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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共青团规章制度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84-51638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10 18:13: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合作社共青团规章制度

Xxxxxx合作社团支部工作制度

xx合作社是在团县委、镇党委政府和镇团委领导下,负责合作社团支部共青团工作和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带动周边团员青年发家致富,指导团员开展工作,发展经济,负责合作社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更好地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团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主持召开全体支部会和团支部扩大会,传达党的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2、负责合作社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经常帮助指导各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好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4、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团员的工作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解决团员青年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6、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当好“班长”,加强团支部内部的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关心团支部人员的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内部人员的积极性。

二、团委副书记职责

1、按照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协助团支部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了解各下属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选拔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设。

3、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合作社生活,给青年发展经济出谋划策。

4、配合合作社做好宣传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6、抓好分管的工作。

7、完成合作社领导和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工作,围绕合作社中心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

2、负责协调团支部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干部队伍建设。

3、研究制订落实团内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组织的工作考评,管理兼职团干部。

4、做好团籍管理和团员纳新工作,做好团员民主评议、推优入党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年终作出团费收支报告。

6、具体办理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7、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委员职责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参与研究团组织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探索新时期团的工作思路,配合合作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合作社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办好团支部的工作简报等。

5、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和团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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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霞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团支部组织结构

书记: 副书记:

委员:

第二篇: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洪江市万紫万红柑桔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五、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六、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①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②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八、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3至5人为宜。民主理财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合作社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合作社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篇:共青团规章制度

共青团规章制度

团委是负责共青团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群众团体。具体负责团籍管理、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团员发展和推荐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团员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指导学生会团委会和学生会开展工作,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下属学生主题教育和文体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学术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济困助学活动。同时,还协助学生处和系部做好共青团干部的配备、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系部学生管理专干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团委下设团总支、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青年志愿团等部门。为更好地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团委书记职则

1、全面负责团总支工作,主持召开全体总支会和团总支扩大会,传达党的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团总支的工作任务。

2、负责院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经常帮助指导各系团总支开展工作,组织好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4、配合党委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和学生党员教育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团支各部门做好经常性工作。

7、抓好团总支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团总支内部的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关心团总支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内部人员的积极性。

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9、负责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团委副书记职则

1、按照团总支的工作职责,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了解各下属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选拔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设。

3、抓好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安排好团员教育和团校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大型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校园生活,组织好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配合学院做好宣传工作。

6、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工作。

7、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8、抓好分管的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和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组织部职责

1、负责团总支的组织工作,围绕院党中心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

2、负责协调团总支及直属支部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干部队伍建设。

3、研究制订落实团内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考评,管理各班团干部。

4、做好团籍管理和团员纳新工作,组织团校培训,做好团员主评议,推优入党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年终作出团费收支报告。

6、具体办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总结交流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7、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部职责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研究团的发展战略,探索新时期团的工作思路,配合学校党委工作中心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寒暑假前后及国家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办好团总支的工作简报和相应板报等。

5、负责组织宣传干部和业务培训和考察,组织开展全系团的工作宣传,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报道。

6、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团部主要职责

1、负责社团的发展与建设工作,并同时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管理。

2、及时准确的传达学院联合会下达的精神和决定,配合学院开展各项社团活动,并针对我系特点,计划开展系部特色性社团活动,并做好监督与落实。

3、研究社团的发展战略,探索学院社团的工作思路,负责对各社团管理与监督,对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的了解与掌握。

4、组织共青团组织进社团,负责抓好社团的组织宣传工作及其社团40%经费的管理。

5、负责了解社团会员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做好处理与协调,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6、负责组织对社团负责人的监督与考察,并定期对社团干部的业务进行培训。

六、青年志愿团主要职责

1、负责我系青年志愿团的发展与建设工作,并同时接受学院青年志愿团组织和我系团总支的领导。

2、及时准确的传达学院团委下达的精神和决定,配合学院开展各项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针对我系特点,组织计划开发系部特色性志愿服务活动,并做监督与落实,做好详细记录。

3、做好志愿者宣传与落实,认真组织好志愿工作,并负责好新团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

4、负责了解我系志愿团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寒暑假前后的思想教育,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5、做青年志愿团的外联工作,协调处理好各项事务。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一、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团支部书记主持。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和计划和措施,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如何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以及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讨论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研究如何团结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等事宜,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以及提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三、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本级团组织的工作需要及上级团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确定,会议应建立专门的会议记录簿,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记录。团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使团员在组织的引导下不断进步。可以说,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的基本组织进行思想建议、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没有正常的团组织生活,团组织的严密性就失去了思想基础。

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具有统一要求、相对稳定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下方面:

1、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组织生活中,团支部可以联系当前的实际,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2、帮助团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团的组织生活可以通过团课形式,帮助团员了解团的历史和团的光荣传统,明确共青团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团组织是依据什么原则组合而成的、团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等等。促使团员按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在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团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支部应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内存的问题和团员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展开讨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

4、帮助团员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共青团担负为党培养和输送新鲜血液的光荣任务。团支部在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帮助团员全面了解党的性质、任务、奋斗纲领和最终目标,激励团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信念。

5、组织团员讨论、落实团的工作。团支部并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重要作用,在团的工作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组织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吸取团员的合理建议,同时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并对团员执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另外,团支部的还可以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了解并及时解决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

团的组织生活主要包括团课、民主生活会、学习活动三种形式。其中学习活动在团组织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团的组织生活主要的经常性的内容。对于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制度,坚持正面教育,保证全员参加,结合实际确定内容。另外,为了扩大教育面,团支部还可以吸收团外青年积极分子参加或列席团的组织生活,但人数不宜太多。根据团的有关文件规定,院团委要求各系团总支两周至三周开展一次的组织生活。

团员发展制度。为了更好的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壮大团的队伍,院团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团的青年要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入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概况和简历,对团组织的认知,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提出入团申请,一般应写书面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团申请人已经具备入团条件,便可发给《入团申请书》。《入团申请书》是青年积极分子郑重向团组织表达入团意见的书面凭证,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受留团查看的团员,在留团查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青年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三、经支部委员审查合格,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程序一般为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情况,团员讨论发言,团员举手表决,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讨论接受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该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须由到会所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来代替支部大会的表决。

四、报系团总支审核后再报院团委批准。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院团委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院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一、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管理

青团是青年的组织,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由团支部召开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原因,并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注明。超龄团员离团以后,应报团总支再报院团委备案,院团委应该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登记表上注明该团员何时何地因超龄离团,并将其档案送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存,并交保管单位。

二、团员入党后的团籍管理

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团籍自然取消,由团支部在团员大会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则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

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基本人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内处分。

三、出国团员的团籍管理

团员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一旦其出境,即停止团籍,本人如要求退团,可按照团章规定,办理退团手续。团支部可将其团员证收回上交院团委保存备案。如期回国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团员出境超过假期一年以上者,按自动脱团处理,如发现此间本人有严重问题,可以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团员的国外学习、工作期间,年满28周岁时,由国内原单位团支部对其做出超龄退团处理。

四、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只要有上述两种情况下的一种,就可以被认为是自行脱团,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没有注册的也应该认为自行脱团。经核定确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团总支批准。批准后应通知本人。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的日期。

五、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管理

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组织是一个政治色彩较强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当极个别的团员因政治热情减退,不愿意继续留在团组织正发挥作用,主动提出退团要求,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团支部对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通过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团员退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退转团日期。

六、自杀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员自杀的情况比较复杂,团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以一概按开除团籍处理。有的是因为个人或家庭问题受到严重刺激,或因自己一时失误,又有难言之隐,或是由于长期的病痛,精神压力太大等。团组织要实地求是地查明情况,一般应根据其生前的表现,在其入团申请书和团员登记表中注明自杀原因。对于那些有严重问题,因害怕或对抗组织审查而自杀的,应开除团籍。开除团籍应有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送院团委审批备案。团员证管理制度

一、本规则是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暂行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而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则。

二、团员证分级管理职责,团员证分级管理的职责划分是:院团委作为本校团员颁发单位,主要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和注销的审核批准。团总支主要负责颁证具体工作及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荣誉记载、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注明、团员登记册建立、团员档案管理、团籍注册等工作。团支部主要负责收缴团费记载、团员鉴定卡记载、团员花员册的建立等工作。

三、团员证的功能:团员证的功能除《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七种外,将“团费收缴卡”改为“团员鉴定卡”,记录团费收缴情况和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等情况。

四、颁证手续与编号,向团员颁发团员证一般般履行下列手续:

1、新入校团员必须向总支转交组织关系介绍信,2、团员进行自我总结评估,对团员的权利义务作出严肃的承诺,3、团员交纳团员证工本费和照片,4、填写团员证有关内容,5、填写团员证共名册,进行团员证编号,6、加盖专用钢印,7、进行计策颁证仪式。

五、对颁证对象的有关规定,团员的颁发对象以具有团籍的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具体按《条例》第八条。对下类对象予以缓办颁证:

1、组织关系接转不清楚的,2、留团察看处分期间,3、其他经团委会确认应予缓办者。下类对象不予颁证: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尚未作自动退团处理的,2、已提出自愿退团,尚未予以团内除名的。其一般程序为: 1团员每年春季开学后两周内持证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注册。申请时上交“团员鉴定卡”,并附个人遵守团纪、文明素养、完成团内任务的小结。

2、以组织生活形式,由团员互相交流参加团活动情况,支委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3、支部检查团员鉴定卡,对团费交纳和参加组织生活的登记情况,进行逐个考核,并将卡片和考核情况上报团总支。

4、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上“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同时发给下个“团员鉴定卡”。

5、支部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搞好团员统计。

6、在注册期间,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注册条件为:能够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现有组织做出公开处理,再视情况是否补办注册手续,六个月内不注册的,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因休学等原因外出的团员在三个月内能返回,返回后予以注册。三个月内不能返回的,按有关规定做出安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期间,其团员证由院团委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力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推优入党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推优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系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以系团总支为基础,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的主要来源。

二、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3、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支部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三、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3、团员先进模范人物

4、其他的优秀团员

四、推荐的基本对象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

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推荐程序

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两次,一次为学期初、一次为学期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支部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团总支审核后报院团委。

4、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学生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院团委。

4、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式名单。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团员的收缴与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是团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的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因此,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都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交纳团费的具体规定如下:

1、团员凡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每月按工资比例交纳团费。工资收入在15元以下者,交纳工资额的0.3%,工资收入每月在51元至101元者,交纳工资额的0.5%,工资收入每月在101元以上者,一律按1元交纳,自愿多交纳者不限。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的当月开始,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额按规定比例缴纳团费。每月加纳团费的比例不包括其他临时性收入,如施工补助费、奖金等。但实际上已成为固定收入的津贴费,应列入固定资额。

2、没有收入的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每次5角。

3、如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4,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5、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6、外出流动团员,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活动的,可向该团组织交纳团费。所到地区团组织应将其交纳团费的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7、系团总支按20%的比例留用团费,其余80%向上级团委交纳。个别团总支因团费收较少或外出流动团员较多,征的上级团委同意后,可以酌情考虑上交比例,但不得以种种理由不向上级团组织交纳团费或少交团费。团费是团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团组织开展活动,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因此,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团总支留用团费的支出和上级团委对团费的支出应由当级团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院团委三会一课制度

一、团、总支委员会议

1、团、总支委员会是为完成支委员会工作任务而召开,正常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有利于团支部实行集体领导,正确地解决问题。

2、团、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建立会议纪录薄,会议有议程、有工作记录。

3、团、总支委员会每学期一次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应注意: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议内容、讨论问题,要求事先通知各支部。

2、要对所讨论、研究的问题事前进行一些调研。

3、要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主。

4、如支委会意见不统一,不要急于表决。

5、召开团,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到会的支委必须超过委员半数。列席会议的同志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6、团,总支委员会决议,要在充分讨论、协商基础上举手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所讨论的总是发表意见和表决结果写进决议。

二、支部团员大会

1、支部团员大会是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总事的会议,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

2、支部团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每学年召开一次支部选举大会。支部团员大会主要任务: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条例、规则。

2、讨论如何创造性贯彻执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本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

3、评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并提出种种有益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4、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讨论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6、支部大会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会议前做好准备,会中发扬民主。

7、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支部大会的决议,决议要是书面形式,并记录会议内容情况团员意见发表和表决结果。

三、团小组会议

1、团小组是团支总后组成部分,是团支部为便于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

2、团小组会议由小组长召集,每月开一次。会议工作任务

1、开展团的活动。

2、学习党知识。

3、贯彻执行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

第四篇:合作社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为了共同的利益,确保大家的身心健康和劳动所得,特规定如下:

第一,在自愿来工作的前提下,从来到统一放假为一年,发满工资,干几天或几个月走的发80%工资,并扣除中介费和保险费。按规定每天干十个小时,实际干九个小时,活忙时干十个小时。干满一年的工人,中介费和保险费由单位负责。

第二,服从领导,努力工作,不喝酒不打架,不偷东西,团结工友,爱护工具。如有违犯者罚款二百元。违法者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如个人急用钱可预支(不超过工资60%),如家中有事需回家处理,不按规定时间回来的按第一条规定处理。

第四,年终工作结束后,如数发给个人工资。

合作社

2017年2月15日

第五篇: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经济管理。

2、组织本社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4、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度,调动本社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6、组织本社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理岗位制度

1、服从本社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大会成员和理事会长汇报工作。

2、积极工作以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3、对外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4、遵守各项财务制度,资金使用管理等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5、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6、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员岗位职责制度

1、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账,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会计法》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2、定期与合作社出纳对账,结账并进行库盘,做好总账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表。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队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应财务上的问题。

4、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账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5、根据合作舍财务公开要求,没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6、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7、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8、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纳员的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2、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3、建立现金存款日记账,做到记账及时,每月结账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帐款核对无误后向理事长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4、坚持制度,严把原始单据审批关,做到没有依据印章不全,数量金额不服未经批准、白条自据不付款,对凭证上缺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拒绝入账,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退回补办手续。

5、严禁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坚持拒绝隐私存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库由出纳员自负,因借公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人员,做到办事、公事结账清单,前帐不清后账拒付。

6、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领导交还存根入档保管,领交手续齐全。

7、搞好营销统计,记账合同管理工作。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合作社建立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社会大员和社会代表大会产生,由社员代表和理事会分管监视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2、民主理财小组,社合作社理财小组专用章一枚,有理财小组组长保管。

3、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品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4、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薄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帐、票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5、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利用公开栏向社员群众公布。

6、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工作,和负责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收集改进财务管理意见。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切现金必须由出纳员管理,其他人员经手收入应立即交与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实现存款分别核算,库存现金限制在1000元内。

三、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杜绝隐私借用公款,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理事会入账结算。

四、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一下的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较大数额开支由合作社领导讨论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须报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需确定一名领导交叉审批。五、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原始的凭证和清楚地手续,需要经手人和证明人审批签字,手续不完备的社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六、出纳员与理事会每月结账一次,结账时现金存款结报单,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薄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进行专柜存放,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同时必须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毁散失,泄密。

2、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专柜专档,由现任出纳进行保管。

3、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按照《会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进行。

合作社共青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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