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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84-53220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19 06:27:07 来源:网络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加强对施工项目部消防管理,保障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威建集团安全保卫管理标准》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3、各分公司专(兼)职保卫人员对本单位各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实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消防档案,各项目部对消防工作都要有原始记录资料。

4、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各工种都必须执行本规定。

二、项目部实施细则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1)集团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武装保卫部。

2)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成立消防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要求分公司(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施工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规则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1)管理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物品的性质,并会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不准和其它物品混放,库内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门窗要牢固可靠,易燃易爆物品出入库时要按规定搬运。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不准存放其它可燃物品,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和带火生产,并要设置防火器材,涂写醒目火警标志。

2、用火用电防火规定

1)可燃物品场地、车间、仓库等部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准乱拉电线,可燃物品与热源要保持一定距离。

2)生产、生活用电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电器设施靠近热源的地方要进行隔热措施,电器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3)凡必须在易燃、可燃物品仓库、木工间、油漆间、配电室等部位动用明火的施工工种,应通知项目部防火负责人,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派专人监护,配足适用的灭火器材。

4)夜间护场,生产照明使用的大功率灯具,要远离可燃物,并且要安装牢固。

3、木工操作防火规定

1)各种木材进入施工现场,要选择远离热源的安全地方存放,有专人管理,及时清除木材周围的可燃杂物,防火禁区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便动用明火。

2)存放木材的仓库、车间及木工棚等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设置醒目的防火警告标志牌。

3)木材堆垛间要留有一定距离的消防检查通道,棚房、仓库内的木材,必须堆垛整齐,垛间应留有能进入检查的间距,木材场地要经常清理树皮、枝叉、腐朽木及废木渣等。

4)木工机械操作时,要控制好速度,特别是硬质木、节支较多的木材,更应注意降速,防止产生火花引燃木屑,刨花、木粪等。

5)机械设备的电动机、开关、配电箱等电器设备应设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和经常清扫,保持洁净。

6)木制作车间、木工棚等场所,班后要进行清扫,木屑、木粪堆存处不准积压过多,要定期清扫,防止自燃。

4、油漆工防火规定

1)各种油料应专库专存,严禁烟火,不准同室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2)油漆使用喷灯火焰,应先清除周围易燃物,沾染油漆的破布、废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好;

3)油漆操作时不准吸烟,近距离内不得有明火出现。

4)油漆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焊割作业防火规定

1)进行焊割作业时,要在适当的位置悬挂防火警告标志牌。

2)各种气瓶应有明显的标志,乙炔瓶、氧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并有防震胶圈和防爆、防晒措施。

3)焊割作业时,应先清除周围的可燃杂物。下班要拉闸断电,气阀关闭。

4)电焊机、气焊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无证者进行操作。

6、职工宿舍及仓库防火规定

1)物资仓库内不准混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材和涂写防火标志。

2)不准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明火出现。

3)仓库、职工宿舍及伙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乱接乱拉电线,各种电器要做到人离电断。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且存放间通风良好。

4)职工宿舍内不准使用液化气等明火烧水、做饭,不准随意点燃各种物品。

7、消防器材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1)消防器材要放在通风、干燥,取用方便、布局合理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2)项目部消防器材要实行定位、定人、定责任管理,灭火器材要保持整洁,不准露天设置,要采取冬季防冻、夏季防曝晒雨淋措施。

3)消防器材不准挪用,严防丢失和损坏。

4)项目部消防负责人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相应的处理。

5)防火部位要设置醒目的火警标志,不得挪动、涂改、遮挡,始终保持颜色鲜明。

四、附则

1、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专(兼)职防火负责人都要重视消防工作,经常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通知整改,决不拖延,并有检查整改记录。

2、发生火警、火灾在报火警(119)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灭火,灭火后要保护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方能清理现场,恢复生产,并把有关资料送交公司武装保卫部存档备案。

3、违反本规定,均按《威建集团安全保卫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4、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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