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与反洗钱
反洗钱与我第一次听说“反洗钱”这个词在2001年美国911事件过后的大幅新闻报道中,主持人介绍说恐怖分子利用洗钱行为得来的巨资作为其恐怖活动的经费,之后说到反洗钱成为美国等国家的政策取向,一些国际组织要求有关国家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国际协调,以逐步形成反洗钱的国际性规范。当时对于它的理解,简单的认为洗钱就是将不合法的钱合法化。但这些恐怖分子什么的,离我们一般人是那么的远,于是觉得发洗钱活动只是金融行业和政府管的事,而老百姓也不需要帮什么忙,也帮不上什么忙。
然后,再一次听到反洗钱就已经是两年前的农信社入职培训中,专业的培训令我对反洗钱有了深刻的认识,从思想上重新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洗钱活动比较普遍,其实很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比如,当一家银行向客户提供服务时,银行往往关心的是客户的存款的多少,为其带来的效益,或许不关心客户资金的来历是否合法。这样的话,就很可能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洗钱的可乘之机。
洗钱犯罪原来主要指贩毒、走私、黑社会等所得的非法收入的合法化。现在,洗钱已经扩充到贪污、贿赂、贩卖人口、诈骗、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资金,再以合法身份进入流通领域的犯罪活动。而国家的财产正是我们纳税人一点一点的日夜积累,绝不能给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手段取得的资产通过洗钱活动变成合法所得从新流通到市面上。
最近的重庆告破的560亿特大地下钱庄中,就是典型的涉及洗钱的非法活动,地下钱庄”为具有洗钱需求的犯罪分子服务,使其洗钱目的得以实现。这些人通过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侵吞国有资产或走私、贩毒、骗税等得来的收益被披上“合法”外衣,助长了上游犯罪行为。而洗钱犯罪属于高智能犯罪,反洗钱工作需要有一大批精通金融、计算机、结算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在此案中,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专门派出金融专家直接参与案件,利用反洗钱专业知识,运用支付交易统计与监测体系,取得了较好效果,很好的保护了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信用社与所有金融机构一样作为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其职责任重道远。而做好反洗钱工作正需要我们一个个平凡的金融工作者默默地、日复一日不怕烦琐的认真做好其本职工作。作为一线的工作员工,我直接面对的是我们的客户,根
据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都能及时的提醒客户配合我们对其进行身份识别和留存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但这项看似简单的工作有时也会被一些客户不理解:“我经常来办业务,和你感情都熟络了,但是这方面就那么不会变通,还要我拿身份证验证那么麻烦呢?”这时我们就需要耐心的跟其解析洗钱的危害与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了。使之明白到我们是真心为人民资金安全、国家财产着想的。后来那个客户赞扬我们按规章制度办事,说很放心的把钱存进信用社。
是啊,单靠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政府来进行反洗钱工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广大人民团结起来,配合金融机构工作,减少洗钱不法分子的活动、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以后,我会一如既往的合规做好反洗钱工作,配合上级安排,坚守在最前线,和反洗钱队伍一起与洗钱不法分子做斗争,令其在光明下没有滋生罪恶的土壤,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在《反洗钱法》阳光照耀下稳步前进。
第二篇:我与反洗钱
十年磨一剑 亮剑在今朝
—浅析反洗钱宣传工作
反洗钱工作至今已经走过十年漫长的岁月,反洗钱各项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反洗钱已成为衡量政府能力、国家信誉的标志。古语有云: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反洗钱工作从十年前的鲜为人知,到如今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接受,这与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工作人员是密不可分的。
在反洗钱的过程中,加强对公民反洗钱法律意识的培育尤其重要,随着近年来反洗钱系统对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宣传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洗钱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但在发展中,反洗钱宣传工作还存在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亟须认真研究探讨,不断加以完善。
一、当前反洗钱宣传工作的不足
(一)宣传层面窄而不广。反洗钱宣传有它的行业性和特殊性,但由于洗钱活动涉及领域多、波及行业广、社会危害大,反洗钱必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然而在实际宣传工作中,却只注重了局部,忽视了全部,缺乏齐头并进的意识。目前,国家层面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多达二十多个,承担反洗钱宣传任务的却仅是金融机构,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宣传方式不新。目前,基层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宣传仍以进社区、进集市等发放传单、宣传册为主,这种方式覆盖的人群有限,宣传方法、手段相对简单笼统。
(三)宣传内容虚而不实。虽然各种反洗钱宣传标语、横幅、传单琳琅满目,实际上形式大同小异,内容乏善可陈,缺乏社会公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像反洗钱这样对广大群众比较陌生的制度,单纯挂出横幅就认为达到宣传目的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多数群众尚对洗钱违法成本的认识似懂非懂。
(四)宣传活动不“常”。当前的反洗钱宣传主要是短期的、阶段性的宣传活动,宣传时间过于集中。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金融知识需求和宣传活动匮乏的矛盾日益突出。每年反洗钱宣传月期间,各金融机构组织各种宣传活动,搞突击宣传。但宣传月一过,再难见到这种规模的活动,运动式的宣传活动难以满足群众对于金融知识长期的需求。反洗钱宣传缺乏持久性和长期性,不能真正达到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作用和目的。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协作,统筹反洗钱宣传资源。反洗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宣传和正面引导,加强协作,统筹宣传资源,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为全面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结合各成员单位实际,宣传我国反洗钱政策和工作成效,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教育引导社会公众、非盈利性组织、企业单位增强反洗钱意识,让他们了解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争取他们的协同、配合和支持。实现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从无到有、从观念淡薄到主动配合工作和举报洗钱线索的转变。
(二)创新方式,扩大反洗钱宣传阵地。反洗钱宣传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宣传载体要不拘一格,宣传阵地要不断扩大。在大力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同时,应重视对宣传方式的改革创新,积极适应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新特点,主动尝试多种宣传方式。积极适应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化趋势,突破传统宣传途径,更多的利用传播面更广的媒介,如电视、网络、广播等进行宣传,利用短信、QQ、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途径占领宣传的制高点。宣传阵地由金融机构客户延伸到高校、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由农民、学生等特定群体延伸到商圈、广场、公园等人口密集地方的群众。
(三)强化引导,营造反洗钱良好社会氛围。反洗钱宣传应更多考虑到公众的接受和理解能力,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群体、不同场合采取不同宣传方法;更多考虑到从公众的视角出发,找准反洗钱工作与公众利益的结合点,把防范洗钱,维护自身财产安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宣传主要方面;更多考虑到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持续关注度,以案例展示、风险提示等方式让人们切身体会到反洗钱工作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引导公众更好的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强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反洗钱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从而营造良好的反洗钱社会环境。
(四)明确目标,增强反洗钱宣传效果。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是体现宣传成效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要把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宣传活动的根本目标,帮助群众认清洗钱犯罪的本质及基本形式,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进而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另外,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沟通手段,努力增强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做到和风细雨,润物无声。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耐心听取并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同感,使其自觉加入反洗钱战线。
总之,反洗钱的宣传形式不能拘泥于表面,应当抓住宣传工作的实质内容和效果,反洗钱宣传工作切忌蜻蜓点水,流域形式,只有宣传途径适当,措施得当,扎扎实实的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只有反洗钱宣传工作力度到位才能使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起来并长期有效进行下去。
正阳玉川村镇银行 2016年7月9日
第三篇:浅谈“洗钱”与“反洗钱”
浅谈“洗钱”与“反洗钱”
所谓“洗钱”,就是指将严重犯罪(例如贪污贿赂、偷税漏税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经过清洗变成表面看似合法所得,通俗地说,就是将“黑钱”清洗为 “白钱”的犯罪行为。“洗钱”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预谋性,即主观上为故意的、且经过精心计划的;特定性,洗钱活动针对的是特定的资金或资产,即为上游犯罪所得的资金、资产,例如上述的贪污贿赂所得的资产、资金;隐蔽性,洗钱活动即是为了变违法所得为表面合法所得,消灭上游犯罪的证据,故洗钱活动一般都是非常隐蔽,例如最早的洗钱活动是通过洗衣店,即将违法所得的财物与正常合法经营的财物混合在一起,使其表面看似合法,且不被别人所怀疑。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外洗钱活动呈现出以下趋势:严重性,洗钱活动与上游犯罪分离,同时与金融产品紧密结合,发展成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多样性,即洗钱活动日趋呈现出多样性,例如借用金融公司、空壳公司、通过中介机构等方式洗钱;专业性,欲洗钱者往往聘用金融、会计、法律等专业人士参与洗钱过程;复杂性,洗钱活动为的是消灭上游犯罪的证据等,迫使采取的洗钱过程变为更复杂。
在上述的形势下,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已经成为许多(包括中国在内)国家的共识。我国反洗钱法在此背景下立法、颁布。《反洗钱法》颁布的意义重大: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上游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以及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以来,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破获了数起洗钱犯罪,例如福建省福清侦破162亿地下钱庄案,同时牵出央企高管贪腐案;中国银行闽清六都支行成功制止一起网络诈骗事件,挽回客户资金损失11.31万元;东山县支行成功推动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宣判等案件。同时,《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各金融机构、普通民众均对洗钱犯罪的概念、特征以及手段等更深的了解,能更加准确、迅速的识破洗钱犯罪活动,遏制洗钱犯罪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
虽然《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反洗钱工作仍然不容忽视,仍需进一步探索。反洗钱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及困难,尤其是金融行业(例如保险业)的反洗钱工作,仍需加大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通过犯罪活动谋求利益的手段日益增多,同时产生巨额的非法收益,仅通过个人窝藏、销赃等手段已无法满足“销赃”的需要,必须借助金融机构实现其来源的合法性。而保险业因其社会渗透性和独特的金融属性,已逐渐成为洗钱的重要渠道。如何做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保险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工作重点之一。
若为保险洗钱者,其购买保险产品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获取风险保障,而是为了掩饰资金来源、转移资金、套取现金、避税、侵占国有资产等,通常通过趸缴即领、利用中介机构等套取费用等方式进行洗钱行为。故如何通过保险洗钱的征兆,识破保险洗钱行为成为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即可从客户自身情况存有的疑点、所购保险存有的疑点、资金来源存有的疑点、产品交易过程存有的疑点等识破客户洗钱的风险。但实际作业中,识别上述疑点的困难性较大,例如客户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情况。同时,因客户自身的反洗钱意识不足,部分客户对履行反洗钱工作认识度不够,提供客户身份信息资料工作主动性不够。再者,保险公司大多以业务为主,且部分业务均由中介机构代为发展,部分中介机构代理人员缺乏反洗钱工作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很少,又缺乏必要的业务技能,不能较好地履行反洗钱职责,甚至认为反洗钱工作可能引起客户流失,开展反洗钱工作积极性不高,以上因素为保险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难点。
针对上述的工作难点,个人觉得反洗钱作为保险行业的一项新职责,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明确反洗钱工作在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位置,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反洗钱的工作目标,加强员工的反洗钱知识的培训,提升其反洗钱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尤其是业务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鼓励规范经营;同时,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点,依法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加大客户身份识别力度、完善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工作检查措施,注重操作环节,层层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格监控业务办理的过程,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建议进一步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部门之间配合行动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合力作用。健全客户信息档案管理,保证保险客户身份识别信息准确有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过程中应该不断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
第四篇:反洗钱总结与计划
反洗钱工作总结及明工作计划
2013年,我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市人民银行、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重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公司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2013年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精心部署。
为使反洗钱工作得到真正落实,我公司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责任人担任组长,领导全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还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我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计划及反洗钱内控制度,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反洗钱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公司专门从分公司请来培训老师进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治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培训结束后就其所学内容进行了在线测试,使员工更全面的掌握反洗钱的知识。通过培训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反洗钱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增强了反洗钱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严格履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使基层员工对反洗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有了很大的提升,对辨别可疑保单的判断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为以后在工作中遇到反洗钱的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防范措施,严格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客户办理代理业务时,必须由客户本人或代理人亲临柜台填写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以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采取实地查访、电话查询、查阅工商登记资料、要求客户提供说明等方式进行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并保存调查记录。
四、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制度。
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发现的可疑支付交易应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一)单个资金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以支票、现金等非银证转账方式存入或者取出人民币20万元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二)机构客户资金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资金划转;
(三)个人资金账户之间、以及个人资金账户与机构客户资金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资金划转;
(四)对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五)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六)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七)由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需要报送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五、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公司负责人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员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的各项规定。
(二)我们将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重新建立相应健全的机构和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特别是《反洗钱管理办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范》、《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规范》、《客户风险划分标准及管理规范》、《反洗钱保密规定》及《反洗钱培训管理规定》等制度,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架构,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加强对《反洗钱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将《反洗钱法》的宣传与培训作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反洗钱相关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的认识。以宣传促认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四)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报送的报表、资料,积极参加中国人民银行举办的各种培训,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各项任务。
金融机构是洗钱的重要渠道和反洗钱的重要部门,为维护金融秩序,有力打击金融犯罪,反洗钱工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绝不容忽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按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按要求积极努力完善反洗钱的各项工作,有效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第五篇:洗钱与反洗钱
商业银行洗钱与反洗钱
自20世纪20年代至今,各种洗钱方式层出无穷,损害了世界人民的利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人民也开始意识到洗钱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的,因而,各种洗钱犯罪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当然,世界各政府部门也针对洗钱而出台各种措施来进行反洗钱。特别在“9·11”事件后,反洗钱成为世界各国的政策取向,一些国际组织要求有关国家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国际协调,以逐步形成反洗钱的国际性规范。
一、关于洗钱
1、洗钱含义
“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通俗讲,就是将犯罪所得的“不干净”的收入,通过隐瞒这些财产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而将这些“不干净”的非法收入变成“干净”的钱。“洗”字形象地描绘出了黑钱漂白的过程。
2、洗钱特征
第一,洗钱方式的多样性。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洗钱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不同的第二,洗钱过程的复杂性。要实现洗钱的目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改变犯罪所得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的原有形式,消除可能成为证据的痕迹,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设置伪装,使其与合法收益融为一体。
第三,洗钱对象的特定性。洗钱对象是资金和财产,这些资金和财产无一例外地第四,洗钱活动的国际性。随着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世界上人员往来、商品与犯罪活动紧密相联。运送、资金流动、信息传播、服务的提供日益国际化,导致了犯罪活动的国际化。
3、商业银行是洗钱者进行洗钱的主要渠道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机构 ,成为洗钱者进行洗钱犯罪的首选渠道。归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在商业银行以虚假身份开立存款账户
通过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是洗钱者进行洗钱的第一步。犯罪分子常常以隐匿的身份在商业银行开立多个账户 ,使这些黑钱在这些账户中进行多次转账 ,使之合法化。近年来 ,这种利用虚假身份开立存款账户成为国内腐败分子清洗其贪污受贿所得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利用商业银行将黑钱在境内外进行流通转移
我国开放的投资环境给境外犯罪组织和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洗钱提供了良好的途径。由于国内政府迫切希望引进外资进行投资 ,因此很少去分析这些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这就给洗钱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境外犯罪分子将其在境外的非法所得以各种形式对我国进行投资 ,以合法的形式将非法所得投入我国境内企业 ,然后将其混在收入中作为利润的形式汇出境外 ,实现黑钱的合法流通。
(三)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电子货币等新型银行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 ,新型银行业务的出现 ,犯罪分子洗钱的手段也日益科技化。这就给洗钱者掩盖其真实身份和资金的真实来源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同时也给资金来龙去脉的监控造成了困难。
4、洗钱犯罪的危害
(一)洗钱犯罪活动将导致腐败现象的加重 ,助长社会犯罪。
洗钱者为了洗钱就会想方设法地贿赂洗钱涉及部门的当权者 ,当权者接受贿赂后就不仅要考虑为自己所得利益寻找出路 ,而且还要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洗钱 ,于是就出现洗钱者与当权者的相互勾结。这使得犯罪分子越来越明目张胆 ,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 ,严重地败坏社会道德 ,助长社会犯罪。
(二)破坏金融机构的信誉 ,动摇社会信用
金融业 ,特别是商业银行是犯罪分子洗钱的首选渠道 ,银行有可能受利益驱使被洗钱分子所利用 ,有意参与洗钱 ,或无视已知的洗钱活动 ,其行为一旦败露 ,会使公众对某一银行甚至是整个银行体系的信用产生质疑 ,动摇银行的信用基础 ,引发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危机 ,损害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这不仅会严重地威胁合法客户的利益 ,而且将极大地破坏金融秩序 ,甚至给国家带来巨大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三)洗钱犯罪活动将导致资本外逃 ,影响社会经济生活
我国非法资金经过清洗之后 ,有相当一部分单向流向境外。按国际上通行的计算方法 ,资本外逃数相当于国际收支账户上的误差和遗漏账户 ,这种非法资金外逃将导致国际资金流动异常 ,降低我国的外汇储备 ,扭曲汇率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将削弱我国政府对世界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危及我国的经济安全 ,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关于反洗钱
1、意义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2、商业银行反洗钱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工作人员素质不强 ,缺乏专业人才
反洗钱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 ,而且还要对洗钱犯罪有一定的研究。但是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一般是通过营业柜台来开展。由于银行柜台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不是很高 ,因而,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二)反洗钱部门缺乏完善的协调合作机制
反洗钱是涉及面极广的系统工程 ,不仅需要银行内部各部门的合作 ,还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合作。但是目前国内打击洗钱犯罪的合作力度不足 , 社会各部门间缺乏统一的协调。又由于各部门在洗钱问题上不自觉地考虑自己的利益 ,经常 “不作为” ,这就从客观上造成洗钱犯罪无法深入开展。
(三)大量现金的使用给反洗钱工作设置了障碍
在中国,日常结算使用现金非常普遍 ,现金的收存基本不受限制 ,这就给洗钱者利用现金进行洗钱提供便利 ,同时也加大了对洗钱的监管难度。
3、加强商业银行反洗钱的对策
(一)加强各部门各行业间的合作
在反洗钱的工作上。要加强其他各部门的合作 ,应当要建立一整套包括金融、财政、税务等诸多部门在内的预防和打击洗钱的综合系统。
(二)加强宣传力度 ,建立反洗钱机构 ,培训专业人才
各商业银行加强专业反洗钱人才的培养。对人才的培养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
1、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各商业银行应当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外语交流能力以及具备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
2、进行反
洗钱培训。各商业银行认真选配人员后 ,还要做好反洗钱培训工作。
3、加强反洗钱的宣传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定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加强银行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反洗钱意识。
(三)减少现金交易 ,加大现金管理
在我国,由于整体信用环境较差 ,现金结算就成为必要的方式 ,而促进洗钱。因此应尽量减少这种结算方式 ,从其他方面进行调整、管理。一是在大力发展支票、汇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的基础上 ,继续推出个人支票、定期借记等其他的非现金支付方式。二是对一些大额或可疑的现金交易进行核查 ,发现涉及洗钱的要及时上报。三是采取切实措施 ,减少坐支现金、套取现金的现象 ,加快现金的归行速度。
(四)加强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和网上金融业务的监管
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电子货币等新的工具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 ,也给洗钱提供了新的途径。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新型银行业务和金融工具进行洗钱 ,各商业银行有必要加强银行内控制度和对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
(五)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反洗钱的收益和成本是关系到商业银行是否能够主动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关键。只有当洗钱的收益高于成本时 ,银行才会积极主动参与反洗钱工作。为了提高商业银行反洗钱的积极性 ,政府应当采取相应措施 ,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只有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商业银行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才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