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产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生产矿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工作,是生产科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通报、会议精神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组织召开每天的生产调度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生产工作任务,落实物资材料准备。在安排生产计划和工作的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认真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安全生产工作。
四、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坚持技术原则,督促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落实,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实现安全生产。
五、积极深入井下,调查落实生产情况,掌握生产动态,加强质量检查和管理,促进质量标准化的提高,协助生产矿长组织好安全生产和有关质量检查、重点工程竣工和新采区、新采面投产前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为安全工作打好基础,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严格现场管理,突出“一通三防”重中之重的位置,落实好通风、机电、提运反映的单项任务的协调工作,做好采、掘、机、运、通五大专业,环节疏通管理协调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规程、措施拒不贯彻实施。在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工作时,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保证安全生产。
七、加强环节管理确保五大专业系统畅通,为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八、按照矿井生产月度计划要求,抓好安全生产落实,按照“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原则,抓好“三量”平衡,防止采掘失调。
九、团结带领本科全体成员,抓好本科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督促全科人员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积极参加安全办公会、通防例会、生产计划会、工资平衡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并负责落实贯彻会议内容精神。
十一、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二篇: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保护法规及总经理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协助总经理把好安全生产大关,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一定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章程、各责任制及规程。
二、建立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专职人员,指导专职安全人员工作。
三、督促检查各制度、规程完善与实施。
四、组织专题安全会议,协调各部门和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合理安排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并组织力量,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六、对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的可靠性,保障安全生产。
八、每月按时参加市安全站组织的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九、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工作。
十、组织指导专职安全员对安全资料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安全科长岗位职责
一、就安全工作对上级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科日常工作;
二、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考核及监督检查负责;
三、对各工程全部危险源的识别、主要危险源的确定和造册以及防范措施的制订、监督、检查和因此产生的不合格项的认证、整改、复查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内要组织宣传、培训、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制度,并在公司范围内负责各安全事项的监督、检查、纠正工作。为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颁发相关细则并贯彻落实到位;
五、负责和公司或公安、消防、劳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搜集有关信息取得帮助的指导;
六、组织制订安全科长期工作方针和短期工作目标,并督促执行的责任;
七、负责主持四级事故以上安全事故的现场勘察,以及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并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和处理结论,并及时按程序如实向上级报告;
八、组织科内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每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的例行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出评价;
九、配合物资采购部门进行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选型、定厂,严格把关,确保购置的劳动保护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所需的合格标准;
十、监督项目部有关安全资料和数据的搜集和汇总,整理建档;
十一、负责阶段性的安全工作总结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总结上报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二、协同工程技术部、项目部、分公司等部门签订外包队伍安全责任书,以及奖罚制度的实施;
十三、负责完成相关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科长是安全生产科的第一责任人,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直接责任,领导好专兼职安全员抓好本单位安全工作,并对本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
9)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10)在编制安全计划和劳保经费,提出和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定期例会,并负责在公司内传达和组织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学习、讨论;
11)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特殊工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定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组织参加本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消除隐患。日常施工中生产与安全技术矛盾时,首先处理好安全问题,坚持安全第一;
13)督促教育职工坚持执行“安全生产十不准”,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奖罚严明,对一贯遵守纪律,确保安全生产的项目、班(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
制止或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可上报公司嘉奖;对违章肇事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处分或上报董事会处理,督促劳资、安全部门做好班组任务单安全签证工作;
14)严格按程序检查施工,坚持做到:图纸有会审,安全技术有交底、施工有方案、操作有规程、工间有检查、隐患有处理、事故有分析、改进有措施;
15)参加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危险性大等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解决疑难问题;
16)领导好本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副总经理和部长、分管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并根据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生产会议,负责督促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和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
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集团公司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根据矿井采掘生产布局、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的准备情况,负责协调生产矿井与有关厂、处的关系,督促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负责接受和传达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工作部署,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当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在总经理(或公司值班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各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协助集团公司领导做好事故抢险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7、认真组织调度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提高集团公司调度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调度综合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科长工作,掌握采煤、掘进、生产准备等情况,与调度人员一起共同完成调度室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掌握集团公司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安排情况,协助科长组织好均衡生产。
3、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在总经理(或公司值班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各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协助集团公司领导做好事故抢险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4、掌握各矿采掘部署,综采安排、普采和炮采接替及采掘衔接情况。
5、做好重大隐患处理的情况调度和跟踪督查工作。
6、及时向上级报告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关键。及时传达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指令,并做好督办工作。
6、参加各种生产会议,适时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7、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调度综合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部长、分管部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重点掌握采煤、掘进、生产准备等情况,与调度人员一起共同完成调度室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掌握集团公司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安排情况,协助主任组织好均衡生产。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动态,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所需的人、财、物的组织、指挥工作。
3、掌握各矿采掘布局和采掘衔接情况。
4、做好重大隐患处理的情况调度和跟踪督查工作。
5、及时向上级报告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关键。及时传达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指令,并做好督办工作。
6、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工作。
7、负责调度岗位休班的替岗工作。
8、负责各生产矿井月度生产计划安排情况的调度汇总分析。
采煤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和分管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条例、技术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对采煤专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对采煤专业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查、批复、参与有关规程措施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
3、负责拟定采煤机械化和工作面支护产品发展方向,组织新上采煤机械化设备和支护产品的调研、选型和方案的论证,及时反映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
4、负责采煤工作面安装、拆除的技术指导及重点工程验收。
5、组织召开采煤专业会议,排查分析顶板关键,制定有关管理规定。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规程、措施执行情况,协助矿井解决采煤工艺及安全技术问题。
6、开展冲击地压及矿压技术研究,指导各矿装备防冲设备和开展矿压观测,加强防冲仪器及矿压仪器、仪表管理。
7、组织生产矿井和采煤区队开展生产创水平活动,帮助基层协调生产,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8、组织开展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创新工作,参与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9、负责采煤专业新技术信息的搜集、宣传和发布工作,组织采煤支护改革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10、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本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参加安全突发情况的抢险工作。
11、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培训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掘进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条例、法令、技术政策和安全规章制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对各生产矿井掘进和巷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在部长及分管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掘进、巷修专业的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保安。
3、监督检查掘进、巷修专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及规程措施的兑现情况。经常深入矿井施工现场,对掘进、巷修施工区域的安全重点实施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措施,跟踪落实,督促解决。
4、负责掘进、巷修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参与掘进、巷修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本专业新技术信息的搜集、宣传和发布,以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参与矿井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组织召开掘进、巷修专业会议,排查分析顶板关键,制定有关管理规定,配合人才培训中心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培训工作。
8、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水平延深、采区设计等工作。负责工作面正常接续,确保生产不脱节。
9、负责组织掘进专业创新竞赛活动,做好掘进机械化的计划安排及协调工作。电气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集团公司井下高低压供电的技术和管理工作,负责井下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井下供电系统安全、经济、可靠运行。制定井下供电方面的各种制度、规定、标准等,负责电气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2、负责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煤矿井下供电和机电设备的各种操作规程、管理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贯彻执行。
3、负责井下各种电气保护、井下接地网、保护接地、高(低)压电缆、四小线以及井下检漏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井下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5、制定和完善机电工作岗位责任制、包机制、交接班制、要害场所管理制、质量标准化验收制、设备检修制、事故分析追查制、操作规程等,确保持续改进,并负责督查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机电设备井下“三关”的督查工作,“三关”指机电设备的检修关、下井关、安装关,确保井下机电设备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安全经济运行。
7、负责召开专业例会及现场会,组织、总结、交流、推广电气运行、试验、检修、安装、校验等方面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8、负责各矿井供电系统审查。负责季节性电气预防性试验的管理工作,负责井下电气资料的管理。
机械设备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综合管理方面的各项有关规定,为基层单位提供机电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设备台帐管理,定期组织各单位机电设备报表的编制、汇总及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集团公司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残体的技术鉴定以及设备报废审批,同时组织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对设备报废残体进行回收。
4、负责集团公司机电设备调拨、收集、整理和汇总集团公司闲置设备信息资料,负责对集团公司外部出售闲置设备的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以及相关业务手续的办理,做好华东六局设备调剂联合体的业务办理。
5、负责集团公司机电设备大修开峻工的审批工作,大型设备大修理峻工的验收工作。
6、负责主要提升系统、压风系统、排水系统、主扇风机、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标准制定、督查执行情况。
7、负责上级对矿井固定设备、特种设备、锅炉及压力容器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的宣传及贯彻,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8、负责生产矿井机电设备停产检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主要排水系统的防排水工作。
9、负责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技术改造、节能改造工作,负责机电设备新技术及新工艺推广应用工作。
10、参与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参与矿井主要机电系统改造方案审查及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运输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l、在部长和分管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规定,对各生产矿井轨道运输和皮带运输专业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集团公司运输系统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持续改进及贯彻落实。
3、负责矿井运输的技术管理工作,每年初组织编制工作计划和安技措计划,组织召开矿井运输专业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负责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各矿井实施达标规划,参与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监督检查,帮助基层解决矿井运输的关键问题。
6、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轨道运输和皮带运输各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及要害工种的复训、年审工作。
7、负责本专业新技术信息的搜集、宣传和发布,组织矿井运输“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8、好矿井运输的生产协调工作,确保运输任务的完成。
9、负责对矿井运输专业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查、批复,参加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通防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督促检查各矿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集团公司“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定“一通三防”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参与通防系统审查和优化。
3、负责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一通三防”安技措计划,负责“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及装备选型、使用与管理,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4、及时审批各矿井上报的有关报告、计划、设计、措施;及时组织完成有关报表、台帐,为分管领导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资料;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情况、报表等资料。
5、负责督促“一通三防”本质安全装备计划的实施。
6、及时了解和推广国内外通风安全新技术、新方法,做好推广应用工作,并积极开展矿井通防安全科研。
7、经常深入现场,帮助生产矿井研究、解决“一通三防”重大技术问题。
8、协助做好与通防有关的职工技术培训。
9、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测绘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各矿井采掘工程图和月报图的收审工作;掌握各矿重点测量项目,检查工程进度。
2、检查指导各矿做好井下基本控制测量、大型工程施工测量及巷道开、透窝管理;协调并解决煤矿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测量技术问题。
3、指导各矿编制煤矿基础图纸、资料、台帐,建立健全矿井测量基础工作。
4、指导各矿开展地表移动观测工作,收集有关岩移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为“三下”采煤及合理留设保安煤柱提供依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下”采煤工作。
5、负责煤矿测量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煤矿测绘工作水平和提高专业人员技术素质。水文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每月一次的全集团公司重大水害隐患的预测预报及矿(井)水害的审查、汇总工作。
2、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指导、帮助各矿(井)落实水害防治措施,杜绝重大水害事故,实现业务保安。
3、指导、帮助各矿分析研究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巷充水特征,解决生产中的重点水文地质问题。
4、指导、督促各矿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图纸、资料、台帐和卡片。组织全公司各矿井水文地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
5、组织、指导各矿编制新煤系、新水平、新采区、综采工作面水文地质资料以及对顶水采煤、带压开采、确定开采上限、留设(或开采)防隔水煤柱、过含水大断层和陷落柱、疏干煤层枯底板含水层和探放老空水等防治水工程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审批或转报,并督促、检查其兑现。
6、组织矿井水文地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水平和质量。负责水文地质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素质。储量管理及资源勘探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月一次负责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量、损失量、损失率等。
2、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报审和审批工作。
3、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进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材料的编制和上报。采矿权使用费的缴纳、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延续等提交相关资料。
4、组织年末储量重算编表工作,并汇总上报有关部门。
5、组织、协调矿井生产勘探、补充勘探、资源勘探等工作。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定期统计上报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并做好达标申报工作。在上级部门对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时做好接待、协调工作。
2、负责对基层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业务指导,对矿井在达标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3、根据领导的部署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做好季度、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参与起草、修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奖惩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考核、奖惩。定期检查基层单位对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文件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5.定期对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汇总、下发。
第五篇: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公司安全副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全面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负责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即: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状况,防护设施安全状况,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按时复查、按照公司规定落实整改和处罚意见。
四、负责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举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
五、积极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收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六、负责审查外来施工队的相关资质,按要求资质齐全
后和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要经常进入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后要立即填写隐患整改单,责令其按时完成整改,如到期未完成整改,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和进行处罚。
七、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向公司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和意见。对事故责任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
八、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