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镇街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中共柏林镇委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法治镇建设纲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区、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从2011年起,在全镇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建设法治镇,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一项长期的法治实践活动,其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全镇有95%以上的公民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8%以上的部门和基层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工作标准,10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和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为全面实施法治镇创建打下基础; 2016-2020年巩固全镇法治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全镇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任务是:
1.着眼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的要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及行政程序,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通过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3.着眼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善维权机制,深
入持续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维权工作;
4.着眼于坚持和发展基层民主,以提高基层工作法治化水平为
目标,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5.着眼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以依法纳税、规范劳
动用工、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以及重合同、守信用等为重点,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三、基本要求
要按照“六个坚持、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
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突出“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立党为公。
1.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2.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镇人民的共同意志。
3.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4.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
二是坚持公正高效。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3.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依法报送审查和备案,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4.推进城镇管理、文化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行政许
可行为规范、合法、便捷,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5.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
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6.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7.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农村土地征收征用、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过程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坚持司法为民。
1.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伸张正义,维护稳定。
2.法律服务体系完备,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良好,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违法违规办案、司法不作为、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等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对政法干警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
1.村(居)委会等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不断完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和
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更加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治安状况良好,社会政治稳定。
3.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五是坚持诚实守信。
1.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市场秩序公平开
放、诚信规范。
2.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纳税意识普遍提高,依法及时纳税,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3.切实执行和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环境安全监控和紧急处置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环境良好。
六是坚持学法用法。
1.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教育网络完善有效。“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大普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落实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
3.积极开展“法律九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中介、进监所)活动,90%以上的社区和农村达到“四个一”要求(有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有一处法制宣传栏、有一套普法书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
境。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确保 “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
件。
3.不发生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
犯公民利益,在全镇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镇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
公民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
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委成立法治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
(二)形成工作合力。
建设法治镇街,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狠抓“两个”重点。
要按照法治镇街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要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要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镇建设取得的进展,实实在在地享受法治镇建设取得的成果。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建设法治镇街和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中共柏林镇委柏林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中共柏林镇委办公室2011年4月11日
(共印35份)
第二篇:法制镇街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中共柏林镇委 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法治镇建设纲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区、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从2011年起,在全镇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建设法治镇,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一项长期的法治实践活动,其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全镇有95%以上的公民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8%以上的部门和基层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工作标准,10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和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为全面实施法治镇创建打下基础; 2016-2020年巩固全镇法治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全镇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任务是:
1.着眼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的要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及行政程序,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通过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3.着眼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善维权机制,深入持续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维权工作;
4.着眼于坚持和发展基层民主,以提高基层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5.着眼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以依法纳税、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以及重合同、守信用等为重点,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三、基本要求
要按照“六个坚持、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突出“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立党为公。
1.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2.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镇人民的共同意志。
3.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4.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二是坚持公正高效。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3.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依法报送审查和备案,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4.推进城镇管理、文化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合法、便捷,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5.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6.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7.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农村土地征收征用、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过程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
1.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伸张正义,维护稳定。
2.法律服务体系完备,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良好,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违法违规办案、司法不作为、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等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对政法干警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
1.村(居)委会等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不断完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更加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治安状况良好,社会政治稳定。
3.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五是坚持诚实守信。
1.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2.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纳税意识普遍提高,依法及时纳税,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3.切实执行和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环境安全监控和紧急处置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环境良好。
六是坚持学法用法。
1.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教育网络完善有效。“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大普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2.落实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3.积极开展“法律九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中介、进监所)活动,90%以上的社区和农村达到“四个一”要求(有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有一处法制宣传栏、有一套普法书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确保 “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不发生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镇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镇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委成立法治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设法治镇街,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狠抓“两个”重点。
要按照法治镇街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要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要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镇建设取得的进展,实实在在地享受法治镇建设取得的成果。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建设法治镇街和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中共柏林镇委 柏林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中共柏林镇委办公室 2011年4月11日
(共印35份)
第三篇: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街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市级“村务公开民主 管理示范单位(街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青民〔20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深化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来,按照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沪村办发[2001]1号)的要求,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目前,我区已有8个街镇创建成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2009年2月我区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2011年区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青府发【2011】15号)关于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覆盖的精神和要求,现就2011我区开展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已有创建成果,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保障广大村民群众的知情权、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2011年,3个街镇创建成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街镇)”,实现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全覆盖,并注重健全各项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巩固创建成果。
三、创建标准
(一)民主选举程序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对本届村的财务认真进行审计。村委会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得到有效保障。村委会换届后依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没有因选举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
(二)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成员关系融洽、团结有力,有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廉洁勤政,奋发有为,自觉接受村民监督。村委会下属机构、村民小组组织健全,工作有力。
(三)村务公开全面真实。公开方案的提出、审核和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设置村务公开栏,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能依法公开,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村民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无弄虚作假现象,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村务监督小组依法推选产生并发挥作用。
(四)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标准等重大村务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决策的事项得到有效实施。对违背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够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村民代表依法推选产生,有健全的联系户制度,能充分发挥作用。
(五)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法产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实施效果好。
(六)民主监督切实有效。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等问题,有处理结果。每年对村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的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对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村级档案台帐齐全规范。
(七)社会和谐群众满意。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经济持续发展,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内公益事业发展良好,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前)有关街镇制订创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街镇)”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标准及要求。街镇要相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确定成员单位(部门),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创建活动。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7月)
有关街镇要按照创建标准,紧密联系街镇实际,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回顾前阶段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有计划、做好交流和宣传,有步骤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自查完善阶段:(2011年8月)
有关街镇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和初评。全面分析本街镇创建活动的开展状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不断完善,针对问题,制定进一步整改和深化的措施,确保创建目标的落实。
(四)申报验收阶段:(2011年9月—10月)
街镇按照标准自评后,向区民政局申报,区民政局按照标准评定,报区人民政府备案后,再向市民政局申报。
街镇在申报的同时,须将在街镇及所辖村(居)委会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布区、街镇监督及投诉电话,接受居民监督。
区、街镇相应成立验收小组,区验收小组由民政局牵头,其成员由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要从大局出发,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动员各有关部门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涉及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农业部门要牵头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法规与政策的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牵头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会计制度建设工作;民政部门要牵头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的协调,依法推进村民自治。要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导制度、部门联系点制度等抓落实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负责创建活动的有关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指导水平,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总结交流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辅射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把自查、互查与抽查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重点加以督促解决。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办公室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五)加强分类指导。区、街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帮助和指导解决在操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实践,抓住村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探索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创造性的开展创建活动。
(六)注重工作方法。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过程中,要充分注重工作方法。根据当前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二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同深化农村改革紧密结合。三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同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紧密结合。四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同农村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创建活动自始至终要坚持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实现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的能力和素质。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四篇:镇街2011年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2011年深入推进
创先争优彰显先进性活动的意见
2011年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承上启下之年,要着力巩固和扩大2010年的创争成果,同时为2012年更深入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1年是创先争优活动进入高潮的深化之年,为切实以创先争优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五三六一”的决策部署,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为完成“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现就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彰显先进性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富民强镇”为主题,以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围绕市委“一三五六一”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组织引导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创先争优,在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建功立业,进一步彰显先进性。
要坚持“四重”:重在干事创业,重在为民服务,重在解决问题,重在比学赶超。
要力求“四个全面提升”:全面提升思想境界和工作标杆;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二、工作重点
1、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上创先争优。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既定的全年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确定具体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内容和要求,层层细化分解任务,把能否完成好中心任务作为衡量创先争优成效的主要标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争优秀。紧扣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创先争优。通过表彰大会的形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集中推出一批好的典型,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激励广大党员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2、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上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服务转方式、调结构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创新发展思路,明确转方式、调结构的具体措施;带头抓项目、抓投入,勇于担当、攻坚破难。积极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在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执政基础、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实践中创先争优。
3、在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争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扎实办一批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在全市建立起深入到每一个社区的服务网络,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4、在建强班子、打造队伍上创先争优。以市、镇、社区三级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能够担当“十二五”重任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着力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出资人、党建指导员“三个关键人”的选配和培训指导。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以抓覆盖、强根基,抓班子、强队伍,抓阵地、强功能,抓活动、强活力“四抓四强”为载体,进一步扩大基层组织覆盖,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结合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学党史、增党性、争做转型跨越发展龙城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
5、在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上创先争优。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倡树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营造领导在一线服务、干部在一线创业、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形象在一线树立的良好氛围。开展“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着力提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和“换届我承诺”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换届工作环境。
三、主要措施
1、精心设计主题实践活动。各部门、社区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阶段工作重点,每季度确定一个实践主题,形成“一季一主题,一季一承诺,一季一点评,一季度一先锋、一季一考核”的活动推进特色。根据潍坊市统一部署和市委总体工作布局,一季度以“谋划大跨越,夺取开门红”为重点,二季度以“聚精会神抓项目,千方百计抓落实”和“强化党史党性党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心齐环境”为重点,三季度以“走进千家万户,为民排忧
确立一个或几个创先争优项目,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及工作团队,开展团队式创争。建立四项推进制度:创先争优项目推进会商制度,每月召开项目调度推进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先争优项目成果季度展评制度,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发现选树典型;创先争优项目推进督查制度,定期深入工作一线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推进的质量和效率;项目评估验收制度,项目完成后,由单位统一组织评估验收,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完善。
4、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深入挖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鲜活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推介,不创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调研和理论成果征集与评比活动,为活动开展提供支撑。
5、广泛开展“结对比学赶超”。引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分别确定一个同级、同类的比学对象和赶超目标,结成比学赶超对子,制定赶超计划。着重开展“五比五看”:比实绩,看工作进位争先;比创新,看破解难题力度;比服务,看群众认可程度;比作风,看执行能力高低;比素质,看社会形象如何。
6、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激励。实行经常性督查和一季度一考核,坚持定期进行分析调度和开展经验交流,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先争优活动考核办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导向性,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动力激发调动起来。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
第五篇: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公司党委(总支、支部),直管项目党支部:
为深化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集团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确保“二次创业”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5]19号)精神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国有企业中广泛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意见》(川国资党委[2006]89号)的安排,结合企业实际,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集团各总支、支部中开展以“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为内容的“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和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实现保值增值为根本目的,以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为保证,以建设“三高”(觉悟高于职工群众、技能高于职工群众、业绩高于职工群众)型党员队伍为基础,全面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努力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和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早日实现“二次创业”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创建活动的奋斗目标
通过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培养一大批“五好”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支部领导班子的执行力明显增强,党员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党支部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更加突出,党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创建活动的对象是集团基层党支部(党总支部),主要内容和标准是:
1、支部班子好。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执行能力强;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懂经营、会管理,威信高;支委会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班子成员之间定期开展交流谈心活动,消除隔阂,增进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非生产性开支“双签字”制度,支部班子及成员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努力提高党建工作自主创新能力,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以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重点,围绕生产经营中心,齐心协力,目标一致,努力为工程项目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改革、稳定服好务;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作为检验支部班子的标准。
2、党员队伍好。以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重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学习内容,使党员具有强烈的党性观念和无私奉献精神,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觉悟高于职工群众;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激励党员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拥有过硬的工作本领,技能高于职工群众;教育和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切实为推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多作贡献,业绩高于职工群众。党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 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并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
3、活动开展好。结合企业实际,紧紧围绕实施“双百亿”目标和“二次创业”的发展战略,以“与党同心,与群众贴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主题,探索创新党支部和党员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做时代楷模,建示范工程”、“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工程”、“党员身边无事故”等党员系列示范活动,在重大节日或党的有关活动时,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等“扶贫帮困”活动和看望孤寡老人、扶贫助学等“献爱心”活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工地夜校”、“拜师学艺”等活动,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4、制度建设好。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党内组织、生活、监督和日常工作、学习教育等各项制度健全;党员管理、组织活动、“三会一课”、学习培训、换届选举、党费收缴、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各项制度落实较好,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多样化;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形成一套适合企业特点、促进企业发展,执行有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5、作用发挥好。紧紧围绕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抓好党建工作,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以人为本,关心职工,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职工队伍思想稳定,主人翁意识感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较好地发挥,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发生;推动企业改制改革,企业效益不断增长,职工收入保持较好水平;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本单位(项目)特色的党建工作路子,党支部 及党员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凝聚力强。
“五个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支部班子好”是关键,“党员队伍好”是基础,“活动开展好”是重点,“制度建设好”是保证,“作用发挥好”是根本目的。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必须全面系统地把握其内涵。因此,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重点,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坚强、党员作风过硬、基础工作扎实、思想工作有力,保证监督有效的战斗堡垒。
四、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是国有企业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集团党委决定成立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孙云同志任组长,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杨乃忠同志任副组长,集团党委办、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审计)办、工会办等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的“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日常具体工作。集团各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1、党委牵头,支部创建。各公司党委(总支、支部)要结合企业实际,把创建活动与企业的各项目标考核结合起来,遵照集团公司的实施意见、评分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总支、支部要把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要注重把目前开展的党内各项活动纳入到创建 “五好”党支部活动之中,以创建“五好”党支部统领党的各项工作,完善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具有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同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做到党委抓支部、支部抓党员、党员影响带动群众,使创建活动广泛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持常抓常新,持之以恒。
2、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各公司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对照标准适时开展考评工作,分析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落实解决问题,实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集团党委要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创建活动考核的实施意见,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验收。通过考核,对工作优秀、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那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的基层党支部,给予通报批评,促进创建整体水平的提高。
3、评比表彰,鼓舞干劲。“五好”党支部的评比先由企业基层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总支把关、党委综合评定,再向集团党委申报。集团党委根据申报的情况,认真组织力量,全面深入细致地进行考核验收,经公示后,予以命名表彰,还给予精神鼓励及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选拔、使用、培养等方面有限考虑这些党支部的负责人。同时,向省国资委党委推荐省国资委系统的表彰对象。
4、培养典型,营造氛围。重视总结创建“五好”党支部的成功经验,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利用内部刊物、报纸等资源,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学习典型,为创建“五好”党支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