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7-83662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4 11:56: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消除消防、治安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全社区工作范围内消防、治安和安全管理,加大防范、检查、监督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第三条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管理、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两方面。

第四条社区主要领导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本社区工作人员消防、治安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治安人员的治安防范意识。

第五条加强我社区财产安全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财产流失。建立巡逻队,组织巡逻人员每天三到五次巡逻。

第六条掌握消防治安事件和处理方法,遇消防治安事故,首先尽量避免自身的人身伤害,其次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迅速取得外部支援,并迅速报警,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争取减免或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和损失。

第七条对于主观上造成事故应负责任的当事人,视情节严重情况,交有关部门依法自理;对于客观上因管理不严,麻痹大意造成的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追究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社区委员会

2013年7月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县综治委有关文件和指导精神,严格按照综治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签订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公司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把综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3、公司综治工作要严密周到,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把重点放在员工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和消防安全。努力控制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尤其加强对营销人员的教育,要定期不定期在各类班组和部门会议上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5、要及时掌握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

6、加强对外经验交流,学习综治工作的成功经验,探讨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的环境下依法开展综治工作。

7、综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综治工作会议,研究贯彻上级综治部门关于综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检查、总结和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每季召开一次,分析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

2、对下级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由综治第一责任人与下级综治第一责任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写出责任书执行落实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评,写出工作通报;每年年终进行总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4、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要写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综治办,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

5、每季要适当选择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不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不放过、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放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联防工作,严密各种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三、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承担的责任。

四、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加强对失足劣迹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组织参与监院内外的联合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接续教育。

六、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治保、调解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调解和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后进。

第四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治保小组、普法小组、调解小组、消防小组、护校巡逻小组、禁毒小组和帮教小组等组织机构。各组织结构都要制订明确的工作制度,责任到人。

三、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各小组正副组长会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会议与工作记录。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从组长到组员都要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其他各小组的工作,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

五、加强各小组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比如: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会、班会和团活动等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内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六、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疏导工作,严格执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

七、教育师生员工不参与上访闹事、封建迷信闹事和邪教组织、姓族闹事、六合彩等赌博活动,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八、把综治工作纳入和学期工作计划,纳入教工的考核,以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五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

二、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确保一方平安。

三、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四、定期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分析社会治安动态,研究治安管理措施,搞好群防群治活动。

五、制定工作计划,布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评。

六、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信息,对群众性的上访请愿等突发事件能及时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一、全年刑事犯罪不超过本单位人数万分之二,重大杀人、盗窃、抢劫、流氓团伙犯罪及其它暴力犯罪得到有效的控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二、充分发挥单位执法部门作用和治安防范组织的作用,加强源头预防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发生。

三、严禁“六害”,做到无赌博、无卖淫嫖娼、无重案、无吸毒、无制作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无拐卖妇女儿童社会丑恶现象。

四、本单位秩序良好,无群众械斗,无集体上访请愿,节假日无重大事故。

五、交通道路畅通,无人为障碍,不因违章而造成交通事故,无重大交通伤亡事故。

六、使绝大多数人认为本单位治安状况较好,社会秩序良好,有安全感或基本安全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一、党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前旗环保事业发展同研究、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抓好全局综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群众性治保、调解组织,一般环境污染纠纷及民事纠纷矛盾不上交。

四、层层建立治安目标责任制,局与各部门、各部门与个人都要签订治安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统计和管理,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派出所举报,对“两劳”人员加强控制和帮助教育工作,帮助他们从事正常劳动。

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决议,对旗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安全保障、安全防火、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进行落实、检查、监督考核评比。

二、对局属各股室、站、大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股室、站、大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实行安全例会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作好记录,主要解决存在问题,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污染隐患的管理,组织技术力量及时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具体措施,督促整改。

五、对企业重大污染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提高安全效果。

六、以基础管理,现场管理为主,完成其它各项安全任务,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工作。

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一)上午上班时间8:30至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至2:30;下午上班时间2:30至5:30(以旗政府规定作息时间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上午签到时间8:30之前。上午8:30或下午2:30之后,非因公事未到岗者,视为迟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三)凡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并扣发旷工当日工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进资格。

(四)非因公事未能及时签到者,视为迟到。迟到超过1小时,视为事假。

(五)每季度对迟到、早退情况进行公布,累计迟到、早退10次者,视为旷工,并扣发1天工资。

二、请销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外出有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1天以上(含1天)与局长请假,并将局长签字的请假条及时交到办公室,1天以下与主管局长请假。

(二)病假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诊断书,否则视为事假。

(三)病、事假按政府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内容执行。

工作纪律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工作认真,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收回其电脑。

二、认真遵守干部考勤制度。

三、严格工作纪律。非因工作关系,股室之间工作人员不得相互窜门、喧哗、闲谈。

四、中午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饮酒。

五、严禁干部职工参加赌博活动。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全局所有车辆确保公务用车,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和不必要用车。严格遵守“安全第一,计划用车,勤俭节约和令行禁止”的原则,车辆的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的年检、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维修及车辆事故的处理等项工作。

二、各股室队站因工作下乡用车必须经局长批准,用车部门提前一天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由局长签字。未经指派,严禁随便用车,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因私外出用车和外部人员用车须经局长批准。

三、每次工作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下班后司机不准私自出车,车辆要及时停放在单位指定的车库或停车场。因车辆未停回指定车库或停车场而造成车辆丢失,由司机负全部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包括节假日用车)。

四、司机做到爱护车辆,每季度对车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司机出车前、收车后,都要认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勤检、勤养,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维修及排除故障尽量由驾驶员就地自行修理,如需检修,司机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经局长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提车时由司机检验修复情况并在明细表上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

五、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章和本局的有关制度,严禁在工作中喝酒,更不准酒后开车。如酒后开车,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停止开车。驾驶员因酒后开车造成事故者,所需一切费用由其本人自负,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驾驶员要正确驾驶车辆,学习车辆驾驶技术和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水平,节约燃油,消除浪费,提高工作效益。

七、每辆车必须由指定的司机驾驶,司机不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其它任何人驾驶。司机请假,由局长指派人员驾驶该车辆,如司机私自将车交于其他人驾驶时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八、严格执行《兴安盟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除正常执法外,严禁将监察车辆开至宾馆、酒楼、歌厅等消费娱乐场所停放。一经发现,取消司机驾驶该车辆资格。

九、司机违章驾驶车辆,需交纳罚款由其本人负责。

安全保卫制度

一、单位安全保卫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

二、建立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更夫巡视制度。

三、加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形成人防、技防和物防一体化。

四、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单位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完善防范措施,保障重点部位的绝对安全。

值班值宿制度

一、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更夫巡视制度。

二、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通报情况做好记录。漏岗一次罚款50元,漏岗二次交局领导班子处理。

三、值班值宿期间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撤离职守、不准收留他人住宿。

四、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五、值班、值宿人员发现火情、盗情、汛情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带班领导,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负责,看好前后院和楼内物品,检查门、窗、灯、水是否关闭,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换班,如有情况发生及时与办公室人员或代班领导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七、“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值班值宿另行安排。

更夫制度

一、更夫要严格遵守时间,不得有漏岗、饮酒、睡觉等行为,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收留他人住宿。

二、交接时间:下午交接时间为单位下班前10分钟,上午交接时间为单位上班后10分钟。

三、更夫上岗后,看护好前院、后院的设施、车辆和楼内物品,丢失物品更夫负责。对院内和楼内各部进行巡查,检查门、窗、灯、水是否关闭,发现问题与值班人员妥善处理,并向办公室或代班领导汇报。

四、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五、发现火情、盗情、汛情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控制,同时向代班领导汇报。

六、夜间要多次巡查,并做好记录。

七、更夫上班后,要清扫楼外卫士,花草树木浇水。

八、办公室随时抽查更夫工作完成情况,若发现更夫有违反制度或卫生不合格的,根据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消防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二、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

三、办公室不得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酒精炉等。

四、办公室无人时,应关闭所有照明灯具。

五、办公室的所有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电源。

信访制度

一、群众来信来访时,接待人员必须礼貌热情,耐心听讲,仔细询问,认真记录登记。

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后,办公室要及时送局长阅示,有关部门根据局长意见予以尽快处理。

三、案件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应及时向分管局长及局长汇报,相关部门按局长批示认真组织落实。

四、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属旗级以上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应将落实情况书面上报批转领导机关的办事机构,重要信访案件同时上报批转领导。

五、依法处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反馈。

六、局领导对群众信访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信访处理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