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处罚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堵绝不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制定以下安全规章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均应佩戴安全帽,遵守安全规范、制度、规章。
2、任何管理人员均有权制止不安全行为,处置不安全隐患的责任和义务。
3、管理人员应带头遵章,服从安全管理,给工人做表帅。
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光身,在有危险源的地方滞留。
5、严禁私接,乱拉电源,接电应找专业电工。
6、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标牌、标识、警示设施未征得主管领导、安全员的同意,严禁擅自拆除和移位。
二、安全处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赤脚、穿拖鞋、光身者发现一次处10~50元人民币。
2、私拉、乱接电源发现一次处50~100人民币。
3、破坏、拆除安全标牌、警示设施者,除赔偿费用外另处50元罚款。处罚金从个人工资或班组工程费用中扣除,一月内连续有2次以上违反安全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则扣除班组1000~202_元人民币,个人100~300元人民币。
4.工地出现打架斗偶者、按其情节的大小各处罚100—500元.然后按其各责任给以处理、事故严重者交于当的公安部门处理。
5.工地若出现偷盗行为者.处罚100—202_元在其班组当月生活费中扣除.陕西关中建司渭化项目部
202_年3月1日
第二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次例会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名(有事提前向监理和业主请假),无故不到者罚款20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100元。
二、文明工作管理制度
承建单位任何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合理指挥,若不服从或闹事者将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若辱骂、殴打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则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无条件离场。
三、进度计划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不得撤离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必须有一人常驻工地),无故脱岗者,每天罚款200元。
2、施工单位制定的下月进度计划应当在当月的25日前,下周计划应当在本周五之前报监理及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3、月计划排列必须满足总进度计划,不满足的罚款100元,并重新排计划,周计划必须满足月计划,否则,罚款50元并重新排计划。
4、施工进度的周计划由于施工方原因没有完成的给予300元罚款,连续两周没有完成计划的罚款1000元,未按月计划完成任务的罚款1500元,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的罚款5000元。同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报监理、甲方备案,若在下一节点时间赶上进度计划,则取消罚款。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成的临时计划,施工单位未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6、工程例会所要求报的报验资料、计划不能按时完成,拖后一天,罚款50—100元。
四、质量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重做。
2、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时,发现施工中滥制滥造,偷工减料的,要求其立即返工和停工整改,并给予1000元—10000元罚款。
3、劳务公司专职质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未经施工方“三检”合格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4、钢筋隐蔽验收中有油渍銹污的每处罚款50元,钢筋规格、品种、绑扎不符合图纸要求的罚款300元,并立即整改。焊工无操作证,上岗证施焊者每人罚款200元;焊件不试验的每件罚款300元。
5、混凝土浇注前,模板内有杂物每处罚款50元。
6、模板支设时不涂隔离剂、模板面不清理或早拆模板或麻面的每处罚款50元。不得使用油性隔离剂
7、模板拆除不报验,每次罚款200元,拆模后砼构件每发现一处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罚款500元,未经监理许可私自处理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8、浇注混凝土未报验,罚款500元。
9、对监理下达的监理通知,置之不理或不执行、不回复的,对劳务公司给予1000—3000元罚款。
10、主体结构工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砌体)。
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大于正负10mm; ②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mm(每层三皮);
③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或者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④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mm(每层三处);
⑤砌筑加气混凝土块、砖,未按规定浇水; ⑥砌体构造柱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
⑦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未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①砌筑砂浆拌制处未按要求或未按规定采用中粗砂的;
②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
③砌体砂浆拌制处未挂配合比牌或不计量的;
④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每组抽检三块砖,饱满度小于80%; ⑤砌体转角处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斜槎长度小于高度的2∕3; ⑥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不符合模数要求,折弯压入砖缝的;
⑦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未预埋拉结筋或埋件的;
⑧电线导管在多孔砖砌体中斜向敷设的;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①外墙砌筑留设架眼的,或经甲方和监理同意留架眼时,架眼封堵不符合要求的。
②外墙砌筑未采用五皮砖一灌浆的;
③楼板板缝未按照规定放置板缝筋或未增设板缝筋的、板带的; ④外墙粉刷做法不符合图纸设计文件和建设方要求的; ⑤外墙饰面砖未采用压浆勾缝的,⑥在砌体上开凿水平沟槽的。
11、现浇混凝土结构。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 商品混凝土无出厂合格证和未报验的; ②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0mm;
③梁、柱、楼梯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50mm,或深度超过保护层;
④现浇砼框架结构拉结筋不符合拉拔试验要求的;
⑤模板缝没有做到平整,严密、预埋件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 ② 柱胀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2,或厚度大于30mm;
②基础、墙板胀模面积一处大于100cm2或厚度大于35mm,每处罚款100元;
③墙、柱垂直度超过15mm;
④基础、墙、板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200m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
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300元以上: ② 施工现场拌制砼,未按实验室配合比施工; ②未配备合格的计量工具,或不按规定计量拌制砼;
③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小于或大于规定要求的;
④梁柱预留钢筋长度及钢筋接头、伸入支座、钢筋的绑扎不符合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⑷、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② 板(模板支架)方案未经设计计算和审查批准;
②施工未按规定制作存放试块、试件,缺少标识,无专业人员负责。
12、地面工程
⑴ 地热面层严重开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⑵、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100元。
⑶、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10cm2每处罚款50元,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⑷、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8-10mm)超高2mm,每处罚款50元。
⑸、楼梯踏步每步超过5mm,装饰板块高度超过2mm,每处罚款50元。
⑹、管子四周未按要求封堵,每处罚款50元
⑺、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造成污染的,每处罚款100元。
13、门窗工程 ⑴、门窗樘为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 20mm,每樘罚款50元。
⑵、塑钢门、窗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 处罚款50元。
⑶、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⑷、塑钢门窗框周边发泡不密实或断条严重者每处罚款50元。
14、抹灰、墙地砖砖等工程
⑴、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起壳、裂缝、面积超过200cm2,每处罚款50元,平顶起壳造成脱落,每处罚款100元。
⑵、管道后面墙未抹灰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100元。⑶、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每处罚款50元。
⑷、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凹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每处(条)罚款20元,女儿墙压顶坡向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50元。
⑸、外墙面保温板粘贴及罩面严重掉粉、起皮、漏网、透底面积超过100cm2每处罚款200元,⑹、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无加强措施罚款100元。⑺、粉刷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无加强措施罚款100元。
⑻、阴阳角角度超过3mm每处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⑼、面砖、地砖、瓷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20cm2,每处罚款50元。⑽、外墙开裂或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200元。
15、防水工程
⑴、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处罚款100元。⑵、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⑶、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每处罚款100元。⑷、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副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若不符合规范每处罚款100元。
⑸、卷材防水层有空鼓现象每处罚款100元。
⑹、卷材防水层转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⑺、卫生间防水工程无二次闭水实验罚款1000元。
16、屋面工程
⑴、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⑵、屋面和檐沟流水方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5 mm,每处罚款50元。
⑶、刚性屋面分仓缝脊相邻高差大于20 mm,每处罚款20元。⑷、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每条罚款50元。
⑸、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100元。
⑹、卷材屋面同地下防水工程卷材防水。
⑺、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承插口边距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50元。⑻、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每少一只罚款50元。⑼、屋面无蓄水或淋水实验的罚款1000元。
1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5000元以上:
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定的;
②提供不真实工程资料、材料,办理证明的;
③出现质量事故擅自处理的。
1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万—2万元以上: ①承包单位未经业主和监理项目部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②承包人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材料取样检测的;
19、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1万—5万元。
20、经第一次处罚后,需整改的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第二次加倍处罚并责令停工整顿。
21、未按照约定使用材料,处以合同约定材料与自行变更材料价差的10—20倍罚款,并不少于1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进行重新检测,承包人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22、对工程施工承包人违反国家规定,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参照《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_进行落实。
经检查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事故隐患,立即制止要求整改,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予以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人员的违章,给予从重处罚。
1、无安全保证体系或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罚款500元。
2、无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不上墙的罚款300元。
3、工人进场无安全交底,无书面材料报监理部的,罚款500元。
4、特殊岗位无操作证,罚款200元。
5、材料筋场后堆放不整齐,无分类挂标示牌的每处罚款100元。
6、例会纪要中要求劳务公司完成的有关事项必须按期完成,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以上: ⑴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安全带者;
⑶电闸箱内进出线从箱门口或箱上、下出入的; ⑷配电箱、开关箱内放杂物者; ⑸电线接头不牢,接头或电线中间有金属丝外露的;
⑹电源线与钢筋、钢管接触处未采取绝缘措施的; ⑺氧气瓶与乙炔瓶,并与动火点之间不符合安全距离的; ⑻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乱倒污水者; ⑼未办理动火证动火者;
⑽施工人员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在施工现场吵闹、动手动脚开玩笑者;
⑾招用聋哑伤残人员从事施工的; ⒀在施工现场内赤脚、赤身和只穿内裤者; ⒁高空作业穿硬底鞋、塑料底鞋者; ⒂操作打夯机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者;
⒃安全帽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帽无带的,有安全帽不戴的;
⒄电锯、电刨无安全装置,机械传动部位无安全罩,砼搅拌机料斗无侯检链、保险钩的;
⒅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或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牌的;
⒆机械人员或值班电工,下班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者;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⑴悬空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者;或搭设防护网不合格的。⑵开关箱中,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者;
⑶吊盘无防护门,卷扬机司机因故临时离开岗位,未将吊盘放至地面,未切断电源或未锁上开关箱者; ⑷木工棚、仓库内烧火、烤火、吸烟者;
⑸私拉乱扯电线,使用护套线、花线、胶质线的,电线拴挂钢管或用铁丝绑扎电线,以及电线接头绝缘包扎不良的; ⑹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建筑垃圾的;
⑺搅拌机料斗坑内有人清理,未挂保险钩,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的;
⑻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乱倒垃圾的;
⑼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⑽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的安全规定的;
⑾金属容器内、坑内、潮湿场所等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
⑿违章作业造成了人员轻伤者的;
⒀平刨、圆锯、电焊机等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未采用接零保护的;
9、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元以上:
⑴省市上级安全检察指出整改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复查,不按时将复查和整改情况反馈给上级检察部门者;
⑵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施工支护方案的,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⑶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及“四口、五临边”不按规定进行防护的; ⑷脚手架未随施工进度搭设,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架板内未按规定设置平网的,以及缺少拉接、变形超出规定的;
⑸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无签字的,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落实的; ⑹塔吊、施工电梯无安全验收合格证的;
⑺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虽经批准,不按要求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
⑻乘坐塔吊吊斗上下者;
⑼无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的; ⑽安排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⑾破坏消防设施者;占用安全通道、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 ⑿不按期进行电气、塔吊、施工电梯检查,检查修理无记录; ⒀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
⒁起重钢丝绳和电源线经过通道而未做过路保护的;
⒂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绝缘的,打夯机没有安排专人调整电源线的。
10、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处罚:
⑴省、市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劳动合同等专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罚款1000—5000元;
⑵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赌博的,对承包人罚款5000元以上,造成伤害由承包人负责,打群架的队伍给予双方各罚款10000元,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另报公安部门处理;
⑶有5处及其以上一般安全隐患或有1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2_元,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罚款 1000元,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罚款 10000元至20000元,并负责交纳上级有并部门的处罚,和事故处理费用,伤亡赔偿费用。⑷发生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除给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外,还分别给项目主要负责人罚款,项目经理部还要全额承担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人员伤亡经济赔偿。
⑸现场安全防护差、不支持安管人员的工作,安全不投入,不改善工人安全生产环境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罚。
⑹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深入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不及时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领导,检查部门等,给予罚款100元至50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工地处理。
⑺经教育处罚不改者,要加重处罚,除将清出施工现场外,要对其罚款1000元至202_元;
⑻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不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给予罚款202_元至50000元;
⑼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项目经理部,罚款1000元至202_元,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加倍处罚。
⑽不支持安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干扰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关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
⑾违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⒀特种工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备注:
1、在执行处罚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根据处罚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处罚。
2、罚金在500元以下的交现金,限24小时内上交,超过24小时者,加倍处罚。超过1000元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3、以上罚款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项目部共同认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交建设单位工程部,若限期不交,将在支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所收罚款,作为每月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竟赛中三方先进管理人员、管理单位的奖励基金及公益事物费用开支。
第三篇: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和文明生产等。具体内容和检查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达到___分以上(含___分)为优秀,达到85~~___分为良好,达到80~~84为及格,___分以下不及格。
检查考核办法
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安全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动力公司及生产安全部相关负责人组成。
2、检查考核小组或生产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3、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评分。
4、每年结束,汇总四个季度的评分情况,对全年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5、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报公司,依据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6、在检查考核中,对违规违章现象除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扣分外,要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经济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每次处罚___元。
2、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每次处罚___元。
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每次处罚___元。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损坏的,每次处罚___元。
5、未经审批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处罚___元。
6、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的,每次处罚___元。
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经检测而使用的,每次处罚___元。
8、安全隐患没按规定要求整改的,每次处罚___元。
9、生产现场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每次处罚___元。
10、违章吸烟每次处罚___元,禁烟场所发现烟头每次处罚___元。
11、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四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安全管理制度吧!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职工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四条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五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六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八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九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加工车间现场管理,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加工车间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第五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_年1月8日
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专业公司、项目部及其主管部门和参加我公司的其他施工单位。
三、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市政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照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四、公司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五、总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六、安全生产和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七、安全生产和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生产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文明施工、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并保护好施工现场标牌;
2、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实施、堆放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3、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施工机具,不得任意侵占场地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签名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本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6、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电压也必须符合安全电压的要求;
7、施工现场应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周边环境及场容场貌整洁,避免施工污水,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在车辆、行人通行之处的沟、坎、穴设置覆盖物及施工标志;
8、如现场设置工人生活设施,必须保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9、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外来车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食堂
1、食堂要内外整洁,远离污染物。
2、灶台及周围要镶白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食堂上要吊顶刷白、下要铺设地砖。
3、食堂内物品放置有序,有厨柜、垃圾、泔水容器应加盖密闭,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食堂内要有纱门、纱窗和必要的上、下水设施,做到无蝇蛆、无蟑、无鼠、无食物中毒。
5、食堂人员需持《健康证》,操作时穿白衣、白帽、白口罩。
(三)宿舍
1、宿舍内要定人定铺、名单上墙并明确室长,遵守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2、宿舍内不得酗酒、赌博、打闹,应保证宿舍区的消防安全。
3、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居,非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和留住宿舍,有人来访必须在办公室做好登记手续。
4、污水、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在指定场地倾倒。
5、宿舍区规定统一晒衣场所,不得乱晒乱晾。
6、注意宿舍卫生、勤开窗、勤洗衣被、床上用品,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7、爱护公物、公共设施、节约水、电资源,保护宿舍区环境卫生的良好状态。
8、公厕要定期打扫,冲洗,严禁方便后不冲洗的现象。
安全教育制度
1、采取各种形式经常宣传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精神,做到在每个员工心目中把安全、文明生产放到首位。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3、对职工必须实行三级教育后持证上岗,严禁“三违”操作。
4、专业公司、项目部对在职人员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
5、内场机械操作人员和特殊工作人员实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认真统计好安全奖惩,下发有关事故发生调查材料,引起每个员工及专业公司、项目部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7、在给违章操作人员批评教育的同时视情节给予负有监管责任人员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处罚。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到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每月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部门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集团公司每季不少于一次。
3、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排除后进行复查,记载存档。
4、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安全部门汇报,组织落实排除。
5、检查中发现“三违”情况,应立即纠正,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召开专门安全会议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6、检查情况均应在台帐中反映,以便开展工作。
7、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作用,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工伤、操作、设备、质量、交通运输、火灾、爆炸等一切事故,反映对每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发生了事故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指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3、所有事故均应逐级汇报,及时查找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安全部门应全过程记载存档,以便工作顺利展开。
4、事故发生后,由安全工程师会同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共同调查,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组、工作组批准实施。
5、对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严重,损失大小,严肃处理。
6、及时做好事故受害人员的医疗赔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等善后工作。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多为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容易产生临时观点。工地要经常对电工或兼职电工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他们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事,坚决杜绝违规操作。
2、临时用电设备5台至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将临时用电管理规范化。
3、结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该项措施的的实施应具有强制性。
4、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对不安全和有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维修,破损、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每年在雨季前,还要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配电箱、闸箱等室外电器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防雨设施。
5、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熟悉本岗位操作特点及消防器材常识。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的引进必须经安全小组检查认可,并由具有特种作业证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严禁“三违”现象,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在禁火区内禁止擅自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使用电炉。
2、食堂、宿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和通风设施,保管员必须懂得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一切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电器设备有漏电产生火花现象的,应立即停电检修,要害部门、仓库的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5、下班前或节假日,各科室、部门均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有无火种。并关闭好电源开关及门窗。
6、违反禁火制度者,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经予罚款,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7、沥青试验室严禁抽烟。
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季度组织
一、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2、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需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三、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经理组织下属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对下属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四、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五、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1、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工作工要注意检查自己工作场所,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预先识别、分析、评价、排查、分级监控和管理生产作业中的各种隐患,以消灭或控制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按隐患危害程度分类
⑴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
⑵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⑶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集团公司安全部组织各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对全公司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成书面资料在生产会议上汇报;
⑵每月下旬由各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公司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⑶每周末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对本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分公司安全负责人,由各分公司安全负责人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3、隐患的管理
⑴各分公司必须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排查记录;公司由安全部负责隐患的收集、分类、汇总、建立台帐,负责监控、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属重大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的需形成书面资料及时报安全副总审查落实整改情况、确定分类情况及整改、治理情况,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⑵各分公司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安全部汇报,原则上一般隐患由分公司组织验收,安全部抽查;重大隐患由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特别重大隐患由安全副总牵头组织验收,并形成书面文件;
⑶每季度由安全副总牵头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凡不按本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各的分公司或个人,按公司“处罚规定”给予处罚,对在隐患排查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1、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接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种,都必须经过安监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安全员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5、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持证培训和日常工作,各特殊工种应定期参加复审,安全员应及时组织送培。
7、新工人、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8、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9、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0、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治安保卫制度
1、项目部必须设专职保卫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地所有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并进行动态管理。
2、临时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严禁招用无证和身份不明的人,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疏导、缓解各种矛盾,对不执行制度的人员及时教育处理,保证工地正常秩序。
3、工棚宿舍定人、定位集中住宿,不准男女混住,禁止带家属及小孩进工地,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取暖烧饭。
4、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管理人员轮流值勤,值班时不准喝酒、睡觉、脱岗、离岗,发现异常现场,果断处理,必要时向110报警。
5、发生打架、斗殴、滋事及赌博行为者,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罚,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从职工素质、工地环境及当地治安状况出发,设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治安管理小组,维护施工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
7、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防止失窃、偷盗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失窃、偷盗事件,应在报案的同时填报《无锡市道桥、环境绿化工程施工工地失窃、偷盗情况登记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要从上到下地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施工人员都要订立安全生产责任状。通过建立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项目部、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在制定生产经营责任目标的同时,制定安全责任目标。只有把安全和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将安全指标作为各级施工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生产负责人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才能增强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确保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3、在检查施工进度的同时,检查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条件之一。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