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市化战略的新思路
城市化战略的新思路
叶南客
正在江苏省上下加快实施“十五”战略规划、力争开创富民强省新发展格局之际,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城市工作和全省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加速全省城市化进程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方案。这不仅对江苏全省的各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全省范围内以城市化带动现代化,对于促进全省的产业结构升级、拉动城乡消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将成为一个崭新的机遇、一个崭新的战略性动力资源,它的巨大作用在21世纪上半叶将更加凸现在我们的面前。
新一轮的城市化进程,需要我们有新的思路、新的大手笔。笔者注意到,目前关于江苏城市化的战略思考、城市现代化的方案设计以及区域经济、科教等规划已有了不少相关研究,但对于如何将城市化战略和目前正在加快实施的文化大省战略相结合,提高城市化中的文化含量、使现代化城市在文化大省建设与发挥更强大的作用却少人问津。本文试图强调的一个核心理念是,应重视提高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含量。
城市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化的中心,自从有城市以来,人类文化的创新、扩散和变异最先都是从城市开始。直到20世纪,世界各国最先进的文化设施、文化艺术队伍都是聚集在城市,一个城市的人文景观和文化发达程度往往也代表着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当人类文明的脚步走近21世纪的时刻,城市文化的价值和其独特的魅力日益凸现,它已决不单单是文字记录的一切成果,也不仅仅是吃、穿、住、行等城市生活方式的外在体现,它已渗透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构成每一个人及每一个社会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并在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中展现出特殊的地位和巨大的促进作用,确如联合国1986年制订的《世界文化发展十年》政策文件中所宣称的:“没有一项名符其实的发展项目能无视自然和文化环境的基本特点及有关人群的需要、追求和价值。”因而该文件中确定的未来一段时间人类发展的两个主要目标,一个便是“在发展过程中更强调文化尺度”,一个则是“广泛促进人们的创造技能和文化生活。”所以说,在江苏21世纪初的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城市文化丰富健康而迅速的发展,必将占据日益突出的地位。
江苏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人文荟萃之地,直到晚清,以南京、苏州、扬州等地为代表的江苏城市区域,还是全国城市文明最为发达的地方。城市化本身是一个文化经济一体化、中外各民族文化交融化的过程,城市文化的开放性发展,首先在于它广泛吸纳了国内、省内不同地区的文化精华,逐步形成了包容八方的城市文化发展格局。就江苏而言,文化的多元互补确实构成了江苏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色。江苏各个城市文化特征主要表现在:以苏州、无锡市为代表的吴文化,具有着清新、柔美、鲜活的水乡气息和灵性,形成了聪颖灵慧、细腻柔和而又视野开阔、乐于创新的文化风格。南京、镇江市历史上被称作“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在此形成了南北文化交流点上的金陵文化。1980年以来,江苏城市中各类文化事业齐头并进,各类型社区文化蓬勃兴起,特别是90年代后期,借助于“六艺节”的召开,全省中心城市新建起大批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和重点标志性工程,文化、新闻、广电和出版事业发展迅速,明显改善了城市文化硬件设施。同时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过程中,各地城市的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生机勃勃,逐渐形成了多体制、多渠道、多形式兴办文化的新格局,城市文化市场建设正在积极健康地推进,市民文化生活沿着活跃、繁荣、多元的方向发展。尽管全省城市文化发展的主要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从全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和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目标来看,当前全省城市文化事业发展仍然显著滞后于城市经济以及科教事业的快速增长;相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也存在相当多的不足之处,进而构成了对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明显制约。
江苏省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和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是城市文化体制改革进展还不够理想,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发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自我造血功能不强,自我发展路子不宽,以致投入有限,事业受挤,活力不大,一些文艺团体的生存空间缩小,发展难度增大,民间、传统艺术趋向萎缩,精神产品的生产缺乏有重大影响、具有强烈震撼力的的精品力作。其次是多数城市都存在文化设施由于投入不足或者管理不善,没有发挥自身的应有作用,城区公益性的文化设施建设欠帐较多,居民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比重也偏低,导致市民文化生活的层次和质量都不够高,文化生活方式还较单一被动,使得一部分群众的健康文化需求难以满足。第三是文化建设的队伍不够稳定。由于城市文化部门普遍经济效益不高,福利待遇较差,同时也由于管理上存有漏洞,文艺工作者工资待遇和其工作贡献失衡,许多专门人才或被企业挖走,或到别处另谋发展,文艺骨干流失现象严重,导致现存的城市文化队伍素质较低,人心涣散,成为当前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一大隐患。第四是各地各类城市文化发展的不平衡现象较普遍,大、中、小城市文化事业发展差别很大。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内地与沿海城市文化发展反差强烈,发达地区的一些集镇文化投入力度和文化设施水平,甚至超过了欠发达地区许多中小城市,进而加大了久已存在的地区间城市经济文化的发展差距。
21世纪江苏的城市化进程迫切需要城市文化的快速跟进;文化大省战略中也迫切需要融入城市文化先进和带动作用。提高江苏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含量,说到底就是要全面提升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各项事业的文化含量,在综合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过程中响应知识经济的召唤,实现城市文化的现代化。为了切实实现这一新的城市发展战略理念和城市化目标,当前城市文化建设中必须努力做好如下几点工作:
第一,充分认识城市文化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整体规划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十·五”期间的文化发展计划和202_年长远规划目标。省市各级政府要重视支持文化事业,把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区的长远规划及目标管理。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正确处理好城区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关系,真正促进现代城市文化与国民经济的同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第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增加投入,形成良性的城市文化发展机制。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城市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递增,各级财政对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社区文化,要从政策、制度、资金、物质等方面来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发展基础。要加大扶持力度,重视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的文化事业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走多渠道增加文化投入的路子;城区经营性文化要用争取更多贷款、合资来开发,使全省城市文化事业在大步走向市场经济的同时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三,继续深化全省、城市文化体制改革,在改革中建立机制,增加动力与活力。改革文化体制是城市文化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城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城市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各文化事业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竞争和社会服务,对已实现自收自支的单位,按照企业管理的办法切实落实自主权。对城市文艺团体的改革,要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深入、平稳发展的原则。在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工作;积极发展城区各类文化产业,增强城市文化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第四,在尽快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城市文化队伍建设。城市文化人才是我们建设文化大省的主体力量,要在全省尽快建立健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努力创造和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城市环境与氛围。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文化工作成就突出的文化人才队伍,为他们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创作环境。此外,还要重视稳定和提高城市基层社区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要采取得力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他们的巨大作用,从而形成一支门类齐全、素质较高、文化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城区文化建设队伍。
第五,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提高城市居民文化生活质量,这也是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要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首先要努力促使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这是提高居民文化消费实力、实施文化大省战略的必要前提。在文化消费适度增长的同时要及时进行内在结构的合理调整,正确处理城市中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与市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进步的互动关系,逐步提高城市生产生活中的文化含量,促进居民闲暇生活和社区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使用。新闻、广电和出版部门要强化正确导向,加大理论、舆论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导向力度,通过广泛开展有关现代文化生活、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咨询等活动,帮助人们确立文明、健康、科学的城市生活方式以及合乎市情、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城市文化消费模式,在使城市居民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现代化目标和新世纪文化战略规划的早日实现。
(作者系江苏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第二篇: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新思路
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新思路
城市化的推进表现为在城市规模扩张的基础上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完善,而城市规模扩张离不开大量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对于失地农民来讲,城市化的内涵必然体现为农民的就业城市化、户口城市化和生活城市化,这是惠及他们的利益所在。但我国城市化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后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用完仅有的失地补偿费后便生活困难,只能伸手向政府求援。这不仅制约着城市化的推进,更严重地危及社会的安定。因此,在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失地农民问题是城市化发展的核心所在。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
如果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生活有保征,就业有门道,保障有依靠,失地农民问题就不会产生,也不会引起理论界、决策层的高度重视。正是这一群体在被动失去土地的基础上,他们的生存权受到挑战,发展权得不到保护,失地农民问题才被引起广泛关注。
1.失地农民“失地”是一种非自愿失地。基于我国城乡二元户籍的特点,农民失地进城是我国亿万农民追求的目标。但普遍中有特殊,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就是这群特殊的人。城郊结合部的农民不愿意失去土地有以下几个理由:一是他们是农村的富裕阶层。城郊结合部的农村常常是城市的蔬菜供应地,是外来人口的居住地,且这些地方常常发展以休闲、娱乐为主的第三产业使这些农民能增加不少收入。此外,他们在没有失去土地情况下,还可以利用区位优势进城打短工,挣一部分钱作为农业收入的补充,可以说这部分人生活是富裕的。二是土地情结严重。“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据笔者调查,尽管有不少郊区的农民因这样那样的理由而让田地荒芜,但他们存在的普遍心理是不能失去土地,他们认为,将来的预期难以把握,拥有土地至少还可以拥有生存的基础,这也是他们生活的底线。
2.农民“失地”等于农民“失权”。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土地,一旦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去土地,政府又没有相应的强力政策和措施,失地农民未来的生活和发展将受到严峻的威胁。首先是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受到挑战。一方面,现行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征地补偿费普遍偏低,甚至不少地方费用发放困难,难以到位;另一方面,作为失地后唯一解决生存问题的就业遭遇困难。失地农民的就业在失地前后必然发生根本改变。从日出而作,就业有保障的农耕就业模式转变到激烈的市场二三产业竞争就业,由于失地农民先天的知识、技能的劣势使其就业困难重重,因而失地农民失地后的生存阻力相当大,他们成为新一批生活困难的群体成为必然。其次是失地农民的发展权得不到保证。生存权是发展权的基础,在生存权遇阻力较大的情况下,发展权处境必然艰难。事实亦如此,薄弱的经济实力难以完成子女的教育,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口号大于落实,失地农民面对高昂的就业培训费也是有心无力。
3.城市化等于地方政府收益重新分配的极大化。不少地方政府将城市化看作是利益重新分配的契机,意欲在分配的过程中抢得先机,于是将农民的土地低征高卖,从中获得极大的受益。可以说解决地方政府城市化进程中的利益本位问题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
二、城市化必然造成失地农民问题的“悖论”
城市化以规模之势推进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安排的体现。尽管在此过程中使部分
农民失去土地,但他们作为城市化进程的参与者,理应是城市化的享受者,可是在我国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城市化剥夺了失地农民享受城市化的结果,造成失地农民问题,这一“悖论”的症结何在?
1.农民失地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客观现象。从某种角度说,农民失地与城市化是同日而生的。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起飞阶段,为了推进城市化,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以城市化为目标的发展速度空前,城市空间迅速扩展,数量大增。为保证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农用土地被征用,这必然要求城郊结合部的农民作出牺牲,让出土地以支持城市规模的扩张。
2.失地农民问题并非是与城市化相伴而生的,产生失地农民问题是政府决策和操作的直接结果。从国外城市化的经验看,失地农民作为城市化进程的参与者,建设者,他们享受了城市化给他们带来的利益,这也应该是各个国家城市化的本质体现。但我国无论是政策的制定上,或是实际的操作上都排斥了失地农民享受城市化。由于政策的制定和操作的主体都是政府,因而,当前的失地农民问题都离不开政府所起的作用。
(1)决策层制订的征地制度不合理,安置和补偿额度过低,失地农民的生存难以为计,发展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目前,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常采用一次性现金补偿的方式,补偿额度东部地区大约为每亩3万~12万元,西部地区大约为每亩1.5万~6万元。土地征用补偿费在经过乡(镇)提留、村社留存后,剩余部分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到农户手中。这种补偿水平人均能维持基本消费2~3年。而失地农民固有的知识结构、技能等劣势又使得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重重,更为严峻的是失地农民及其家庭成员的“可持续发展”发展问题似乎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失地农民成为真正的“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
(2)操作层与现有法律相违背。我国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主体。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律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十六条)。法律还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但在实际操作上不少地方政府仍旧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占用方式,农业用地在转为建设用地前必须先征为国有,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且排斥失地农民参与土地的非农业化价值以及土地非农化后级差收益的增值相关联,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失去保障等问题由此产生。
三、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
1.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是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经验总结。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真正做到两个落实,一个转变。
(1)政府要落实失地农民的参与权。在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上,要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保障公众了解和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政府、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要处于同等的地位,而不能将农民排斥在关心自己利益之外。
(2)政府要落实失地农民的享受权。农民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但农民的利益又是最容易忽视的,然而忽视农民的利益又必然遭到农民的反抗,从而造成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城市化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这一过程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享受。如果政府一味排斥失地农民的享受权,必然出现不少地方失地农民为难政府的场面。
(3)转变政府行政方式。两个落实的本质内涵就是要求政府转变行政方式。一段时间以来,地方政府盲目追求地方经济发展而不顾人民的利益趋势十分明显,这是不切实际的政绩观,忽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驱动他们做出这样的选择。因此,改变政府的行政方式,充分考虑人民的利益,摒弃不切实际的政绩观,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成为解决两个落实的关键。
2.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中的具体体现
(1)地方政府改革行政思想和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弱化“以地生财”等偏好,让农民真正成为城市化进程的参与者,关心自己的利益。首先是地方政府改变行政方式,弱化“以地生财”等偏好。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已经超过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亿~8000亿元的代价。政府层面应该反思城市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给农民带来的痛苦。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不仅要考虑降低征地成本、扩大招商引资、增加财政收入,更要考虑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改变把土地作为财政“提款机”,低征高卖。加快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把主要工作放到土地监督管理和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上。其次,失地农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参与者。失地农民的弱势地位集中体现为政府人为安排农民的参与权,特别是政府从中获利较大时甚至压制农民的参与权,而农民面对这样的参与方式往往有心无力与之抗争。因此,政府让农民如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参与者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笔者以为,土地是失地农民参与的权利基础,它具有参与的不可剥夺性,农民利益的主体可以是农民协会、村民委员会,在征地方式、补偿办法、就业、社会保障和失地后利益的补偿及分享等方面和政府进行平等的谈判和协商。但这种方式的前提是保证农民协会、村民委员会真正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和反映农民的心声,要从法律上保证农民协会、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政府的不合理,有损农民的利益行为。再次是成立失地农民权益落实机制的监管委员会。监管委员会的建立有利于失地农民利益的保障,也有利于政府在处理失地农民问题上的透明度。监管委员会可由农民协会或村民委员会,政府、村集体的代表按一定的比例构成,它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主要负责失地农民权益落实机制的监管。监管的内容包含保证土地安置补偿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监管政府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监管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和保障的落实情况等。
(2)完善现有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制度。完善现有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制度、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这几项制度是失地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存在体,也是失地农民能真正感受到的政府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之处,更是科学发展观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中的集中体现。①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沿袭了计划经济的做法,没有充分尊重失地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此外,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测算依据不可靠,测算方法缺乏科学的论证,测算注重静态而忽视土地增值的动态。解决的办法除了提高征地补偿费标准外,还要硬化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合理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对于经营性用地,由农民经济
组织直接和经营性用地单位谈判,政府作为参与者,制定用地规划,标准,作为调节者,协调农民和用地单位的利益。对于公益性用地,政府尽可能地提高补偿标准,安置失地农民就业。②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尽管失地农民的就业难具有客观现实性,但就业对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是最好的解决之道。针对失地农民的自身素质,应该对失地农民实行特殊的就业对策。先就业,最好安置于就业稳定性好、适合农民素质的部门,其次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免费培训,尤其是学习掌握二、三产业技能,增强他们就业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③尽快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政府应该利用城市化推进之机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至少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大病医保等。四川省202_年出台省委一号文件,决定从政府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解决因征地而失地无业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从202_年起,对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全部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④探索失地农民利益分享机制。鉴于土地双层所有的性质,在不改变土地归属性质上,探索失地农民的利益分享机制。改革集体建设土地使用制度,积极探索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加快修改相关法律,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采取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抵押等方式,直接参与城市建设。这些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农民土地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分离,促进了农民非农化和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同时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将土地的级差收益和增值留在集体内部,并且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它能够真正保护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来源。
第三篇:城市化是经济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
城市化是经济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
城市化的概念是城市化理论的灵魂,城市化的内涵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但同时我国城市化的滞后给中国的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城市化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本文从分析城市化的内涵入手,讨论我国城市化水平、城市化进程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城市化 内涵 城市化水平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化是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中的老课题。卡尔·马克思1858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谈及城乡分离和城市发展时就使用了“乡村城市化”一词。1867年,西班牙工程师塞达在他的著作《城市化基本原理》一书中明确提出了城市化的概念。纵观当今的城市化研究,由于研究目标、角度和领域的不同,不同的学者对城市化一词存在各种各样的理解,以致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世界公认的城市化定义。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除城市化之外,城镇化、城市现代化以及城乡一体化等相关概念也都在城市化发展中得到广泛应用,并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学者们在城市化定义上的这种分歧,会相应地影响到他们各自对城市化的道路选择、城市化的发展战略等问题的认识,进而会影响到相应的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如果对其不加以区别,不仅不利于城市化理论研究,而且还可能延缓城市化的实践进程。因此,明确城市化的本质和目标,使城市化概念条理化、规范化、明朗化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市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学术界主要代表性观点
不同学科对城市化的理解有所不同。经济学家强调城市化是从乡村经济向城市经济的转化,地理学家强调城乡经济和人文关系的变化,社会学家强调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人口学家强调人口从乡村到城市的流动等等。纵观各学科对城市化的不同理解,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人口城市化”观点
有西方学者将城市化定义为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人口分布方式的变化。还有学者指出,城市化就是人口从乡村流入大城市以及人口在城市的集中。另一西方学者将城市化理解为一种居住在城市地区的人口比重上升的现象。
国内有学者通过研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城市化的进程,认为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是城市化的基本特征。还有一部分国内学者认为这种集中既表现为城镇数量的增加,也表现为城镇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充。
尽管上述各种定义在语言表达上不尽相同,但却反映了人们对城市化的一个基本共识。这类定义将城市化界定在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上,是早期的、较为传统的城市化定义。但是,发达国家城市化的实践表明,这一传统的定义已经显得过于狭窄。它只看到了城市化最表层的东西,而忽视了城市化过程中社会、经济、生活、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变迁。因此容易忽视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带来的系列问题,更难以包容城市化的全部内涵,难以反映城市化本质的问题等。
(二)“经济城市化”观点
有西方学者指出:过去的一个半世纪内的城市化,主要是经济增长的产物,是技术变革的产物,这些技术变革使大规模生产和经济成为可能。一个大规模的工厂含有一个稠密的人口社会的意思,也意味着劳动人口,从而从属人口向城市转移,这种转移又转而意味着经济投入的增长。还有西方学者认为,城市化是指以人口稀疏、空间上相当均匀遍布、劳动强度很大且个人分散为特征的农村经济,转变成为具有基本对立特征的城市经济的变化过程。
我国有学者认为城市化是非农产业在城市积聚的过程。还有学者认为人口的转移和人口的集中只是城市化的表现形式,而经济活动的集聚才是城市化的主要内容,这种集聚包括要素、生产、交换和消费的集聚。
以上学者从分析城市化的经济实质出发,认为城市化就是各种非农产业发展的经济要素向城市集聚的过程,主要通过工业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分工来实现。从产业结构变化的角度看,上述定义强调城市化就是第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的过程,并未脱离生产要素的集中这一传统主题,因此仍属于传统型的城市化定义。其缺点是过多强调生产要素向城市的集中,而忽略了城市文明对乡村文明的渗透和辐射。
(三)“生活方式城市化”观点
西方学者指出,城市化意味着乡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发展、质变的全过程。这里所说的城市生活方式,不仅指有别于农村的日常生活习俗、习惯等,而且还包括着制度、规划和方法等结构方面的内容。另有西方学者认为,乡下人享有都市的一切物质条件和舒适,从这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市化了。
这种定义强调了城市化是一个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多维互动过程,它既包括了城市的成长,也包括了农村的发展。一方面,农村的劳动力、资金与技术等要素向城市流动,造成了农村生产方式和就业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城市先进的生产力向农村扩散、渗透和辐射,使农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城市化。此类观点是对传统城市化定义的补充和修正,特别强调和突出了生活方式的转变和都市文明的渗透这些深层的内涵,属于现代型的城市化定义。
(四)综合观点
随着城市化实践的发展和对城市化理论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力求去探讨比较一般性的为大家普遍认同的城市化定义。
有西方学者采用综合观点给城市化下的定义是,城市化一词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城市中心对农村腹地影响的传播过程;二是全社会人口逐步接受城市文化的过程;三是人口集中的过程,包括集中点的增加和每个集中点的扩大;四是城市人口占全社会人口比例的提高过程。
国内学者也对传统城市化的定义进行了补充和修正。有学者认为,城市化过程既是一个经济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演变的过程,又是一个社会进步、社会制度变迁以及观念形态变化的持续发展过程。另一学者认为城市化的内容包括经济城市化、空间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社会生活方式城市化、文化的城市化等。
上述定义使得城市化概念的外延扩大了,其内容也随之丰富起来,但相对来说,其内涵正在缩小。这类定义的优点是比较全面、概括地揭示了城市化的主要内涵,避免了对城市化的简单化的片面理解,有助于更加深入、全面地研究城市化问题、缺点是在全面而且分层次地展现了其内涵的同时,给人以庞杂、冗长之感,其文字不够精炼,不便于记忆,仍属于描述性定义。
三、城市化与相关概念辨析
城市化与城镇化
在我国学术界里,城镇化与城市化的概念时常出现。对于城镇化与城市化的区别,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将城镇化等同于城市化。有国内学者认为,镇是城市的初始形态,包含于广义的城市之中,人口无论转移到城镇或者是城市,都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方式的改善。因此城市化和城镇化两者并无实质性差别,只是后一术语更强调镇的作用而已。而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城镇化代替不了城市化。另有学者认为城镇只是一个地域概念,城镇化只是强调农业人口进入城镇。单凭城镇人口比重衡量城市化水平是不完整的。因为城市不只是地域概念,市场是其基本功能。根据城市化内涵,城市化要由突出人口流动转向突出功能提升,不仅包含城镇化的内容,更要突出其成为市场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文化教育中心的内涵,特别要关注其经济能量的聚集度和对整个区域的辐射力。还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小城镇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缺乏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有城无市”的现象是我国大多数小城镇存在的共同问题。因此小城镇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城市,而是城乡的过渡带。有学者认为小城镇不等于城市化,甚至并不是城市化的主流。小城镇发展是城乡经济要素不能一体化和资本短缺条件下被迫的选择,而不是最佳的选择。
事实上,就我国城市化的实践进程而言,城市化与城镇化的侧重点不同,分别代表了城市化的两个不同阶段。城镇化主要是指农村人口区域内的小城镇转移和积聚的过程,强调农村人口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的职业转换过程。而城市化强调城市自身的不断完善过程,侧重点主要是以农村人口向大、中城市转移的过程,即以现有城市吸纳农村人口,农村人口向现有大中城市的转移积聚、现有城市不断扩大的过程。
因此,广义的城市化包含城镇化,城镇化是城市化的起点和初期阶段,是城市化的一种发展模式。发展小城镇应当是国家城市化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以城镇化替代城市化,实际上是把城市化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混为一谈。
四、我国城市化的水平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城市化严重滞后。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城市化滞后在世界上是罕见的。根据一项统计,我国1995年的城市化水平只相当于世界上1950年的平均水平,落后45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202_年为36.09%,这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5%的水平,比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还低5个百分点。从城市化与产业结构的关系看,我国的城市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与第三产业的低水平相适应。这种不协调关系,根本原因还是我国产业结构自身的问题:工业化相对超前,第三产业严重滞后,城市的长期短缺,造成各种问题比较突出,负面影响很大。也有学者指出,实际上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处于“双低”状态,是工业化水平偏低,不足以拉动城市化。通常认为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看法是一种错觉。
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实际的城市化水平仅比国际正常水平略微偏低,不存在异常偏低现象。从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看,我国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根据对世界各国城市化水平与人均GDP相关关系的数量分析,202_年我国人均GDP大约为830多美元,城市化率为36.09%,基本符合上述判断。问题在于近20年来由于侧重发展小城镇,城市规模结构存在严重的偏差,小城镇比重上升使得服务业缺乏必要的市场空间,导致了城市效率下降,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展。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不是城市化滞后,而是隐性超城市化。我们不能单纯地按现行户籍制度的城市人口来计算城市化率,并据此与工业化率作比较,这样计算出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肯定是偏低的。因为我国工业产值中的很大部分是乡镇企业和进城打工的农民创造的,这些人的主要经济活动已经脱离了农业,实际上已实现了产业转移,应将他们及其供养的家庭人口也算入城市人口才比较合理。事实上我国真实的城市化水平要比统计数据高,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显然是超城市化了,或称为了隐性超城市化。
不同意中国存在隐性超城市化观点的学者指出:不应把乡镇企业和外出打工人员都视为城镇人口,因为其中大部分作为常住人口已被统计在内;而将部分既务工又务农的人口算作隐性城市人口也是不科学的。应该看到,我国小城镇规模普遍较小,基础设施条件差,第三产业相对落后,离城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对我国城市化水平不可估计过高,城市化的任务还很艰巨。
五、我国城市化的进程
目前,国内不少学者认为,根据世界多数国家的城市化的发展规律,我国将进入从30%到70%的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十五”时期的城市化水平每年将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国内外城市化经验表明,一个时期的城市化速度直接受制于经济增长状况。预计“十五”时期我国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在7%左右,这将对这一时期城市化发展构成基础性约束。“十五”时期的就业、投资和消费等因素也从不同方面制约着城市化发展。考虑到“十五”时期我们要大力推进城市化,必然要在制度和政策创新上有所突破,如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消除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体制障碍,进而出台一些加快城市化的政策,“十五”时期城市化速度有可能高于“八五”时期年均0.74个百分点的速度。但制度安排和政策创新的效应在一个时期又是有限的。初步判断,“十五”时期城市化有可能接近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但不会超过1个百分点。
202_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36.09%。按照上述预测的速度,到202_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可以达到50%~60%,初步进入城市社会。在这期间,将有3亿左右的人口要由乡村进入城市。与此同时,中国的城市数量将由现在的667个增加到1400个左右,城市的发展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这正是中国发展的希望所在。
六、我国城市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化进程的滞后性
中国人口城市化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初,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有着明显的区别,也不同于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道路的一般模式,其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经过改革开放至今20多年的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差距呈现缩小的趋势,但仍然很大。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互依存、共同发展是发达国家城市化过程的一般规律。城市化的滞后性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产生了诸多不利的影响。城市化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据统计,1996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又出现拉大的趋势。有的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就业矛盾和供给无市场的矛盾都可以从城市化的滞后性中找到解释。
(二)城市化结构的不平衡性 我国城市化结构不平衡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各级城市及其人口规模结构不平衡;二是城市化的区域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以后,主要通过乡村工业化来推动人口城市化。目前,我国城市体系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数量逐渐增加;但尽管制订了“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的发展方针,大城市无论数量还是规模都有较快的增长。从1952年到1999年,我国城镇非农业人口平均增长6.8倍,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镇人口增长5.5倍,而1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人口增长了6.4倍,因为特大城市和小城市、小城镇的人口基数差异很大,可见大城市在我国人口城市化过程中仍处于主导地位。
(三)隐性城市化问题
隐性城市化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处在转变中城市化地区和人口,这些地区所具有的城市特征还比较弱,没有达到建制镇的标准,但它的城市特征是在增长之中的。这种意义的城市化是一种国际性的普遍现象。二是指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已经从事非农产业或者居住地点比较集中,但是由于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的制约,按照户口的登记,这些人还属于农村人口。研究表明,我国城市化实际水平比公布的统计结果要高,因为我国在城市化滞后的同时,也存在着“隐性城市化”现象。我国隐性城市化人口大约为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22.5%,占全国总人口的16.9%,在今后5~10年内,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点,主要是如何实现这部分隐性城市化人口的显性城市化。
(四)制约因素的多重性
制约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人口约束、户籍制度、就业制度、资金约束、观念约束、农业基础等。首先,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系列城乡分割的制度安排是造成城市化滞后的主要方面。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初期都存在着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并形成一系列偏重城市人口的制度安排,被称为“城市偏向”。而我国“城市偏向”的内涵更为丰富,从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就业制度到医疗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很多方面都存在“城市偏向”问题。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主要的目的是为防止城镇尤其是大城市人口过分集中及由此造成的“城市病”。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深化城镇国有企业改革使城镇职工“隐性失业”显性化,城镇就业矛盾也在客观上制约着经济型城镇流动人口的城市化。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有8000~9000万农村人口在城市生活或工作,尽管其经济活动和经济来源与城市经济密不可分,但户籍制度却使得他们既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城市人”,又是无市民资格的农村人,成为“候鸟式”的流动人口或“边缘人”。其次,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将增加100~200万的城市人口,所以,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数量及城市人口增长很快,但人口城市化水平并不高。同时,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双重膨胀已经构成中国城市化面临的最大国情。
七、结束语
纵观各位学者提出的城市化的定义,尽管分歧很多,但却揭示了城市化内涵的复杂性。正确地认识城市化的本质内涵,是科学地认识和理解城市化问题的基础,可为实际工作者和政府决策者在制定和实施城市化政略等方面提供比较全面的参考和借鉴。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同时也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化目前存在许多问题,我国不仅要注意城市化“量”的提高,更要注意城市化“质”的提升。要以发展集约式城市化,走内涵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化道路,实现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统一。
第四篇:中国城市化战略回顾与反思
一、我们迄今对城市文明的认识仍不充分
城市化是区域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结合的空间交点在哪里呢?就在城市。
在过去两年里有一个说法,那就是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增长格局中“一枝独秀”。我们的国民经济凭什么保持了“一枝独秀”的地位呢?最重要的支持因素之一是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大家过去两年中如果到各地去过,是不是觉得我们的很多城市面貌变化特别明显呢?城市化这个“发动机”不仅将支持202_~202_年的经济增长,而且还将支持我们未来20年的经济增长。
实际上,城市化不仅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持力量,而且还是解决我们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难题的共同出路。解决中国的就业、产业结构升级、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供求失衡、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重大难题的相交之点就在于城市化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在哪里?在于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战场在哪里?在于城市经济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城市经济系统的再组合。城市是区域经济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是腹地资源加入全球化竞争的门户。更多的人进入城市,创造出更多的城市型消费群体,是实现扩大内需战略的必然选择。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证明,资源、人口向城市集中,是优化基础设施资源配置,缓解人类经济系统与自然界之间矛盾的最优方案。可以说,中国人是最早对城市有所了解、最早形成城市的。现在有句时髦的词儿,叫做“经营城市”。其实中国人也是最早懂得“经营城市”的。“完璧归赵”的故事讲的就是202_多年前的战国时期秦国打算用15座城市和赵国换一块玉的故事。这个故事还留下了另一个成语,叫做“价值连城”。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对城市的功能、作用以及发展规律了解最少的民族。直到现在,我们很多人对城市的认识还停留在人口的大规模聚集点或者是工厂聚集区的水平上。建设部曾提出一个加强城市规划的文件,强调城市发展的重点应当是为中低收入者建住房。这实际上是把我们的城市化拉回到建“工人新村”的水平。显而易见,这种认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了。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城市,重新认识城市的深层次内涵。
各国在自己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都曾留下很多著名城市。中东地区巴以冲突的焦点之一是耶路撒冷的归属问题。耶路撒冷是两大宗教文明的起源地。基督教、伊斯兰教都以它为圣地。这至少可以说,人类的宗教、哲学等文明进步是和城市的出现与兴起联系在一起的。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一句西方谚语,叫做“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欧洲的著名城市,例如罗马、巴黎等,都是先建地下的排污设施,在地下的暗沟上面建城市。那里的人们在很早的时候就知道城市基础设施的必要性了。这些暗沟至今仍在使用。大家看反映这些城市的警匪片时仍可时常见到歹徒或者与黑势力作斗争的“孤胆英雄”在下水道的暗沟里活动的镜头。我们得承认,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则没有一个有这种科学的基础设施。人们看到一些清宫戏中,皇帝所住的皇宫也是靠人力畜力来收集、运送粪便、污水和其他垃圾的。大家到北京故宫去参观时,稍微留心的话就会发现那里院落相隔的高墙上开有专门为垃圾车进出的门。
二、城市化政策摇摆不定是我国此前战略的重大缺陷
在我国建国以来的发展过程中,在发展战略问题上,城市化战略是一个最摇摆不定的战略,也是教训最多的战略。从建国初期起,我们就一直致力于要把北京从消费型城市改造成生产型城市,硬把北京的城墙和很多古建筑给拆了,在城区内建了大大小小很多工厂。到80年代末期,又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城市方向,于是又努力推进“退二进三”,就是退出第二产业,进入第三产业。在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我们建起了很多“工业基地”式的新兴城市。但这些城市自身的产业单一,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很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很差。不仅如此,这些工业城市当地的区域经济格格不入,形成了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60年代到70年代,在“要准备打仗”的思想指导下,经济布局更走上了一条“深挖洞、广积粮”之路。城市建设几乎完全停滞。现在北京依稀还能找到70年代建的所谓“简易楼”。为什么建“简易楼”呢?因为那时认为,不知哪一天炸弹就会落下来把城市夷平。60年代末期的“上山下乡”更是城市化进程的一场大倒退。
从80年代初期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战略实际上仍表现出了很大的摇摆性。例如,在改革开放的前10年中,作为中国工业重心所在的城市,上海竟然被“遗忘”了整整10年。在这10年中,人们在不停地争论,上海究竟该扩张还是不该扩张,究竟该发展什么产业。一会儿说,上海太大了,人口太多了,我们不应再继续扩张这种特大型城市了。一会儿又说,上海不该再发展钢铁、石化等重工业了,重工业应当转移到中西部去,上海应该发展点高科技或信贷服务业。10年时间就这样在争论中等待过去了。大家现在看到的这个很漂亮、很具有现代化气息的上海,这是90年代初期浦东开发以来才有的变化。这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在大城市发展上的战略思路摇摆不定。
再如,从80年代中期开始,农民自己创造出了一种农村工业化的形式,就是乡镇企业。到90年代初期的时候,我国的财政税收、出口创汇和GDP,乡镇企业的贡献都超过三分之一。就是人们说的,“三分天下有其一”。邓小平当时盛赞乡镇企业是“异军突起”。但一直到90年代后期,我们给农民的政策仍然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到90年代末期,我们才发现,这个政策给乡镇企业的发展留下了极大的隐患。例如基础设施不足、和环境保护的矛盾非常尖锐、远离市场造成信息不灵、各种要素很难实现优化配置等。从那以后,乡镇企业被迫进入了一个调整期。
当然,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并非全是战略选择上的失误,也有一些客观原因。例如西部很多省区在90年代中、后期“八七扶贫攻坚战”中不得不把可动用的资源更大程度地投入到扶贫中去。地方财力、区域内的资源很难向城市集中。实际上东西部发展差距的拉大也主要在于城市发展差距的拉大。
一方面,我们在城市化上有很多不足;但另一方面,我们的很多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也来源于城市化。特区经济的始端就是建造了深圳这座现代化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发展带动了整个华南以致全国的经济发展。上海的浦东开发也是一例。浦东差不多是建了一座新上海。浦东开发也极大地带动了上海、华东、长江中下游以致全国经济的发展。我们今天之所以有机会讨论“珠三角”和“长三角”的优劣比较问题,应当说是得益于这两个城市的发展。
“九五”末期,在对重大战略难题的研究中人们已经认识到,中国前期的经济发展存在一个明显缺陷,这就是城市化严
重滞后于工业化。人们共识,应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出的历史任务、缓解日益尖锐的就业矛盾、调整城乡之间经济关系、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以致实现资源节约、转换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调整人类经济系统与自然界之间关系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等的共同解决办法就是发展城市。
在“十五”计划酝酿过程中,人们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其他战略共识度都比较高。比如说应当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平衡供求矛盾。尽管也有一部分人说积极的财政政策应该淡出,但在总体上,继续实施扩大内需的战略并没有多大争论。再比如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调整产业结构等,这些都没有多大争论。争论最大的就是关于“城市化”还是“城镇化”的提法。
这个争论持续了很长时间。一部分人认为,在新的战略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提出城市化的目标。不应该再在这个问题上摇摆不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要依赖于大中城市的改造和扩张。但另一种意见坚决反对“城市化”的提法。他们认为,一提城市化,肯定又会走到“二元结构”、城乡分割的老路上去,这就会进一步拉大城乡差距,造成城乡对立。而且提城市化战略的话,我们将无法应对城市基础设施不足、农民过度向城市涌入以及城市环境污染等难题。这种意见认为,我们还是提“城镇化”比较稳妥。他们的想法是,农民要进城,也不要一下子搬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应当先让他们从村里搬到镇里,从镇里搬到县城,然后再从县城往中等城市搬。农民进城的过程应当是一步一步地多搬几次的过程。
争论的结果,是保守的意见占了上风。以乡村社区集中为重点的“城镇化”提法为“十五”计划所采纳。“十五”计划在“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进步”一节中提出,要“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化要遵循客观规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循序渐进,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显然,“十五”计划所强调的城市发展重点仍然是小城镇和中小城市。为突出这一意图,“十五”计划还特别强调,要“防止盲目扩大城市规模”。
但最值得说的是,实践的发展并未按照“十五”计划的这些设想展开。从202_年以来,各地普遍启动并呈现出极大活力的,恰恰大中型中心城市的规模扩张以及与此相应的城市建设加速和城市经济活跃。在上世纪80年代深圳建设和90年代上海浦东开发的经验启迪下,在北京“申奥”成功、上海“申博”成功后,各地纷纷在自己的发展战略中大大强化了城市化的位置。我们前面说过,制造业的发展是“十五”计划始料未及的。其实城市化进程的大大加速也是“十五”计划始料未及的。
三、城市面貌改造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必要组成部分
城市化成为了经济增长的亮点,这一方面确实出乎人们的意料。但另一方面,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这说明,我们对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认识仍是远不充分的。我们原来的经验、认识可能已经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最近媒体讨论北京、上海怎样把自己建设成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现在看,讨论这个话题非常有必要。北京在202_年就要举办奥运会了,还不应当建成国际化大都市吗?北京、上海要率先实现现代化,还不该提出建成国际化大都市的问题吗?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扩大对外开放已经走到了一个新台阶上,我们还不该提出建成国际化大都市的问题吗?应该。但“十五”计划制定时,我们还不敢贸然提出这个目标。这个例子说明,形势发展带来的变化在很多方面已经明显超出了我们当初的预见。
实际上一直到今天,应不应当大力发展和扩张城市、如何发展城市的争论并没有停止。例如,在城市发展中大搞城市绿化、大兴土木扩建新城区究竟对不对?人们至今仍在争论不休。有人说这是腐败工程,有人说这是形象工程,各种批判的声音不绝于耳。例如离上海不远的南京就有个例子。在过去两年中,南京在城市整治中砍了很多树。为什么要砍呢?因为这些树成了城市改造的一个障碍。由此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通过各种途径、引述多种理由激烈反对砍树。最后闹到中央派人来调查。一调查后就弄明白了。砍树尽管不可避免,但在南京的规划中,新种的树要比砍掉的多得多。就我看,这个例子反映出来的其实不是对“树”的认识分歧,而是对城市化的认识分歧。“醉翁之意不在酒”。反对声音之所以那么强烈,根本原因其实是反对大城市扩张。类似这样的事情可以举出很多。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首先表现在城市面貌的改造上。在过去两年中,全国大中城市的面貌普遍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不仅省会城市,而且很多地市级的区域中心城市,在城市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完善方面都有很大进展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以前在各城市主要街区随处可见的以小摊贩为主的“占道市场”现在已经很难见到。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城市交通立交枢纽、城市标志性建筑等成为了新的城市景观。
城市改造得漂亮一点,通行效率高一点,环境美化一点,这是谁的福利增加了呢?是社会公众的福利增加了。最近两年到很多城市出差,各地出租车司机最爱问的一个问题就是,您感觉我们城市的变化大不大。我亲自在一个城市广场听到普通老百姓对我说,我过去两年工资没涨,住房面积没增加,但我们家所在社区有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广场,晚上和家人一起在这里散散步,我感觉自己的生活上了一个台阶。让人民热爱自己的城市,为自己的城市感到骄傲,安居乐业于自己的城市,这有什么不好呢?我认为这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我走遍这么多城市的感觉,改造城市面貌是得到绝大多数老百姓拥护的。
很多人以为城市绿地、城市广场就是为了好看。这个认识是不充分的。这些城市公共设施是非常必要的城市减灾防灾设施。1908年时,美国的旧金山因为地震引发了一场城市大火。因为地震造成道路毁坏、房屋坍塌,救火人员无法扑救。而且水源也没有。人们几乎束手无策,眼看就要火烧连城。最后是怎么救灭的呢?是市长下令把城市中一条富人聚集的主要街道两旁的房屋全部拆掉,打出一条隔火道。由此救了旧金山的半个城。从这以后,全世界的城市规划师就长了一个见识,城市应当有能够起到隔火作用、避难等作用的开阔街道和广场。我们对城市的认识还不充分,包括对城市灾难的认识还不充分。也许有一天,我们会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地载明,在城市面积中必须有多大的公共绿地、广场。在历史上,毁于各种天灾人祸的城市实在不胜枚举。往近处说,过去30年中就有我国的唐山大地震,日本的神户大地震,美国的洛杉矶大地震。多少血的教训证明,如果城市中没有足够的避难空间,那次生灾害导致的伤亡可能比地震等灾害直接导致的还要大得多。这是关系公共安全的必要设施。
我们得承认,我们对城市的认识还远不充分。毕竟我们刚刚起步。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城市这门学问我们还有太多要学的东西。我再给大家举个例子。北京在自己的旅游宣传材料上说,我们北京有160多座立交桥,而且每座
桥和每座桥不一样。有的从空中鸟瞰看像个蝴蝶,有的从侧面看像展翅的雄鹰。这些设计思想都够美妙的。但设计者忘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这就是,立交桥是干什么的?立交桥是一个交通设施。它的基本功能和第一目标应当是提高通行效率。怎么才能提高通行效率呢?立交桥的设计越简单、重复率越高,通行效率就越高。因为越简单、重复率越高,司机的学习过程就越短。过了第1座桥就知道后面的99座桥怎么通过。如果一座桥和一座桥不一样,那么司机就得每过一个桥学习一次。过完第100座桥,第1座桥怎么过已经忘了。如果你到北京出差乘坐出租车,你随便问一个出租车司机知道不知道北京每个立交桥都怎么走。可以说,没人知道。因为没法记住。司机到了桥上经常是左旋右转找不到出口。这样通行效率怎么会高呢?这是一个像修摩天大楼没建厕所一样的原始错误、低级错误。但这个错误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桥梁专家太笨,而是因为我们对城市的认识实在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所以我说我们不要轻易地否定过去两三年的城市绿化、靓化工程。
还必须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我们中国的城市需要不需要“提档升级”。我们的城市应否停留在“县城放大”的水平上,应否停留在工厂区加工人新村的水平上?不应当。要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要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要让更多资源加入到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当中去,要使中国的老百姓有机会享受到更多的国民福利,我们已经迫切需要推进城市面貌的升级改造。解决这个问题不是过早,而是嫌晚。北京“申奥”时,国外反对声音的最主要理由就两条。其中之一就是环境污染。我们迫切需要向现代化、国际化靠拢的城市。还用“先治坡、后治窝”的眼光、观念看待现在的城市化进程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了。
有媒体曾经用“要就业还是要市容”的话题质问城市面貌改造的动作。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城市资源优化利用、提升城市资源的市场价值是一定有利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提高劳动者报酬水平的事。以牺牲公共资源和破坏环境的代价换取少量低档次的小商品经济的就业岗位是非常浅见和得不偿失的。没有现代化的城市、现代化的环境,我们就有不了现代化的产业,有不了现代化的就业岗位。这个道理需要大讲特讲。
(作者单位: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
第五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 推进城市化进程
实施工业强县战略 推进城市化进程开创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局面党的十六大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时代主旋律,牢牢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敢于争创一流的胆略,树立争先之志,练就落实之功,努力把阿克塞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入快车道,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
从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实际来看,经过建县50年的发展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202_年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916万元,比“九五”末增长36.6,年均递增16.9。全县人均GDP达到19650元,人均财政收入达到2997元,分别比“九五”末增长48.3和21.3,年均递增21.8和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82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97元,比“九五”末增长12,年均增长5.8。经济综合指数在全省86个县市中排名第8位,在全省22个少数民族县中名列第1位,在全市县市区排名第3位。结合自身实际,我们提出在今后20年内,分两个阶段迈进,到202_年提前八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到202_年,把阿克塞县建成全国一流的少数民族富裕县,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自治县的资源特点和区域发展优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仅是适应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和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核心。
一、加快培植工业经济,构筑工业强县的新框架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强有力的工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是一句空话。阿克塞县的工业在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工业体系趋向多元,由单纯的石棉采选拓展到矿山设备、石材加工、炸药、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等10多个门类;工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石棉工业集团公司万吨选厂扩建项目、神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铵锑油炸药技改项目、塞阳石棉设备制造公司选棉设备生产项目等一批重点技改项目相继建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西部石棉市场的建成有效地规范了石棉生产经营行为。工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已经确立。到202_年底,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2.63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6776.9万元,比1992年翻了3番;工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达到56;全县工业企业从业人数达到3430人,占县内从业劳动力总数的60;工业税收完成1568.4万元,工业直接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95。地方工业的稳步发展,不仅保证了自治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城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阿克塞经济要迅速发展,必须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才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加快工业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今后我县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思路是:围绕核心竞争力的发掘和培植,构建有竞争优势的民族地区县域特色经济,树立大农牧业观念,实行集约化经营,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加快石棉等工业矿产资源的开发和深加工,加快具有民族特色轻工业的发展,以争取较大的经济利益;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产业群落优势,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以减少地区经济发展风险,提高成功率。到202_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9.2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2.4亿元,年均递增9.6,占GDP的52,个体私营经济成份占所有制成份的80以上,科技对工业经济的贡献率达到45。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树立竞争优势观,沿着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方向,培育民族地区县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工业经济强县。为培育民族地区县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亟须将比较优势和跨越式发展思路结合起来,完善开发政策,制订竞争优势导向的跨越式产业发展战略。通过政策制订和战略规划,确定未来经济发展的路标,明确鼓励、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为这些产业的发展进行制度安排(如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创业风险基金等)和组织构建(如建立民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而在充分发挥现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等途径推动区域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高。加快工业化进程主攻“六个方向”:
1、以石棉为主的工业经济向股份制和集团化的方向发展。石棉工业是阿克塞县的主导产业。以石棉为主的工业经济向股份制和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就是各个骨干企业不仅从形式上而且从本质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选择股份制、公司制的企业组织形式,以资产为纽带,企业间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组建专业化的企业集团,对内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对外成为具有相当市场竞争优势的规模较大的竞争者。组建甘肃塞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力争早日上市,募集全社会资金,发展阿克塞经济。
2、以地方特有的牧业资源为基础的畜牧业经济向工厂化方向发展。一是通过适当的政策引导和群众的自愿合作,使畜牧业生产资源和农业生产资源,主要是草场、牛羊以及耕地向放牧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