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上海民防工程档案报送(备案)清单
上海民防工程档案报送(备案)清单
一、报送档案案卷目录及民防工程项目情况表:
(1)编制报送档案(建设单位提交文件资料和施工技术资料ABC册及竣工图)的索引目录,包括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内;
(2)民防工程项目情况表。
二、建设单位需要提交并立卷的文件资料:
(1)卷内目录(写目录时要按照三要素原则,例如:关于××民防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写全称);
(2)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表格,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签字盖章);
(3)市(区县)民防办关于工程项目批复及相关批文;
(4)设计计算书(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计算书代保管证明样张,到设计院办理手续);
(5)市民防办对工程扩初、施工图审图意见;
(6)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各项分包合同;
(7)人防概算、预算书(如未形成概算,请设计单位写明概算未形成的原因,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标题为:《关于××民防工程概算书的情况说明》。预算指施工预算,包括土建、安装等);
(8)决算书(如正在审计中,请建设施工双方拟定工程造价暂估价说明,说明中必须注明:“待审计后的正式决算书出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送交市民防工程档案室”,注明建设施工双方地址、电话、联系人,并双方盖公章;标题为:《关于××民防工程决算书的承诺》);
(9)重要民防工程及民防建筑面积5000㎡以上大型民防工程需提供照片资料(重要民防工程包括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伍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核生化检测中心等民防工程,要求提供建设全过程36张以上照片。照片归档采用7寸光面照片,附底片及文字说明,数码相片提供数据光盘。)
(10)重要民防工程及民防建筑面积5000㎡以上大型民防工程需提供录像片(拍摄地理位置、外部景观、出入口,防护密闭门、滤毒通风等防护设备,风、水、电等设备及工程内景观等部位,录像片需配讲解词、有字幕、背景音乐、并注明工程名称、撰稿人、拍摄人姓名、单位、日期等);
(11)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卡(2张,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档卡,建设、施工双方共同填写,不装订);
(12)总平面图、人防建筑平面图、人防建筑剖面图各2张。须提供竣工图(蓝图或与竣工图一致的整张图纸的复印图。如附建式民防工程无单独的建筑剖面图时,请提供整座建筑物的建筑剖面图2张,即包含地上的地面建筑和地下的人防工程剖面图。不装订)。
三、施工单位应提交并立卷的竣工资料:
(1)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图(A册)
A-0 目 录;
A-1 工程概况;
A-2 桩基工程或基础工程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
A-4 民防主体结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A-6 建筑工程开工、竣工通知;
A-7 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A-8 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纪要;
A-9 技术核定单(包括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或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A-10 建(构)筑物测量复核单;
A-11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成果;
A-12 地基验槽记录表;
A-1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包括底、墙、顶板钢筋及风水电设备预埋管道、回填土记录、施工单位、建设和监理签字盖章);
A-14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建设、施工双方盖公章);
A-15 重大质量工程事故报告表(建设、施工双方盖公章);
A-16 竣工图纸:
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通风竣工图、给排水竣工图、电气竣工图、防火设备竣工图[应单独立卷。包括原图纸目录(原图纸目录中如有地面建筑的图纸目录应划掉)、设计说明、设备材料表、总平面图、桩位平面、剖面图及风、水、电(强电、弱电)等系统图]。
(2)民防工程技术管理分册(B册):
B-0 目 录;
B-1 砂浆试块压强试验报告;
B-3 混凝土坍落度测试报告;
B-4 混凝土非破损测定强度报告㈠㈡;
B-5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包括商品混凝土提供抗渗试验报告)(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试块(每组6块),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底、墙、顶板都要做。);B-6 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包括商品混凝土提供抗压试验报告)(连续浇筑混凝土每100m3做一组(每组3块),底、墙、顶板都要做。);
B-7 混凝土强度的非统计评定(10组以下做非数理统计,10组以上做数理统计);B-9 钢材试验报告;
B-10 钢材化学分析试验报告(指进口钢材);
B-11 粗骨料试验报告;
B-12 细骨料试验报告;
B-14 特殊材料试验报告;
B-15 水泥检验报告;
B-17 钢筋点焊实物抽查试验报告;
B-18 钢筋对焊、预埋铁件焊接实物抽查试验报告;
B-19 砂垫层环刀测定报告(设计要求的、地基橡皮土做砂垫层时要填此表);B-20 回填土密实度测定强度报告;
B-21 砖试验报告;
B-22 钢材质量证明单;
B-23 商品砼质量证明单;
B-24 水泥质量证明单;
B-25 粗骨料质量证明单;
B-26 细骨料质量证明单;
B-27 砖质量证明单;
B-28 混凝土构件合格证(人防门等);
B-29 止水带、卷材、橡皮条合格证;
B-30 金属构件合格证;
B-31 木制品合格证;
B-32 主要设备使用说明书
(B-28、29、30、31合格证明文件指材料、设备的合格证、质保书、承诺书、检测、检验报告等。主要范围:
1、防护设备:人防门、临战封堵构件、密闭阀门、活门、过滤吸收器及承诺书、防爆地漏、滤尘器、扩散箱、呼唤按钮等;
2、土建:钢框、电焊条等;
3、通风:风机、空调器(箱)、除湿机、消声减振设备、镀锌铁皮、角钢等;
4、给排水:各种规格型号泵、阀门、洁具、管道等;
5、消防设备:消火栓箱、喷淋头、湿式报警装置等,以及消防检验报告;
6、电气:管道、各种配电箱、灯具(包括应急灯)、开关、电缆、导线等;
7、其它主要安装设备。);
(3)施工组织设计(C1册)
C1-0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C1-1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汇总表(兼目录)
C1-2 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工程概况表、施工方法(文字说明及图纸、主要技术措施(文字说明)、安全技术措施(文字说明)、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表、施工总平面图、桩位布置图、打桩工程施工方案(文字说明及图纸)、钢板桩及井点降水平面布置图。)
(4)施工管理(C2册):
C2-0 目录;
C2-1 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
C2-3 施工总结(文字说明);
C2-4 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单;
C2-5 混凝土浇灌令(底、墙、顶板分别填);
C2-8 混凝土(砂浆)级配通知单;
表6.1 管道设备试压记录;
表6.2 排水管道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表6.3 管道冲洗(吹洗)记录
(表6.1、6.2、6.3施工、建设、监理签字盖章);
表6.4 给排水阀门试验记录(用于孔口防护的阀门每个都要试压,施工、建设、监理签字盖章);
表6.5 设备试运转记录(施工、建设、监理签字盖章);
表6.6 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包含测定系统总风量与设计值对比,系统风口风量是否调整平衡,通风系统漏风率);
表6.7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施工、建设或监理签字盖章);
表6.8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民防工程质量评定(C3册);
C3-0 目 录:
C3-1 民防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2 民防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一、二);
C3-3 民防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打分的项目应与实物对应);
C3-4 地基及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适用单建式工程,附建式工程此分部不需要);
C3-5 民防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6 民防防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防水砼放在结构分部);
C3-7 民防孔口防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表;密闭门门框墙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防护密闭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密闭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进出工程管线的防护密闭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C3-8 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9 给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0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1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2防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3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质量核查通知单(主体);
C3-14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C3-15民防工程监理评估报告(主体、竣工);
C3-16 整改回复(底、墙、顶板、主体、竣工)(底、墙、顶板、主体: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竣工:由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建设单位分别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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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报审程序
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民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均应向市或区(县)民防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如下档案资料:
一、索引目录卷
1、每套竣工档案应编制索引目录卷作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数内。索引目录卷应由编制说明、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组成。
2、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民防工程概况、档案编制依据、档案概况、案卷号的编写及代号注明、民防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基本要素表等相关内容,并应加盖公章。
二、前期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项目建议书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审核意见单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
3、民防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审核意见单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地形图、总平面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其他图纸
7、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8、施工合同
9、监理合同
10、平战时均使用的设备合同(包括:防护设备、风机、空调器(箱)、除湿机、水泵、配电箱等)
三、设计阶段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设计计算书(重要民防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原件,其它民防工程可以提交设计单位计算书代保管证明)
3、上海市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及审查意见
四、施工阶段
(一)开工审批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开工报告
2、工程复工报告
3、工程竣工报告
4、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及修改依据汇总表
5、技术核定单及技术核定单汇总表
6、设计变更通知及设计变更通知汇总表
7、地基验槽记录
8、建(构)筑物测量复核单
9、各类桩施工记录汇总表
10、桩位轴线、标高、偏差汇总表
11、打桩桩位编号、标高、偏差图
12、桩基检测报告
13、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及处理意见
14、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表及处理意见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文件
1、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明细表
2、民防工程防护设备合格证明书
(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2)防爆波活门
(3)排气活门
(4)密闭阀门
(5)防爆地漏
(6)密闭观察窗
(7)过滤式吸收器
(8)呼唤按钮
3、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4、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报告
5、民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报告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5、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6、防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7、孔口防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建筑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9、给水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采暖、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防火设备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监理文件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价)报告(桩、结构、吊顶、竣工)
五、竣工阶段
(一)竣工图
1、建筑(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地面一层平面图;附建式民防工程无单独的建筑剖面图时,请提供整座建筑物的建筑剖面图,即包含地上的地面建筑和地下的民防工程剖面图)
2、结构(包括桩位图)
3、电气工程(包括智能化工程)
4、给水排水工程(包括消防工程)
5、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
6、装修(装饰)工程
7、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图
(二)竣工文件
1、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6、民防工程面积测量技术报告
7、地名使用批准书、通知、决定书
8、工程决算(汇总表)
9、平战转换预案和实施计划文件(含临战封堵材料表)
10、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11、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
(三)声像档案
1、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照片资料
2、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录像资料
备 注:
1、大型民防工程指民防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
2、重要民防工程指: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伍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核生化检测中心等。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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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海口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材料报送清单
海口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材料报送清单
建筑工程项目按以下所列材料内容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海口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归档: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A1、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
4、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A2、建设用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
4、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A3、勘察、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4、人防、环保、消防、园林、节水、防雷、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节能设计备案文件 A4、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合同
2、施工合同
3、监理合同 A5、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A7、工程建设基本信息
1、工程概况信息表
2、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3、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册
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质量管理人员名册
5、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六方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监理文件B类(由监理单位负责归档)B1、监理管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总结
4、工程暂停令 B3、质量控制文件
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B5、工期管理文件
1、工程延期申请表
2、工程延期审批表 B6、监理验收文件
1、竣工移交证书
三、施工文件C类(由施工单位负责归档)C1、施工管理文件
1、建设单位质量事故勘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3、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 C2、施工技术文件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变更通知单
3、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C3、进度造价文件
1、工程开工报审表
2、工程复工报审表
C4、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测文件
(进场复试报告)
1、钢材试验报告
2、水泥试验报告
3、砂试验报告
4、碎(卵)石试验报告
5、外加剂试验报告
6、砖(砌块)试验报告
7、预应力筋复试报告
8、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
9、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
10、钢结构用防火涂料复试报告
11、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
12、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13、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14、幕墙用铝塑板、石材、玻璃、结构胶复试报告
15、散热器、供暖系统保温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绝热材料、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的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16、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报告
C5、施工记录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筑与结构工程)
2、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3、基槽验线记录
4、沉降观测记录
5、地基验槽记录
6、地基钎探记录
7、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8、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9、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10、网架(索膜)施工记录 C6、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
(建筑与结构工程)
1、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2、桩基检测报告
3、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4、回填土试验报告(应附图)
5、钢筋机械连接试验报告
6、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7、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8、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9、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10、后置理件抗拔试验报告
11、超声波探伤报告、探伤记录
12、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
13、高强度螺栓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
14、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15、钢结构防腐、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16、木结构构件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17、木结构防护剂试验报告
18、幕墙双组分硅酮结构胶混匀性及拉断试验报告
19、幕墙的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20、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
2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2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2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4、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给排水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建筑电气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电气接地装置平面示意图表
2、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3、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2、光钎损耗测试记录
3、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4、子系统检测记录
5、系统试运行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2、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3、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4、净化空调系统检测记录
5、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电梯工程)——仅公共建筑项目归档
1、电梯负荷运行试验记录
2、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性能、运行试验记录 C7、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8、施工验收文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四、竣工图D类(由施工单位负责归档)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钢结构竣工图
4、幕墙竣工图
5、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竣工图
6、建筑电气竣工图
7、智能建筑竣工图
8、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9、室外工程竣工图
10、规划红线内的室外给水、排水、供热、供电、照明管线等竣工图
11、规划红线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喷灌设施等竣工图
五、工程竣工验收文件E类(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E1、竣工验收与备案文件
1、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7、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
8、规划、消防、环保、民防、防雷、园林、节水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1、城市建设档案报送承诺书
E3、工程声像资料等
1、开工前原貌、施工阶段、竣工新貌照片
2、工程建设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重大工程)
六、声像电子档案(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说明:
1、以上材料应全部以原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经城建档案馆同意可用复印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归档,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字、日期。
2、工程文件字迹及纸张应采用耐久性书写材料,不得使用复印件、复写件、红笔、铅笔、传真等。
3、档案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
4、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图章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手续完备。
5、重点、大型、特殊工程必须有声像档案。
6、同一设计、同一施工的工程,竣工图原则上只收一套。
7、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好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资料后向建设单位归档,再由建设单位汇总后统一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8、报送期限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完毕。对不按规定报送和逾期不报送的,我馆将提请市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接收单位:海口市城建档案馆(海口市建设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66155325、66155322 66155319(传真)
第三篇:海口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材料报送清单
海口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材料报送清单
建筑工程项目按以下所列材料内容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海口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归档: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议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建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议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复印件,并签章证明原件存放处)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议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地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条件通知书
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计划的批复文件或计划项目表
3、建议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议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任务通知书)
5、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二、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
1、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进度控制(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5、质量控制(不合格项目通知、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6、造价控制(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7、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合同变更材料)
8、监理工作总结(工程竣工总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三、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
(一)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图纸会审记录
2、施工现场准备
(1)控制网设置资料
(2)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3)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
3、地基处理记录
(1)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
(2)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3)桩基地施工记录
(4)试桩记录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1)设计会议会审记录
(2)设计变更记录
(3)工程洽商记录
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
(1)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
(2)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
(3)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复试试验报告
(4)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6、施工试验记录
(1)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
(3)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4)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6)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7)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8)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难报告汇总表
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
(2)钢结构工程
(3)防水工程
(4)高程控制
8、施工记录
(1)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2)沉降观测记录
(3)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4)工程竣工测量
(5)新型建筑材料
(6)施工新技术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0、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
(2)幕墙工程验收记录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二)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1、图纸变更记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2、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
(1)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2)设备安装记录
(3)设备试运行记录
(4)设备明细表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施工试验记录
(1)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
(2)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
(3)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
(4)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
(5)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
(6)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
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室外工程
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水、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
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四、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
(一)综合竣工图
1、综合图
(1)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
(2)竖向布置图
(3)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网综合图
(4)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
(5)设计总说明书
2、室外专业图(室外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电视、建筑小品、消防、照明、水景、道路、绿化)
(二)专业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
4、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5、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
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7、燃气工程竣工图
五、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议单位负责收集汇总)
(一)工程竣工总结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二)竣工验收记录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竣工验收证明书
3、竣工验收报告
4、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财务文件
1、决算文件
2、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
六、声像电子档案(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说明:
1、以上材料应全部以原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经城建档案馆同意可用复印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归档,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日期。
2、字迹材料及纸张应采用耐久性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复写件、红笔、铅笔、传真等。
3、档案整理符合《建议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2_)等要求
4、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图章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手续完备。
5、重点、大型、特殊工程必须有声像档案。
6、特殊同一设计、同一施工的工程,竣工图原则上只收一套。
7、监理、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好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资料后向建设单位归档,再由建设单位汇总后统一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8、报送期限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完毕。对不按规定报送和逾期不报送的,我馆将提请市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篇:备案及税前扣除项目报送资料清单
附件三
202_企业所得税备案及税前扣除项目报送资料清单
备案项目
一、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1)、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利息交割单;(2)、《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免税收入)》;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直接投资的证明材料;(2)、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资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免税收入)》;(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机构的证书或文件;(2)、设立非营利组织章程、协议;
(3)、相关事项声明(主要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七个条件进行专项说明);
(4)、《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免税收入)》;(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1)、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取得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应提供);
(2)、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3)、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的证明;
(4)、《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免税收入)》;(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收入
(1)、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或管理人身份证明资料;
(2)、有关免税收入的证明资料(分配公告、基金投资份额);
(3)、《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免税收入)》;(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其他免税收入
(1)、当年免税收入备案表(申报前需报备案);(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减计收入
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收入
(3)、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2)、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原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在产品中所占比例);
(3)、单独核算的减计收入产品收入明细帐;(4)、《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减计收入)》;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加计扣除
1、研究开发项目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设备清单;
(3)、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4)、市(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江苏省研究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
(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研究开发项目备案)》;(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1)、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属于委托研发的,受托方提供的发票及与之对应的受托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资料;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3)、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鉴证报告,其中对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研究开发费,应在鉴证报告中详细说明。
(4)、当年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情况、进度、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1)、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残疾人员名册;(4)、有效的残疾人员证明和身份证;
(5)、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表(有签收记录)复印件及汇总表;(6)、《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安置残疾人员加计扣除)》;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免征、减征所得额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1)、经营场地证明、林业产权证或相关经营证明;(2)、减免所得额有关证明资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税项目所得)》;(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1)、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2)、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证明资料(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
(3)、减免所得额有关证明资料;(4)、受让减免税项目在受让前享受优惠的证明资料;
(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税项目所得)》;(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1)、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证明资料;(2)、减免所得额有关证明资料;(3)、受让减免税项目在受让前享受优惠的证明资料;
(4)、《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优惠备案表(减、免税项目所得)》;(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技术转让所得
(1)、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合同书”(含补充、变更合同);(2)、技术贸易证书;
(3)、经有权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认定证明书”及“技术合同申请认定清单”;
(4)、相关技术转让交易发票复印件;(5)、技术转让所得额有关证明资料;
(6)、所转让的技术所有权属证明;(7)、营业税免税证明;
(8)、《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税项目所得)》;(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减免税
1、高新技术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当年申报且认定的,应同时附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料)
(2)、近三年取得的内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资料;
(3)、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有关资料;(4)、当年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清册及比例说明;
(5)、当年研发费用明细帐复印件;(6)、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帐;
(7)、《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软件生产企业
(1)、有权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书、证明文件;(2)、有关收入占比的财务核算资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1)、有权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书、证明文件;(2)、有关收入占比的财务核算资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有权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书、证明文件;(2)、有关收入占比的财务核算资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过渡期优惠(外商投资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证明资料(追加投资项目提供);
(2)、有关部门关于享受减按15%税率征税的批复复印件;
(3)、有关部门关于定期减免税的批复复印件;
(4)、当生产性收入比例;
(5)、有权税务机关出具的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优惠的批复(追加投资项目提供);
(6)、《执行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新税法优惠政策选择确认表》;
(7)、《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过渡期优惠(再就业)
(1)、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各类《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2)、劳动合同清册;(3)、企业工资支付凭证;(4)、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5)、“主辅分离”还需提供财政部门出具《三类资产认定证明》、经贸部门出具主辅分离、改制证明和《产权结构证明》《产权变更证明》、中央
企业提供有关部门对主辅分离改制的联养老保险支付凭证合批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产权认定证明;
(6)、《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以及地税部门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剩余额度;
(7)、《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过渡期优惠(农村信用社)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过渡期优惠(文化企业)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试点单位名单;
(3)、境外提供文化劳务收入申请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新办文化企业需要出具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或评估报告;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9、过渡期优惠(监狱劳教企业)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减免所得税)》;(2)、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保障部门开办或认定证明;
(3)、由司法、公安等行政机关出具的刑释解教人员证明;(4)、劳动合同清册;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6)、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抵免所得税
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
(1)、投资的专用设备清单;(2)、投资的专用设备发票;
(3)、《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
(一)》、《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
(二)》;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
(2)、创业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发生变更事项,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表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6)、创业投资企业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复印件;
(7)、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验资证明书;
(8)、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审计报告。
(9)、《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加速折旧
(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加速折旧)》;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还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再投资退税
(1)、有权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的认定证书、证明文件;
(2)、申请再投资退税税款所属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的年审报告及其审查结果证明材料;
(3)、申请再投资退税税款所属会计审计报告;
(4)、申请再投资退税税款所属企业所得税汇缴结果通知书;
(5)、董事会增资及分配协议;
(6)、增资(再投资)的验资报告;
(7)、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8)、再投资者委托书(原件);
(9)、《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表(集成电路企业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前扣除项目
一、现金损失
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将现金短缺数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确认为损失,现金损失确认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二、企业存货:
(1)对盘亏的存货对盘亏的存货,应提供如下资料:
(1)、存货盘点表
(2)、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3)、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4)、相同品种资产既有盘盈又有盘亏的,请同时报送盘盈盘亏情况,按抵轧之后损失数字列支;不相关品种盘亏需要单独报送,盘盈不用报
(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6)、进项转出的会计凭证
(7)、财产损失超过50万的,须报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2)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应提供以下证据:
(1)、存货报废、毁损清册复印件:资产名称、原值、进项转出金额(没有进项转出的注明原因)、处置价值、净值、报废理由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4)、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5)、残值情况说明
(6)、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7)、报废原材料所含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凭证
(8)、财产损失超过50万的,须报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对被盗的存货,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三、固定资产损失
(1)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写明主要事项、涉及金额、原由);
(2)、固定资产盘点表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4)、相同品种资产既有盘盈又有盘亏的,请同时报送盘盈盘亏情况,按抵轧之后损失数字列支;不相关品种盘亏需要单独报送,盘盈不用报
(5)、财产损失超过50万的,须报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2)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如下资料:
(1)、资产清单:资产名称、投入使用日、报废日期、折旧年限、原值、已提折旧、处置价值、净值、报废理由;
(2)、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6)、财产损失超过50万的,须报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对被盗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如下资料: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四、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1)、申请报告(写明主要事项、涉及金额、原由);
(2)、关于该坏帐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如果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附授权书或相关章程规定);
(3)、坏帐项目明细表(对方单位名称、金额、发生日期、坏账处理日期、理由);
(4)、该坏帐当初已作收入的帐务记录;
(5)、涉及该坏帐的历年应收帐款帐册复印件;
(6)、如为超过三年无法收回情形,须提供:a.三年以上的与该债务人往来应收帐款帐页复印件;b.对该公司的催讨记录;
(7)、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8)、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9)、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10)、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11)、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12)、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13)、坏账损失超过10万元的,须报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五、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1)资产被淘汰、变质的经济、技术等原因的说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资产已霉烂变质、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已毁损等的书面申明;
(3)中介机构或有关技术部门的品质鉴定报告;
(4)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5)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工商部门注销、吊销文件;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6)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
(7)被投资方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的证明。
六、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1)国家统一组织清产核资的文件(不包括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经常化、制度化资产清查);
(2)中介机构资产评估资料;
(3)政府部门资产评估确认文书;
(4)应税改组业务已纳税证明资料;
七、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1)纳税人书面申请(A4打印件,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对损失及原因的说明)
(2)《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表》
(3)财务审计报告
(4)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政策依据
(5)财产损失超过50万的,须报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八、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除国家规定可以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保险机构(包括经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外,企业之间原则上不得直接从事信贷业务。企业之间除因销售商品等发生的商业信用外,其他的资金拆借发生的损失除经国务院批准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五篇: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报送清单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报送清单 序号 归
档
内
容
一、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项目建议书、前期工程通知书及项目建议审批意见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3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环境预测、调查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用地、征地文件 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及选址申请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红线定位图、国有土地使用证 4 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征用土地呈报表、国有土地权地籍图 5 用地协议及国有土地权出让、租赁、划拨合同
(三)建设拆迁文件 房屋安全鉴定书、拆迁许可证、拆迁红线图、拆迁批准文件及申请 2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及还建协议书
(四)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 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平面图、工程规划文件
(五)勘察、测绘文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六)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及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施工图说明及施工图
(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投资许可证及申请表、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2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抗震及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及验收意见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登记表及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施工安全监督责任书 5 供电、供气、供水、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批复或合同
(八)招投标文件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中标文件 2 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文件
(九)合同文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桩基处理工程合同)
(十)财务文件(工程概算、预算及施工结算、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及总结)
(十一)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二、工程监理文件
(一)监理文件(工程监理规划及细则、例会纪要、监理日记)
(二)承包单位文件 工程开工/复工、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申表、工程竣工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4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三)监理单位文件 工程变更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工程暂停令 2 监理工程联系单、监理月报表、监理工程师检查记录表 3 建设工程评价意见报告
三、施工文件
(一)建筑桩基础工程文件 1 工程管理文件
1-1 工程概况表及开工、竣工、停工、复工报告 1-2 深基坑、基础施工许可证
1-3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项目大事记及施工日记
1-4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及报告书、不合格处置记录 2 工程技术文件
2-1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2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 工程测量文件(工程定位测量记录)4 工程施工文件
4-1 隐蔽工程检查、预检工程检查、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4-2 桩基施工及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4-3 人工挖孔桩隐蔽工程记录及夯扩桩施工记录表 5 工程试验检验文件
5-1 桩基动测、静载试验报告及单桩竖向承载力、工程桩桩位水平偏差复核检测报告 5-2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及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6 工程物资文件
6-1 钢材、水泥核查要录、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6-2 焊接试验报告、电焊条出厂合格证
6-3 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6-4 混凝土、砂浆核查要录及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用砂、石试验报告 7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7-1 桩基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7-2 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 竣工图(桩身大样及桩位竣工图)9 桩基础工程竣工文件
9-1 验收监督意见单、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9-2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9-3 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二)建筑安装工程 1 工程管理文件
1-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概况表及开工、停工、复工报告 1-2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项目大事记、施工日记及施工总结
1-3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及报告书、不合格处置记录 2 工程技术文件
2-1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2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工程测量文件(工程定位测量、沉降观测、楼层放线、地基验槽、垂直度观测记录)4 工程施工文件
4-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屋面、给排水、采暧、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智能)
4-2 预检工程、中间交接、地基处理、地基钎探、混凝土施工、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 4-3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5 工程试验检验文件 5-1 土建工程
(1)钢结构工程、预应力、结构实体保护层厚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2)砌筑砂浆、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3)混凝土回弹试验报告、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5-2 给排水、采暖工程
(1)(水泵)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调试报告(2)管道灌水、通水、强度严密性、(冲)洗(脱脂)、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5-3 电气工程
(1)电气接地、绝缘电阻、综合布线、光纤损耗、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2)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防雷检测报告 5-4 通风与空调工程
(1)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调试报告、通风、空调检测报告
(2)空调机、风管漏风检测、通风系统运行、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5-5 电梯安装工程
(1)电梯主要功能及电梯电气、层门安全装置检查试验记录表(2)电梯整机功能检验记录、负荷运行试验记录、检测报告 6 工程物资文件
6-1 钢材、水泥、砖核查要录、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钢材焊接试验报告 6-2 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6-3 防水材料、门窗、水暖、电气、通风与空调材料、电梯设备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6-4 混凝土、砌筑砂浆核查要录及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6-5 混凝土用砂、石试验报告、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7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7-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观感质量检查、控制资料及安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录 7-2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7-3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及检验批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屋面、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8 竣工图
8-1 总平面、绿化、道路总平面、地下管线综合竣工图
8-2 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竣工图 9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9-1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备案证、竣工报告、验收监督意见单
9-2 施工单位自评报告、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评价意见报告 9-3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地基与基础、主体及其它分部)、质量保修书
(三)人防(地下室)工程文件 1 工程管理文件 2 工程技术文件 工程测量文件(工程定位测量、地基验槽、楼层放线记录)4 工程施工文件 5 工程试验检验文件 6 工程物资文件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8 竣工图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四)建筑幕墙工程文件工程技术管理文件 2 工程技术文件 工程测量文件(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工程施工记录文件(隐蔽工程检查、预检工程检查、中间交接、预应力筋张拉记录)5 工程试验检验记录文件 工程物资文件(钢材、构件、核查要录、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钢材焊接试验报告)7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8 竣工图 9 竣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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