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开县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成效明显
开县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成效明显
开县法律援助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县妇联等单位的协作,运用法律武器为妇女儿童撑起维权保护伞。今年以来,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92件(含刑事受援人为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服务妇女儿童560人次。
一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妇女和未成年法律援助维权岗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方便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使广大妇女儿童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援助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妇联和团县委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接待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
二是建立快速受理机制。凡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尤其涉及家庭暴力、虐待等对妇女儿童身心构成严重伤害的法律援助案件,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快速进行法律援助受理,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介入;
三是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全程跟踪、旁听庭审和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措施,确保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让每个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奉献青春谱华章
──记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妇联主席郭红一、心系事业,务实创新,全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她热爱妇女事业,从走进妇联的那一天起,她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命,紧紧地和妇女工作联系在一起,全身心地推进妇女事业。她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在工作中,她勤于思考,勇于奉献,求真务实,形成了独特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的工作能力。她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区情,提出了以“三大主体”活动双学双比活动、巾帼建功活动、文明家庭活动为主线,贯穿于全区妇女工作的始终,使之成为龙山区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她认真总结了十年来“双学双比”活动的成果,结合龙山区地处近郊的现实,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双学双比”活动的内容,把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帮助广大妇女增收致富上来。她注重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区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城市下岗女工增收致富、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几年来,全区受训的妇女达5000余人,有2730名妇女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奔小康的道路。她着眼全区企业改制的实际,丰富了“巾帼建功”活动的内涵,使巾帼岗位名星和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向全区各行各业,特别是向民营企业广泛铺开,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二、情牵姐妹,伸张正义,极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郭红同志怀着对事业的执著,对妇联工作的一腔热血,对妇女儿童的满腔热情,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沟通协调,奔走呼唤,凭借忘我的工作影响人、凭借人格的力量感召人,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她坚持从抓根本入手,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及各种法律知识,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都要举办两期妇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次法律知识问题答卷。坚持两年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各种法律知识,增强了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学法、用法、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三、内外兼修,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水平
妇联工作特别是维权工作,能否取得成绩的关键在于领导者的水平和能力是否与时俱进。多年来,郭红同志始终把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作为抓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保证。对内,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她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始终和党保持高度一致。先后多次参加中华女子学院、省妇干校、省市委党校培训班学习,特别是重点学习了各种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她政治坚定、胸怀全局、业务熟练,在各项工作中冲在第一线,走在最前沿,在全区广大干部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对外,求真务实,注重树立良好形象。郭红同志带领妇联干部把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春蕾计划为主题的《情系下岗女工、爱心献给春蕾》、《一帮一结对子》、《手拉手献爱心》、“认代理妈妈”等活动,帮助贫困学生1000多人,为下岗女工联系协调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领导的好评,树立了妇联组织真干事、干实事的良好形象。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责任编辑:飞雪阅读:人次
第三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评选材料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评选材料 主要先进事迹: **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审判机关,一直在县直机关工委和县妇联的领导下,在县各单位党组织的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 — 2010 年)》和《**壮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 — 2010 年)》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并在 2008 年以来采取设置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制定各种措施,并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各种便捷措施,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等,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实施,全面加强对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政治、经济、教育、健康、人身、财产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 为推进**县的经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工作小组职能,保证该院妇女维权活动的顺利开展。在 2008 年设置“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工作小组的基础上,2009 年该院强化“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工作小组职能,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工作小组对妇女儿童维权的工作的组织和监督职能,做到及时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督促解决。
二、切实实施该院制订的妇女儿童维权的各种制度和便捷措施。2009 年,该院加大实施该院制订的妇女儿童维权的各种制度和便捷措施。
第四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奉献青春谱华章
──记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妇联主席郭红
郭红,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妇联主席,中共党员,年从事妇女工作。十七年来,她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她所钟爱的妇联事业上,用青春之笔,蘸满浓浓的情愫,无怨无悔地谱写着人生理想的篇章。她曾多次受到市、区的表彰和奖励,连续六年被评为龙山区优秀干部,两届连任区人大常委、市人大代表。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妇女干部,她领导的龙山区妇联也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妇联组织。
一、心系事业,务实创新,全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她热爱妇女事业,从走进妇联的那一天起,她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青春,自。
展了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向孤寡老人、失学儿童、贫困家庭献爱心。仅两年来,就为个孤寡老人解决了生活问题,为个失学儿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帮助户贫困家庭解决了生活问题。目前,全区共创建城市文明家庭户,农村十星级文明户户。
二、情牵姐妹,伸张正义,极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郭红同志怀着对事业的执著,对妇联工作的一腔热血,对妇女儿童的满腔热情,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沟通协调,奔走呼唤,凭借忘我的工作影响人、凭借人格的力量感召人,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她坚持从抓根本入手,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及各种法律知识,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都要举办两期妇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次法律知识问题答卷。坚持两年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各种法律知识,增强了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学法、用法、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自觉性。
她坚持从抓案件入手,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她以对妇女群众高度负责的赤诚之心,忠实地履行妇联干部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为受害妇女申张正义,解救了无数个受害妇女。这些年来,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余件,接待妇女上访多人次,处理重大残害妇女案件件。做到了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理有结果。年,龙山区妇联接到群众举报,山东籍男子李某长期殴打长春籍妇女张淑兰,造成张淑兰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郭红同志得知此事,迅速赶到现场,经查了解到,李某用欺骗的手段,骗娶了张淑兰的信任,并把张淑兰骗回山东老家,在张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回到辽源后,因张某不同意与李某共同生活,李某采用暴力手段长期殴打张淑兰,把张打成重伤。当时,郭红用自行车推着张淑兰到医院就医,亲自护理,直到张淑兰病愈出院。出院后,在郭红同志的积极协调下,张淑兰起诉到区法院,依法解除了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获得了经济赔偿,使这一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年,有一双目失明的老妇人到妇联反映无人赡养。经调查了解到,该老人有三个女儿。郭红带领妇联干部,找到了老人的三个女儿,连续奋战几天几夜,苦口婆心地做她们的思想工作,最终通过法律渠道,使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合理的解决。郭红同志常常为受害妇女买衣送药,问寒问暖,解决问题。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第五篇:某某镇2011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总结
镇2011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妇女儿童工作在县妇联的领导下,在我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指导下,上下齐心,密切配合,团结带领全镇妇女同志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维权站场所设施建设,筑牢维权站服务保障
在妇女儿童社区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中,场所建设是基础。为了确保维权站建设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们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的方法,确保建站工作收到实效。一是强调了加强维权站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村的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妇女儿童社区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发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步骤,统一建站标准,要求每一个维权站必须做到硬件齐全,软件配套,活动丰富,工作扎实,确保建站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镇19个村已全部建立了妇女儿童社区维权服务站,建站率达100%。每个服务站都做到了“七有”,即有具体负责接待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来访有登记、处理有结果、统计有分类、学习有资料、工作有成效。
二、组建一支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提升维权站服务能力要做好妇女维权服务站工作,必须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较多的法律知识,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协调能
力和较多的工作方法,有敏捷的思维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的妇女维权工作队伍。为此,我们从两方面着手,加强社区维权干部队伍建设:
1、以全镇居民为主、妇联干部为辅,组建一支维权志愿者队伍。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广泛动员,组建一支由妇女干部、法庭干警、司法助理、管段民警、村委会主任、居民组成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以以案讲法为主,专题讲座为辅,加强对维权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一是通过对身边案例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研究,定期开展“以案说法,素质维权”培训,提高志愿者分析案情、预防案情发生的能力。二是通过聘请法律服务中心资深律师开展专题讲座,列举较为普遍和典型的案例,逐一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维权志愿者与信访当事人面对面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突出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和化解矛盾、调解纠纷两大职能,彰显维权站服务优势
维权站志愿者都来自各个角落、各个层面,贴近居民,熟悉每一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及居民的性格特长,更能有针对性地为妇女提供帮助和服务。维权站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切切实实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一方面从解决妇女生存问题入手,帮助妇女创业就业,倡导自强不息精神,以家庭稳定推动社区文明创建。2011年维权站共接待来信来访20件次,调解纠纷案15件,为3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
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扶贫帮困和文化娱乐三项活动,拓展维权站服务功能
1、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一是维权服务站印制张贴创建倡议书,与家庭签订《家庭承诺书》,引导家庭参与到创“平安家庭”的行动中。二是积极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引导家庭学会文明生活、科学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和谐与稳定。二是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妇女学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稳定。
2、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维权站心系困难家庭,想妇女群众所想,把温暖送到每家每户,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工作难题,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妇女儿童文化生活。每个社区维权站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他们充分发掘社区老文化艺人,鼓励他们发挥自身特长,组建腰鼓队,秧歌队、舞蹈队等大众娱乐活动。
我镇妇联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