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图县经济局深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安图县经济局深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集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取缔和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法治秩序,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总体目标
1、按照国务院、省、州<<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1、是依法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生产企业;
2、是大力整治安全评估等级低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单位;
3、是重点监控具有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企业或单位;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1、部署发动(5月中旬)
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时限和要求落实责任,确定分工。
2、集中打击(5月中旬-6月中旬)
结合实际,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排查内容和过程、结果进行登记,明确是否有违法行为存在。并备案。
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生产单位进行关闭取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深入总结(6月下旬-7月上旬)
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进行深入总结和汇总,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安委会:
我乡按照《会昌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安字〔2012〕19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以乡长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打击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二是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接到县安委会的通知后,我站向乡主要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初步的方案意见,7月18日晚上,乡结合党政联席会议一起组织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县安委会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乡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事项,明确目标任务,根据会前要求,各站所负责人对打非行动提出了三点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八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联合执法,目的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促使全乡的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矿产品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确保此次打非行动的效果,我乡在第一阶段,加大宣传力度,在乡政府两个重圩口悬挂横幅2条,经检查各村张贴宣传标语96条,营造了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签订责任奖6份,让“不法份子”得到有效的威慑、全乡民众受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所做工作,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乡印发了《xx乡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各村安全协管员会议,按方案内容,8月上旬乡集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针对各村所上报的情况及检查出的两非行为,乡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门,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打击执法行动。
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生产4起,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爆竹2家;具体情况如下:8月14日配合县矿管局打击了一起老矿山非法洗矿行为;9月15日配合县公安局打击了一起使用浓硫酸的冶金加工厂;9月20日责令一辆面包车停止非法运客行为;9月26日配合县水利局打击了一起贡江流域非法掏金的行为;9月28日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时发现两个村小店无证经营爆竹,没收了爆竹2箱;通过开展“两非”打击行动,切实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了民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管、巩固成果。特别是已打击的非法生产经营点(部);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得到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持久战”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把我乡非法生产经营的事处于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第三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总结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总结
根据并按照路桥建设集团和路桥三公司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采取切实可行、得力有效的调控措施,金永路面一标项目部深入开展了“打非”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项目经理为主要领导是该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301号)、各专项整治活
动等)文件精神,按照路桥建设集团、路桥三公司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部署,结合项目实际,做到统筹兼顾、相互衔接、全面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打击到位。
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认真研究,明确此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地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
四、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依法从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执行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玩忽职守,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务求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板报等形式,有力地营造了舆论宣传氛围,动员和引导项目部职工,积极参与、全面推动。加强
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公路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没有收到一份举报信件和一个举报电话。通过专项行动的进展,努力做好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宣传教育。
第四篇: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杨安„2011‟26号
杨树岭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发杨树岭镇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行为,促进全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安委会[2011]5号文件和《承德市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决定》(冀政[2011]45号)文件精神,通过煤矿整合重组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整治活动,彻底关闭非法煤矿,杜绝煤矿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遏制煤矿事故,使全镇煤炭生产秩序持续稳定,煤矿安全基础水平显著提高。
二、工作重点 打击的重点是非法煤矿和违法煤矿。
非法煤矿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
违法煤矿是指取得有关证照,但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进行生产的煤矿。
对以下十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实施关闭:
(一)非法矿井。
(二)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发现超规定人数下井或未按批准的维修范围进行作业的。
(三)矿井开采达到或超过设计服务年限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延续手续的。
(五)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矿井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六)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七)擅自进行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
(八)整合技改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
(九)基建、技改矿井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
(十)超层越界开采的。
三、实施步骤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镇政府指导协调,各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有关部门结合我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细致安排,迅速展开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要在5月15日前上报镇安监站。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要通过自检、自查、明查暗访和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摸清非法违法煤矿底数,掌握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非法违法煤矿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予以关闭或整顿。对关闭矿井要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五项标准实施。建议发证部门吊销一切证照,收缴所有技术资料和地质资料,清理和处理剩余火工品,对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并平整井口场地,全部拆除一切生产设备和供电、供水、通风设施,处理矿井财产,遣散从业人员,填报“关闭矿井报告单,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采取不定期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打击非法违法煤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非法违法煤矿和其负责人要依法重处,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月5日前要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镇安监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好、落实好,切实加强对各类煤矿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煤矿,使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煤矿。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所、工商分局、派出所、安监站、供电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开展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井的联合执法。对十种类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煤矿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对停产整顿煤矿继续派驻督导组,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守,杜绝违法生产现象。
(三)抓好专项行动,促进兼并重组。要把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结合起来,要立足长远,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人民利益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彻底提高我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要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眼光做好当前工作,在关闭非法煤矿的同时,对未与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签订收购或控股协议的煤矿实施关闭,关小上大。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变消极为积极因素,促进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五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工 作 总 结
师市安委办:
根据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市安委字„2010‟4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团认真研究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了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我团将此次专项行动贯穿于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当中,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有针对性的同时开展、同时检查,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更富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
(一)、领导挂帅,组织保障
我团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团长、政委任组长、其他副职团领导任副组长,团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团安全科,并指定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政委负责此项行动的日常工作,明确了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团各部门在开展打击非法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团安委会制定了•一三三团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分管领导何副政委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二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团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对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了团场电视、广播、版报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非”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开展情况
团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清理15家,其中合格的有12家,不合格的有3家,已停业整顿。
加强了对客运车辆、摩托车、拖拉机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7起。
执法组坚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的解决了团场的各种违法问题,规范了团场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
三、下步工作
1、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常态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一三三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