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吕楼小学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2、学校保卫干部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配带必要的安全保卫器械。
3、在校委会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保卫制度,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4、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5、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6、负责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7、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上课、晚自修期间,各学校必须确保有一名以上保卫人员在校门口配合门卫做好值守工作。
10、上课期间,学校大门要有效关闭、上锁,坚决杜绝无门卫或门卫形同虚设的现象。凡外来人员到校办事或会见人员,必须认真查验有效证件并登记,禁止以口头询问代替,未经核实情况就放行的现象发生,严防不法人员混入校园伤害师生。
第二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2、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做好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3、在政教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保卫制度,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5、负责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6、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7、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上课、晚自修期间,以及放学时间学校必须确保有一名以上保卫人员在校门口做好值守工作。
9、上课(包括晚自修)期间,学校大门要有效关闭、上锁,坚决杜绝无门卫或门卫形同虚设的现象。凡外来人员到校办事或会见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并登记,禁止以口头询问代替,未经核实情况就放行的现象发生,严防不法人员混入校园伤害师生。
10、有民办幼儿园的乡镇中心小学保卫人员必须挂钩该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必须配备专兼职的保卫干部,安全保卫工作内容和等级与公办学校相同。
第三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2)在政教处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保卫制度,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4)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5)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6)负责检查消防监督条例贯彻情况,负责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制定全校防火建设规划并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的添置、维护工作。
(7)负责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8)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负责掌握临时住在校内人员的情况,如有可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二、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三、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四、负责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六、负责掌握临时住在校内人员的情况,如有可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在学校门口附近巡逻,确保学生安全离(返)校。
八、每天负责开关学校路灯以及开关学校大小门(晚上时间关闭教学大楼大门并做好记录,有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生重大的治安事件,将追究当班者的责任。)
九、值班人员在下班之前要搞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包括各种登记簿,公物的交接。
第五篇:学校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学校,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4.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值班领导反映。
二、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四、巡逻制度
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白天、深夜四个时间做到定时全校巡逻一遍,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3.巡逻时,为保持学校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4.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五、其他工作
1.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2.做好拉闸门、教室门的开关工作。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学校政教处或后勤处领导汇报。
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
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早上七时准时上岗开校门,傍晚师生离校后关校门),做到门开人在。
4.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
5.与教师,学生或来访者交谈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学校形象的话。
6.教师及领导到来,应主动迎接,认真听取老师和领导的意见,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
7.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
天津市信息工程学校202_.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