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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春汛、夏汛调度原则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17-98869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6 04:28: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水库春汛、夏汛调度原则

202_年xxxx~xx 水库春汛、夏汛调度原则

批准:

审核:

编写:

xxxx发电厂

202_年1月10日

202_年xxxx~xx

水库春汛、夏汛调度原则

在xxxx实现通水后,为了充分利用漫江、xxxx两条江河的水量及xxxx、xx两水库的调节作用,使xx水电站在保持高水头条件下且尽量减少无益弃水,使xx水电站获得最大发电效益,总的调度原则为:xxxx首先尽量向xx供水,使xx水库尽快蓄到正常蓄水位,一旦xx水库蓄至正常蓄水位后且xx天然来水能发保证出力情况下,xxxx开始蓄水。供水期尽量先利用xxxx水库水量,以使xx水电站能较长时间维持高水位运行;待xxxx水位降至接近xx水库水位,xx天然径流与引水洞引用流量之和不能满足xx发保证出力时xx水库开始供水,直至两水库分别消落到死水位。

一、根据xx电站运行以来的实际经验及xxxx坝址处的实测流量资料分析,在没有这种跨流域引水两水库联合调度经验的情况下,结合设计报告中的调度原则及工程实际需要,初步制定春汛、夏汛期间调度规则如下:

1、通水后xx水库死水位仍暂定为670m,春汛前结合来水情况xx水库适当抬高水位至676m左右,增加发电水头,xxxx水库水位也保持在676m。

2、春汛期间尽量减少因控制水位上涨引起的被动发电,使水库尽量蓄存春汛来水,以增加后期整个系统的调峰容量,春汛后xx和xxxx水库水位分别蓄至678m和700m。

3、大汛前xx水库与xxxx水库水位均控制在678m,为汛期洪水腾出一定调洪库容。

4、蓄水期xxxx尽量向xx供水,在xx蓄满后xxxx蓄水,汛后xx水库蓄至正常蓄水位683m,xxxx水库在供水期初蓄至711m,后期xx水库尽量保持高水位运行,提高发电水头。

5、在双沟电站建成前,汛期紧急情况下需要弃水时,应关闭xxxx引水闸门,先让xxxx弃水;此时,若xx电站两台机泄流,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683米时,xx再开弧门泄流,以控

制水位。

二、洪水调度方案

在双沟水库建成以前,抚松县城的防洪任务应由xxxx、xx两水库共同承担,考虑到不降低发电水头,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考虑到北江电站的泄洪能力以及抚松县北新区的防洪标准,将xxxx水库的防洪限制水位适当降低,留一定的防洪库容,xx水库的防洪限制水位保持不变,其调洪原则如下:

1)xxxx水库起调水位低于正常蓄水位711m(具体定在何处应详细计算)。xx水库起调水位为正常蓄水位683m。

2)泄洪时考虑一台机组参加泄流。

3)在xx水库溢洪道堆渣及尾水堆渣尚未解决以前,需要弃水时,尽可能弃xxxx水库的水,这样,既有利于保持xx高水头发电,又防止溢洪道堆渣冲进量水堰和尾水,致使尾水位被抬高及尾水闸门关闭受阻,同时也为北江电站泄洪及抚松县北新区防洪缓解压力。

4)xxxx水库水位高于起调水位而低于正常蓄水位时,若需泄流要控制下泄流量(具体控制多少,需资料详细计算),同时应停止xxxx水库向xx水库供水。

5)按照电力调度蓄水期先蓄xx水库这一原则,又因为漫江、xxxx两流域在丰水年同步这一特点,在蓄水段发生洪水应停止xxxx水库向xx水库供水,两水库利用起调水位以下库容及泄洪设备(xx水库包括一台机组)应付各自流域内的洪水。达到正常蓄水位以后,当入库流量小于正常蓄水位相应的泄流能力时,溢洪道闸门部分开启,本着来多少泄多少的原则,使水库水位维持在正常蓄水位不变,当入库流量大于正常蓄水位相应泄流能力时水位上涨,溢洪道闸门全部开启,按泄流能力泄流。

6)两水库泄洪设备开启顺序均为先开中间一孔,再左右对称开启,在开度上除避开震动区操作外,没有其它要求。

7)在退水段时,在不恶化天然洪水的前提下,按泄流能力泄放,尽早腾空调洪库容,以备下一次洪水来临

漫松流域短期天气预报落实情况

漫松流域位于长白山山脉西北坡,地势自东南向西北递减,流域地势较高,平均海拔高程约980m。主汛期常发生台风造成的暴雨,另外,由于本流域所处的长白山山脉的深山峡谷地区,河网发达,河道比降和坡面平均坡度均较大,河槽下切深,致使漫江和松花江洪水汇集较快,洪量集中。

由于以上原因,我厂非常重视流域短期预报,202_年9月份之前一直与中水一局水文处签订短期预报服务合同,由该水文处提供流域短期气象预报服务。由于202_年9月份之后我厂与中水一局水文处终止了短期预报合同,我们将与周边有关气象部门重新签订短期天气预报服务合同,由气象部门定期向我们提供短期预报,以满足水库调度的需要,此项工作计划在夏汛前完成。

xxxx发电厂

202_年3月4日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xxxx发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改造工作于202_年6月28日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经过主汛期的试运行,基本满足了水库调度对其使用要求,但也存在一些尚需完善的功能,现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总结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

1、图形报表系统还缺少一些我们正在使用的图表,需进一步完善;

2、部分测站畅通率没有满足设计要求,需进一步查找原因后处理;

3、个别站有时发生跳数、误报现象;

4、中心站应用软件个别地方使用不是很方便,应按使用要求修改、完善。

二. 整改措施

1.软件部分

要求厂家来技术人员对软件部分存在的图形报表缺少、界面操作不便等问题进行现地解决。

2.硬件部分

协同厂家技术人员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整个系统重新安装调试,对出现问题进行现场查找、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保证系统汛期运行稳定,各项技术指标要达到标准要求。

xxxx发电厂

202_年3月4日

202_年水调室工作计划

第二篇:龙潭水库工程防洪渡汛、调度情况汇报

龙潭水库工程期间防洪渡汛情况汇报

一、水库基本情况

龙潭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原主坝为1960年建成的一座粘土心墙坝,原坝高23.0米,坝顶高程195.0米,1978年冬扩建龙潭水库,在原来的基础上加高培厚成一座钢筋砼面板土石坝,最大坝高41.4米,大坝顶高程212.0米,防浪墙顶高213.4米,坝顶宽6米,坝顶轴线长175米,大坝左岸山体设置了放空隧洞,长190米,内径2米。)、10座副坝及引水渠、灌溉隧洞、泄洪放空隧洞、溢洪道组成。它位于永兴县柏林镇,是青山垅灌区青柏干渠上的一座结瓜水库,座落于湘水三级支流注江上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保护下游耕地1.6万亩,人口2万,水库设计灌溉永兴、安仁两县25.92万亩农田。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8.7平方公里,干流长度8.1平方公里,干流平均坡降7.5‰,多年平均降水量1500毫米,多年平均产水量1284.5万立方米,总库容6105万立方米,正常库容5710万立方米,一百年一遇设计,一千年一遇校核,设计入库洪峰流量123.4m3/s,校核洪峰流量182.5m3/s。

202_年4月水利部大坝管理中心(坝[202_]500号)确定为“三类坝”,主汛期控制蓄水位207米,库容4388万立方米。

202_年10月开始进行龙潭水库除险加固,所有除险加固项目(除主坝外坡培厚、坝顶加高、防汛公路)外现已基本全部完工。除险加固工程主要任务:主坝再一次将加高培厚,坝顶加宽至8米,加高至213.03米,修建1.2米高的防浪墙,坝体设砼防渗墙,坝基设帷幕灌浆,封堵主坝观测排渗廊道,对放空隧洞围岩进行固结灌浆,氯丁沙浆补强,下游坝坡放缓培厚,加固排水棱体;1#副坝上游在206.4m以下进行高喷灌浆构筑垂直防渗墙,在206.4m以下贴砼六棱块护坡,在206.4m以上采用土工膜防渗和六棱块护坡,下游坡面草皮护坡,封堵老放水涵,新建1#灌溉隧洞,新建启闭塔及相应闸门启闭设施;2#副坝上游坝面采用钢筋砼护面,下游坝面挂网喷护(δ=80mm),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处理;3#副坝对上下游坝面进行喷浆(δ=30mm)处理;4#、5#副坝对上游砼预制块砌体采用浆(δ=30mm)处理,下游挂网喷护(δ=80mm)处理,扩建5#输水涵洞,新建启闭塔及相应闸门启闭设施;6#副坝在坝顶进行高压旋喷构筑坝体防渗墙,坝基设帷幕灌浆,上游坝坡采用砼预制六棱块护坡,下游坡面草皮护坡;7#副坝上游坝坡采用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整修;8#副坝进行充填灌浆,上游坝面采用喷浆(δ=30mm)处理,下游坝面挂网喷护(δ=80mm)处理,输水隧洞进行固结灌浆,重建启闭塔,更换闸门及启闭设备,出口增设蝶阀一个;9#副坝上游坝面采用喷浆(δ=30mm)处理,下游坝坡挂网喷护(δ=80mm)处理;10#副坝上游坝坡干砌石整修,坝体下放水涵泵送C20砼封堵;溢洪道控制段进行人工石方开挖后喷混凝土处理,拆除原陡坡段底板砼后重浇C20钢筋砼,对消能池段,设C20钢筋砼处理,对泄洪渠及两岸山坡采用浆砌石护坡;硬化进库防汛公路,新建坝间道路。增设大坝观测设施;采用综合根治措施,全面对主坝、1#、6#、7#、10#副坝进行白蚁防治;架设供电路。

二、工程期间防洪渡汛情况

1、工程施工上优先安排可能直接影响蓄水部分工程的施工(如主坝防渗墙、放空隧洞、启闭台架、闸门、观察排水方廊道;1#、5#副坝的放水涵洞;1#、6#副坝贴砼制六棱块;2#副坝上游坝面的钢筋混凝土浇筑;8#副坝输水隧洞、启闭塔、闸门及启闭设备、出口蝶阀等),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保证施工进度满足防洪渡汛的要求,同时避免洪水对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2、工程项目部在汛期前根据前期工程实际进度、和后期工程进度安排认真编制了《工程渡汛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经工程监理部同意后上报给局防汛办,然后局防汛办经实地考察后,认真编制了龙潭水库202_年防汛预案、汛期控制运用方案上报给市水利局。

3、市防汛办批复下达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是:主汛期控制运用,次汛期待定。我们一直严格执行市防办下达的渡汛计划,控制运用。

4、后根据工程完成情况,5月23日我局为了确保今年的灌溉用水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向市防办提交了《关于调整龙潭水库汛期运用方案的报告》的报告,建议到主汛期末可蓄水至196m高程,次汛期按208米水位运行,得到了市防办的批复。

5、龙潭管理所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不离人,加强水情、雨情观测,收集气象天气资料,及时与周边测站通信联系掌握水文情势,监视主坝及各副坝运行情况。通过开启桃林放水涵合理泄洪,腾空库容,控制水位。并定期将水位情况通知工程部。

6、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了抗洪抢险队,并配备了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工程渡汛期间加强了与局防办联系,听从指挥,执行命令。

7、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重点巡查各标段经过的沟道及坡地雨水汇集地,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8、当预报有暴雨来临时,局防办及时通知龙潭所和项目部,项目部再通知各施工队,要求施工淹没危险区的施工人员及各施工机械设备撤离低洼、淹没地点。迁移到安全地点施工。

9、在生产临时建筑和生活区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和防洪排水措施,注意基坑保护。

总之今年的防洪渡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既确保了水库平安渡汛,又保证了施工安全,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抗旱作用。

郴州市青山垅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_年11月9日

龙潭水库工程期间调度情况汇报

1、执行市防办下达的渡汛计划,控制水库汛期水位。

2、通过向市防办申请调整龙潭水库汛期运用方案,5-6月份多蓄了部分水,为随后的抗旱减轻了压力。

3、根据工程进度,通过把青山垅水库的漏水调往青柏或青资干渠和通过开启桃林放水涵来有效控制龙潭水库的水位,既确保了水库工程安全又保证了施工安全。

4、抗旱期间多次从青山垅调水以确保灌溉所需的水头和流量,确保了永兴、安仁20多万亩农田的灌溉丰收。

郴州市青山垅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_年11月9日

第三篇:水库调度制度

水库调度制度

水库防洪调度是利用水库调蓄洪水,削减洪峰,减轻或避免洪水灾害的重要防洪措施。为规范水库调度,保证水库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发挥水库的防洪减灾作用,全面提高水库综合运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1、水库调度任务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依据规划设计确定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核定的水库安全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式及防洪特征水位,结合气象预报和实时雨水情况,通过闸门调度等方式,控制水库蓄泄,确保水库安全,减轻上下游洪水灾害,发挥水库综合运用效益。

2、水库调度原则

2.1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上下游防洪要求,妥善处理防洪与兴利的矛盾,充分发挥水库调节能力;

2.2水库与下游河道堤防和蓄滞洪区防洪体系联合运用,充分发挥防洪体系作用;

2.3防洪调度以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为基础,实施动态控制,强化实时调度;

2.4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调度运用,严格按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严禁水库超正常水位或防洪高水位运行;

3、水库调度权限

水库由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下达洪水调度命令至水库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按调度命令操作执行,并报告市防汛办

4、水库调度管理

4.1水库管理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水库调度运用规程,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并按照本规程编制汛期水库调度运用方案,于汛前按规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2水库汛期必须24小时不间断值班,各水库防汛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4.3值班人员要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并按规定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库每日(8:00时)定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发实时水情,汛情突变及时报告。

4.4值班人员要作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

5、水库调度纪律

5.1水库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拖延或提前。

5.2每次洪水过程中,水库开闸调令送达水库的同时,须抄送水库上下游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库主管部门。水库上下游及沿线的通知由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送达。

5.3调令执行后及时向相应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并告知开闸后的实时汛情。

5.4调度命令下达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对拒不执行调令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第四篇: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管[1993]61号 【发布日期】1993-12-01 【生效日期】1993-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1993年12月1日水利部水管[1993]61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利用水库调度运用,保证水库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适用于综合利用的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其他水库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库调度运用要依据经审查批准的流域规划、水库设计、竣工验收及有关协议等文件。水库设计中规定的综合利用任务的主、次关系和调度运用原则及指标,在调度运用中必须遵守,不得任意改变,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时,要进行重新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水库调度要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保证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及各用水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库防洪、蓄水兴利的最大综合利用效益。

第五条 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主要内容:

1.编制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运用计划;

2.进行短期、中期、长期水文预报;

3.进行水库实时调度运用。

第六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规划设计等有关文件、资料;并掌握水库所在流域及有关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水利化发展、河道防洪工程系统及其保护对象、综合利用各部门用水要求等基本情况,为水库调度运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七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本通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影响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水库,应报流域机构审定。由串联、并联水库群共同负担下游防洪和兴利任务的,水库群主管部门应主持制定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并负责指挥水库群的实时调度。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水库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在汛期,水库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八条 水库调度运用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研究优化调度方案,依靠科学进步不断提高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 水库调度运用指标和基本资料

第九条 水库调度运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上级批准或有关协议文件确定的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汛期限制水位、正常蓄水位、综合利用的下限水位、死水位、库区土地征用及移民迁安高程、下游防洪系统的安全标准、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量、农牧业供水量、水电厂保证出力等。

新建成的水库,如在工程验收时规定有初期运用要求的,应根据工程状况逐年或分阶段明确规定上述运用指标,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

第十条 基本资料是水库调度运用的基础,必须可靠。对水库调度运用关系重要的几项资料要求如下:

1.库容曲线:应使用近期合格的1/5000~1/25000地形图量制的库容曲线成果。在多沙河流上的水库,要求三至五年施测一次库区地形图(包括水下部分),如发生大洪水应在当年汛后施测,并绘制新库容曲线。一般河流上的水库,当泥沙淤积对有效库容影响较大时,亦应施测库区地形图,修正原库容曲线,并按程序核定后公布使用。

2.设计洪水:运行多年的水库应对原设计洪水进行复核,使用最新审批的成果。

3.泄水、输水建筑物的泄流曲线:应经过实测资料率定。

4.下游河道的安全泄流量:要采用流域防洪规划所规定的水库下游河道控制断面的安全泄流量。

水库管理单位,应将水库的基本资料汇编成册,并根据资料的积累和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和修正。

第十一条 因工程情况或设计洪水、径流量、库容、泄洪能力、下游河道安全泄流量等基本数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水库设计调度运用规定时,水库管理单位提出要求,由水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在核实和修正基本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复核修改运用指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

第三章 防洪调度

第十二条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根据规划设计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库安全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式及各防洪特征水位对入库洪水进行调蓄,保障大坝和下游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应力求保大坝安全并尽量减轻下游的洪水灾害。

第十三条 防洪调度的原则:

1.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按下游防洪需要对洪水进行调蓄;

2.水库与下游河道堤防和分、滞洪区防洪体系联合运用,充分发挥水库的调洪作用;

3.防洪调度方式的判别条件要简明易行,在实时调度中对各种可能影响泄洪的因素要有足够的估计;

4.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调度运用,应按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权限,实行分级调度。

第十四条 编制防洪调度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核定(或明确)各防洪特征水位;

2.制定实时防洪调度运用方式及判别条件;

3.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非常措施及其使用条件,重要水库要绘制垮坝淹没范围图;

4.编制快速调洪辅助图表;

5.明确实施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的组织措施和调度权限。

第十五条 水库在汛期应依据工程防洪能力和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采取分级控制泄洪的防洪调度方式。水库控泄级别,按下游排涝、保护农田、保障城镇及交通干线安全等不同防护要求划分,依据其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河道主槽、堤防、动用分洪措施的行洪能力,确定各级的安全标准、安全泄量和相应的调度权限。同时,还要明确规定遇到超过下游防洪标准的洪水后,水库转为保坝为主加大泄流的判别条件。

第十六条 入库洪水具有季节变化规律的水库,应实行分期防洪调度。如原规划设计未考虑的,可由管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编制分期防洪调度方案,经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分期洪水时段划分,要依据气象成因和雨情、水情的季节变化规律确定,时段划分不宜过短,两期衔接处要设过渡期,使水库水位逐步抬高;分期设计洪水,要按设计洪水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方法计算;分期限制水位的制定,应依据计算的分期设计洪水(主汛期,应采用按全年最大取样的设计洪水),按照不降低工程安全标准、承担下游的防洪标准和库区安全标准的原则,及相应的泄流方式,进行调洪计算确定。

第十七条 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必须依据经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进行洪水预报调度。预报调度形式可视水库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采用预泄、补偿调节、错峰调度方式等。无论采用上述那种预报调度方式,在实施时,都要留有适当余地,以策安全。

第十八条 当遇到超过水库校核标准的洪水时,要及时向下游报警并尽可能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争保主坝和重要副坝的安全。需要采取非常泄洪措施的,要预先慎重拟定启用非常泄洪措施的条件,制定下游居民的转移方案,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在入库洪峰已过且已出现了最高库水位后的水库水位消落阶段,应在不影响土坝坝坡稳定和下游河道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水库下泄流量,尽快腾库,在下次洪水到来前使库水位回降到汛限水位。

第二十条 具有防洪兴利重叠库容的水库,应根据设计确定的收水时间,安排汛末蓄水。在实施中,可根据当时的天气形势预报和得、失净效益分析提出收水意见,经水库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收水时间,及时蓄水。

第二十一条 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应根据本水库的具体情况和泥沙运动规律,研究采用适宜的排沙方式,如“异重流”排沙、“蓄清排浑”和“泄空集中拉沙”等,实行调水调沙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第二十二条 承担防凌任务的水库,应根据水库下游河道防凌的要求,制订凌汛期水库蓄泄的调度计划。

北方严寒地区的水库,要制订冬季保护大坝、闸门建筑物防冰冻的调度运用计划。

第四章 兴利调度

第二十三条 水库兴利调度的任务是:依据规划设计确定的开发目标,合理调配水量,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兴利调度的原则:

1.在制订计划时,要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既要保重点任务又要尽可能兼顾其他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水资源。

2.要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基础上核定各用水部门供水量,贯彻“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兴利调度方式,要根据水库调节性能和兴利各部门用水特点拟定。

4.库内引水,要纳入水库水量的统一分配和统一调度。

第二十五条 编制兴利调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年(期、月)来水的预测。

2.协调有关各部门对水库供水的要求。

3.拟定各时段的水库控制运用指标。

4.根据上述条件,制订年(期、月)的具体供水计划。

第二十六条 在兴利方面,以城市工业及生活供水为主的水库,应在保证供水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用水。对有特别重要供水任务的水库,应预留一部分备用水量,以备连续特枯年份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兴利方面,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理地调整灌溉用水方式,减低供水高峰。

2.充分利用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在非灌溉期或非用水高峰时由水库提前放水充蓄;在用水高峰时,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可与水库共同供给灌区用水。

3.结合灌溉供水,尽量兼顾发电、航运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在兴利方面,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按设计中的规定,协调好发电与其他用水部门间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 有竹木流放和过鱼要求的水库,其运用方式,应尽量满足竹木流放和过鱼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条 在实时调度中,应根据当时的库水位和前期来水情况,参照调度图和水文气象预报,调整调度计划。

对于多年调节水库,在正常蓄水情况下,一般应控制调节末库水位不低于规定的年消落水位,为连续枯水年的用水储备一定的水量。

当遇到特殊干旱年,水库水位已落于限制供水区时,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核减供水量,重新调整各用水部门的用水量,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第五章 水文观测与预报

第三十一条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应根据水文预报及水库调度的需要布设水文站网。都要建立入库、出库站。水库所设测站的观测与报汛,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水文测验规范及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进行。

水文测站设定以后,应长期稳定,但当流域水文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在调整重要水文站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必须使水文观测资料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水库正常调度运用,水库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通信设施,必要时要设立专用通信手段,以保证水文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到与上、下游防汛指挥部门及有关单位通信联系畅通无阻。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应建立自动测报和预报系统,以提高水库的调度水平。

第三十三条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必须开展水文预报工作。各水库编制的水文预报方案须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已使用的预报方案,应根据实测资料积累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实时水文预报,应按照规定发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并根据水情、雨情的变化,及时发出修正预报。

第六章 调度管理及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 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编制本水库调度运用规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本水库承担的任务,调度运用的原则和要求;

2.主要运用指标;

3.防洪调度规则;

4.兴利调度规则及绘制调度图;

5.水文情报与预报规定;

6.水库调度工作的规章制度。

水库管理单位要依照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编制调度运用计划,包括年、供水期、月(视具体需要而定)的兴利调度运用计划和汛期的调度运用计划,报请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

第三十五条 重要大型水库,应编制水库调度月报上报水库主管部门。其内容有:

1.水库以上流域水文实况;

2.水库调度运用过程及特征值;

3.下月的水库调度计划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调度值班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做到:

1.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进行洪水预报作业,提出调度意见。

2.密切注意水库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洪抢险情况,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

3.当水库泄洪、排沙或改变运用方式以及工程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坝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传达。

4.做好值班调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要进行录音或文字传真。

5.严格遵守防汛纪律,服从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指挥。

平时,水库管理单位要配备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兴利调度事宜。

第三十七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水库调度运用技术档案制度,水文数据、水文气象预报成果、调度方案的计算成果、调度决策、水库运用数据等,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十八条 水库调度一般每年都要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应报水库主管部门备案。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对当年来水情况(雨情、水情,多沙河流包括沙情)的分析;水文气象预报成果及其误差评定;水库防洪、兴利调度,合理性分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评价;经验教训及今后的改进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则拟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通则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作废日期】 【替代法规】 【制修订履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颁发《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的通知 水管[1993]6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为保证综合利用水库的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使水库调度工作正规化、规范化,特制订《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现予颁发,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施行。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利用水库调度运用,保证水库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综合利用的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其他水库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水库调度运用要依据经审查批准的流域规划、水库设计、竣工验收及有关协议等文件。水库设计中规定的综合利用任务的主、次关系和调度运用原则及指标,在调度运用中必须遵守,不得任意改变,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时,要进行重新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四条水库调度要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保证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及各用水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库防洪、蓄水兴利的最大综合利用效益。第五条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主要内容: 1.编制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运用计划。2.进行短期、中期、长期水文预报。3.进行水库实时调度运用。

第六条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规划设计等有关文件、资料;并掌握水库所在流域及有关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水利化发展、河道防洪工程系统及其保护对象、综合利用各部门用水要求等基本情况,为水库调度运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七条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本通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影响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水库,应报流域机构审定。由串联、并联水库群共同负担下游防洪和兴利任务的,水库群主管部门应主持制定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并负责指挥水库群的实时调度。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水库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在汛期,水库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第八条水库调度运用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研究优化调度方案,依靠科学进步不断提高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水库调度运用指标和基本资料

第九条水库调度运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上级批准或有关协议文件确定的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汛期限制水位、正常蓄水位、综合利用的下限水位、死水位、库区土地征用及移民迁安高程、下游防洪系统的安全标准、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量、农牧业供水量、水电厂保证出力等。新建成的水库,如在工程验收时规定有初期运用要求的,应根据工程状况逐年或分阶段明确规定上述运用指标,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第十条基本资料是水库调度运用的基础,必须可靠。对水库调度运用关系重要的几项资料要求如下:

1.库容曲线:应使用近期合格的1/5000~1/25000地形图量制的库容曲线成果。在多沙河流上的水库,要求三至五年施测一次库区地形图(包括水下部分),如发生大洪水应在当年汛后施测,并绘制新库容曲线。一般河流上的水库,当泥沙淤积对有效库容影响较大时,亦应施测库区地形图,修正原库容曲线,并按程序核定后公布使用。

2.设计洪水:运行多年的水库应对原设计洪水进行复核,使用最新审批的成果。3.泄水、输水建筑物的泄流曲线:应经过实测资料率定。

4.下游河道的安全泄流量:要采用流域防洪规划所规定的水库下游河道控制断面的安全泄流量。

水库管理单位,应将水库的基本资料汇编成册,并根据资料的积累和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和修正。

第十一条因工程情况或设计洪水、径流量、库容、泄洪能力、下游河道安全泄流量等基本数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水库设计调度运用规定时,水库管理单位提出要求,由水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在核实和修正基本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复核修改运用指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第三章防洪调度

第十二条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根据规划设计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库安全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式及各防洪特征水位对入库洪水进行调蓄,保障大坝和下游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应力求保大坝安全并尽量减轻下游的洪水灾害。第十三条防洪调度的原则:

1.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按下游防洪需要对洪水进行调蓄。

2.水库与下游河道堤防和分、滞洪区防洪体系联合运用,充分发挥水库的调洪作用。

3.防洪调度方式的判别条件要简明易行,在实时调度中对各种可能影响泄洪的因素要有足够的估计。

4.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调度运用,应按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权限,实行分级调度。

第十四条编制防洪调度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核定(或明确)各防洪特征水位。

2.制定实时防洪调度运用方式及判别条件。

3.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非常措施及其使用条件,重要水库要绘制垮坝淹没范围图。4.编制快速调洪辅助图表。

5.明确实施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的组织措施和调度权限。

第十五条水库在汛期应依据工程防洪能力和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采取分级控制泄洪的防洪调度方式。水库控泄级别,按下游排涝、保护农田、保障城镇及交通干线安全等不同防护要求划分,依据其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河道主槽、堤防、动用分洪措施的行洪能力,确定各级的安全标准、安全泄量和相应的调度权限。同时,还要明确规定遇到超过下游防洪标准的洪水后,水库转为保坝为主加大泄流的判别条件。第十六条入库洪水具有季节变化规律的水库,应实行分期防洪调度。如原规划设计未考虑的,可由管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编制分期防洪调度方案,经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分期洪水时段划分,要依据气象成因和雨情、水情的季节变化规律确定,时段划分不宜过短,两期衔接处要设过渡期,使水库水位逐步抬高;分期设计洪水,要按设计洪水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方法计算;分期限制水位的制定,应依据计算的分期设计洪水(主汛期,应采用按全年最大取样的设计洪水),按照不降低工程安全标准、承担下游的防洪标准和库区安全标准的原则,及相应的泄流方式,进行调洪计算确定。

第十七条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必须依据经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进行洪水预报调度。预报调度形式可视水库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采用预泄、补偿调节、错峰调度方式等。无论采用上述哪种预报调度方式,在实施时,都要留有适当余地,以策安全。

第十八条当遇到超过水库校核标准的洪水时,要及时向下游报警并尽可能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争保主坝和重要副坝的安全。需要采取非常泄洪措施的,要预先慎重拟定启用非常泄洪措施的条件,制定下游居民的转移方案,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第十九条在入库洪峰已过且已出现了最高库水位后的水库水位消落阶段,应在不影响土坝坝坡稳定和下游河道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水库下泄流量,尽快腾库,在下次洪水到来前使库水位回降到汛限水位。

第二十条具有防洪兴利重叠库容的水库,应根据设计确定的收水时间,安排汛末蓄水。在实施中,可根据当时的天气形势预报和得、失净效益分析提出收水意见,经水库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收水时间,及时蓄水。第二十一条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应根据本水库的具体情况和泥沙运动规律,研究采用适宜的排沙方式,如“异重流”排沙、“蓄清排浑”和“泄空集中拉沙”等,实行调水调沙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第二十二条承担防凌任务的水库,应根据水库下游河道防凌的要求,制订凌汛期水库蓄泄的调度计划。

北方严寒地区的水库,要制订冬季保护大坝、闸门建筑物防冰冻的调度运用计划。第四章兴利调度

第二十三条水库兴利调度的任务是,依据规划设计确定的开发目标,合理调配水量,充分发 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第二十四条兴利调度的原则:

1.在制订计划时,要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既要保重点任务又要尽可能兼顾其他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水资源。

2.要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基础上核定各用水部门供水量,贯彻“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兴利调度方式,要根据水库调节性能和兴利各部门用水特点拟定。4.库内引水,要纳入水库水量的统一分配和统一调度。第二十五条编制兴利调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年(期、月)来水的预测。

2.协调有关各部门对水库供水的要求。3.拟定各时段的水库控制运用指标。

4.根据上述条件,制订年(期、月)的具体供水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兴利方面,以城市工业及生活供水为主的水库,应在保证供水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用水。对有特别重要供水任务的水库,应预留一部分备用水量,以备连续特枯年份使用。

第二十七条在兴利方面,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理地调整灌溉用水方式,减低供水高峰。

2.充分利用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在非灌溉期或用水高峰时由水库提前放水充蓄;在用水高峰时,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可与水库共同供给灌区用水。3.结合灌溉供水,尽量兼顾发电、航运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在兴利方面,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按设计中的规定,协调好发电与其他用水部门间的关系。第二十九条有竹木流放和过鱼要求的水库,其运用方式,应尽量满足竹木流放和过鱼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条在实时调度中,应根据当时的库水位和前期来水情况,参照调度图和水文气象预报,调整调度计划。对于多年调节水库,在正常蓄水情况下,一般应控制调节末库水位不低于规定的年消落水位,为连续枯水年的用水储备一定的水量。

当遇到特殊干旱年,水库水位已落于限制供水区时,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核减供水量,重新调整各用水部门的用水量,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第五章水文观测与预报

第三十一条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应根据水文预报及水库调度的需要布设水文站网,都要建立入库、出库站。水库所设测站的观测与报汛,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水文测验规范及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进行。

水文测站设定以后,应长期稳定,但当流域水文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在调整重要水文站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必须使水文观测资料前、后衔接。第三十二条为保证水库正常调度运用,水库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通信设施,必要时要设立专用通信手段,以保证水文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到与上、下游防汛指挥部门及有关单位通信联系畅通无阻。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应建立自动测报和预报系统,以提高水库的调度水平。

第三十三条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必须开展水文预报工作。各水库编制的水文预报方案须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已使用的预报方案,应根据实测资料积累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实时水文预报,应按照规定发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并根据水情、雨情的变化,及时发出修正预报。第六章调度管理及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编制本水库调度运用规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本水库承担的任务,调度运用的原则和要求。2.主要运用指标。3.防洪调度规则。

4.兴利调度规则及绘制调度图。5.水文情报与预报规定。6.水库调度工作的规章制度。

水库管理单位要依照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编制调度运用计划,包括年、供水期、月(视具体需要而定)的兴利调度运用计划和汛期的调度运用计划,报请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

第三十五条重要大型水库,应编制水库调度月报上报水库主管部门。其内容有: 1.水库以上流域水文实况。2.水库调度运用过程及特征值。3.下月的水库调度计划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调度值班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做到: 1.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进行洪水预报作业,提出调度意见。

2.密切注意水库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洪抢险情况,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

3.当水库泄洪、排沙或改变运用方式以及工程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坝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传达。

4.做好值班调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要进行录音或文字传真。

5.严格遵守防汛纪律,服从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指挥。

平时,水库管理单位要配备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兴利调度事宜。第三十七条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水库调度运用技术档案制度,水文数据、水文气象预报成果、调度方案的计算成果、调度决策、水库运用数据等,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第三十八条水库调度一般每年都要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应报水库主管部门备案。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对当年来水情况(雨情、水情,多沙河流包括沙情)的分析;水文气象预报成果及其误差评定;水库防洪、兴利调度,合理性分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评价;经验教训及今后的改进意见。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则拟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通则由水利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库春汛、夏汛调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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