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伤害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7-62990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1 15:09: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伤害

给你的情人写一封情书,让爱情升华成最美的烟火!

作者:荆棘鸟(yzhuang@szszd.com.cn)

(上)

他一直以为她是深爱着自己的。她对他是那么地好,甚至从来不曾对他的任何一句话提出过异议。

而她居然不告而别。不在家里也不复传呼。等到两天后她出现在他面前时,她是那么地憔悴。

他顿时想到了她的前任男友,一个她说长得很帅的男孩,她曾经告诉他那男孩一直还在追求着她。他还突然想到了她曾经对他说过的一句话:“永远别伤害你所爱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他忍不住咬牙切齿。

她丝毫没有任何愧疚的表情,静静地望着他,在等他说话。

“你这个水性杨花的……”——他忍住没有说这句话。他只是一直冷冷地看着她,一直到她带着绝望的眼神离开。

他有一种发泄和报复的胜利感。

她从他的生活——还有生命中消失了,永远地。她像柳絮般飘落得无声无息。就在第二天,当她在一间地下医院里做堕胎的时候——大出血。是他的。

在她的日记里,他发现了一个秘密:在他之前,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他还在她床底下找到了一大堆陈旧的麦当劳的各种小玩具。

他想起了自从他们认识以后,就从来没有到麦当劳去过,因为他告诉她他最讨厌那里的味道。

他想起了他的第一次,那天她也在颤抖,她说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是那天她来了“那个”。他似懂非懂。

现在他全懂了。

他永远刻骨铭心地学会了这句话:“永远别伤害你所爱的人,哪怕是一点点。”

那一年,他和她都是17岁。


第二篇:“三不伤害”

“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这是安全中的“三不伤害”,也是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伤害别人”,就是要求在生产工作中,我们自己的行为不要给别人的工作留下任何安全隐患,更不能给别人造成伤害。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认真、细心地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每一项工作,并且要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别人的安全构成隐患。例如:拆装电气设备时,线头没有按规定包扎好,旁人就有可能触电;在检修时移开格栅板未装回,别人就有可能摔伤;自己在高空作业时,物品坠落就有可能伤到别人等等。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多为别人着想,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或者造成安全隐患,我们才算做到了这一点。

“不伤害自己”,就是要自己的工作行为不要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伤害。其实,我们每一个员工的主观愿望都不愿意自己伤害自己,只是由一些错误的意识驱动,造成自己伤害自己的后果,例如侥幸心理。尽管知道违章作业是不对,但在侥幸心理驱使下,总认为以前这样做没有发生事故或危险,现在也不会发生事故或危险,于是漫不经心、铤而走险、贪图方便、凑合应付。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久而久之导致事故的发生,也伤害了自己。要做到不伤害自己,就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进行操作,工作时要考虑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有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也就是要三思而行。

“不被别人伤害”,就是要我们加强自身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就是要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环境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做出判断,并运用自己获得的安全知识、技术,正确的操作方法,必要的手段及时化解危险。例如:在交叉作业时,要预见别人对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做好防范措施。在进行电气设备拆装时,要防范别人误送电等等。

我们要在全体员工中认真地开展“三不伤害”教育活动,如果我们在工作中认真地做到了“三不伤害”,每个人都对别人的安全负责,对自己的负责,为别人的人身安全着想,为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在人身安全方面形成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风气,我们的安全工作就会上一个新的台阶。2

第三篇:五大伤害

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

1.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看,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及由于未使用或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造成坠落事故的占事故多数。从发生事故的客体看,原因多方面,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生产秩序等。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作业离地面越高,净击力越大,伤害程度越大。从发生事故的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在“四口五临边”处,还有些坠落事故是在拆除工程时、和其它作业时发生。2.高处坠落事故成因(1)人的不安全因素:a.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防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b.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钝,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而导致事故发生。C.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d.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攀爬横立杆并在上面行走。e.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f.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思想上麻痹,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意识不到潜在的危险性。

(2)物的不安全状态:a.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衡。B.材料有缺陷,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c.安全装置失效或不齐全。如人字梯无防滑、防陷措施,无保险链。d.脚手架架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e.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F.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断裂。g.安全网损坏或间距过大,宽度不足或未设安全网。h.“四口五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已损坏未及时处理。

(3)方法不当:a.行走或移动不小心,走动时踩空、脚底打滑或被拌倒、跌倒。b.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c.登高作业时未踩稳脚踏物。

(4)环境不适:a.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高空作业。b.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从事夜间悬空作业。3.高空坠落事故预防

(1)控制人的因素,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a.经常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观察检查,一旦发现不安全情况,或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压力,或调离岗位。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应当定期给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妨碍高处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应将其调离岗位。b.对高处作业人员除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加强安全态度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减少作业风险。c.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对违章行为负强化,对遵章行为强化,从而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d.组织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对有关规程、标准进行学习。

(2)控制物的因素,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a.把好材料关,施工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b.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设置合格安全网。c.坚持“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d.从事悬空作业或具有危险性的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挂好安全带。

(3)控制操作方法,防止违章行为。a.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等易滑鞋上岗或酒后作业。b.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身体重心,注意用力方法,防止因身体重心超出支承面而发生事故。

(4)强化组织管理,避免违章指挥。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处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5)控制环境因索,改良作业环境。

a.禁止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悬空作业。大雪、大雨、六级以上强风天过后,应当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和清理。b.在脚手架上进行撬、拨、推拉、冲地、冲击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c.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不得从事悬空作业。

坍塌

类型:土方坍塌、脚手架坍塌、模板坍塌、拆除工程的坍塌。1.坍塌事故原因分析与土方工程边坡坡度、施工方法、土质均匀程度及外荷载等情况有密切关系。(1)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计算错误;(2)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设备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计算错误;(3)施工前没有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未做具体技术安全措施交底,特定施工项目未经专家评审论证;(4)施工现场管理松弛,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5)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偷工减料,施工质量差;(6)施工队伍素质差,不执行法规、标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思想上存在盲目性、冒险性、随意性;(7)现场作业环境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乏。另一方面,结构失稳也存在多种个性问题,例如:(1)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架坍塌:多因架体结构搭设不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整体安全稳定性差;超载或严重偏心荷载;遇外力冲击或振动;不按程序拆除架体等因素造成结构失稳。(2)基坑(槽)土方坍塌:多因挖土时土壁不按规定留设安全边坡(甚至负坡度),缺乏支护或支护不良:土质不良或出现地下水、地表水的渗透;土壁经不起重载侧压力或遇外力振动、冲击等因素造成土壁失稳、滑坡坍塌。(3)起重设备倒塌(尤其性质严重的是塔吊倒塌):多因设备技术安全性能差,结构强度不足;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垂直起重设备与建筑物拉结差:出现超载、碰撞、阻力;塔吊升降顶升过度或违章操作等原因而造成起重设备失稳倒塌。

2.预防倒(坍)塌事故的措施(1)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2)周密进行工程技术设计、审查和交底工作:(3)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监控、应急方案,做好特定施工项目专家评审论证及技术安全交底工作:(4)切实贯彻执行相关质量安全法规、规范、标准与规定:(5)强化工程质量报验与检验、签证制度,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监理单位加强检查监督,督促整改,清除隐患。物体打击

1.物体打击的分类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六类:a.在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b.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c.起重吊装物品掉落伤人。d.设备带病运转伤人。e.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f.压力容器爆炸的飞出物伤人。2.预防措施:a.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规程,克服麻痹思想。b.高空作业时禁止投掷物料。c.吊运工作时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d.禁止操作故障设备。e.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或施工。f.做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触电

1.发生事故主要原因:(1)临时用电线路乱拉乱接;零线相线接错或设备外壳未接保护零线及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混用;没有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措施和设置漏电保护开关等。(2)手持电动工具、临时性设施触电事故多,或伪劣电气产品通过不同渠道进入市场直到施工现场使用导致触电。(3)错误操作和违章作业触电多;高温、潮湿,有导电粉尘或腐蚀性介质、现场混乱、现场设备多的作业环境中的触电事故多等等。

2.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努力提高职工素质。

电工应经培训考核审查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对一般电器设备操作人员也应进行岗前教育培训,让他们懂得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触电的危害。

(2)做好防触电保护。

a.采用TN-S供电系统,认真做好重复接地。TN-S系统中将工作零线N与保护接地线PE分开,设备外壳与保护接地线PE线直接相连接,为防止断线,应在PE线接近施工现场的起端、中端、末端做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

b.正确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采用TN-S系统后;当发生漏电时,保护零线为漏电电流提供了通路和起到降低设备外壳对地的电位的作用。当漏电较严重时,如果短路保护器不动作,则PE线仍将流过较大漏电电流,设备外壳对地电位仍较高,当人体触及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为克服TN-S系统的不足,在技术上构造一个可靠的触电保护系统。即装设漏电保护器,其必须设置至少二级漏电保护,一般要求在一级或二级配电处设置第一级漏电保护,要求单机设备在开关箱接近设备端设置第二级漏电保护,其漏电动作电流应<30mA,动作时间应<0.1s。

机械伤害

1.机械伤害事故原因

形成机械伤害的事故其主要原因有:

(1)检修、检查机械、处理隐患忽视安全措施。如人检修设备、检查作业或处理安全隐患,不切断电源,未挂不准合闸警示牌,未设专人监护等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2)缺乏安全装置。如有的机械传动带、皮带轮、飞轮等易伤害人体部位没有完好防护装置;人一疏忽误接触这些部位,就会造成事故;(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有了紧急情况不立即停止;另一种是好几台机械开关设在一起,极易造成误开机械引发严重后果;(4)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5)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清理活动;(6)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干活、借道、拣物等);(7)不具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1)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的制度。机械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牌合闸。(2)人手直接频繁接触的机械,必须有完好紧急制动装置,该制动钮位置必须使操作者在机械作业活动范围内随时可触及到;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防护装置;作业环境保持整洁卫生;(3)各机械开关布局必须合理,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便于操作者紧急停车;二是避免误开动其他设备;(4)对机械进行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6)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完好,系好下颌带)。2.现场内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不穿宽大服装等不安全装束。3.女工进入现场,必须把长发扎起,并盘入安全帽内。

4.不得进入吊装区域、垂直作业下方等危险区域,防止物体打击。5.注意过往车辆,防止车辆伤害。

6.远离各种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防止机械、电气伤害。

7.在平台、管架,塔身中间平台、基坑等临边处、各种洞口处,要集中精力,防止坠落。

8.高血压、恐高症等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登高。身体不适、过度疲劳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进入铁钉、钢筋等地面环境状况防止扎、碰、挂及摔倒等其它伤害。10.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不准在现场追逐打闹。

11.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财、物、垃圾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

第四篇:人身伤害

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三)康复治疗费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四)辅助器具费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费。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统筹地区伤残就业补助金自治区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时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孤寡老人(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遗腹子(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2)、就业或参军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待遇标准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1、医疗费:【29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3条】

劳动关系【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

【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B】五级、六级【34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单位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8个月、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劳动合同【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单位支付】

1、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

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以福建省为例,2009年最低保障标准每月280元】【基金支出】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2]

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工伤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护理费工资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三、造成的赔偿项目:

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第五篇:意外伤害

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没有他人责任的(学生互相打架受伤,由伤害他人一方承担医药费),门诊如何走医保报销程序如下(如果住院直接刷医保科刷医保卡,就没有报销了):分校区向大队部备案,在学生完全治疗好后提供以下材料,可以报销医保卡学校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没有。提供材料:

1、孩子病例

2、发票原件

3、用药清单

4、医保卡

5、治疗全部完毕班主任提供情况证明,并盖学校公章。资料齐全后必须家长亲自到区医保办办理(地址:洪楼历城区中东南侧南侧胡同)情况说明模板(可手写可手写):证明

2014年4月日,级班同学在课上活动时,自己不慎,与他人无关。特此证明。

济钢鲍山学校请请各班主任、年级组长留存此资料!发生意外伤害后不要慌张,首先与家长联系,及时给学生治疗,如果家长需要了解报销情况可以提供以上方案,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其他保险学校就没有了,如果属于打架行为,请查清原因后由伤害一方承担医药费!(医保办电话:6689915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