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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理财小组制度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18-736072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7 14:15: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区理财小组制度

***社区理财小组制度

为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有效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居委干部廉政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设置社区居民理财小组,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小组成员5人,并指定一名居委干部任组长。实施对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每月25日前审查上月收支情况和有关账目。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加强学习,参加财经、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四、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财务收支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

2、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和财务公开工作;

3、对社区委员会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和会计 帐目进行审计,并把结果公布上墙;

4、征求并反映群众对社区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 促居委会或居民小组作出答复和整改;

5、年终向居民代表会议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居委会财 务状 况,并提出今后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6、在开展理财活动时,民主理财小组对帐目、凭证、实物、现金、存款进行全面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

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布。公布的资料须经社区委员会负责 人、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 长共同签字。当意见不统一,无法出具审核意见时,提 交社区党支部讨论决定处理和调帐。

五、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应对社区居民负责、执行制度、尽忠

职守。对完善居务、财务工作作出优异成绩的由居委会给予奖励与表彰,工作不负责任,连续三次无故缺席的报居委会批准后作除名处理。民主理财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费由居委会决定。

第二篇:村民理财小组制度

村民理财小组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务管理,结合农村实际,大胆创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里村镇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阳光理财”,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向公开化,规范化,深受广大村民欢迎。具体做法是:

1、民主选举理财工作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在每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由新任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名普通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推选一人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有一定文化基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懂财务知识,思想道德好,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现任村两委干部成员不得任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且村两委干部的直系亲属也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程序要规范、措施制度要严谨、监督管理要有效。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的(迁出、死亡、自动辞职等)而缺员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其成员不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多数村民不满意的,可按程序予以罢免。村级理财小组的报酬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予以适当解决。

2、明确理财小组工作职责。村级理财小组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具体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负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的日常管理,二是负责审议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三使负责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四是负责监督集体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参与重大经济投资的研究决策,五是负责向村民汇报和公布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情况,提出今后财务管理的建议。

3、规范理财小组工作程序。村两委只明确一名报账员,不

设出纳和会计,出纳和会计全部由理财小组成员兼任。在具体操作程序上,由报账员对发票的用途、金额等逐张进行说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主任对发票的合理性作出解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讨论后签字确认,方可报销。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代表如有疑义,可向村干部提出,也可向镇纪委、财政所反映。

4、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管理制度。为规范民主理财工作,在镇纪委的指导下,村两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严格的村级财务监管审批流程图,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得到了规范,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都要接受理财小组的监督。

通过实行民主理财小组,使村级财务置于广大村民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侵占集体利益行为的发生,维护了财经纪律。民主理财新机制实行后,成效初显:一是有效封堵了村级集体经济财务支出漏洞,减轻了农民负担,该村村级招待等费用等弹性开支较以往同期大幅减少;二是规范了民主理财操作程序,减少了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和疙瘩,村民因集体经济问题信访数大幅减少;村级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三是增强了集体的凝聚力,密切了干群关系,该村村通过实行民主理财,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有了理财小组,干部与群众之间更容易沟通和协调,党群、干部关系更加密切。实行民主理财,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篇:永兴路社区民主理财制度

永兴路社区民主理财制度

一、民主理财制度

(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日常办公费用的报销程序:

(1)经办人与分管领导不为同一人: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由主任审批签字。

(2)经办人与分管领导为同一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直接由主任审批签字。

(3)经办人与主任为同一人;主任签字后,由副书记或副主任审核签字。

2、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基建管理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任审批签字。

(二)、社区资金不论金额多少,一律不得外借;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开与社区无关的发票。

(三)、社区账户一律不准为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四)、差旅费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并在 报销凭证上注明用途、内容等有关事项。

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严格控制社区费用预先报批权限。

1、日常办公费用支出的控制:

(1)300元以下(包括300元),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决定;

(2)300-3000元(包括3000元),由分管领导拟批,主任审批决定;

(3)30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拟批,主任和副书记或副主任两人以上同时审批决定。

2、对捐款、赞助、资助、扶贫、拨款等社会性支出的控制:

(1)2000元以下(包括2000元),由主任和副主任两人以上商量决定;

(2)2000元~5000元以下(包括5000元),由居委会班子成员会议商量决定;

(3)5000元以上,由两套班了成员会议商量决定。

(二)、社区财务情况,每半年需向社会公开上墙一次,自觉接 受群众的监督。

三、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社区财务预决算情况;

2、重大项目建设预决算情况;

3、社区居民承担的集资款、水电款、救灾款、补助款等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4、社区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6、其他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二)、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居居民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

3、每季在社区财务公布栏和社区网站上公布一次本季度财务情况;

4、专项财务不定期公布或根据社区居民要求进行专门公布。

(三)、结果反馈要求

1、对社区居民提出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

2、对社区居民提出的要求及时研究予以答复;

3、对大多数社区居民不赞成的,及时予以纠正。

永兴路社区居委会

第四篇:民主理财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监督小组、理财小组的产生。监督小组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7-9人组成;理财小组必须从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人,成员6-8人、2-4人。

第二条 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成员的必备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2、熟悉财会业务和村级管理知识,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3、能积极反映群众意见,认真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4、具备适应本职工作的身体条件;

5、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成员。

第三条 监督小组、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小组职责

1、认真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2、经常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3、对本村的村务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并注重审查财务支出的合理性,监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4、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理财小组职责

1、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

2、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4、定期对村级项目投资,包括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向,支出票据等进行审核; 5、及时对村级日常管理开支,包括其必要性、合理性和限度等进行审核;

6、否决不合理开支,对不合理的开支提出处理意见,对改进村级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

办法。

第四条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参与村务公开监督的主要形式:

1、对村务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或者村民提出的质询问题,监督小组成员有权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收支帐目等。

2、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负责监督检查村务公开、组务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开程序、形式、内容、效果)。

3、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意见。

第五条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为村务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全面而又未及时纠正的,有权向上级和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和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

第六条 村党组织应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民主监督机构在村务公开中的作用,主动接受村务公开工作机构的监督,切实保障村民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的权利。

第七条 镇人民政府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应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定期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合法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能力。

第五篇:朝英村民主理财小组制度

朝英村民主理财小组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是村集体财务活动日常民主理财组织,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依法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开展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一)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二)审查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流程。

(三)审查、补充、完善村委会提出的财务公开具体方案。

(四)审查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程序是否及时、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监督情况。

(五)经常与村民代表和群众保持联系,及时征求和反映群众对村财务管理和公开活动中的意见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村民就村集体财务工作进行解释。

(六)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的审计。

第三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由3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届期与村民委

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组长从小组成员中推荐产生。

村民理财小组产生后,向全体村民张傍公布,并报街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并从其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补选。

第四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村集体利益。

(二)能联系群众,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履行民主理财义务,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财会知识和协调议事能力。

第五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四)否决不合理的开支,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五)要求相关当事人就村民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作出解释。

(六)向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方法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村集体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看是否有增收节支的办

法。

(二)检查村集体财务收支账目,看收支是否真实合理。

(三)检查村集体的各项财产情况,看账、物是否相符。

(四)检查村集体的各种债权债务情况,看负债有无必要,是否有不良债权和债务存在。

(五)检查村集体的收益分配情况,看分配是否合理。

(六)检查村干部报酬的支付情况,看是否存在超过的审核数规定。

(七)检查农户承担的水费、电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看承担、分配是否合理。

(八)检查账簿记载和原始凭证,看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九)检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集资款收支情况。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集体财务活动的检查、理财,一般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进行。

第七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议事程序:

(一)听取村民委员会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议事日关于本村财务活动情况的汇报。

(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询问、提出意见,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三)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表态、整改,并通报整改情况。

(四)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对村集体经济财务各项活动进行专项审议。

(五)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后,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六)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否决有关开支与村民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八条 本制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朝英村委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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