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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市镇中心小学卫生管理量化考评办法(含五篇)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18-778088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1 00:06: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尚市镇中心小学卫生管理量化考评办法

尚市镇中心小学卫生管理量化考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卫生管理,切实搞好我校的环境卫生工作,努力为全校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最佳工作和学习环境,把我校建成名副其实的环境优雅的“花园式学校”,使我校建成一个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辖区的卫生标准

(一)清洁区

1.清洁区没整理,扣班级管理分3分。

2.清理不符合标准

a 清洁区内有杂物一处,扣班级管理分1分

b 厕所、洗手间没有清理的每次扣班级管理分3分,其地面、便道、隔墙瓷砖三处没有清理干净的每处扣班级分1分。

c 垃圾桶未倒,每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

d 洗碗池,严禁三餐饭后无人使用时水龙头仍然开放水,若发现一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

e 洗碗池三餐饭后没清理,每次扣班级管理分2分;饭后没清理干净;每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

f通知除草时,没有清理的扣班级管理分2分;没清理干净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

g 在规定时间没打扫好清洁区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

h 在上课时仍有学生在外边打扫卫生的,扣班机管理分1分。

i 打扫卫生时到处游逛、闲谈聊天、玩耍而不打扫卫生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

j 打扫卫生时疯狂打闹的,扣班级管理分2分;因此而出现安全事故的,扣班级管理分5分。

k 清洁区范围内的教学楼一楼(含门窗玻璃)、车库走廊、饭棚、车棚每天打扫干净,否则扣管理分1分。

(二)寝室

1.设有公共寝室的,原则上同年级一个班级整理一周,(1)班负责1、3、5„„(2)班负责2、4、6„„必须由所在班班主任安排好值日生整理。其它参照以下标准。

2.寝室内一次没整理扣班级管理分3分。

3.整理不符合标准

a、寝室内没有按要求达到六个一条线(鞋子、毛巾、缸子、牙膏、牙刷、被子、盆子),缺一处扣班级管理分1分。

b、地面有积水、打扫不彻底一处扣班级管理分1分。

c、门窗、墙壁、天花板等没清理干净,一处扣班级管理分1分。

d、寝室前水槽内垃圾、污物没清理的,扣班级管理分2分;清理不彻底的扣管理分1分。

e、寝室毛巾必须搭放在专用铁丝或毛巾架上,若搭放在床架上,扣班级管理分1分。

f、不得在寝室内私拉铁丝或绳子乱搭乱放,若发现,扣班级管理分1分。g 不得在寝室内乱丢乱扔、乱泼乱倒(含晚上就寝),一律把垃圾扔在寝室垃圾桶内,否则,地面或水槽有垃圾即扣班级管理分1分。

h 门窗、墙壁、天花板上蛛网、扬尘没及时清理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I下发到寝室的制度、宣传牌、名单、时间表等要及时正确地张贴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其完整性,否则扣管理分1分。

j严禁在寝室内乱涂乱画,否则发现一处扣管理分1分。

k寝室被褥没按规定进行晾晒,一次扣管理分2分。(1、起床、就寝要按时作息;

2、不得串寝室;

3、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吵闹喧哗;

4、不得在寝室内与他人发生矛盾、打架等现象;

5、就寝后不得串床铺,甚至钻到床下就寝;

6、不得在寝室下象棋、玩扑克;

7、不得在寝室给充电设备充电;

8、不得把水泼在室内或走廊地面;

9、接水要排队,不得拥挤;

10、除特殊情况外,熄灯1小时内不得上厕所;

11、上厕所大小便要入池;

12、经常排查寝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13、无特殊情况或没经学校允许)(环境优雅、内务整齐、纪律严明、安全稳固、关系和谐、文化浓郁)

(三)教室

1.教室内一次没打扫扣班级管理分3分。

2.打扫不符合标准:

a、教室内的摆设不符合要求(桌椅纵横一条线,卫生工具、教具摆放有序,讲台干净整洁)一处扣班级管理分1分。

b、教室地面、门窗、黑板槽、天花板、电灯等干净、明亮,一处未达到要求扣班级管理分1分。

c、教室内的张帖合理规范,否则扣班级管理分1分。

d教室内堆有杂物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

f、讲台、讲桌要清理干净,否则扣班级管理分1分。

g教室垃圾不倒在学校垃圾场的班级,一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应倒入垃圾场里面,不得倒在垃圾桶或垃圾场口)。

h 早自习打扫卫生超过时限(早餐铃声为限),一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i 早自习学生打扫卫生时疯狂打闹的,一次扣班级管理分2分。

j门窗、墙壁、天花板上蛛网、扬尘没及时清理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

(四)其他要求:

1.迎接中心学校领导检查时卫生没打扫干净的一处扣管理分5分;迎接中

心学校以上领导检查时没打扫干净的一处扣管理分6分;在上级检查时影响学校声誉和排名占位的扣管理分8分,并按学校制度直接扣款10-50元。

2.垃圾扫干净未撮一处扣班级管理分1分。

3.垃圾道、卫生间便道堵塞一次扣班级管理分3分,并在当天负责清好,若两天之内不能疏通,则扣款20元请专人疏通。

4.垃圾道口未清理一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

5.卫生间、厕所内清理不彻底,一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

6.饭场:

a、地面干净无明显饭粒,否则扣班级管理分1分。

b、饭场沟内干净无积水,否则扣班级管理分1分。

7.水池内饭菜、垃圾没清理干净扣班级管理分1分。

8.各班级除早上对全校全面打扫外,中午时间必须对学校进行全面维护保洁,否则,中午一次扣班级管理分3分。

9.打扫楼梯的班级必须坚持每天早中晚对教学楼、宿舍楼的楼梯进行三次打扫,每缺一次扣班级管理分3分。

10.各班级在周一(或节假日)到校后,在第一时间(有学生到校时)即对校园进行全面打扫,没打扫的一次扣班级管理分3分;上课后卫生没有打扫好的班级,一次扣管理分2分;每漏掉一处扣班级管理分1分。

11.检查通报后要求整改的,没按时整改的处以所扣分值2倍的扣分处理。

(五)住宅区

1.打扫楼梯班级每周一对教师住宅楼进行打扫,若一次没打扫扣班级管理分2分;若没打扫彻底,一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

2.在开学时迎接中心学校开学大检查和期末迎接中心学校期末综合大检查时,卫生值周班级还应清除教师住宅楼二楼以下的楼道的蛛网和扬尘,否则,扣班级管理分3分,若因此而被中心学校通报扣分的,则加倍处理。

(六)卫生工具管理

1.各班不得故意损坏劳动工具,否则扣班级管理分3分,并照价赔偿。

2.不得把别的班级工具据为己有,否则扣班级管理分3分;并依样奉还。

3.要管理好劳动工具,不得散落在清洁区,否则一件扣管理分1分;工具要集中存放、摆放整齐否则,影响各种检查的视级别扣1-3分。

4.存放教室、寝室的卫生工具在打扫卫生后必须清洗干净,如拖把、撮箕、小扫帚等,若上面有大量污物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

(七)两车库管理

1.没有打扫清理,一次扣班主任管理2分。

2.打扫不符合标准

a、打扫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班级管理分1分。

b、蛛网扬尘较多,未能及时清理,扣班级管理分1分。

c、车库内堆有杂物,没有清理的,扣班级管理分1分。

(八)公共区管理

公共区在教学楼和宿舍楼上的,打扫标准按打扫教室和寝室的标准执行。

二、卫生检查:

1.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每天检查2次,检查结果在当天上午、下午检查后由当天检查负责人在广播中予以公布。

2.检查人员安排:

政教处人员、学生会、各班卫生委员

3.检查人员职责:

a、参检人员于当天上午8:18和中午13:00到后教学楼门厅集合,迟到一次扣所在班管理分1分,旷到一次扣管理分2分。

b、参检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地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载,对弄虚作假的扣所在班级2分。

三、其它

1.班主任安排督促不力致使环境卫生受到学校领导批评及各类会议通报的扣管理分3-5分。

2.因迎检临时安排学生打扫卫生,当堂课任老师阻拦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

3.学期末,所有班级必须上交所下发的卫生工具,若有遗失,照价赔偿,若不赔偿,则按价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四.对破坏环境卫生的学生处理

1.通报批评;

2.必须在当日写出书面检讨;

3.打扫所破坏的环境;

4.在下周跟随卫生检查老师一同检查卫生并负责打扫不干净的地方(时间为一周)。

5.义务打扫代销店前区域一周。

五、解释权在政教处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5日起实施执行。

2012年2月15日

第二篇:尚市镇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

尚市镇中心小学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好坏,既反映学校管理水平,又反映全体师生素质。为此要求全校师生人人参与,个个动手,形成一个讲卫生的文明习惯。为了把校园建设得更加整洁、美丽,学校特别制订几项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剑副组长:池 波成员:各班主任、各室负责人,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卫生实行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检查,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周二中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对其未进行大扫除的或敷衍了事的班级扣其班级量化分并扣该班班主任5—20元。

三.各科室、办公室、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美术室、音乐器材室、会议室、体育器材、学生食堂、代销店、幼儿园、生活教师负责的学生寝室等,要落实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卫生,做到各室整洁、明亮,无蜘蛛网。在各次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扣其责任人5—10元。

四.各班级卫生包干区,一天一扫,24小时保洁,班主任要落实“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精神,将所有卫生包干区、绿化区落实到人。

五.各班级绿化包干区一周一整理,做到无杂草、杂物。

六.各班级教室内做到无纸屑、果壳,墙面无污垢,窗明几净,课桌、板凳成线排放,杂物摆放有序。在各次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扣其班主任5—10元。

七.各班、年级要加强对校园环境的检查评比工作,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环保小卫士作为评比学生其他荣誉的基础。

八.全校要求每个学生必备一块抹布,一个储物袋。

九.班主任及各处室的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和开学都要把教室、寝室及各处室的卫生整理好,未整理的扣其负责人10—30元;学期结束要归还劳动工具,没按时归还的扣其负责人10—50元。

十.学校每周不定期组织一次大检查,对其不符合要求的扣其负责人5—20元,并通报批评。

学校卫生工作具体要求:

环境卫生:

1.每天按规定时间打扫(起床铃响后各班安排3---5人把各班的显眼垃圾简单清理一下,早餐后再组织学生全面打扫),每周星期二中午各班要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早饭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值班教师应到责任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责任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3.课间操,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生对责任区的卫生进行维护,针对卫生检查小组通报的情况及时清理。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5.学生在就餐的饭场不要乱泼乱倒,不想吃的饭菜要放在饭碗的某一处,等吃好了再集中把不想吃的饭菜倒在指定的地方。不要让饭菜洒在地上。

教学楼卫生:

1.教学楼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及负责的卫生区进行卫生清扫。

2.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保持门窗干净明亮,桌椅轻拿轻放。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4.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保持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7.保持教饮水机、灯管、文化牌的清洁。

8.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箱。

9.保持室内及走廊、楼梯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教室财产,窗户玻璃、饮水机、桌椅无损坏。

宿舍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2.床上用品要整洁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且干净无尘土(脸盆摆放整齐)。

3.室内的装饰不得对墙体和公共设施造成破坏。

4.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5.门和玻璃干净,窗台上无杂物,室内无蜘蛛网,衣柜上无尘土杂物。

6.不乱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7.室内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

厕所卫生:

1.不准随地大小便,要真正做到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以免堵塞水管。不准将手纸扔在地面上,保持厕所地面的卫生。

3.不准在洗漱间及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准在洗漱间,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5.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

教师办公室及公寓:

1.明确责任划分,各教师办公室负责室内及对应的走廊卫生清理工作。

2.值日教师每天早饭后提前20分钟到办公室进行卫生清理工作。

3.保持办公楼内各室及办公桌整洁干净,无杂物。各室内物品摆放有序。

4.树立讲文明、讲礼貌、爱清洁、爱公物的公寓道德。

5.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瓜壳、烟头。

6.楼内住户不得从楼上往楼下或向外倾倒污水和乱撒杂物。

7.各户管好孩子,不得在院内过道上、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公物。

8.楼梯过道随时保持干净,每户室内窗明地净,摆设有序,整洁卫生,室外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楼道、楼梯保持畅通,随时防火。

9.不饲养家禽、家畜以及猫狗等宠物,不影响他人卫生。

10.住在学生宿舍楼里的教师,在走廊上不准放任何东西,并保持干净;除在规定的时间里,不准随便晒被子之类的物件。

厨房及周边环境卫生:

1.厨房卫生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管理,提高卫生意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清洁卫生轮流值日制度,责任到人,每天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当日清洁情况进行记载并将此项工作与工资挂钩;

3.工作台、炊餐用具,必须做到使用前后都要进行清洗,定时对炊餐用具进行物理或化学消毒;

4.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炊事人员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保持手的清洁,加工时不戴戒指、不吸烟;

5.食堂要随时做到食品分类整齐、室内四壁、门窗清洁、明亮。

尚市镇中心小学卫生管理细则

一、清洁区环境管理

1.每天按规定时间打扫(起床铃响后各班安排3---5人把各班的显眼垃圾简单清理一下,早餐后再组织学生全面打扫),每星期二各班要进行一次大扫除,班主任必亲临指导,对没到场的班主任扣当月津贴5元,对不打扫班级一次扣班级量化分3分。因班主任督查不力,卫生打扫不彻底而给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责令限期重扫外,并一次扣该班班主任津贴10元

2.课间操、早上、中午及下午饭后派小组对清洁区卫生进行维护,发现不干净及时打扫,若不维护、打扫者发现一次扣1分。

3.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积水,发现一处扣0.5分。

4.厕所要冲洗干净,池内杂物及时清理,隔墙要洗干净,违者一处扣0.5分。

5.打扫完毕后应检查是否还有垃圾未撮,检查发现一处未撮垃圾扣1分。

6.每班每天派1-2名卫生监督员巡视本班清洁区,若发现别班扔垃圾者经查实,要求在丢垃圾处巡视10—20分钟,在这时间内保持地面的干净,若未按要求做,扣除丢垃圾者班级2分。不派人巡视或整改不到位的,抽查时发现有垃圾扣除该班1分。

7.花坛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擦洗干净,包括花坛墙壁、宣传牌、雕像并注意保持,不擦或擦不干净一次扣0.5分。

8.每天早上清扫的垃圾应倒在指定的垃圾池中,不得倒在垃圾道内,不按规定乱倒者一次扣0.5-2分。

9.沟渠内的杂草、污物应及时清理,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一次扣0.5分。

二、教室环境管理

1.讲桌及课桌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收拾有序,不按要求者一次扣0.5分。

2.教具、学具及张贴物规范,否则每一处扣0.5分。

3.地面(含走廊)打扫干净、洒水适量,地上无乱扔乱丢弃物(包括粉笔头),若发现一处扣1分。

4.门窗、玻璃干净无破损、无灰尘,否则一处扣0.5分。

5.墙壁(包括走廊)无划(画)痕、无蜘蛛网,发现一处扣0.5分。

6.每班备一字纸箱,由专人负责,所有废纸扔在箱内,若丢在箱周围,发现一处扣0.5分,字纸箱内不得倒水、剩饭菜及瓜果皮等,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7.扫把、簸箕、铁锹摆放在教室左后角且摆放整齐有序,学生桌椅摆放整齐,摆放不规范一次扣0.5分。

8.黑板下方不得积有粉笔灰,否则扣0.5分。

9.不得在教室内就餐,违者一次扣0.5分。

10.学生每人要有一块抹布,没带者一人扣0.5分。

三.寝室管理

1.每天早上起床至上操为收寝室时间,不按时收者扣2分。

2.寝室每天打扫,确保墙上无灰尘、蛛网、地面无杂草、无杂物、无果皮、无积水、床上无杂物等,发现一处扣0.5分。

3.盆、桶内无污水,发现一处扣0.5分。

4.床铺平整,被子统一叠放整齐,违者一处扣0.5分。

5.鞋子、口缸、牙刷、毛巾、盆子、杂物摆放统一。不按秩序一处扣0.5分。

6.下晚活动后15分钟内及时到寝室内就寝,不得在校园内打闹、游逛,违者一次扣0.5分。

7.到寝室后,各寝室长应迅速清点人数,发现少人及时向班主任报告,隐瞒不报扣2分,并撤消寝室职务。

8.打熄灯铃后不得说话,违者一次扣0.5分,夜间上厕所不得跑步,更不得喧哗,违者一次扣1分。

9.不提前起床,违者一人扣0.5分。

10.洗欶时倒水时要小心,不得洒在楼下和走廊上,违者一次扣1分。

四、教师办公室及公寓

1.值日教师及各室负责人每天早饭后,提前20分钟到办公室、各室及对应的走廊进行卫生清理工作。凡被检查小组检查或抽查视为不清洁者,一次扣该各室负责人5元。

2.教师负责所属楼道内各种卫生,凡被检查小组检查或抽查视为不清洁者,一次扣该户主5元。

3.自行车、摩托车、杂物要放在指定位置,乱放者一次扣5元。

4.严禁在公共声所凉晒各种衣物、被单,违者扣当事人5元。

5.严禁从楼上向楼下乱扔杂物、倒污水,违者一次扣10元。

五、学生食堂及各处的卫生

1.学生食堂、菜食部、代销店的卫生,经校检查小组视为不清洁者,一次扣当事人各5元,当月兑现。

2.学校不定时或突击检查学生伙房、菜食部、代销店的饮食卫生和购进食品情况,发现有霉烂变质的视情况罚50-100元现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3.必须坚持检查记载食品卫生制度,具体负责人为后勤主任,负责对菜店所购蔬菜的质量,菜店的熟菜成品、代销店的副食等进行检查,一天一次,成品饭菜一餐一次,代销店每周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若一次不检查扣其10元,若不检查或检查不严而造成恶果的检查人应承担20%的责任,具体责任人承担80%的责任。

4.所有从事副食供应人员、标米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做到鼠药及毒品、毒具不进店,若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5.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应穿戴卫生衣帽上岗,一次不穿戴卫生衣帽的罚款5元/人次。

6.食堂各部要每天三扫,每周一大扫,做到桌面,四周无垃圾、水沟畅通,厨房内外保持干净整洁,碗柜干净无灰尘,食品要加盖加罩,有防蝇设备。发现不合格者扣5元/次。

7.门卫对所分管的卫生辖区,每天清早起床后打扫干净,以后随脏随扫,经常保持学校大门内外10米范围内的干净整洁,否则一次扣款

5元。

四、卫生维护制度

1.各班每天监督好本班的卫生区,凡发现别班同学在清洁内扔垃圾的,可将扔垃圾者举报到学生会,政教处经过核实后扣除该班量化1分,并奖举报班级0.5分。并且该同学要负责巡视全校卫生,举报3个乱扔垃圾者,但不奖分。

2.凡互相作假,扔垃圾后串通别人再拾垃圾者,骗取奖分或扣分的,经查属实的双方每人扣5分。

3.看到前面有垃圾,主动拾垃圾者,一次奖0.5分,不拾者全校通报批评。教师安排捡垃圾的不奖分。

4.积极举报乱扔、乱丢、乱吐的同学,举报的同时并主动拾垃圾一次奖0.5分,并扣除扔垃圾的同学所在班级0.5分。

五、奖惩制度

1.各处的卫生搞的好的受到校级表扬的教职员工每次奖5—10元,班级奖1—3分,其班主任奖5元;受到镇级表扬的教职员工每次奖10元,班级奖3—5分,其班主任奖10元;受到市级及省级或更高级的表扬教职员工每次奖30元,班级奖5—10分,其班主任奖30元。

2.各处的卫生若在各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将实行罚款的办法,校级的:教职员工每次扣5元,班级扣0.5—4分,其班主任扣5元;镇级的:教职员工每次扣10元,班级扣4-7分,其班主任扣10元;市级及省级的或更高级的:教职员工每次扣30元,班级扣5-10分,其班主任扣30元。

尚市镇中心小学政教处

第三篇:尚市镇中心小学运动会宣传报道

尚市镇中心小学冬季运动会圆满结束

2013年12月19日,为了巩固提高和扩大学生在体育课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身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互助、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性、纪律性,勇敢、坚毅等道德品质,我校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冬季校园运动会。运动会在校长王珺和副校长池波、校委会成员、体育组教师成员以及全体老师的全力推动和组织下顺利开展进行,并与今天下午4点40分圆满结束。

今天原本宁静的校园顿时沸腾了起来,那一声声此起彼伏的欢呼声、喝彩声、加油声不绝于耳。每位运动员都竭尽全力的展现自己的风采,就连一、二年级的小朋友也不甘示弱,奋起直追。那啦啦队员们更是忙得不亦乐乎,真是卖力的为自己的班级加油、喝彩。那运动场上一个个跃跃欲试、蓄势待发的运动员,此时成了校园最美丽的风景,他们个个精神饱满、英姿飒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仅赛出了水平,更赛出了风格。

下午四时四十分,全体师生在操场上举行了闭幕式。闭幕式上,我们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进行了奖励,对没有获奖的运动员进行了鼓励,希望他们来年能取得好成绩。最后,池校长针对此次运动会做了总结,并宣布此次运动会圆满成功。

本次运动会不仅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全面检阅了学生的身体素质,更蕴含着运动员顽强的意志、坚韧的品格、团结协作的精神和活泼可爱的性格,他们积极参与,出色发挥,努力为自己的班级增添光彩。

第四篇:人民法院工作实绩及量化管理考评办法

人民法院工作实绩及量化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推进法院建设和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切实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根据《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和上级法院等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审判质量及实绩考核量化管理考评办法是指对全院所有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指标进行量化,通过量化考核干警工作实绩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实绩考核量化管理按不同岗位责任考评记分,基础分为招聘人员600分,一般干警1000分,部门副职1200分,部门正职1500分,党组成员1500分。考评按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减分。

第二章 共 性 目标

第四条 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规定,完成各项党建任务(支部提供):

(一)年内检查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党组书记加30分,支书记加10分,各委员加5分。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党组书记减20分,支书记减10分,各委员减5分。

(二)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党组漏项的,每项减党组书记、责任人各10分,支部漏项的,每项减支部书记、责任人各5分。

(三)综合治理工作未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的,一次减责任人20分,减分管领导10分。

第五条 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政治处、党支部、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一)未经请示无故不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的,每次减个人5分。未经请示无故不值班值宿的,每次减个人30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值班值宿迟到、早退的,每次减个人10分。考试不及格的,减个人10分。无故不参加劳动的,每次减个人30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

(二)迟到、早退一次各减10分,旷工1日减20分,旷工连续超过3日、年内累计超过10日的取消基础分。部门领导隐瞒袒护的,每次减部门领导10分,个人编造理由欺骗领导的发现一次减20分。

(三)法庭考核由庭长负责,每月底报政治处,不如实上报的,每次减负责人10分。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干警向本部门领导请假,部门领导向分管领导请假,党组成员向院长请假。请假1天以内庭长批准,3天以内分管院长批准,3天以上院长批准,并报政治处备案,请假没有假条按旷工处理。

2、事假一年累计10天以内不减分,10天以上每天减5分。

第六条 建立月例会制。以部门为单位,每月例会学习或安排部署工作等,无故不例会的,减部门负责人5分,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减个人5分,会议记录每月月底报政治处,未报或无会议记录的每少一次减部门负责人5分。(督察人员、政治处提供)

第七条 关于着装的规定(督察人员、政治处提供):

(一)属于下列人员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要求着装,如不着装每次减个人5分:

1、开全院大会。

2、开庭的法官及书记员。

3、立案窗口、信访接待。

4、法警值班、值庭、押解人员。

5、执行任务的执行人员。

6、要求统一着装的集体活动。

(二)法官外出开庭和执行人员外出执行任务时,应当着统一制式的制服,如违反本规定,一次减个人5分。

第八条 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处理好安全隐患,违反本规定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造成被盗或公私财物受损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第九条 业务庭申请用车后、有车辆的庭室的负责人对司机和车辆负监管责任,因监管不利发生事故的,每次减负监管责任人30分,取消事故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和基础分值,造成重大事故的,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处理)。

公车私用按监管不利处理,发生事故的,每次减负监管责任人50分,取消事故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和基础分值,造成重大事故的,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处理)。(办公室提供)

第十条 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检查不合格,每次减责任人5分。(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第十一条 接待当事人或接电话使用不文明语言被举报的,每次减个人5分。

第十二条 微机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室、督察人员提供):

(一)院内通知将在网上发布,各部门要及时查阅。通知发布后,部门或个人以未看到通知为由不办理事务的,一次减责任人5分。

(二)工作时间不得在微机上玩游戏、听歌曲及看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录像,发现上述情况每次减责任人5分。

(三)机器出现故障,应由研究室检测,因保管不当和操作错误造成机器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减责任人5分。

(四)未经网络管理人员的同意,并进行登记备案,擅自更换机器设备、自行改变计算机的资源配置和参数设置的,每项减责任人10分,同时承担一切后果。

(五)各终端用户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清除,未清除的减责任人5分。

(六)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盗版软件,发现一次减个人5分。软盘使用前首先进行杀毒,严格控制、阻断病毒的来源。因个人使用原因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的减责任人10分。

(七)对重要数据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数据未按时进行备份导致数据丢失的减责任人5分。

(八)不得任意删除及改写他人所建立的文件,任意删除、改写他人文件的减责任人5分。

(九)各庭庭长、执行局局长要经常查看案件管理系统,确需分案的,及时将案件分给承办人,延误分案的每件减责任人5分。如认为不应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应由庭长或局长当日退回立案庭,未及时退回的减责任人5分。

(十)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案件审、执结案信息录入微机中,未按规定录入的,每少一件减责任人5分,录入漏项、错项的,每项减责任人5分。

(十一)机器及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不及时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因延迟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减责任人5分。

第十三条 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研究室提供):

一、调研

(一)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院各项工作情况。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亲自负责本部门调研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员。

(三)兼职信息员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的调研工作。

(四)各部门必须届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院研究室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和典型案例编写、报送工作。

(五)院党组成员要起到带头作用,每人每年完成两篇调研文章,各庭、室、处、队、局、人民法庭必须完成四篇调研文章(每季度各一篇),包括专题调研、典型案例、统计分析等。其中环节正副职每人必须完成一篇,每篇调研文章不少于字。

二、宣传

(一)宣传工作主要立足于院风、院貌、党组决策、审判执行、个人事迹、法官形象等内容。

(二)宣传稿件的审查和推荐工作主要由研究室完成。门户网站信息稿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发表。

(三)业务部门每月要完成1篇信息报道,其他部门每两个月一篇,具体由部门正职负责。并指定一名信息报道员。

(四)新闻稿件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政治性错误和导向性错误,不得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五)在宣传工作中,不得泄漏工作机密。

三、奖励机制

1.调研文章、信息宣传稿件上市级刊物(通辽日报、通辽审判、中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1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20分;上区级刊物(内蒙审判、内蒙古日报、高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2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50分;上国家级刊物(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最高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3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100分。

2、新闻稿件获奖人提供发表文章的刊物或电台、电视台的证明(写明发表时间和文章题目),研究室备案登记,年底在全院总结大会上统一颁发奖金。

3、参加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论文编写的同志,按时交稿的每人加50分;获奖的加500分。

四、惩治措施

1.各庭、室、处、队、局、人民法庭及有调研任务的法官未完成信息报道和调研任务的,进行定期通报。

2.未设立兼信息员的部门,由负责人承担调研宣传任务。

3.部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每次减负责人5分。

4.累计5次未完成信息报道的,取消该庭室负责人的基础分分值。

5.未完成调研文章(包括专题调研、典型案例、统计分析等)取消该庭室及负责人的评先受奖资格。

第十四条 为实现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实施案件判后答疑制度。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审判人员给予答疑。不答疑的减承办人5分,庭长5分,承办人为庭长的减10分。

第十五条 审判员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时出现下列情形的,减相应分值(研究室提供):

(一)案件审理报告中遗漏诉讼主体或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二)案件审理报告中查明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分析与认定理由不充分,导致审判委员会无法讨论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三)案件审理报告中错引、漏引法条的,有错字、别字的,每件减主审人5分。

(四)案件审理报告中判决主文漏项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责任人10分,减部门负责人5分。(督察人员、纪检监察提供):

(一)工作、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赌博、饮酒或身着法官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酒后执行公务的。

(二)无故不值班值宿的。

(三)对当事人冷、横、硬,造成不良影响或上访的。

(四)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错案或出现严重事故的。

(五)开庭时出现打手机、接电话、吸烟等禁止行为的。

(六)庭审中使用粗俗、下流等有失法官身份的语言的。

(七)无端反复传唤、刁难、侮骂当事人的。

第十七条 本院内部审限规定如下:刑事案件普通程序30天,简易程序15天。民事案件普通程序4个月,简易程序2个月。行政案件2个月,非诉执行案件2个月。执行案件5个月,非诉执行转办的重新计算审限,立案再次送达法律文书的,重新计算审限。办案超内部审限的,每超一天减承办人1分。办案超法定审限、执行期限的,每次减责任人20分,超法定审限的合议庭其他成员及庭长每人每次减10分,分管领导每人每次减20分,超法定执行期限的,每人每次减执行局长10分,减分管领导20分。

各业务庭及派出法庭认真开展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要达到20%,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10分。

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判决案件要将判决书及时报纪检监察室一份,再由监察室转送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未报送判决书的,每件减主审人5分。

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取消责任人总分,并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减部门负责人10分,减分管领导20分。(纪检监察提供)

“五个严禁”规定:1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2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3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4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5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 违反《法官法》、《公务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人民法院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情节轻微,未受到纪律处分而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部门负责人5分,减分管领导5分。违反上述法律、办法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责任人全年基础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减分管领导10分。(纪检监察提供)

第十九条 干警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本部门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每次减个人5分。部门未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每次减部门负责人5分。

第三章 院领导责任目标

第二十条 院领导责任目标

(一)党组成员年内每人至少撰写2篇调研文章,每少一篇减个人10分。(研究室提供)

(二)院领导接到需审批文件后,视情况及紧急程度在2日内给予批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一次减审批领导5分。(办公室提供)

(三)业务副院长每年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2件,每少办一件减10分。(业务庭提供)

(四)分管部门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差案、分管领导签发的,每件减分管领导10分;被评为错案的,分管领导签发的,每件减分管领导20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除外)(审监庭、立案庭提供)

(五)分管部门有被本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减分管领导10分;受警告以上处分的,每次减分管领导20分;受刑事责任追究的,每次减分管领导50分。(政治处提供)

(六)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当事人意见普遍较大,经反馈仍没有采取改进措施的,每人次减分管领导5分。(纪检监察提供)

(七)本分管部门或分管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分管领导加相应分值(政治处提供):

1、被本院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分。

2、受中院部门及旗级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分。

3、受中院及高院部门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20分。

4、受市级和高院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30分。

5、受自治区级和最高院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50分。

6、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0分。

第四章 部 门 目标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室责任目标

(一)对全院干警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举报和查处档案、绩效考评档案、廉政档案、落实“五个严禁”档案,对举报无登记、查处不力及查处结果无档案的,每次减监察室主任10分。

(二)做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审务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未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的,每项减监察室主任10分。

(三)年内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减责任人20分。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并抓好落实,未签责任状减监察室主任10分。

(四)每半年对各部门执法执纪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少一次减监察室主任20分。

(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查处违法违纪干警情况,所查事实有误的减监察室主任20分,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上报的减监察室主任10分。

(六)全年干警无违法、违纪的,监察室主任加30分。

(七)组织考评不实事求是,考核不真实的每人次减监察室主任10分,减考评小组成员10分。

第二十二条 政治处责任目标

(一)政治处负责法官管理、各类人事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规范等方面信息的录入。信息录入不全的每处减责任人5分。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健康档案。无档案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档案内容不全的,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

(三)及时上报人员变动情况,人员变动统计错误,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四)准确及时地办理干警和离退休干部的工资审批手续,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五)按规定做好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六)做好法院人事信息和法官信息的上报工作,出现差错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七)未按时完成和落实综治工作、专项活动开展、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及院内有关送温暖工程、扶贫济困等各项规定的漏一项减主任10分。

(八)妇联、工会工作由政治处负责,未落实开展或开展不力的,减主任10分。

(九)以上工作全年无差错的,责任人加20分,主任加30分。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责任目标

(一)未及时、准确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

(二)未做好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销毁工作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因急件未及时报送相关部门,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

(三)档案室适时查看归档信息,档案管理安全、完整,无差错。档案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登记不准确,卷宗借阅记录不全者,每处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调阅档案全年无差错的,给责任人加15分,主任加10分。

(四)印信使用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5分,全年无差错加15分。

(五)会议通知、会务服务出现漏洞每次减主任5分(审判委员会由研究室负责,院党组会、院务会由政治处负责,院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

(六)及时录入“值班管理”、“用车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信息,未按时录入的每项减责任人5分。

(七)财务管理经审计部门审计,出现问题的,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问题严重的减责任人20分,减主任30分。

(八)确保值班室、车库、财务室、机房、档案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生一次事故减责任人20分,减主任30分。发生其他部位被盗等事故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

(九)搞好机关卫生,每月检查一次,政治处备案,每少一次减主任5分。

(十)加强车辆管理和维护:

1、车辆有故障,司机未及时申报而影响正常出车的,每次减司机5分,申报后未及时进行维修的,减责任人5分。

2、司机、主任未经领导审批,公车私驾的,取消基础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担一切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有责任的,减司机50分,主任20分。

4、保障审判用车,未及时派车影响办案的(合理原因除外),每次减主任10分。

5、节约开支,制止浪费,购置办公用品,设备等牟利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主任20分。

6、全年安全无事故的,为司机加50分,主任加20分。

(十一)通讯设备及线路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每次减主任5分。

(十二)因接待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减主任5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减主任10分。

第二十四条 研究室责任目标

(一)抓好本院调研工作,组织并完成上级法院和上级党政部门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未完成的每次减主任10分。

(二)年内上报调研文章10篇以上,案例分析4篇以上,其中在《内蒙古审判》上稿2篇,每少一篇减主任10分,每增加一篇主任加10分。《通辽审判》上稿4篇以上,每少一篇减主任10分,每增加一篇加主任10分。

(三)年内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一次庭审竞赛,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次减主任10分。材料起草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因而影响工作的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1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文工作或未及时提交文件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编发《工作简报》100期,每少一期减责任人5分,每多一期加5分。协调、督促各部门进行宣传报道工作,本院在市、自治区、国家级报刊发表宣传稿件10篇以上,中、高院简报见稿20篇以上,每少一篇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每增加一篇责任人、主任各加5分。

(四)做好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案件排期或未通知汇报人的减主任5分。

(五)负责“业务交流”、“信息宣传”、“调研文章”等资料的网上录入及管理,信息录入不全的每处减责任人2分。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及管理。

(六)认真完成司法统计工作,及时指导各庭室统计,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司法统计错误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全年无差错无漏洞的,加责任人30分,主任加10分。

(七)认真做好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维护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及时排除故障,未定期维护或未及时排除故障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全年运行正常的,加责任人30分,主任加10分。

第二十五条 立案庭责任目标

(一)立案庭在接到立案信息审核完毕后,在7日内对案件信息进行录入,并转至相关庭室,未及时录入或录入不全的,每个案件减责任人5分,减庭长5分,未及时转至相关庭室的减责任人5分,特殊情况除外。

(二)各类案件审查超过规定期限的,每件减责任人5分,减庭长5分。

(三)诉讼费计算错误,每次减责任人5分。未按规定减、缓、免诉讼费的减庭长5分。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督促各业务庭收回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的每件减庭长5分。

(四)信访案件由信访接待人员及时准确地登记,未能及时准确登记的,减责任人5分。

(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助院领导进行接待,分流上访案件,因接待不认真、不耐心、推拖或擅离岗位,造成当事人对法院有意见或越级上访的,每次减接待人员10分。年内越级上访、非正常访控制为零,责任人加30分,庭长加20分。

(六)未按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定,进行审限警示或督办的,每少一次减责任人和庭长各5分。

1、严格按要求分流案件确定承办人员分流案件错误或确定承办人员有人为因素的每一次减庭长5分

2、送达及时受理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告知其权利义务等内容,不能因送达不及时影响案件审理进度如因未及时送达影响案件审理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

第二十六条 刑事审判庭责任目标

(一)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

(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要达到60%,超一个百分点,给承办人加10分。

(立案庭、督察人员提供)

认定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减承办人10分减庭长和分管院长各5分定性错误的或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或遗漏的减承办人、庭长各10分。

第二十七条 速裁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基层法庭责任目标

(一)速裁庭调解率达到9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调解结案率(公告送达与确认效力的案件除外)达到6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法庭调解率达到8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巡回办案达到5%,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10分,巡回办案调解结案的,每件给承办人加10分;撤诉的,每件给承办人加10分。

(二)案件被评为差案的,简易程序每件减主审人10分,普通程序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书记员在开庭审理后,应及时将书记员应填项填写在办案系统中,填写漏项的每项减责任人2分。

(三)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

(立案庭、评查办提供)

第二十八条 行政庭责任目标

(一)案件评为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经协调,当事人撤诉,每件给主审人加30分,给庭长加20分。

(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协调率达到6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

(四)行政诉讼案件,每协调撤诉一件,承办人加30分,合议庭成员加10分。

(立案庭、评查办提供)

第二十九条 审监庭责任目标

(一)案件评为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案件调解或撤诉的,给主审人加30分,庭长加10分)。(立案庭、督察人员提供)

(三)案件评查小组每人基础分加200分,每查出一件错案或差案,给评查人加10分,少评一件,减10分,评查小组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取消基础分值。

第三十条 执行局责任目标

(一)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超标的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减承办人10分,违法执行第三人财产,裁决执行违反有关规定,程序违法的,每件减承办人20分,引起国家赔偿的,取消承办人总分,减执行局长50分。

(二)扣押、查封物品保管因承办人的原因,造成损坏、变质、丢失,除由承办人照价赔偿外,减承办人30分。(评查办、督察人员提供)

(三)当年新收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达到7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

第三十一条 法警队责任目标

(一)加强法警训练,努力造就准军事化法警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减大队长、政委各10分。

(二)保证值庭押解工作安全。被押解人逃跑,取消押解人员总分,队长、政委各减50分,被押解人员受伤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减押解人员50分,减队长、政委各20分。

(三)严格执行押解制度,杜绝他人会见被押解人或给被押解人送食品和其他物品,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减押解人员20分。

(四)法警队须将每日执庭、押解犯人等情况及时准确记载登记。未及时准确记载登记的,每次减队长、政委各5分。

(五)全年押解无事故的为队长、政委各加30分。(分管领导、值庭庭室、研究室提供)

(六)安检出现失误,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队长、政委各20分。

第三十二条 书记员责任目标

(一)及时登记、填写各种诉讼文书,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其相关文件。登记、填写、接收不及时、无证据收据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二)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查明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工作漏项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三)书记员认真做好三大笔录。

1、庭审笔录必须记清审理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对主要案情、争议焦点、关键情节、关键语句、质证意见必须记录完整和准确。笔录应准确反映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情况。笔录应有层次,分段清楚,字迹工整,标点准确,记录整洁,对口语、方言的记录要力求准确。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应当整理好笔录交当事人阅读或由书记员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名按印。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2、合议庭评议笔录

笔录应反映出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评议的全过程。合议庭成员的具体意见应记录清楚,尤其是不同意见,更应详细记录。评议的结论意见应记录准确、清楚。意见不一致的,应在结论中写明不同意见的内容,最后写明评议结论。合议庭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逐个审阅并签名。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3、宣判笔录要写清裁判文书案号、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是离婚案件的,要告知当事人在上诉期间不能结婚。并按有关规定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及签名必须由被送达人自己填写。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四)对已签发的裁判文书 5日内打印、校对、装订、送达,工作迟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五)负责案卷的整理、装订,卷宗的装订应符合相关规定,装订不符规定的,每个案卷减书记员2分。案卷装订要在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结案案卷及时归档,归档不及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六)完成庭室负责人交办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无故不完成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七)书记员对于一审上诉或抗诉案件在收到上诉状后2个工作日内装订,送达后及时移交立案庭。工作迟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八)书记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每加30分。

第三十三条 考评人员责任目标

(一)考评人员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考评人员每周至少督查1次,并对每次工作做详细记录,加减分理由及分值要清楚明确,每周五将检查记录移交监察室。未履行职责,减考评人员5分,将考评情况迟交、未交监察室的减考评人员2分。

(三)涉及部门及个人加减分的,交监察室存档。未做到的每次减考评人员2分。

(四)考评人员在检查中遇到应减分情况而未给予减分的,减考评人员未减分值的双倍分值。

(五)考评人员应发现而未发现存在的问题,与被减分者承担相同责任,减相同分值。

(六)考评小组人员完成全年工作无差错,每人加50分。

第五章 奖 励

第三十四条 干警受国家级、最高院表彰奖励,每次加1000分,受自治区级表彰奖励,每次加500分;受市级表彰奖励,每次加300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院内部量化管理,涉及其它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不重复加、减分。涉及责任人减分情况由考评小组提供。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考核方式为周考评,月通报,季度汇总年终总评。分值由院党组研究决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奖惩的主要依据,总分低于50分及受通报批评以上惩罚者本不得评优评先,被取消总分或得分为负分者离岗学习,离岗学习期间扣发岗位津贴。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实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第五篇:尚市镇中心小学2017秋开学工作汇报材料

尚市镇中心小学2017-2018学上学期

开学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秋季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以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开学工作有条不紊,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师生返校

学校8月21日召开了全体校委会成员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会议并与当天正式上班;学校8月23日上午召开了教师大会,部署开学工作,全面清扫校园,开展隐患排查;学校8月29日正式聘任教师;9月1日,学校全体教职工准时上班,接受学生报名工作。现我校教师应到45人,实到45人;聘请职工10人,无一人缺岗。

9月1日上午到校报到,中午,学校正式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下午,学校学生正式上课。目前我校学生,应到948人,转入36人,转出62人,实到915人。

2、后勤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的使用有理财小组审核。

3、开学主题教育开展。学校电子屏播放开学相关标语,各班写有欢迎学生回校的相关标语。

4、教材发放。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的相关通知,做到每名学生有免费教材使用。

5、课程开设、开足课时等情况。学校按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教导处结合教育部、省市县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班级课表、总课表、作息时间表。均已下发各班,上墙公布,并对家长公示。

6、教学计划、教科研计划制定情况。学校制定出台了工作计划及安排了工作行事历并贯彻执行。同时,班主任、学科老师及时制定了班主任工作计划与学科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精选作业,及时批改。

7、“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按要求动员教师积极参加晒课,录课活动。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学校党支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开展了“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七个一”活动、德育工作等。

三、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学科教师配备。学校配备了语数教师各34名,英语教师3名,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各一名。

2、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与教师签定师德承诺书,禁止教师乱定乱发教辅资料,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教师办班补课等行为。

3、教师权益保障落实。学校教师聘任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教师自愿组合。

四、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学校本服务区范围内学生就近入学,各项收费公开,禁止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等情况,学校平行分班,“一科一辅”公开,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

学校防流控掇工作落实,各班班主任对未报名的学生家访,并有记载。目前我校无学生未到。

我校计划2020年消除大班,目前我校五年级已扩班,及一年级已控制在每班45人以内,其它班级正在改善。

四、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安全工作,8月21日组织各处室对我校校舍及周边、教室、食堂、饮水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在8月31日上午,组织学校教师对各教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德育处在9月1日下午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教育,3-5年级学生有安全教育笔记;安排教师值班,开展教师护校活动。

五、信访维稳情况。

我校开展维稳工作,实行包干到人。目前暂未出现越级上访象。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学校已经成立了“推均”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了精确分工,责任到人,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微机室、体育室、美术室、音乐室、科学室等。

七、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情况。

学校暑假积极进行危房改造工作,已改造门卫室。学校严格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包干到人。学校实行教师一对一留守生帮扶工作。学校宣传资助政策,让每一名学生家长知晓政策,并签字。学校工作,任重道远!相信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将凝心聚力、整合资源、均衡办学,竭尽所能办好教育,殚精竭虑做好义务教育工作。让领导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尚市镇中心小学卫生管理量化考评办法(含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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