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2006年度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总结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7-83577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3 18:21: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06年度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总结

文章标题:2006年度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总结

二00六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_月_日财政部长__在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动员电视电话会上做了重要的讲话。_月_日为部署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

作,省财政厅召开了各市州政府采购主任座谈会。_月_日召开了__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及时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并于6月23日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赵兴福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采购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综合组、整规监督组、案件组,具体负责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各项日常工作,随即在__政府采购网站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并给各县、市、区财政局下发了《__市财政局关于全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怀财办[2006]84号),全面部署了全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做好市本级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6月28日给市直各单位发了《__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采购[2006]87号)和2003年1月1日——2006年6月30日市直单位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有关情况表。为做好政府采购领域重要环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给全市各采购代理机构发了《__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采购[2006]88号)和2003年1月1日——2006年6月30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表。各县、市、区财政局也相应成立了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健全机构,全系统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开展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具体工作情况

《__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于7月20日以前将自查自纠表及报告报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上报的材料看洪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比较扎实。自查出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方面,由于受县级采购规模、采购时间的制约基本上没有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信息;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方面存在有走过场的情况。__市教学仪器站自查出存在问题:一是教学仪器经费难以专款专用;二是采购缺乏监督和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质量难以保证;四是难以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出解决办法是“严格管理经费,订货计划汇总,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__新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自查材料内容比较全面,分自查自纠报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表、废标项目的原因说明、受理质疑的一些说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说明及附件。按照《__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9月10日市直各单位要将自查报表和书面整改总结材料报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林业局、市民委、市农村经营管理处、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单位报来了自查表和自查总结。

在我局内部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财政人员道德规范》,开展以“为什么要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珍惜工作岗位,远离红包”等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制作版报、请检察院领导讲座、结合优化经济环境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倡优质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认清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完成了自查自纠并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上报了情况汇报和各种报表。

治理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以解决。为此,我们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寓于财政各项管理、改革之中。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严格和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管理,确保各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各项规定和批复的预算执行。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资金支付监管,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完善政府采购管理,针对

第二篇:治理商业贿赂总结

根据省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2009四川省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点》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省水电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电力行业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深入

省水电集团领导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识高度统一,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摆在了重要位置,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在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志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毅任副组长。其余集团高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事、工会主席兼集团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曾勇任办公室主任。明确由集团重点办、党群工作部、审计监察部承办具体工作,公布了举报电话。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集团扎实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认真学习,思想统一。集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集团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点》,召开了动员大会,集团机关全体人员、各子公司、控(参)股主要领导共计56人参加会议。会议再次广泛宣传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一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重大决策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懈怠、不松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是周密部署,明确任务。集团组织认真学习了电监办的《2009工作要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集团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定重点内容、工作范围和要求。要加强领导,深入扎实,切实结合实际,开展工作,防止走过场。

四是扎实工作,认真清理。集团在进行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后,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集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集团自身实际,突出了电力企业的治理重点,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对所属公司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要求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在清理工作中,集团本部共下发信息简报2期,召开各类座谈会4次,提出整改意见7条。

(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范围是:1.扩大内需工程和农网完善工程建设(包括立项、招投标、工程管理);2.设备、物资采购;3.企业重组资产认定、管控;4.供电营销、服务;

5.电力调度、电费收缴结算;6.其他工程建设。

(二)查找的主要问题是:1.集团及所属企业领导及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2.有无在工作中索贿受贿的行为;3.有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职责,甚至放任、纵容、包庇的行为;4.监管手段、方法和制度存在缺陷或不足。

(三)清理的重点:招投标、重点工程,包括工程项目招标的方式、概算、中标价比选、资格预审、招标、评标、中标情况;设备物质采购、工程建设以及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执行运用规章制度等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预算投入省水电集团扩大内需项目中的地方电网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实施规范,集团组织力量,深入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实施的扩大内需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投资计划实施、专项工程资金拨付和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特别是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检查。从检

查的情况来看,各公司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较好,能严格执行“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方式,坚持分项目单独设账、专项核算、专人管理,无挪用、挤占、置换等情况;工程建设项目、设备、物资采购能严格依法对外公开招标;在工程建设管理上,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项目监理、监督实施到位;能加强安全管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责任事故;各项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工程档案管理基本有序。各项目实施管理单位能认真履行职责,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管理到位,措施有力,工程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没有发现任何贪污、挪用、挤占、私分等情况和过程建设上的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同时,检查组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公司工程实施进度相对滞后,一些工程项目财务账务^***不太规范,一些用专项资金购买的物资的管理有待加强,一些公司二期农网完善竣工决算不及时,有的公司工程档案管理有待加强等等。检查组对这些问题,及时的同该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必须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集团公司。

通过专项检查,对集团所属各公司认真抓好扩大内需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保证中央扩大内需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和产生效益,起到重要的监督和督察作用。

(三)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的情况

集团公司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上下了很大功夫,相继制订出台了《省水电集团农村电网完善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省水电集团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省水电集团城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各控(参)股公司相继制订出台相应规定,强化服务职能,规范重点岗位人员的行为,健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四)主要的体会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集团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规范企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集团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落实到位。同时,办公室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的部门进行重点帮助,限期完成。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集团广大干部员工普遍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认识,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2010年工作计划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2010年,我们将继续抓好此项工作,促进集团健康和谐有序发展,为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集团的发展壮大打好基础。

(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范围。

治理、整顿的重点范围是:一方面要对本企业发生的各类商业贿赂问题开展治理、整顿;另一方面要结合“效益管理年”,对经营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治理、整顿。

查纠的重点领域:“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物资采购、供电服务”四个领域。

重点内容:(1)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查找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农网完善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工程建设、灾后重建工程

第三篇:XX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

XX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

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最近中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认真自查自纠和整改总结工作,使单位全体职工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政从业意识;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坚决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和犯罪行为;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和预防商业贿赂问题,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逐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财政管理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

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将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财政改革工作相结合,与财政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谋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要精心组织,通盘考虑,既要立足当前,抓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探索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

3、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技改项目、有关社会中介组织、会计管理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尤其要严肃查处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商业贿赂案件。

4、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稳定。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四、治理范围

我局治理商业贿赂的范围是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技改项目、有关社会中介组织、会计管理等领域。时间是2012年以来以上几个领域发生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

五、主要内容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

1、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人

⑴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部门及下属单位应编制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因分析;

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是否按审批方式实施招标采购;

⑶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或标明特定范围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⑷废标次数及原因;

⑸有无未按专家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况及原因;

⑹有无违规进行资格预审或后审; ⑺用户代表有无左右其他评委意见; ⑻有无与供应商、代理机构串通的情况; ⑼是否及时按规定签订合同; ⑽工程和货物是否及时进行验收;

⑾是否按规定支付资金;工程资金是否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

⑿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⒀部门(单位)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情况。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⑵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出现废标的情况与原因; ⑶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结果执行情况,有无调整及原因;

⑷受理质疑案件次数,答复满意率情况;

⑸被投诉案件次数及主要原因(采购人有倾向、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审专家违规评标、供应商恶意竞争等);

⑹监督约束机制制订及履行情况; 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⑺有无与采购人、供应商和专家串通情况;

⑻政府采购中心是否从行政机关中分离出来、未分离原因。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⑴受理投诉案件次数,其中不予受理和下达处理决定情况;

⑵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投诉项目情况; ⑶《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办理但目前仍在审批、办理的事项情况;

⑷《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已有明确规定必须办理但目前尚未办理的事项情况;

⑸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办法)建设情况; ⑹监督制约机制制订及履行情况。

(二)产权交易

1、产权转让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规定,制定所属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国有产权转让审批情况。产权转让方案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超越权限,擅自决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资产)行为;

3、国有资产评估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或核准;

4、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情况。是否按规定进入省国资委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规范操作;

5、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情况。是否按省国资委印发的《XX省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规则》(XX国资[2009]261号)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在《XX日报》或国家规定报刊上发布公告,转让信息是否存在有碍公平竞争的条款;

6、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的竞价情况。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是否采取拍卖或招标方式进行,产权转让竞价率及增值率情况;

7、转让价款结算情况。受让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按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规定的期限,及时结算价款;

8、产权及工商登记变更情况。产权转让项目完成后,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职工权益的保障情况。是否存在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利益和侵害群众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10、是否存在本企业的管理层滥用职权,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各个环节,“自卖自买”。

(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有无以回扣、佣金及其他形式等商业贿赂手段承揽业务情况;

2、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业务委托方有无与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串通并收取回扣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承接业务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有无索要回扣情况。

(四)技改项目和会计管理

技改项目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拨付是否符合政策,会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提供回扣、提成、礼金、吃请等手段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建立举报和督查制度。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传真,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各镇(办)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在每一环节结束后五日内向财政监督局及时报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检查、调研督导、阶段性小结等方式,了解进度、掌握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我局专项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严格按程序实施,防止“走过场”。要深入细致做好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凡平时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未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以及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

(三)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一是在预算管理体制上,将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严格和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管理,确保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各项规定和批复的预算执行,从源头上规范支出行为。二是在政府采购领域管理上,要针对政府采购特点,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管理办法,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受理制度,完善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大力推进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供应商投诉制度,发挥供应商的监督作用;逐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减少人为干预;要完善资格管

理制度,构建政府采购的信用体系,凡涉及商业贿赂的当事人,要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完善产权交易制度。一是继续做好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及国有资本的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处置等财务行为加强监管,划清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的界限,研究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财政监管办法,促进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范进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第四篇:治理商业贿赂

中共仙峰乡委员会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汇报

县纪委:

按照省、市、县关于2011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乡认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治理范围、治理重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上,条块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确保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根据梓治贿办([2011]1号)文件要求,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治理网络。我乡及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好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乡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办公室也召开了办公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日常工作。根据县治贿赂办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和部门、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了《仙峰乡2011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我乡始终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当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重点部署,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明确了治理重点和目标、落实了责任。着重查处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十大民生工程”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商业贿赂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遏制“潜规则”等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努力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三)建立完善“四体系”。一是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把治理和防范商业贿赂内容纳入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于治理工作不落实,不扎实,发生商业贿赂问题的,视情追究各村主要领导相应责任。同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权利监督制约体系。三是建立效能督查制度,促进干部高效廉洁履行事权;四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最大程度降低权钱交易机率,最大限度挤压权利寻租空间。五是抓好四个结合、深化五项教育,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体系。与开展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权利观与从政道德主题教育月活动和案件查办等四项工作有机结合,在全乡各村、各单位、各阶层深入开展廉洁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荣辱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等五项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全社会群众的廉洁意识、职业道德意识、荣辱意识和法律纪律意识。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接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相关信息,形成比较完备的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取消其参与招投标等市场准入资格,从而加大惩戒力度,消除其再次进行商业贿赂的条件,促进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

(四)狠抓落实“四抓手”。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我乡狠抓学习动员、工作交流和督促指导等工作,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抓学习动员、深化认识。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决定,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专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在全乡动员发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工作交流、相互促进。对开展专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进度进行通报交流,适时公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关情况。三是抓整改、建章立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分析把握各自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和规律特点。特别是发生过商业贿赂被查处的,通过认真开展剖析活动,查摆原因,深挖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和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四是抓督促指

导、全面提高。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下到村社检查,指导各村、各单位更好的开展工作。

(五)重拳出击查案件。不重拳出击查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没有影响力和震慑力,宣传教育就起不到好的效果。为此,我乡始终强化查办大案要案意识,坚决查办各类商业贿赂案件,有利于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

(六)加强宣传力度。以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公示、表现形式说明等为重点方式,通过广播、板报等各类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商业贿赂的特点、表现和危害,把中央整治商业贿赂的决心落实到具体的宣传当中,精心营造一个政府严厉打击、重拳出击的舆论氛围,大力构建反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反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些人认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阵风,“轰轰烈烈开场,热热闹闹收场”。少数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处理上有轻重、治理工作不平衡。专项治理工作不平衡,有的对怎么治理商业贿赂想得不多、用心不够、办法不活,工作相对滞缓,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危害性、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要求上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抓好治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自查自纠。以自查自纠为抓手,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力度;着力抓好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以改革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制度规范建设;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防治商业贿赂的意识;努力探索廉洁商业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进一步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力求从机制上、制度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针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篇:治理商业贿赂

申论热点每周评析(第6期)

治理商业贿赂

作者:长河政府管理和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商业贿赂已成为当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的顽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党和国家在反腐败的统一框架下,把开展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作为2006年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也自然就在情理之中。准确把握现阶段商业贿赂的特点,积极探索反商业贿赂对策,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而且也是将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期,我们对商业贿赂的重点案例及如何治理商业贿赂进行解读和分析。而且,相对其他几年以来一直在讨论的社会热点问题,商业贿赂是今年才被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大家需要重点掌握的是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对策方案即如何治理商业贿赂。

一、商业贿赂的重点案例解读

国家药监局商业贿赂大案

《京华时报》2006年2月7日版报道了一则爆炸性新闻:《国家药监局多名官员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

该新闻中说:

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涉嫌受贿案发后,与之有相关联系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卢爱英(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注册司化药处原处长)、王国荣(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药品生物制

品检定所原副所长)及另外3位药品注册司的处级干部,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检察院一次便抓走了国家药监局6名重要官员。看来,这绝非国家药监局个别官员的个案,而是一烂烂一窝的商业贿赂大案。

发生在国家药监局的商业贿赂大案,2005年便已初露端倪。

2005年6月22日,中组部宣布,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郑筱萸的职务,其职务由邵明立接任。

2005年7月,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刑拘。

此案东窗事发于白云山制药公司举报郝和平收受20万欧元的巨额贿赂。目前此案已经在检察院侦办完毕,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同时,郝和平之妻曾经也在国家药监局工作,后调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直管的中国医疗器械工业总公司。而郝和平所在的SFDA医疗器械司的工作职责之一,正是负责国产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广告和出口证明等各类审批件的受理、形式审查和发证等工作。

郝和平落马之后,中国药学会咨询培训部主任刘玉辉相继“出事”。据知情人士称,刘玉辉持有白云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400万元注册资本中49%的股权,此外他还涉嫌挪用中国药学会资金。

专业从事商业贿赂的新行业

国家药监局的商业贿赂大案东窗事发于2005年11月间,广州天之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张平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有人透露说,此人交待出了一份在药品注册报批过程中,涉嫌受贿的官员及专家名单。“涉案金额之大、涉嫌人员之多,令人咋舌。”据说,此人在数年内敛财数额超过两亿元。

那么,广州天之骄药物开发公司是家什么公司?

该公司创建于1992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中药新药研发、申报注册、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等。

仅看看这个公司的业务范围,你就会明白,它与国家药监局的关系何等密切。实际上,它几乎是专为制药企业与国家药监局之间,从事商业贿赂的掮客及职业行贿人。

“天之骄”是广东省新药报批数量最大的企业,近四年来发了大财,它暴发于2002年的“地标”转“国标”。

自2001年开始,药监局开始推进地方药品标准转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工作,并于2002、2003年,完成了所有地方标准品种转国家标准品种工作,所有药品统一使用“国药准字号”,这意味着企业必须重新在药监局进行药品注册工作。而“天之骄”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中药注射液的报批,在“地标”转“国标”的过程中,主要从事改剂型、改包装的工作。

仅2003年,“天之骄”就累计“自主研发和投资开发”新药100余项,申报专利150项,新药项目技术交易总额达2.8亿元。

医药企业手里的药品没有获得注册批文,就不能上市销售。所以,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负责审批药品批文的注册大权的政府部门,掌握着这些企业的“命根子”。

按照药监局正常的注册收费,一、二类新药从临床试验到生产许可审批,总费用是4.8万元。

正常情况下,一个新药批文从研发到审评通过,并投入市场,至少需要5年时间,这已经是很快很快了。

在美国及欧盟等发达国家,这个过程会长达十年,投资会超过十亿美金。而在中国会十分容易,并十分“廉价”。这一过程被商业贿赂压缩了。

在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暴利如雨催生了一个巨大的地下批文黑市。

这几年,中国的医药市场上,涌现出了大量药品报批公司或机构,它明显地是在制药企业与国家药监局之间,从事商业贿赂的掮客。他们把政府官员和业内专家聘为该公司的顾问,按月或按项目给他们巨额提成,甚至参股分红。

在他们那里,搞一个新药批文的速度,竟能快到从一个星期到几个月不等,批文的价格都不一样。价格低则数百万元,高则上千万元。

商业贿赂所导致的腐败,危害的不仅仅是医疗业的上层管理机关,还直接面对老百姓,使老百姓深受其害。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第一,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

在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最重要的是确立严格而明确的市场准入条件和作为这种条件的体现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只有取得了经营资格的主体,才能够在某一核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市场退出制度方面,主要是要做到将那些

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极差,以及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

第二,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

(一)加快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立法步伐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

在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后,就可以通过对存在行贿记录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监管,甚至将一些信用极差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减少商业贿赂产生的源头,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

第三、完善举报制度

针对商业贿赂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特点,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

1.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

2.严惩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改进举报人奖励制度

第四,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

从已经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来看,相关领域行政监管的缺失,是商业贿赂得以肆虐的重要原因。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已经成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当务之急。

1、完善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法律法规;

2、健全监管机构;

3、将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第五,构建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

商业贿赂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存在着极其复杂的情况,仅仅依靠某一种或者某一类法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

1.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在目前涉及到商业贿赂的立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比较笼统,而一些部门规章,法律层级太低,法律效力较弱。这些都限制了立法在遏制商业贿赂方面的作用。所以,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整合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2.完善刑事惩罚法律。要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商业贿赂罪的刑事责任,增大这类行为的成本,遏制犯罪者从中牟利的现象。

3.制定行政法规并将前述的行政监管法规也纳入统一的体系之中.在颁布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之后,要通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细化《反商业贿赂法》中的有关内容,解决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反商业贿赂问题

2006年度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总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