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对2011年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通报
关于对2011年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1年第四季度,浙江、湖北、湖南等地先后发生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给人民财产安全带来损失,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现通报如下:
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渝汇蓝湾国际小区二期工程
2011年11月,该工程G-17号楼发生质量事故,整栋楼出现大幅度不均匀沉降,房屋整体下沉约20cm,地下室一根钢筋混凝土框架柱被压屈约20cm,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栋楼被拆除重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建华,项目负责人:沈建辉),勘察单位为浙江省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法人代表:石明华,项目负责人:阚家军),设计单位为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阳,项目负责人:许彪),施工单位为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友德,项目经理:费宝江),监理单位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金枝,总监理工程师:金维俊)。
二、湖北省武汉市紫润明园(南区)工程
2011年11月,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主要是局部楼地面起砂,少数外墙存在裂纹,部分室外散水开裂下沉,室内部分墙体粉刷层开裂,厨厕渗漏,门窗开启不灵等。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长汉)和武汉长丰赛博思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玉春,项目负责人:蔡玉明),施工单位为山东聊建集团总公司(法人代表:赵西久,项目经理:苏恩敬),监理单位为湖北东泰监理公司(法人代表:周群华,总监理工程师:袁宏)和武汉永成监理公司(法人代表:胡松成,总监理工程师:董文忠)。
三、湖南省郴州市惠泽园小区二期工程
2011年12月,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主要是个别住户屋内的预应力空心板出现横向裂缝,部分住户厨房、厕所、外墙存在渗漏现象,个别墙体出现裂缝、表层脱落,个别室外散水和明沟出现局部下沉、空鼓开裂等。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郴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业总公司(法人代表:曹晓明,项目负责人:陈震),施工单位为郴州市宏发建设公司(法人代表:肖国荣,项目经理:刘峰),监理单位为郴州飞虹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潘金胜,总监理工程师:刘克雄)。
上述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一些企业质量意识淡薄、质量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查处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程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第二篇:质量事故处理通报
质量事故处理通报
九月十七日上午,公司总师办质量管理人员在加工部生产现场向部门负责人了解、询问零部件加工质量相关问题时,得知加工部极个别员工由于质量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欠缺,发生两起质量责任事故。于当日下午总师办会同加工部负责人,事故当事人在生产部办公室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制作一件DKB400锥度支架时,支架上的一个导轮套安装螺孔加工后与导轮套配合间隙偏大,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该支架不合格。较为严重的是汪睿在未做自检和未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情况下,不合格的支架分别转入了油漆和装配工序。通过对事故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员工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经验,未将摇臂钻锁紧装置锁紧或支架固定不牢,钻孔时钻床或支架发生摆动导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一台DKM280FZ机工作台的接水孔时,因未认真查看工艺图纸和未对所选用的钻头进行验证而盲目作业,误将标准尺寸为φ24.3MM的接水孔加工成了φ28MM,导致工作台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对常用的钻头未作醒目标识、存放不规范,钻孔时未对钻头尺寸进行验证。
事故发生后,技术部、加工部分别对不合格的锥度支架及工作台进行了技术鉴定,作出了补救、修复使用的结论。此次事故虽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但反应出员工质量意识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生产和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等薄弱环节。
为了严肃工艺纪律,教育本人,警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源头的有效运作,公司决定:
1,对加工部员工汪睿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20元经济处罚;
2,对质量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加工部经理陈金富给予通报批评;
3,对未能及时发现、检验(查)、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的品质保障部检验员张立停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和检验标准,进一步做好质量管理宣贯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公司总师办
2011-9-24
第三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摘 要】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它不仅影响房屋的外观质量、使用功能和耐久性,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结构的安全。本文结合工程实际,阐述了房屋工程中各类质量问题,对质量质量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 房屋建筑 防治 质量问题
1前言
建筑业一直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也是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显现出来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绝不容忽视,我们要认真探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害性,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行之有效地治理,从根本上消除质量问题。
2存在的质量问题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城市的投资环境逐步得以优化,城市人口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呈稳步上升趋势,但不可否认,一些在建工程和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尚存在不少的质量问题,有些甚至严重危害到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功能,如:水泥地面空鼓、开裂、起皮、起砂,厨卫、屋面、外墙渗漏严重,门窗缝隙大,下水道堵塞,厕浴间地面倒坡、积水,滴水线向内斜导等等现象,有的建筑出现严重的不均匀沉降,个别建筑甚至发生整体坍塌事故。1995年,江西省义安市在建的一栋7层住宅楼突然整体坍塌;同年,四川德阳市绵麻公司新建的8层大楼整体坍塌:2007年上半年,《南方周末》报导四川一市整条街所作的整体仿古挑檐在几秒钟肉,由街头到街尾全部坍塌。此类问题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诸多不便和不安全因素。
3原因分析
我国目前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是由于诸多因素混生互动、恶性循环、相互影响的结果。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存在违法质量行为。例如:有的建设单位不报建、不按建设程序办事;甚至将整体工程肢解,多头发包;有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则过度压低工程造价;也有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选购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或设备;有的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等致使很多房屋建筑工程中质量问题屡禁不止,甚至导致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探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施工方面的原因
3.1.1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各施工企业内部新工人比较多,技术培训跟不上,工人技术素质较低,甚至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在整体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不了解,操作时不按规程顺序进行,这就很难达到质量标准。尤其是许多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导致了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很快。农民工、合同工占总数的2/3,而他们大部分都是没有受过建筑施工的专业培训。据统计,现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自有工人真正能到现场规范操作的只有4%;建筑施工现场直接从事操作的工人中,90%的都是流动性质的农民工。用这些农民工可以使房屋建筑中的人工造价降低,可其技术水平也很低。不少建筑企业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按照设计与施工图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的规范性施工。
3.1.2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
3.1.3施工管理混乱。例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石粒度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地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2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
由于材料选用方面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常见。例如防水工程沥青品种的选择,油毡的质量和品种,预制楼板灌缝时所选用碎石的粒度大小,抹灰用砂含泥量的控制,木门窗木材品种的选择等,都对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再如某工程刚刚竣工,内墙装饰涂料,由于质量不过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变色、脱皮等情况;有的饰面砖由于吸水率过大(>10%)及外形规格不整齐,马虎施工,致使有不少新建成的工程,外墙饰面砖釉面爆皮、空鼓、脱落及灰缝不均匀等质量通病,造成外墙渗水:有的石膏板质量低劣,在空气中容易吸湿受潮,因此形
成石膏板顶棚出现变形,板块中间出现下垂、板块翘角等质量通病;结构板面在施工中,在提升架口部位的板面浇筑马虎,没有注意板负筋位置,造成提升架口部份板面出现不必要的结构裂缝。由于材料及设置质量低劣而造成的质量通病比较普遍,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3.3设计方面的原因
3.3.1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作铁皮泛水檐,而且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另外有的厨房和卫生间设计选用空心楼板,且不作防水层上下水管道穿越楼板不加套管。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3.3.2在楼地面的做法上,预制空心板上先抹找平层而后作面层,按这种设计施工的地面和天棚,绝大多数易产生裂纹。在设有进深梁楼盖上,进深梁的上方不加设辅筋,多数均在此处发生大孔隙裂纹。
3.4工程造价过低
房屋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工程的造价有直接的关系,造价过低,会增加施工企业经营压力而疏于管理,材料质量无保证,如当前铝合金窗的质量通病是比较普遍存在的,铝合金型材的厚度虽然达到设计要求,但是,材质不均匀,表面防腐层质量差,很短时间内就氧化,密封绒条太小,窗锁与走轮质量差等,这是施工企业选用价格低廉的材料与配件的原因造成;有的建筑物,屋面防水材料不能选用档次较高的新型防水材料而多是选用石油沥青油毡等低档的防水卷材造成天面防水层耐久性差,容易产生渗漏:在室内装修部分,如吸顶灯不选用玻璃或瓷质的灯罩,而是选用塑料灯罩所以就出现了塑料灯罩末等交付使用,即己老化,稍碰即碎。房屋工程的投资价格应严格控制,应当符合使用要求,适当的节约而不是盲目的压低造价,由于部分工程受到盲目压低造价的影响,造成“低价低质”的局面,这也是产生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3.5现场监理不到位
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效益超越资质承接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见证取样
制度,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许多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
4防治措施
4.1制订治理质量问题方案
从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起来还具有一定难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分期分批,有重点有目地来控制治理质量通病。当有些质量通病涉及多个方面因素时,还要通过协调或组织力量攻关,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
4.2消除设计欠周出现的质量问题
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如果属于设计欠周造成的,应通过改进设计方案来治理。当施工图完成之后,应详细地向施工人员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修改设计中欠周之处,为了使设计切合实际和避免差错,设计人员不仅要经常去现场参加实践,积累设计经验外,还应学习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人员应考虑业主投资的综合效益,如果设计考虑周到,即使建造工程的造价难以降低,也可以使有效地减少质量问题,建成之后减少维修费用。
4.3提高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改进施工工艺,提高质量意识
据统计,我国由于施工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占所有质量问题的80%左右,因此提高施工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困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至关重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4.3.1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熟练掌握工程质量问题形成的规律并具有预防工程质量问题的技能,有效地指导本企业施工技术工作。
4.3.2改进施工操作工艺,对一些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工艺要加以改进。对某些容易形成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或工艺要加大管理力度,以预防工程质量问题形成。
4.3.3加强施工技术人员对规范、规程的学习,认真组织施工,倡导优质服务,建立有效的奖罚机制。对违反规范、规程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予以严惩,对能按质按量,有效消除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人员作出奖励。
4.4对治理难度大的质量问题,要组织科研力量研究攻关;对不配套,不成熟的施工技术,应制止推广。
对于一些治理难度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动用科研力量来攻关,有关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重视,增加科研投入,鼓励推广使用产生实效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但有的新技术、新工艺不成熟,尚未达到推广使用阶段,就不能盲目上马,一些质量问题就是由于采用了不成熟、不配套的技术或工艺形成的。如某种高分子防水片材,自身的具有良好的防水性和耐久性,但其粘合剂还不成熟,使用之后仍然出现渗漏现象。
4.5重点把好材料制品及设备质量关,材料使用前严格遵守“先检后用”的原则
4.6适当提高质量通病的易发部分工程的造价
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出发,国家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还是比较低的,有的工程造价也比较低,在短期内大幅提高工程造价存在困难,但对一些由于造价较低而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应适当提高工程造价,有关管理部门应重视,杜绝一味地降低工程造价,而忽视工程质量的现象。
4.7加强现场监理
各监理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监理人员,督促现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监理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施工现场监理质量。最后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依法依规自觉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全社会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最大限度抑制质量问题,为社会创造高品质的建筑工程。
第四篇: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应对
房屋质量问题各种各样,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有不同的解决方法,本文结合了六种房屋质量案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房屋质量问题很多,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哪些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款,哪些可通过维修解决?问题不同,维权的方式也不同。我们购房者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就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
案例1:退房!
今年9月,刘小姐终于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可入住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发现该幢楼内1楼变电站发生的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刘小姐觉得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及身心健康,先后与开发商、物业、消协沟通,虽经调解但无结果。于是她委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测定结果为噪音确已超标。遂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内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刘小姐退房。
案例2:赔款!
王先生在开发商交房时长了一个心眼,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朋友一起去验房。验房时发现,房屋为砖混结构,但购房当初约定的为“所售商品房为钢混结构”。王先生发现房屋由约定的钢混结构变为砖混结构,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法院认为,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化,王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经济赔偿,也可以选择退房。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第五篇: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一:意义、目的
目的是消除安全隐患,以达到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各项功能及寿命要求,并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其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的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质量隐患;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二:工程事故实例
案例一:某年9月17日青海省一座净跨100米的大桥突然坍塌,该桥于1978年5月开始建设,1979年9月 9日箱肋合拢。坍塌造成1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万多元。
1.分析:此次事故为重大事故,造成了19人死亡 2.事故案例原因分析
大桥箱肋坍塌主要原因是拱肋纵向失稳。影响失稳主要因素是在拼装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未能加强观测,出现了拱轴线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离近20厘米。在实测拱轴线明显偏离设计拱轴线情况下,未停工采取措 施,相反进行混凝土浇筑,使拱轴线的偏离加大,导致箱肋纵向失稳、坍塌。3.事故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现场并且疏散人群,防止二次伤害。(2)政府相关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追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3)承包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摸底分析,找出原因并且编制事故报告,进行事故详情分析。
(4)政府及相关专业人员听取承包单位事故分析汇报,并与相关专业人员调查结果进行比对,明确各方责任。
(5)责任明确后,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刑事审判。4.制定保证质量的措施
建(构)筑物定位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前提,建筑物定位不准确,后果将难以想象。测量员将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完成后,项目工程师组织质检员、测量员、工长等进行复测检查,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根据施工进度,项目部将测量成果单、建筑物定位点及建筑物方格网的测设报工程管理科。滑模施工时应随时采用仪器或吊锤法检查滑升体系的垂直、扭转、倾斜等状态,对其结构的中心 和边缘均应同步观察。
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每道工序必须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并且必须通过自检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案例二:2000年9月10日下午17时50分,江西省景德镇市某工程大门横梁丽蓬浇筑混凝土时,由于支撑失稳断裂,瞬间大门屋面雨篷全部混凝土及模板系统坍塌,并将两端混凝土柱、砖柱拉倒。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
1.分析 此次事故三人死亡为一般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施工前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未经设计计算,搭设没有技术要求,支撑系统结构本身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承受施工中的各种荷载。门楼屋面离地高55m左右,施工中支撑系统拉接较少,水平拉接有两道连接杆,垂直立面仅在外围周边用薄木板拉接少量的剪刀撑,其余均未进行拉接。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支模系统变形失稳导致事故的发生。3.事故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现场并且疏散人群,防止二次伤害。(2)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及公司汇报,承包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摸底分析,找出原因并且编制事故报告,进行事故详情分析,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监理工程师现场调查必要时可签发停工令。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听取承包单位汇报(可请质量监督站参加)。提出处理方案,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签认。(5)承包单位实施方案,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实施。)6监理、设计单位核查处理结果,通过则监理签发复工令,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4.制定保证质量的措施
模板决定了混凝土构件的尺寸和观感,在支设模板前应进行研究和策划形成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工程管理科审批。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模板尺寸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拼缝严密不漏浆。模板及其支撑应根据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进行计算,必要时应进行有关试验。浇筑混凝士前对模板及其支撑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混凝士结构模板C 如水泥厂 的窑中1#、2#、3#墩,窑尾、窑头框架等),在保证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对模板拼缝的尺寸、位置以及对拉螺栓的位置进行策划,以确保达到清水混凝土的效果
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每道工序必须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并且必须通过自检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