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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南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8-716245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6 15:15: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2年西南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2年西南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5内生源省蒙古市代码自治及名称 区 23黑龙江省 45广西壮64宁夏回42湖43湖50重51四52贵53云62甘63青少北省 南省 族自庆市 川省 州省 南省 肃省 海省 族自数

治区 治区 民

考初试成生 绩总分≥240 ≥240 ≥330 ≥320 ≥310 ≥290 ≥240 ≥300 ≥280 ≥270 ≥240 ≥240 ≥2要求

(分)

生 单科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315分 65疆吾自区

注:生源省市以《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中盖章确认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准。

第二篇:西南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招生名额为140人。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政策按分省计划情况单独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生源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首先填写《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再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委(或教育厅)民教处(未设民教处的到高教处)签字、盖章,然后到省级招办领取报名“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和相应的专项计划类别,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 报

时 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初试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见我校公布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生源省市为重庆的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自行联系定向接收单位并签定协议,方能报考。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其他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第三篇:西南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预计招收约5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进行招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各博士招生专业录取汉族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详细情况请查看学校研招网(http://yz.swu.edu.cn)。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四、招生专业

见西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20日登录学校博士招生报名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7年2月20日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招办(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400715)。

(1)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寄送材料至院系

考生在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前,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包含已有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以及方法路线等),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及考试程序

1.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方可参加各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

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2017年3月18日上午进行外语水平考试,下午进行专业基础考试。

考生可于2017年3月1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程序、内容和形式由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确定,一般安排在四月中上旬进行。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须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

七、录取与就业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到四年,不超过六年。

九、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特别说明:

(1)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2)综合考核科目请向各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咨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招生单位的少民骨干计划数为预计数,学校将根据2017年教育部下达的少民骨干专项计划招生限额、报考人数、综合考核成绩划定资格线后,再最终确定各招生单位的少民骨干专项实际招生计划数。

(4)部分导师在2017只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会予以注明,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阅读相关流程及要求。

(5)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四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在职考生模板)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22年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全日制/非全日制)_____________(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丙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相应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读期间档案等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迁转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丙方学习期间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乙方。

四、丙方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硕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其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五、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一经录取,丙方须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在校期间,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业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四方各持有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签字:

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报考步骤

步骤1:确定是否有报考资格,咨询相关部门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的考生分两大类:在职考生和非在职考生。

在职考生:工作单位在该项目指定招生范围的在职考生(包括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志愿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的,可申请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

非在职考生:生源地处指定招生范围且志愿毕业后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的应届成考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自考本科毕业生)。步骤2:填写规定材料,签定向协议书

在职考生主要是指在指定招生地区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前需要确定甲乙丙丁方,并且填写丙方信息,交到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且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非在职考生主要是指定招生地区生源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前需确定甲乙丙三方并填写丙方信息,交到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步骤3:到省级民族教育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考生填写规定材料,到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部门领取校验码,校验码由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生成。

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如果选择推荐免试考试类型,则需要两类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相应类别。

步骤4:10月31日前网上报名,11月10-14日信息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的考生须于10月10-31日间持网报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09年全国研招考试的报名,并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硕士生考生、博士生考生、生源省、应届生、往届生等)及志愿校和志愿专业。注意: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

11月10-14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012年西南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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