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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源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五篇范例]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7-79158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0 23:58: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3年河源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

2013河源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

为做好河源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时间1天;

二、招聘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三、招聘形式

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参与,组织市直各有关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四、招聘岗位、岗位薪酬(详情见附件)

(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五、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23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接收应聘人员递交的推荐资料。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推荐材料,与应聘人员面对面进行交谈,认真审阅推荐材料。应聘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读院校有关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市直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签发统一制作的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市直单位于3月23日当天下午16:30-18:00在华师大进行招聘笔试。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社局委托有关考试机构实施,笔试组织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负责。

2.面试。笔试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最终成绩。

(二)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九、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

十、其他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为确保招聘质量,依据“宁缺勿滥”原则,划定最低分数线。

详情请链接:2013年河源市市直学校赴华师招聘教师公告

河源市教育局

第二篇:市直教师招聘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太原市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我市教育事业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215个(见《2012年太原市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情况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要求。报考高校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中学、中专岗位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学历人员,其原始学历须为全

日制中等及以上院校毕业,并可提供毕业证和派遣证。

(四)报考高等学校、中专、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

(五)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校、中小学校、直属单位和幼儿园教辅、工勤岗位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五、相关规定

(一)聘用制干部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我市县(市、区)教育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时须出具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太原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cn)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16日

2012年6月12日至17日,每天下午16:00—18:00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前一天各岗位的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审查时间:2012年6月12日--17日

结果查询时间:2012年6月12日--18日

3.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于6月12日至18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166号、[2003]9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务费40元,学科专业知识考务费40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认真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实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再进行修改。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校(单位)的一个岗位。

(3)报名、笔试、面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

(4)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足5: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特殊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单位急需放宽到3:1

(5)审核结果在报名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告知。

(6)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各招聘岗位最终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

2012年6月29日至7月5日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cn)。

笔试内容:报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含太原市装备中心的教师岗位和太原广播电视大学的汉语言文学和计算机岗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报考高校、中专、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及其他

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一科。公共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所报岗位进行排名。

(三)资格复审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复审时间、地点:见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告。

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明)、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太原市县(市、区)教育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

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为讲课,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两个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为20分钟。

2.报考教辅岗位及其他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

3.面试时间: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http://.cn)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某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低于本学科本学段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1.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

2.计划生育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八)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cn)和太原教育信息网(http://)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反映拟录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录用。

监督电话:

太原市人社局监察室:0351—2020427

太原市教育局监察室: 0351—4223097

咨询电话:

太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0351—4030019

太原市教育局人事处:0351—2020341

第三篇: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及个人工作考核

附件

1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及个人工作考核

综合评价表

备注:

1、校长任期绩效评价的有效票数等于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和弃权票数的总和。

2、合格率=(优秀票数+合格票数)÷有效票数×100%。

附件

2市直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工作考评

家长调查问卷

学 校:时间:2007年月日

各位家长:本问卷是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请你们以负责的态度客观作答(需填齐15个答案)。本问卷对问题采用肯定假设的陈述,请你以“√”的方式在3、2、1、0中作出回答,它们依次表示4种不同程度的肯定,即:完全肯定、基本肯定、基本否定、完全否定。如“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选3表示完全肯定,选2表示基本肯定,选1表示基本否定,选0表示完全否定。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工作考评

教职工调查问卷

学 校:

各位老师:本问卷是学校领导班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请你们以负责的态度客观作答(需填齐16个答案)。本问卷对问题采用肯定假设的陈述,请你以“√”的方式在3、2、1、0中作出回答,它们依次表示4种不同程度的肯定,即:完全肯定、基本肯定、基本否定、完全否定。如“学校切实重视教育教学科研”:选3表示完全肯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个人工作考评

教职工调查问卷

学 校:校长(副校长):

各位老师:本问卷是学校领导班子个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请你们以负责的态度客观作答(需填齐16个答案)。本问卷对问题采用肯定假设的陈述,请你以“√”的方式在3、2、1、0中作出回答,它们依次表示4种不同程度的肯定,即:完全肯定、基本肯定、基本否定、完全否定。如“学校切实重视教育教学科研”:选3表示完全肯定,选2表示基本肯定意,选1表示基本否定,选0表示完全否定。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班子及个人

工作民主测评表

备注:此表须将本校领导班子成员姓名填写好后方可进行复印。

第四篇:河源市领导及市直有关单位县区领导名单

加4.13号网友交流会与会市领导及市直有关单位/县区领导名单有:

陈建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赖泽华:市委常委/秘书长 吴善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金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俞志锋: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汉文: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孙宇红:市委副秘书长 孙

锋:市委副秘书长 陈荣卓:源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岸:和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为达: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玲: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河源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钟杞祥:市信访局副局长 邓

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苏

晖:市教育局局长 陈新华: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朱蔚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建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明亮: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伟强: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叶王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新才:市卫生局局长 欧伟光:市林业局副局长 程越华:市城管局局长 陈农心:河职院副院长 毕醒世:河源日报社副社长 曾永贞: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第五篇:十堰市2012年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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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12年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编制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十堰市市直学校、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苗苗幼儿园、市富康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教师171名。

1、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16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2、市政府机关幼儿园3名,市苗苗幼儿园、市富康幼儿园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要求:未正式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苗苗幼儿园、市富康幼儿园招聘对象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见附件

1、附件2;

4、应聘特殊学校教师应具备特殊教育相关知识;

5、身体、心理健康;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等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1日8:00至8月5日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niu.cc),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缴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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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人社局财务科办理退费手续。

2、改报。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特校1:2)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十堰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2年8月6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8月9日至10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650722。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会计、校医、保育员、档案管理员、旅游酒店服务管理实习指导、计算机平面设计实习指导、市场营销实习指导、中职新闻只考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比例构成:学科专业成绩和综合知识成绩分别为70%和30%。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3),8月6日前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结束后在上述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2012年8月13日至8月14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须网上报名后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8月15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递补资格审查考生于8月16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特校1:2)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8月17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2年8月22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部分岗位抽取面试时间段,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8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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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方式:

讲课(无学生)(教辅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附件1:十堰市2012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2年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苗苗幼儿园、市富康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 “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2012十堰教师招聘面试交流群:254398773

关于十堰市2012年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减少招聘人数及取消部分招聘岗位的通知

市直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截止8月5日下午5时报名结束。部分岗位因达不到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按招聘简章规定,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及取消的招聘岗位公布如下:

一、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

1、中学政治

(一)(A05)减少1个岗位;

2、中学地理

(一)(A07)减少4个岗位;

二、取消的招聘岗位:

1、中学英语

(一)(A03);1个岗位。

2、中学物理

(一)(A04);1个岗位。

3、中学数学

(二)(A12);1个岗位。

4、中职学前教育(A30);1个岗位。

5、中职会计(A31);1个岗位。

6、中职汽车电器(A32);1个岗位。

7、中职新闻(A39);1个岗位。

8、档案管理(A40);1个岗位。

9、校医

(一)(A42);1个岗位。

报考减少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必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自发布本消息起在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0室)同时受理改报岗位及退还考务费手续。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2013年河源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五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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