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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17-35971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11:24: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夏店乡党委书记张平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标。要发展农村经济,就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调整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形成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法治环境。但是法律规范需要各类社会主体来学习和遵守,这就需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类社会主体的法治意识、法

治观念,实现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从而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的客观需要。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解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更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利于引导、规范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各种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农村各项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精神支柱。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也包括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加强农村法治理念教育,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整体法律素质,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有利于促进广大农民平等友爱、和睦相处,全面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是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政治保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和维护作用,有利于提高村级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各项村级事务的管理,充分保证广大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整个农村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

二、切实突出在农村进行法治理念教育的工作重点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抓住新农村的特点,突出重点内容、突出重点人群、强化主要措施,进行全面动员。

(一)突出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要内容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政策稳定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针对农村、农民的社会主义法 治 理念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以农业生产、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大力开展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农村税费改革、粮食直补等方针政策等,着力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意识,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宣传建设平安汝州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以及信访条例、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突出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点对象

乡镇领导干部是落实党的农村各项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教育,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学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乡镇干部定期学习法律

法规特别是和新农村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农村青少年是农村的未来,他们的法治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 国家,一定要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对农村青少年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加强管理和服务,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80%的人口是农民。特别要指出的是,我市农民群众由于历史的原因,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知识更是匮乏,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以农村村组干部为主,采取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相结合的形式,以点带面,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培养和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三)强化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要措施

要整合职能资源 , 注意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的全过程中,使司法行政在农村的职能作用互相补充,互相作用,提高教育的社会效果。要整合人才资源。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动员组织广大法律志愿者和有关社会力量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城市法律工作者对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进行传、帮、带,形成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法制宣传教育局面。要整合阵地资源。在乡镇设立法制辅导站,在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室。充分利用板墙报、标语、横幅、小报、夜校等农村传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将网络法治教育向农村延伸,把多姿多彩的法制文化和法律服务送给农民,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三、切实加强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际效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一)要完善领导机制

作为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乡、村两级,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组织网络,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工作机制

要善借外力,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举社会各界之力,建立健全横到村组、纵到农户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注意借鉴过去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加强信息交流,收集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总结,指导和促进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要强化保障机制

乡级财政必须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予以保障落实,做到经费有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一整套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做到制度有保障,以避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简单化和表面化,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农村持续健康开展。

(四)要建立推动机制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创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同当前正在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焕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促进工作创新与发展,建设富裕汝州、文明汝州、平安汝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切实发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应有作用。

(约3400字)

第二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材料

在今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地院以及本院关于开展该项教育活动的意见、通知和安排,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撰写了读书心得和读书笔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又深入学习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和教育使我进一步明确了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为什么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检察宗旨。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照党员标准,切实看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联系工作和个人实际,通过深刻自查,我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在公诉岗位上,比较注重业务学习,但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自己认为平时学的可以,满足于有一定的基础,因而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理论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更谈不上主动写心得体会。

2、公诉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在执法思想方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观念方面,尊重人权意识、遵守程序意识不够;在执法行为方面,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在执法作风方面,有特权思想。

4、作为老同志对院里的年轻干警关帮助不够,谈心交流少,关心照顾少。忽略了相互沟通;

二、整改目标

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无止境,在学习上也要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政治、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学会管理自己,学会与时俱进。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把“三个代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思想贯彻到法律监督的全过程,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2、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在公诉岗位上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为构建和谐图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探索公诉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以提高公诉质量为重点,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力争案件起诉准确率、法定时限办结率均达100%。积极引导、热心帮助年轻同志钻研业务知识,共同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四、努力方向

1、发挥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提升案件质量。

3、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提高公诉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

第三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范文模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80多年的光辉历程,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长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所面临的任务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为大规模的建设与发展所取代,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成为迫切的任务,党的领导意识和领导方式也应当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有所前进、有所发展。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常态下的社会管理中,不能再靠个人和个别组织的意愿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体之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否则由社会发展内在本质所要求的效率和公平都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已经清楚地表明:没有一个好的体制和制度,仅有良好的愿望和勤奋的精神是难以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的。和平与发展时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靠科学,二靠体制,综合起来说,就是要依靠科学的体制。这种科学的体制,包括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生活体制等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体制形成后,能否得以确立,能否为社会大众所遵守,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依靠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管理国家事务,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党从大量具体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民利是党的性质对党提出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在人民的个体——公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的条件下,怎样委托和授予权力,怎样表达和形成民意,怎样使国家的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怎样防止公权力的私化和私权力的公共化,怎样维护人民的主权地位和公民权利,这些问题都有赖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不仅要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要带头实施这一方略,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首要环节。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完全一致的,党并不谋求也不应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执掌政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就是使党的执政方式符合法治原则,使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就是坚持依法执政。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党必须积极创造条件,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引导国家和社会向着法治化的轨道迈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关系,发挥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一,党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坚持执政为民,实行依法治国,就要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和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要确保立法机关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起草、制定、实施法律,使法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改革开放特别是13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当代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还应继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继续履行好立法职能,力争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 党要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在我国,司法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器,其基本职能同样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仅指物质利益,而是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在内的利益综合体。审判和检察机关是从司法的角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的重要国家机关。它们的职能,不能由其他党政机关来取代,党组织应当通过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积极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来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第四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剖析材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剖析材料

通过前阶段的学习与思考,我较好地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活动的重大意义,深深体会到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检察员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项要求。我们不仅要从宏观上搞清理论认识,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本单位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尤其要善于分析自我,看清差距,充分反思,从微观上提高感性认识,从而进一步增强开展这一活动的自觉性,激发永葆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在办理个案时有单纯的业务观点,就案办案,虽能落实上级检察院和本院党组交给的任务,在办案中能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市政法委的指导,但总感觉有些案件没有尽到追求法律本质的完美性,这要归咎于本人在讲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方面的做得不够,大局意识欠强。

在执法思想上,执法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谈化。虽然我不存在耍特权、抖威风待特权思想,也不存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的现象,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执法为民思想确有所谈化,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有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复杂性的不敢主动承担解决,对待群众多次上访的案件,或者无理纠缠的个别上访人,还存在着态度不够热情等问题。

在执法办案方面,我能够严格依法办事,受“疑罪从无”思想的影响,我对证据的把握上有些过于严格,虽确保不会出现错案,但在有些复杂个案上,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方面把握得不是很确定,有些迟疑,导致有些案件的没有得到很快处理。这从另一方面说明我的整体业务水平不高,特别是对刑法立法的原则精神理解得不深不透,从深层次上说明了我们没有牢固地掌握好法律的基本功。

在工作纪律和自律意识上,我自己虽然做得较好,不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禁令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也没有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性活动的行为,更没有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时也有同事、朋友向我讲情、请吃送礼,我也都予以拒绝,但因此伤害到他们的感情,也因此对我有些看法,我心里也曾不安过,也曾动摇过,感觉自己好象没有必要再坚持了,出现这种思想动态说明我还不够坚定。作为一名科室副职,对本科室一些不良现象、科里有些同志不正确的做法,小缺点、“小毛病” 怕得罪人,不敢抓敢管,总觉得还有科长在,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尽到副职的帮助作用。

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学习,注意世界观改造。这不是一句套话。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在行动上自觉走在群众前面,必须首先用马克思主义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随着时代的变化,21世纪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发生着变化。工作节奏快了,要学习的东西多了,休闲娱乐的要求高了。因此,讲学习遇到了困难,我们要克服这些困难坚持做到三少三多:一是要少应酬多学习,二是要少盲从多思考,三是要少牢骚多反省。讲政治学习是第一位的,只有政治学习搞好了,思想觉悟高了,政治信念坚定了,其它的问题就不难办了。

二是加强个人修养,培养良好的心态,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看待和处理周围发生的一切。因为心态不好,许多正常的事情可能变得不正常,而不正常的事情反而正常了,一个单位的风气很可能被一些心态不好的人搞乱。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些执法者的违法乱纪现象、自由主义现象、消极落后现象往往是从心理不平衡开始的。因此,解决好心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三是牢固树立了宗旨意识,真正做到廉洁从检,执法为民。按照“共产党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要求,以史为鉴,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真正同群众打成一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对检察机关来说,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就是执法为民。执法

为民,要求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改善干群关系,关心群众生活,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使群众有话有处讲、有理有处说、有冤有处诉,合法权利能够得到依法保护,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以“创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立足本职,热情为民服务,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清正廉洁,积极、坚决地同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四是树立了正确的权力意识,正确行使检察权。通过学习使我更深切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于个人来说,实际上并没有权,特别是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即无权,个人有权也即意味着存在违法乱纪的可能,所以说我们是在“执法”,是在执行党和人民交托我们要做的事,多一分权力,就要多为人民群众尽一分职责,谋一分利益,做到不揽权、不擅权、不侵权,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作为我们个人,只有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本领,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检察业绩,才不辜负人民的嘱托,才不枉手中的“权力”。每个检察干警都必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检察官的政治本色。

五是加强能力锻炼,努力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新形势下,每一个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都应励精图治,致力于检察事业,默默奉献,从公正执法点点滴滴做起,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做起,从便民利民做起,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本领,高质量的办好每一起案子,以实际行动让人民满意。

以上如有不当、不足之处,请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

第五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活动,总结经验教训,结合本人工作实际,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改:

1、树立法治理念,把法治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审判工作的实际。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学习总结,满腔热情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在执行工作中,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确立合法合理、及时高效、公开公正的观念,坚持依法办事,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认真严格执法,但同时能自觉开展说服教育,帮助群众认

识问题,从而和谐干群关系,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律至上在审判工作中的有机统一,树立党的领导理念,自觉接受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上级提出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同时也要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在审判工作中不断体现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职能,努力发挥作用;以法治的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从而真正做到党的领导和法治理念在执行工作中间的有机统一。

3.坚持执法为民。

要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实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促进执法公正,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一心为民”。

4.坚持文明执法。对待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多为其提供便利,在办理案件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文明、安全办案,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注意自身的形象,规范规范言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

5.要坚持廉洁执法,杜绝官僚主义作风。

要从自我做起,自觉保持清正廉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杜绝官僚主义,享受主义。正确处理私情

与法律的关系,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让人民满意,群众信任,绝不做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事。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积极配合单位学习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总结和学习,认真工作,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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