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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17-74780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4 02:39: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22 来源: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现将我县近期学校防汛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校长是本乡镇学校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汛期要保证24小时开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要保证值班室固定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汛期安全信息渠道畅通。汛期发现险情要立即逐级上报。县局安全办电话:69680056、***、***。

2、各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做好学生假日安全的监护工作。对没有采取上述有效形式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的学校,要立即履行告知义务。

3、各乡镇学校对汛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学校及乡镇无能力整改的隐患要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县局安全办及其他相关单位。

4、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立即成立30人以上的防汛应急小分队,要确保小分队成员在应急状态下随时集

合到位,防汛应急小分队要配备足量的麻袋、铁丝、铁锨等防汛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所需。

5、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将汛期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室固定电话及值班人员的移动电话以书面形式于7月23日前报县局安全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0年7月21日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第二篇:关于做好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 知

青教发[2007]62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总校、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期末和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

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深入、细致的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中

小学校要在放暑假前一周内和秋季开学前一周内,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防盗设备、体育设施、用电设备、防汛防雷电设备、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学生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行彻底清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从“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管责任,严防 1

死守,及时上报地政府报告,请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并上报教育局或上级有关部门备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二、加强学校的汛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各校要加大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媒体或采取专题讲座、课堂渗透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溺水、防雷电、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基本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抗灾、减灾、自救的能力。特别是当前,天气逐渐炎热,到大河、水库、池塘游泳的学生逐渐增多,鉴于溺水是造成中小学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学校一定要把预防溺水教育放在夏季安全工作的突出位臵抓紧抓好。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溺水教育。严禁组织学生开展野炊、郊游等大型活动;严禁学生下河、塘洗澡。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不参与封建迷信,不进歌舞厅、酒吧、网吧,远离毒品,不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除集中教育外,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全面家访,印发《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和有关要求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杜绝与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必须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务必做

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甚至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报告制度。各校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的同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也要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五、认真做好暑期的值班工作。要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安全保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秋季开学后,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责任不清,疏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7月5日印

(共印80份)

第三篇: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和煤局发【2011】23号

关于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市煤矿企业:

为了切实加强煤矿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防止出现水害事故,根据经市煤炭局研究,现将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雨季和汛期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我市煤矿企业要提高认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对煤矿监督和检查力度。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确保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等落实到位。凡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煤矿,要责令其停止一切井下作业。

二、立即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活动。我局将对有水害隐患影响的矿井逐矿检查,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发生过水害、位于河槽等低洼地段煤矿的检查力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行为,防止因此而引发煤矿透水或洪水倒灌事故。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明确责任领导,逐一落实处理,限期完成。一时难以解决的,抓紧落实渡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检查重点为:矿井变电站、风机房、绞车房、火药库等要害场所及防雷设施;井下中央水仓、主排水泵、排水管道和水沟的清淤情况;低洼地带、塌陷地区的居民住宅的防汛泄洪能力情况;防水密闭、防洪工程进展情况;地面河道、涵洞、防洪沟、排水道疏通及翻水站的设备检修、安装情况;关闭小煤矿地表塌陷区的充填,防溃水灌入煤矿井下隐患情况;井口低于历史最低水位防洪围堰、水沟、挡水墙等设施情况;煤矿及相邻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基础资料情况等。

三、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制定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指挥到位。一旦发生险情要全力组织抢险,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强化预警救援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汛情预测预报,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处理与报告。一旦区域内出现降中到大雨或连续降雨天气,值班领导要立即电话通知煤矿撤离井下人员,并组织人员对煤矿进行检查。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先撤离人员,再分析原因:一是大雨期间,地处沿河、低洼地带的;二是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异常补给井下的;三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四是井口、住宿、变电所及风机房等附近出现滑坡的;五是有其它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各煤矿企业要完善防汛预案,组建专业或兼职的防汛队伍,组织防汛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对号入座,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下下畅通,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特别是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地点有人及时接听电话,传达调度指令。

为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胡发振局长任组长,金广杰、贾本祥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安全监管科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值班室设在局监控室(值班电话:4239677)。各煤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严格落实防汛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小组、值班安排要于6月20日前上报市煤炭局总工办。

以上通知,务请各煤矿企业严格要求做好、做实,切实防范雨季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四篇: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泾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泾安委办发„201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汛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近几年由于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机关、学校、企业、村,落实到人,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

二、切实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对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隐患治理实施方案,搞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

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砖厂、沙场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的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时间、措施、资金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正在治理过程中的隐患,要加强监控力度,落实应急预案,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抓好工地现场深基坑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等极端恶劣气候,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做好对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汛期安全状况排查。加强水电施工边坡治理,严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要重点抓好汛期公路、桥涵保通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省干线、县乡公路沿线的危桥、危涵、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路段的安全检查。要强化汛期道路、桥梁的养护施工管理,完善规范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要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行车安全管理,提前做好特殊路段车辆运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加强驾乘人员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此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尤其要抓好危及乡村、学校、人口聚居区等重要单位(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还要抓好危房、临时搭建的简易住房、围墙、电力设施等的安全检查。

四、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水平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对重点防范部门和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类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汛期防控措施,增强预防事故能力。要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利用现代监控技术,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对可能受自然灾害威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必要的避险场所,组织开展必要的避险演练,增强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识灾、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强汛期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各类重大事故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等级特急 · 明电教电〔2010〕146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今年以来,暴雨(洪涝)灾害呈多发、突发态势,对学校安全和师生生命造成严重威胁。当前,各地相继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防灾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防汛备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细抓实。

二、及时启动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灾害情况,根据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汛安全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进入汛期后,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和在建工地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舍安全普查的基础上,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电房、实验室、图书馆、墙报栏、校门、体育设施、厕所、围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学生区域校舍安全检查。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流、池塘周边地区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不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完善学校防范工作。当前,学校在建工程较多,各地要对辖区内学校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汛期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四、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值守制度

要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记、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对危险点实行专人检

测。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五、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会、广播、板报、橱窗、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五日

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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