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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7-49758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31 15:35: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推动解决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力度,落实各项培训制度,制定法律援助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教材、师资、经费等基础建设,提升培训效果,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的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坚决杜绝收取当事人任何财物和偷工减料不负责任行为,从源头控制法律援助质量。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阶段总结。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推进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扩大协作范围与事项,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完善调解前置原则,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的作用,促进问题迅速解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大力推进农民工直通车活动,完善农民工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做到应援尽援,工作计划《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促进法援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标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重点强化法律援助机构质量监督责任,细化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管程序,实行精细化管理,狠抓落实;二是全面实施《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由市司法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督促各区、县级市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促进各区、县级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均衡,做到专款专用,充分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实际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积极推进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台帐统计机制,实现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成为服务快捷、贴近群众的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区县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标准,强化对区县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检查,促进全市各区县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发展;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11月9日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各级党政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要广泛应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适时举办法律援助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树立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乌苏市司法局哈图布呼司法所

2012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继续通过报刊、网络、举办现场咨询、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二、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

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2011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2012年我镇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一季度制定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在2012年考核细则基础上进一步增删,要求工作站及所属联络点均挂牌办公,要求设立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完善基层工作站考核细则。各工作站法援案件必须先行网上申报、审批,结案后一周内报送案例信息,一个月内报送案件卷宗检查。

三、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

2012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我们将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建议局领导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全年组织4次以上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

四、扩大非诉法援案件的受援范围,让更多符合法援条件的群众避免诉累。

法援案件并非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解决,非诉解决纠纷更有利于减少当事人对抗,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我们将在2011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诉讼案件受理并规范非诉讼案件的审查与审批。

五、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

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

六、多渠道争取法援经费,严把经费发放审查关,进一步保障法援工作的开展。

在确保地方财政预算经费落实的前提下,继续努力争取社会广泛支持,保证法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法援办案经费的正常开支,并严把案件补助审查关,不合格案件不发补助款,有瑕疵案件,如无证据材料,无辩护词(代理词),没有按照规定会见被告人等问题存在的案件,扣发补助款。

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及时、认真地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乌苏市司法局哈图布呼司法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第三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范文模版)

2011年川主寺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1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川主寺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律师义务咨询日、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海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代写法律文,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是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农民工明白卡,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八、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应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我镇的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川主寺司法所

2011年3月1日

第四篇: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7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在2016年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以“便民、高效、规范”主题,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比上年增加20%,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区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经济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化建设,要加大在农村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区法律援助办案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长。

1、提高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接待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

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以“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为宗旨,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事件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摸清底数,与民政、残联、劳动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等工作站点的建设和指导,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第五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篇一:法援工作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范文之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篇二: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11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篇三: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是民生工程,是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为此,我镇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做好今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一是落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及工作队伍。二是建立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推进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扩大协作范围与事项,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完善调解前置原则,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的作用,要积极深入到各企业、部门、场所等进行现场办公,当场解决,促进问题早解决,为农民工提供方便,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农民工直通车活动,完善农民工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做到应援尽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篇四:2012年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为了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结合科学发展观及法律援助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五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和总要求,以服务区委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基础,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总体要求:法律援助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综合效益突出,法律援助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力显著提高;法律援助的整体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目标

1、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建设。一要在五年内招收两名具有法律资格的工作人员到中心工作,以扩大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二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要继续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并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在时间、内容、要求、效果上落实到位。三要抓好业务学习,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是要靠精通的业务来保证的,业务能力的提高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前提,一定要加强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四要抓好思想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五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增强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

2、着眼服务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为社会稳定做出法律援助应有的贡献。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政府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法律援助工作应起到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理念。

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1、着眼民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民生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心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做好民生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望。中心要对农村、城镇的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员、农民工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人,给予100%的援助。增加了对持有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因交通、医疗、产品质量或者其他人身损害赔偿事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事项,以及家民因购买或使用假冒、违劣生产资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索赔事项,应给予100%的援助。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援助制度做到普及,让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都能得到应有的援助。经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一定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行法律援助全覆盖。(1)不断完善和扩大受援人的范围 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审查制度及操作规程,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实现“有一助一”,做到应援尽援。(2)法律援助业务覆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排查法律援助的潜在人员,在全区法律援助信息库的基础上,每年进行法律援助潜在人中的信息排查,宣传到每个社区,每栋楼,宣传达到全覆盖。(3)法律援助领域得到拓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职能全面履行。(4)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在社区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将离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司法院校的老教师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使每个社区都有法律援助志愿者,对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进行法律援助的业务办理,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3、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规范法律援助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行监督,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对受援人进行抽查回访,努力达到受援人满意度100%。

四、2012年,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年工作的计划如下:

1、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完成44件法律援助案件 对农村、城镇的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员、农民工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人,以及持有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因交通、医疗、产品质量或者其他人身损害赔偿事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事项,以及家民因购买或使用假冒、违劣生产资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索赔事项,给予100%的援助。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审查制度及操作规程,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实现“有一助一”,做到应援尽援。

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在社区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将离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司法院校的老教师吸收到志愿者队伍,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进行法律援助的业务办理,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五、法规条文 我部门主要依据的是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篇五: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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