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班主任选聘办法
班主任选聘办法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学生学习的水平。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不仅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的成功与否,还直接制约着学校各方面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班主任选聘制度。
一、班主任选聘基本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所聘岗位应是自己任课班级。
(五)参加过班主任培训或曾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因责任过错被学校撤销过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两年内不得参与选聘。
二、选拔聘用办法:
(一)人员数量 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二)人员产生程序
1.学校成立班主任聘任领导小组。组长:刘勇 常务副组长:刘玲芳
副组长:张祝英、张志华、罗艳花、罗珍、邹九生 办公室主任:李琪
成员:黄钟贤、周光荣、王平华、黄娟
2.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年末提出自愿申请并附500字左右的《班主任目标承
诺书》(承诺目标高于现行绩效),交于小组负责人。
3.小组负责人于开学前一周通知交了申请并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班主任竞聘演讲。
4.由班主任聘任小组对参与竞聘演讲的老师予以综合评比打分,择优录取。(同一岗位预选人员应等于或大于一人聘选,如无人预选由学校直接委任。)
班主任工作年终考核为“优秀”的直接续聘;上一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在学校“文明班级”评比在年级末两位的班主任实行竞争上岗,与新申请的老师一起参与竞聘。
(三)人员确定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由学校班主任聘任领导小组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件,每学年末本人提出申请,在学校“文明班级””评比中成绩一般的班主任只需提交申请,无需参与演说,如未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班主任聘任领导小组考查合格后公布班主任名单,政教处备案;
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被解除聘任后的班主任工作岗位由学校另行聘任。
三、聘任年限 一学年一聘。
四、待遇
任期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五、聘任解除
(一)因工作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违法乱纪,如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收取家长礼品、礼金等经查实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因工作渎职经校行政会议决定需要解除的。
(四)因学校工作需要解除的。
剑光中心小学
二0一三年十二月
第二篇:班主任选聘办法
坑东明德小学班主任选聘办法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我校全体教师除部分行政中层人员外,其余教师均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学生工作的水平。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不仅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的成功与否,还直接制约着学校各方面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班主任选聘制度。
一、班主任选聘基本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所聘岗位应是自己任课班级。
(五)、参加过班主任培训或曾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学校中层干部除因学校委任外原则上不得兼任班主任。
(七)、上一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考核中为“不合格”者下一学年内不得参与选聘。
(八)、因责任过错被学校撤销过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两年内不得参与选聘。
二、选拔聘用程序:
(一)人员数量
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二)人员产生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年末提出自愿申请并附500字左右的《班主任目标承诺书》(承诺目标高于现行绩效),交学校办公室;
2.部门推荐。由校长、书记、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和德育处在学年末推荐人选并提交300字左右的署名推荐材料(各部门最多推荐一人)。
3.学校委任。同一岗位预选人员应等于或大于一人聘选,如无人预选由学校直接委任。
(三)人员确定
1.对于岗位拟聘人员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被解除聘任后的班主任工作岗位由学校另行聘任。
三、聘任年限
一学年一聘,班主任工作年终考核为“优秀”的直接续聘。
四、待遇
任期内按照上级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依相关制度执行(相关制度另行制定)
五、聘任解除
(一)因工作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违法乱纪,如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收取家长礼品、礼金等经查实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因工作渎职经校行政会议决定需要解除的。
(四)因学校工作需要解除的。
坑东明德小学
第三篇:班主任选聘制度
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班主任选聘制度
班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班主任队伍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选聘班主任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班级管理工作更有成效,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全体任课教师均为班主任选聘对象。学校从202_年起开始试点,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班主任人选。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一般情况下予以照顾,暂不选聘。
1、孕妇及哺乳期者;
2、男教师年满55周岁以上者;
3、女教师年满50周岁以上者;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照顾者。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思想落后,职业道德较差,责任心不强者;
2、受行政处分尚未撤销者;
3、上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4、因病(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相关化验单)或其他特殊情况(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且经学校领导同意)者;
5、凡经学校选聘而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履行职责者。
四、有关规定
1、班主任聘任工作,原则上一学年聘一次。
2、根据教育工作需要,各年段、专业部班主任在保持三年小循环的稳定情况下进行调整、流动。
3、连续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如需调整者,可提出申请,学校根据需要给予1年的时间不选聘为班主任。
4、担任班主任工作的,都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队伍外出考察活动。
5、属第三条第五款者,经动员仍不接受者,二年内不得参与评先,三年内不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已评为高一级教师者降一级聘用。
五、选聘办法
1、由专任教师报名,年级主任提名,双方挑选,初步确定名单后报政教处确定。
2、班主任根据学校、年级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目标拟定工作计划,和学校签订责任管理书。
3、班主任工作实行动态考核,计划、执行、监督、考核相关环节要有落实。
4、奖惩分明。在学年内津贴发放、评优、评先有自主权,但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要提交行政会研究通过。
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
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班主任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成人成才的引领者,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担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是应完成的基本工作量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班主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根据学校综合改革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做到以学生为本,热心服务于学生成人成才;
2、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高标准、严要求,帮助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注重学生继续学习、社交沟通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
4、深入了解学生实际,熟悉班级情况,注重优良班风、学风的培养;
5、抓好班级建设及班级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做好不放心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6、注重学生日常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心理健康以及法制安全教育;
7、负责本班学生考核及评优、评先、入团、入党的推荐工作;
8、积极开展班级各项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
9、负责学生费用催缴、入学注册、信息采集工作,做好班级管理资料的整理工作;
10、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掌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信息和实际表现。
11、认真完成系部和学生管理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班主任的聘任
(一)班主任的聘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精神;
3、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
(二)班主任的聘用方法
在每学年末,由各系部公开招聘新任班主任,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以书面形式到所属系部报名,由系部审核确定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聘任。
如本系部新任班主任自愿申请人数不够,对于本系部确实没
适合的人选,由学校从其他部门选调人员担任班主任。对于学校、系部指定的班主任人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当。
(三)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解聘:
1、对班级工作极不负责,学生反响强烈,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再担任班主任者;
2、犯重大错误,受学校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3、无正当理由,中途要求辞去班主任工作者;
4、在系部学年考核中排名最后一名的班主任。
解聘是对不合格班主任的处理,不记录班主任工作年限。解聘由系部提出解聘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后实施。
(四)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1、由于进修培训、身体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者,经批准可以辞去班主任工作,但不连续计算班主任工作年限;
2、担任中层以上正职干部和直接从事学生管理的人员可不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龄超过55岁(女50岁)可以不担任班主任。但必须承担助理班主任或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
3、为了维护班级管理的延续性,受聘任班主任原则上要担任到学生毕业。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中途辞去班主任工作:
(1)工作调动,离开本校;
(2)工作性质变动或学校安排出差时间持续达一个月及以
上等,确实不适合继续担任班主任;
(3)由于生病住院持续达一个月及以上、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及以上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
三、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
1、班主任应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2、各系部具体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教育工作;
3、各系部要加强班主任管理,广泛搜集班主任意见及学生反馈信息,及时汇总学生工作处;
4、为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学生工作处、系部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和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系统培训;
5、鼓励能力强、有一定学生管理经验的老师和职工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班主任;
6、被提前解聘班主任工作的,其当工作考核不能定为“优”;
7、承担班主任工作是教职员工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职称申报评定期间,凡申报初级职称,必须担任一学期班主任或助理班主任;凡申报中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4年内必须担任三年以上班主任;凡申报高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5年内必须担任二年以上班主任,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中、高级职称在任职期间,以学生学制(3年或5年)为一个周期,任满一个周期可以轮休一年(特殊情况由所在部门报主管
校领导批准学生工作处备案)。无故未履行担任班主任工作义务的实行高职低聘。
8、按照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班主任考核采用月考核和学期考核两种方式,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学生工作处。
(1)月考核=班主任考核(50%)+班级考核(40%)+学生测评(10%)+加分
(2)学期考核=月考核平均分(80%)+学生问卷调查(10%)+自评(10%)
四、班主任的考核津贴发放
各系部应按《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绩效考核,依据绩效发放考核津贴。
1、在校班级班主任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学校按兼职班主任每月300元/班、专职班主任每月200元/班考核津贴核拨给各系部,由各系部根据班主任考核办法,按考核结果造表于次月10日前汇总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予以发放。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特殊情况
毕业班班主任津贴按每月每班级100元发放;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毕业班除外)的兼职班主任考核津贴第二个班级起分别上浮20%、50%,同时担任三个或三个以上班级(毕业班除外)的专职班主任,第三、第四个班级班主任津贴按120%、150%发放;代理班主任的津贴按担任班主任的时间比例从原班主任的月津贴中提取,发放办法同上。
五、班主任的嘉奖
(1)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部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各系部前2名的班主任进行奖励;
(2)对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在聘用班主任时优先考虑;
(3)校级优秀班主任优先推荐市级、省级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进修、外出参观考察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对连续3年及以上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将给予重奖,同时推荐为标兵班主任或首席班主任候选人。
六、附则:
1、本办法经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
2、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
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教师考核与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激励教师忠于职守、积极进取、钻研业务、教书育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本办法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评定职称、奖惩和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龙城高级中学校全体教师,包括代课教师。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教师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
第五条 政治思想指教师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即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第六条 业务水平指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即是否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具有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是否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能力;是否掌握和了解所任学科教育教学发展的动态。
第七条 工作态度指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对教学业务是否勤于探索钻研并精益求精。
第八条 工作效果指教师的工作实效和贡献。教师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是否做出贡献。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九条 客观性原则。考核要以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为考核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各种量化指标为凭证,坚持实事求是。
第十条 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持同一标准,不能有亲有疏,宽严不一。
第十一条 准确性原则。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作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防止千人一面。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第四章 考核方法
第十二条 教师考核是学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副校长、校长助理、教学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级组、科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不少于考核小组人数的30%。
第十三条 教师考核前,被考核教师要进行自我总结,将的成绩和不足写成述职报告,交学校考核小组。
第十四条 考核小组通过学生座谈、学生问卷调查、教师问
卷调查、评议会等形式了解教师情况。
第十五条 学生座谈会主要考察本班级教师情况,学生代表按学号任意抽调,人数不得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20%;学生问卷以班为单位进行,教师问卷在级组和科组教师中进行。
第十六条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四级: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七条 考核小组将各方面考核情况汇总后,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要与教师本人见面,并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第十九条 教师对其考核结论认为严重失实时,可以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诉,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条 教师考核工作在学年结束之前进行。第五章 教师奖惩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教师聘任合同期满决定是否续聘或晋升职务时,要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和申报高一级职称。对不称职的可解聘或高职低聘。解聘教师包括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收回聘书,由学校安排其它工作或限期另谋职业。
第二十三条 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教师,应限期培训、提高,培训后仍不能达到称职要求的,应调离教师岗位或另谋职
业。
第二十四条 经考核确认,对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著的教师,每年选送部分代表出国或出境考察、进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龙城高级中学校长办公室。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
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德育总体目标
1、突出德育的主体性。通过一中心学生“自理、自律、自立”的学子形象建设,让学生参与管理,开展以学生为主的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强化自我教育。
2、讲究德育的科学性。提供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展示的天地,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因素,构建学科结合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功能,让学生在活动中自主学习、自主实践。
3、注重德育的开放性。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的研究,拓展创建内容、创建形式,提高创建实效。通过家校合作互动,家长和孩子同时成为家庭中学习的主体,重视知识技能的学习,重视伦理道德培养,重视美学艺术的熏陶。
二、德育管理体制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
2、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规划、实施、检查德育工作,定期研究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情况,分析学生思想品德状况。
3、各年级分管领导每学期参加年级组专题研究或班队会不少于四次。
4、教研组活动隔周研究德育工作,单周校会活动,双周上
班会课。
二、德育工作队伍
1、全校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学校党政领导、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2、学校建立一支热心教育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成立校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管理作用。
3、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奖励德育工作有成绩的教工。
三、德育常规管理
1、学校加强对思品课教学的管理和研究,保证专课专用和研究活动正常举行。
2、贯彻落实《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贯彻学校德育要与各育共同发展的理念,落实德育的学科结合点,在“晓理、导行”上下功夫。
3、抓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的教育与训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奖励示范班和先进班。
4、认真安排好每学期社会考察活动和其他参观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每学期召开1至2次家长会,为家长、学生提供教育咨
询服务。
6、结合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辅导工作,学校开设“关爱热线”,给学生以真诚的援助,切实构筑起师生间的情意。
四、班主任管理
1、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好班主任,使年龄、知识、能力等达到最佳结合。
2、指导并督促班主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以及本校的班主任职责,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通过班主任例会,交流汇报、研究情况、布置工作,促进班主任工作的进一步创新。
4、指导班主任积极开展中队特色的创建工作,将雏鹰争章和快乐队建活动相结合,开展班级特色活动,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
第四篇:班主任选聘制度
太谷职业中学综合系班主任选聘制度
班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班主任队伍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选聘班主任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班级管理工作更有成效,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我系特作如下规定:
一、聘任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班主任实行聘任制
(一)、班主任的聘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
2.熟悉职校学生思想教育规律,有一定的组织、教育管理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快速反应并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3.顾全大局,严于自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爱职教,关爱学生,热爱班主任工作,不辞劳苦,乐于奉献,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5.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学识水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二)、班主任的聘用方法
1、在每学年末,由本系公开招聘新任班主任,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以书面形式到本系报名,由系审核确定,报学生处备案后聘任。
2、如本系新任班主任自愿申请人数不够,由系领导指定班主任人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当。
(三)、有关规定
1、班主任聘任工作,原则上一学年聘一次。
2、根据教育工作需要,各年段班主任在保持三年小循环的稳定情况下进行调整、流动。
5、对拒聘者,二年内不参加任何一级评优评模。
三、其他
1、班主任根据学校、系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目标拟定工作计划。
2、班主任必须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对不能履行班级管理职责、或不能胜任的班主任,经系领导研究后,随时解聘。
3.对有严重失职行为,对学校财产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班主任,严肃追究其责任。
综合系
第五篇:班主任选聘制度
班主任选聘制度
西和小学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和领导者,是学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骨干力量,为加强学生和班级管理,完善班主任聘任机制,协调班主任、课教师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选聘对象
1、凡我校在册正式职工,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班主任工作。
2、积极支持和鼓励50周岁以上教职工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班主任选聘办法
1、根据当年学校招生人数、课程安排和班级数,由学校在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提出班主任聘任人选。
2、班主任聘任人选确定后,由学校在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
3、做好新聘任班主任培训工作。
4、新聘任班主任原则上须带满一届学生。因调走或本人主动辞聘等原因造成中途班主任空缺的,新增班主任按以上程序确定。凡本人主动辞聘的不计算班主任任期,接任者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任期。
5、班主任由学校校长任免,每学年任免一次,对于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或其他原因不适宜做班主任工作的,应免去其班主任职务。
三、拒聘处理办法
凡接到通知而不到岗者视为拒聘,拒聘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取消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连续两年拒绝聘任的,作待岗处理。
四、班主任待遇
班主任津贴按各级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