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阜南二小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7-62807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0 15:38: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阜南二小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阜南二小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推进教育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

1、要清楚认识治理乱收费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树立法纪意识,加强师德修养,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公布,不得违反规定收费,不得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任何摊派。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学生作业量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素质。

4、禁止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给学生补课或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第二篇: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治理乱收费,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

机制,确保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二、具体措施

1、今后收取费用,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教办84号和区教育局教纪156号文件精神。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皖价电26号文件执行,择校生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电34号)规定执行。择校生严格按“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上级物价、财政等部门的规定,提前写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在政务公开栏及校园网上公示,并向社会公示后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提供正式发票,然后统一上交区会计结算中心财政专户。

2、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借读学生,特殊情况,如父母调动、农民工子女等确实需要转学、借读的,按我校校办9号文件执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统一交会计室后上交区会计结算中心财政专户。严禁任何人借转学、借读学生的名义私收费用,违者按上级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3、学校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课班、提高班,以及外出兼课。违者按我校校办17号文件严肃处理。

4、学校除了收取学费、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如课本费等,不再收任何费用,必要的费用(如军训等)由学生自愿自主收取并即时结算,班主任参与监督指导。对秋季收的学生的代管经费按我校校办17号和上级新的文件精神执行。学生结余的代管经费由会计从区会计结算中心提取直接发给学生并签字,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

5、学校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财务公开,各项收支要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学校将加强督查惩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

为了加强对治理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领导,学校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财务稽核领导小组,由党委和办公室全面负责,做好宣传,让全体教职工认识到位,落实到位。

四、建立层层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篇:2012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化作乡2012年

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一、规范内容

(一)规范招生办班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0天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招生。各学校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确因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须报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3、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各中小学校不得为社会上各类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

4、民办学校必须按《毕节地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做到“六独立”,凡不能实现“六独立”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坚决治理社会力量办学乱招生、乱办班、乱发招生广告的行为,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良性发展。

(二)规范教学管理行为

1、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按照专家治校原则,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落实校长负责制,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增强办学自主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2、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加大对《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意见》的执行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科学安排教师任课,各中小学文化课教学不得挤占课间操、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

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学校要结合季节时令和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到校、离校时间和学习时间,确保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学校对走读生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教师布置作业应该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认真编制作业内容,不能机械重复布置作业,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依法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时间,保证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4、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学校、补习班、培训班等。

5、加强考试考核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学校以质量监测为目的考试,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考试命题应科学合理,内容应符合课程标准和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高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和编排座位。

6、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学生生命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践行市教育局关于“十个不”的承诺,进一步强化教师教书育人

职责,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

2、健全完善教师考评和交流机制,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减负增效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考核的内容。逐步建立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乡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交流率逐年提升,2020年前达到10%,其中校长所占比例不低于5%,骨干教师和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交流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地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有关机构代办收费等业务。

2、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

(五)规范教辅征订行为

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2、教学辅助资料只能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推荐使用版本,遵照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不得以任何名义胁迫、引诱学生统一到小书摊上订购。学生作业印刷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套,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

3、学校选用的专题教育读本,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作为学校图书馆(室)用书,所需费用列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不得强制学生个人购买,也不得代为统一订购。

二、责任追究

(1)对存在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的学校,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校长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报请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有乡级以上优秀(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当年不能评先选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能参与评职、评优、评特,拥有乡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提请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聘任为中高级职称的要降低职务聘任岗位。

①不按课表上课,课堂教学敷衍塞责;

②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补课;

③胁迫、诱导或采取其它方式让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④采取由学生或家长代收规定以外费用;

⑤不让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

⑥迫令学习成绩差的学生退学;

(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违规补课,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

(4)对违反办学行为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领导小组

组长:熊绍伦(乡长)

副组长:秦勇(党委副书记)祝波(纪委书记)

成员:蒙喧(中学校长)李起鸿(中心校校长)

四、举报电话:

3650002

化作乡人民政府学校

责任人:责任人:

纳雍县化作乡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五月一日

化作乡2012年规范办学行为

化作乡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五月一日

第四篇: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学校的收费问题事关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

3、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4、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严禁向学生收取单元测验、考试试卷、刷资料等费用。

6、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7、严禁代收保险费、体检费。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第3、4、5、6、7、8、条,若有违反的情况,情节轻者,相关人员做检查;情节严重者,相关人员解聘。

韩张镇第二实验小学

责任人: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第五篇:威宁二小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威宁二小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省教育厅的“八个严控”规定和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严格执行学校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数量。提倡布置实践性和提高能力的家庭作业,坚决反对布置机械性、重复性作业。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和严控收费补课办班行为。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任何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严格落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4、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和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学校举报电话:0857-6229711 0857-6222471。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主管领导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

教师:2012年4月12日

阜南二小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