、“官当制度”与“刑讯制度”、“登闻鼓直诉制度”之传世遗风,隋代弃用500条《开皇律》而“法外用刑”与搁置500条《大业律》而另行“严定酷刑”之历史教训,唐代“宽仁治天下”中的“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可鉴经验,宋代理学催生的政治、思想上的自由风气和立法强化中央集权却又称司法官吏为“难才”、并禁止武人干预司法之可歌典范,元代立佛教为国教下的立法却确立僧侣特权和强化主奴不平等关系及维护奴隶制度之法哲学思辩,明代“治乱世用重典”中的“明刑弼教”与“内行厂”、“锦衣卫”操控司法之冤滥悲剧,清初立法“详译明律,参以国制”而赢得“盛世”与清未“礼法之争”中的“变法修律”虽法丰而朝亡之“法治”价值评价,中华民国初期立宪确立“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和其后军阀独裁统治下的“复辟帝制”、“沿袭清末立法”及继而出现国民党反动派以“三民主义法制”原则“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和“以党治国”、法外实行法西斯主义专制之治国方略比较……中国古、近、现代这一切国体、政体变迁中的涉法文化的演进,都蕴含着司法文化不断提升的史实。剖析当今人民法院文化各个元素,似乎都可以在古、近、现代司法文化中找到源头;当今人民法院的司法文化理念中的某些思辨也可以在历史传承的司法文化中获取感悟。同时,从法哲学的视角看,传统的法院文化中,也是精华与糟粕并存,需要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辩证地看待法院文化资源,科学地承继其中之精华,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神圣的历史使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指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这深刻地揭示了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社会地位和人民法院文化的外延范围。由此可见,对人民法院文化外延的正确、充分认识,至关重要。
第五篇:法院审判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建设
1、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客观事物进行
分析,摆事实讲道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务虚与务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有着内在联系。务虚是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务实则是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属于操作与实施问题。如果只务虚不务实,工作就缺乏实践性,而只务实不务虚,工作就会出现盲目性。
2、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强
素质就是要把案子办好,把队伍带好,把管理搞好;外树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搞好宣传工作。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好了,并适时地把工作情况宣传出去,争取社会的认可、民众的认可、领导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鼓舞法院干警的士气,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各项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可以这样讲,把工作干好只是完成了一半,这另一半就要靠抓信息、宣传和调研,就要强调务虚,就要善于务虚。
3、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信息宣传和调
研工作是既贴近领导,又贴近群众,位置十分重要,但工作艰苦,待遇清贫。因此,这项工作岗位上的每位同志都要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就必须要加强党的理论、政策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要做到撊財:上级文件必读;重要报刊必看;重大工作部署必知。:一是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要有深入的理解、认识、把握;
4、要大力加强队伍的业务建设。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并不是简单的文字整理、资料统计,而是一项需要深入付出的复杂劳动,需要有高超的业务水平。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具备较强的思维判断能力,通过分析综合,能够发现和揭示信息的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要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准确、真实、精练地反映客观情况;要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从全局高度对材料进行筛选和加工。这就要求同志们一定要学习、学习、再学习,钻研业务,练就干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勤奋学习。是很有道理的。要学习各种公文的章法,学习遣词造句,多读点书,多看点报,特别是对一些好的文件、文章、讲话,要做为范文精读细研,悟其真情。要勤磨多练,通过实际磨练,使每个同
志的笔头子更硬朗一些,工作效率更高一些,作品的质量更好一些。要精益求精,写文章。起草讲话、报告,一定要反复推敲,只要时间允许,就要不厌其烦地修改,每改一遍都会有收获,力求遍遍都有新提高,真正做到精雕细刻,一丝不苟,切忌马虎敷衍,草率应付。领导应该为他们提供和创造学习磨练的时间和条件,可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老带新,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等形式,培养提高业务素质。
5、要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
件。搞文字工作是一项繁重的、复杂的、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任务重,时间紧,经常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也不得休息。用撁幻髅灰梗患⒚槐ィ煌昝涣藬来形容,是不夸张的。这项工作的特点是经常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思考,这就需要一个比较安静的工作环境,并且,文字工作人员还需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我们的领导同志,应该了解他们的工作特点,在奖励政策、办公条件上向文字工作做适当的倾斜,主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办公技术,优化文字材料的采集、编辑、整理、传输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