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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泄漏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84-511358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08 01:16: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企业防泄漏管理制度

企业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泄漏的管理,减少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避免泄漏发生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部室。

三、各部门管理职责

3.1 、生产车间负责密封点日常管理,岗位上必须配置处理化学品泄漏应配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储存位置。泄漏必须以如下的原则处理: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

3.2 、安环部负责定期检查可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点 区域必须按照公司标准进行定期检查。

3.3 、设备组组织公司生产车间维修人员及仓库保管人员定期对所使用设备、管道及部件进行预防性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通过检测发现不符合使用标准的,根据现场生产情况作出检修计划并实施整改。

3.4 、设备组负责设备密封点的定期检查,督促车间消除泄漏点、对于车间无法消除的泄漏点,协调外围单位消漏。

3.5 、设备组协同技术部、安环部、生产车间及各相关部门每年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进行泄漏源辨识,建立泄漏源管理清单,并对辨识结果进行记录,对辨识出的隐患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实施。

3.6 、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工艺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预防

各车间制定相应的防泄漏预案,工艺危害评审和启用前安全检查等,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车间和各部门定期对储罐、管道、排气口、加料口、设备等定期进行检查,装卸原料时不应发生泄漏现象,如有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

4.2 、化学品容器的放置和储存

当化学品容器的位置靠近排水口或斜坡下端排水口时,如果放在没有铺石砖或柏油的地面,或溢出物很难清洗或很容易 流入下水系统时,容器必须放在二次容器内;化学品有毒性且溢出后很难清洗,可能流入下水系统或照成环境污染,必须放在二级容器内。

4.3 、器材控制

在大量储存化学品的区域和存在容器满溢可能性的区域,必须准备有泄漏控制器材来防

止化学品进入下水道、土壤或溢出工厂。控制器材包括:

a a)吸收物质 — 如沙土、M 3M 吸油棉、吸油粘等。

b)覆盖物或围堰 — 阻止化学品进入排水沟

c)可移动围堰、围栏 — 阻止化学品四处流溢

d)泵 — 用于大量溅溢的化学品

e)捞网等工具 — 用于收集水中熏油

f)收集容器 — 用于收集溅溢物品,如塑料桶、铁桶,不起火花的铲子等

g)个人防护用品 — 用于处理化学溅溢或释放,包括特殊的防护服、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防护手套、防护靴等。

4.4 、化学品泄漏的控制

4.4.1 、发生泄漏启动报警

a)发生化学品泄漏要及时报警,通知应急中心和消防队员。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止泄漏。停止周围所有工作并确保无点火源,按应急中心指令正确关闭泄漏所在区域生产线,将所有员工撤离至上风向的集合地点。用路障、警戒线或其他隔离物质将泄漏区域隔离,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其中。

b)全厂紧急响应决定必须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结合化学品工艺、物料的危害、泄漏原因及天气情况等综合因素,判断并做出决定。

4.4.2 、人员安全

a)任何化学品泄漏事件中首先应考虑的问题是人员的安全。

b)情况紧急时需要控制和阻断所有通道,以免不知情的人员进入。

4.4.3 、控制

a)必须尽力减小泄漏的危害和影响,直到泄漏完全被控制。应首先关闭排放系统各级阀门,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过清理,真空吸收,挖掘,使用吸收剂,桶装等措施恢复泄漏现场。

b)对于挥发性的液体,可通过使用泡沫灭火器将泄漏成功控制。吸抽的软管可穿过覆盖在泄漏物表面的凝胶 状泡沫收集泄漏物。

c)对于大量粉尘的泄漏,水雾或水帘能提供有效的保护屏障。总之对于任何形式的泄漏,任何能够正确保护人员,终止泄漏的措施均应被采纳。

第二篇:防泄漏管理制度

[键入文字]

淄博宏达焦化公司防泄漏管理制度

1目的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提高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防泄漏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工艺管道、设备的泄漏管理

3职责

3.1安环科为泄漏安全管理单位。

3.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工艺管道、设备泄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4内容

4.1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

4.1.1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4.1.2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4.1.3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4.1.3.1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键入文字]

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4.1.3.2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内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4.1.3.3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

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严重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4.1.3.4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会因泄漏介质或周边环境不同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严重时,还会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造成严重威胁;不可控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严重污染。

4.1.4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4.1.4.1一般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够检测出,但尚未达到超标的情况。一般泄漏短时间不会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时处理,则有可能导致泄漏增大,并引发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轻微污染低压侧介质。

4.1.4.2严重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检测,达到超标的情况。严重泄漏根据泄漏气体的性质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及空间闪爆事故。严重内漏一般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大量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污染低压介质,或者导致气体从冷却介质中突然析出,引起爆炸、人员中毒或窒息。

4.1.4.3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致使气态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根据泄漏气体的性质不同可造成剧烈闪爆、严重火灾、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等恶性事件,可能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形成严重威胁,导致群死群伤或大面积人员中毒情况。

4.1.5惰性气体泄漏分级参照危险化学品气体泄漏标准。

4.1.6真空设备(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气进入真空设备(管道)内部,属于气体泄漏的一种。根据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分为一般泄漏和严重泄漏两种情况:

4.1.6.1一般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导致设备(管道)内真空度达不到操作要求,但进入设备内的空气对生产安全不构成威胁或设备内含氧量低于可构成爆炸环境最小含氧量的20%时(含),认定为一般泄漏。

4.1.6.2严重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导致设备内的含氧量高于可构成爆炸环境最小含氧量的20%时,认定为严重泄漏。

4.1.7火炬系统内进入空气介质后的泄漏分级标准参照第十一条标准。

4.1.8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4.1.8.1一般泄漏:指易燃易爆粉体未明显从设备、管线中泄漏,但造成周边环境可燃易爆粉体明显堆积。

4.1.8.2严重泄漏:指易燃易爆粉体明显地从设备、管线中漏出,但并未达到该介质的爆炸下限且可燃易爆粉体堆积最大厚度小于5mm(受限空间堆积最大厚度小于2mm),或者泄漏堆积面积小于受限空间水平截面积的20%。

4.1.8.3易燃易爆粉体不可控泄漏:易燃易爆粉体从设备、管线中漏出,并达到或超过该介质的爆炸下限或者可燃易爆粉体堆积最大厚度大于等于5mm(受限空间堆积最大厚度大于等于2mm),或者泄漏堆积面积大于等于受限空间水平截面积的20%。

4.2管理要求

4.2.1安环科应加强火灾报警系统和可燃气、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4.2.2设备科加强设备防腐蚀管理,明确装置防腐蚀重点部位及监测方案,及时消除因设备腐蚀导致的泄露事故发生。

4.2.3设备科应加强密封垫防泄露管理,努力降低密封点泄漏率。

4.2.4生产车间应采用先进技术和泄漏检测设备,对一般泄漏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即使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放置泄漏扩大。在危险化学品存在可能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场所,增加视频监视、检漏一起,必要时增上事故蒸汽、事故喷淋等连锁应急手段,缩短从泄漏到应急处置的时间。

4.2.5公用工程介质(如水、汽等)的防泄漏日常管理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因公用工程介质大量泄漏导致生产装置局部或大范围停工的,参照危险化学品不可控泄漏进行处理。

4.3泄漏应急管理

4.3.1安环科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泄漏(指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更具演练效果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预案。

4.3.2安环科制定重要公用工程介质严重泄漏并影响到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时的生产处置方案,尽量减少公用工程介质泄漏所导致的装置大面积停工,防止在生产装置调整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

4.4考核

4.4.1 安环科协同设备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的考核依据。

4.4.2操作人员每日按时对车间的泄漏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现场检查表。各生产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泄漏检查。安全科每月进行一次泄漏检查。

4.4.3考核细则

——当发生我厂一类泄漏物泄漏时:液体泄漏属于轻微泄漏考核相应车间500元;属于一般泄漏考核相应车间1000元;属于严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气体泄漏属于一般泄漏考核1000元;属于严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当发生我厂二类泄漏物泄漏时:液体泄漏属于轻微泄漏考核相应车间300元;属于一般泄漏考核相应车间500元;属于严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气体泄漏属于一般泄漏考核500元;属于严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应视其影响程度判断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当发生我厂三类泄漏物泄漏时:视泄漏程度考核相应车间100-500元。

4.4.4本厂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及公用工程介质大量泄漏导致生产装置停工等情况,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考核。

第三篇: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为对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的安全有效管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与防爆

(一)生产储存设备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库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国家防静电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7、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9、建筑物、装置等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设防雷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二)动火、用火管理

1、生产厂区均为禁火区。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2、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3、动火、用火的管理严格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规范”要求实施.4、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同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受限空间作业证。”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4)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三)其他有关规定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公司必须设立有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3、安全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定期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5、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水枪、水带、消防水桶、干粉灭火器等)。

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统一编号、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 ”(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他用。

7.设立禁火区域,杜绝火种漫游;禁火区为公司生产区、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储罐区、配电房等;

8.进入禁火区的一切人员绝对禁止吸烟、携带烟具、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严禁利用电器、砂轮等其他方法取火。禁止在禁火区内打手机。

9.外来人员如学习、参观、提货、送货及民工进入禁火区前,必须由接待人员向其说明如:公司禁止携带烟火的规定,安全员有权对其进行检查;

10、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1、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面和衣服等。

12、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质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13、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1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15、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或附近进行试分装、打包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操作,对遗留或弥散的危险物品或粉尘要及时清扫和处理。

1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有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并根据化学性质或不同的灭火方法等,分类、分项、分库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严禁混存和超期超量储存。

17、根据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际情况,认真采取易燃易爆监测、报警、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高温天气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或使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8、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上岗前的安全消防培训,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管理。

二、防尘、防毒管理

1、要认真做好作业场所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露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毒规划,并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危害。

4、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指标、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停业整顿。

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在生产过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废渣、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合格不得随意排放。

7、对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生产车间内禁食、禁水,饭前洗手、洗脸,更换工作服,工作服单独存放,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

8、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生产供应部同意或未报请总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扩散。

9、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患者的工作。

10、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11、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人员,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应及时调离。

12、对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三、防泄漏管理

1、要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泄漏的管理工作,减少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避免发生事故,提高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

2、公司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工艺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3、员工必须清楚处理化学品泄漏应佩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储存位置。泄漏必须以如下的原则处理: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

4、可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危化品仓库、罐区等区域必须按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

5、对有泄漏可能的物质进行运输和装卸时必须格外注意,将泄漏的潜在可能性降到最小,发生泄漏事故时要及时报告。

6、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应及时用警戒线将泄漏区域隔离,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其中。

7、泄漏物产生蒸汽且物料是水溶性的(如氨气),用水雾可以极大程度降低蒸汽的浓度。

8、泄漏物是液体,应先关闭排放系统各级阀门,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过清理,真空吸收,挖掘,使用吸收剂,桶装等措施恢复泄漏现场。

9、对于粉尘的泄漏,水雾或水帘能提供有效的保护屏障。

10、发生泄漏时,抢险人员应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止泄漏。

四.相关文件

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四篇:煤化工泄漏管理制度

XXXX集团有限公司 煤化工泄露管理制度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集团有限公司 煤化工泄漏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控制和管理泄漏,防止煤化工事故的发生,实现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的煤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三条 编制依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TSG D9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AQ/T 3034-2010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AQ/T 3046-2013 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 AQ/T 4208-2010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第四条 管理原则

(一)化工泄漏管理主要包括泄漏检测与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两个方面。

(二)要通过预防性、周期性的泄漏检测发现早期泄漏并及

时处理,避免泄漏发展为事故。

(三)配备监测仪器、培训监测人员、建立泄漏检测目录、编制泄漏检测与维修计划、验证维修效果等。

(四)源设备泄漏管理工作包括:泄漏根原因的调查和处理、泄漏事件的评定和上报、泄漏率统计、泄漏绩效考核等。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集团公司制定泄漏管理制度,指导各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泄漏管理。

第六条 企业按本规定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全面负责泄漏管理。

第七条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是泄漏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泄漏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

第八条 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泄漏的分级指导及泄漏处理。

第九条 企业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前期设计资料审查统领,从源头上保证密封设计达到相关要求。

第三章 术语和定义

第十条 泄漏是指生产物料、中间产物、终产物以气体或液体的形式,通过多种类型的连接点(例如法兰、螺纹连接等),或通过容器、反应器、换热器、塔器、管道、压缩机、机泵、法兰、阀门、管件、仪表和特定类型的工艺设备的缺陷,非计划不受控制的进入外界环境。

第十一条 化工企业泄漏的表现形式。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泄漏主要包括物料的逸散性泄漏和各种物料的源设备泄漏两种形式。

第十二条 泄漏源是指含有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本体,设备之间、设备与管道之间的连接部件。

第十三条 泄漏检测与修复是指使用专用测量仪器,对生产装置的压缩机、泵、搅拌器、阀门、接头、安全阀、管线开口、采样系统、仪表系统及其他设备的泄漏位置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超过排放限值的部位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泄漏管理清单是指企业建立的、具有泄漏风险的泄漏源的列表,包括泄漏源的名称、位置、类别、类型等信息,企业管理人员根据清单,对泄漏源进行周期性的检查、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 泄漏分级与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应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进行泄漏源按《危险化学品名录》和GB18218进行风险辨识。按TSG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分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前三级分别对应风险分析对象或泄漏源的检测周期要求是1个月,3个月,12个月。

第十六条 分级要求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泄漏源为一级:

1. 泄漏源所属管道等级属于GC1级,设备属于三类设备; 2. 介质有腐蚀性或有冲蚀可能性;

3. 易挥发、有毒、有害介质;(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泄漏源为二级:

1. 泄漏源所属管道属于GC2级,或设备属于二类设备; 2. 符合一级要求中两项要求的。

(三)一级及二级以外的,属于TSG D90001监检的管道或设备的泄漏源。

(四)其它泄漏。其它均泄漏源均为四级;

(五)企业根据物料特性,结合风险辨识方法,特殊介质分级按企业要求进行升级管理。

第十七条 优化装置设计,从源头全面提升防泄漏水平(一)在设计阶段,要全面识别和评估泄漏风险,从源头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危害。尽可能选用先进的工艺路线,减少设备密封、管道连接等易泄漏点,降低操作压力、温度等工艺条件;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阀设计时,要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对存在剧毒及高毒类物质的工艺环节要采用密闭取样系统设计,有毒、可燃气体的安全泄压排放要采取密闭措施设计。

(二)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设备选型,属于重点监控范围的工艺以及重点部位要按照最高标准规范要求选择。设计要考虑必要的操作裕度和弹性,以适应负荷变化的需要。要根据物料特性选用符合要求的优质垫片,以减少管道、设备密封泄漏。

(三)新建和改扩建装置的管道、法兰、垫片、紧固件选型,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检验。选型不符合现行安全规范和强

制性标准要求的已建成装置,泄漏率符合规定的,企业要加强泄漏检测,监护运行;泄漏率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

(四)动设备选择密封介质和密封件时,要充分兼顾润滑、散热。使用水作为密封介质时,要加强水质和流速的检测。输送有毒、强腐蚀介质时,要选用密封油作为密封介质,同时要充分考虑针对密封介质侧泄露收集和处理,对高温热油泄漏要采取降温等防护措施,对于易汽化介质要采用双端面或串联干气密封,并对泄露介质进行收集和处理。

(五)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要按安全控制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或紧急停车系统和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要符合功能安全等级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高、低液位报警和高高、低低液位联锁以及紧急切断装置等。

第十八条 系统识别泄漏风险,规范工艺操作行为

(一)企业要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评价等中介机构对可能存在的泄漏风险进行辨识与评估,结合企业实际设备失效数据或历史泄漏数据分析,对风险分析结果、设备失效数据或历史泄漏数据进行分析,辨识出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结合设备类型、物料危险性、泄漏量对泄漏部位进行分级管理,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当工艺系统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分析变更可能导致的泄漏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全面开展化工设备逸散性泄漏检测及维修。企业要根据逸散性泄漏检测的有关标准、规范,定期对易发生逸散性泄漏的部

位(如管道、设备、机泵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排查出发生泄漏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企业要实施泄漏检测及维修全过程管理,对维修后的密封进行验证,达到减少或消除泄漏的目的。

(三)企业要根据物料危险性和泄漏量对源设备泄漏进行分级管理、记录统计。对于发生的源设备泄漏事件要及时采取消除、收集、限制范围等措施,对于可能发生严重泄漏的设备,要采取第一时间能切断泄漏源的技术手段和防护性措施。企业要实施源设备泄漏事件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生产现场的泄漏检查,努力降低各类泄漏事件发生率。

(四)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工艺参数大的波动。装置开车过程中,对高温设备要严格按升温曲线要求控制温升速度,按操作规程要求对法兰、封头等部件的螺栓进行逐级热紧;对低温设备要严格按降温曲线要求控制降温速度,按操作规程要求对法兰、封头等部件的螺栓进行逐级冷紧。要加强开停车和设备检修过程中泄漏检测监控工作。

(五)企业要开展涵盖全员的泄漏管理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泄漏管理意识,掌握泄漏辨识和预防处置方法。新员工要接受泄漏管理培训后方能上岗。当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要对相关人员及时培训。对负责设备泄漏检测和设备维修的员工进行泄漏管理专项培训。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泄漏管理制度

(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泄漏管理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人,保证资金投入,统筹安排、严格考核,将泄漏管理与工艺、设备、检修、隐患排查等管理相结合,并在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中体现查漏、消漏、动静密封点泄漏率控制等要求。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责任人、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明确的泄漏管理责任制。

(三)建立定期检测、报告制度,对于装置中存在泄漏风险的部位,尤其是受冲刷或腐蚀容易减薄的物料管线,要根据泄漏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周期性测厚和泄漏检测计划,并定期将检测记录的统计结果上报给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所有记录数据要真实、完整、准确。企业发现泄漏要立即处置、及时登记、尽快消除,不能立即处置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建立设备泄漏台账,限期整改。加强对有关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记录文件以及采用的检测和评估技术标准等泄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企业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泄漏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全员参与。

第二十条 全面加强泄漏应急处置能力

(一)建立和完善化工装置泄漏报警系统。企业要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和《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等标准要求,在生产装置、储运、公用工程和其他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泄漏的场所安装相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重点场所还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要将法定检验与企业自检相结合,现场检测报警装置要设置声光报警,保证报警系统的准确、可靠性。

(二)建立规范、统一的报警信息记录和处理程序。操作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要立即通过工艺条件和控制仪表变化判别泄漏情

况,评估泄漏程度,并根据泄漏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对报警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并定期对所发生的各种报警和处理情况进行分析。

(三)建立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有效控制泄漏后果。企业要充分辨识安全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泄漏的密闭空间,应当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完善事故处置物资储备。要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对泄漏物料要妥善处置,如采取带压堵漏、快速封堵等安全技术措施。对于高风险、不能及时消除的泄漏,要果断停车处置。处置过程中要做好检测、防火防爆、隔离、警戒、疏散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强化考核

(一)企业要对泄漏台账、目标责任书、作业文件、现场检测或检查记录等泄漏管理文件定期进行审核,对作业现场进行抽检抽查,核实检测或检查记录的可靠性,对泄漏管理系统进行内部审计。

(二)企业要加强对泄漏管理过程、结果的检查考核,确保泄漏管理实现持续改进。企业要按泄漏控制目标的量化要求,对各部门和岗位的泄漏管理状况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对相关企业泄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考核。

第二十三条

企业负责对各单位泄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企业相关管理规定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泄漏通讯管理制度

井下泄漏通迅管理规定

1、井下运输调度人员要熟练掌握调度员与机车司机对话操作的控制及电机车司机与司机之间通话的切换。

2、除调度员和机电维修工外,不准其他人随意在基地台和汇

接机上切换。

3、手机由运输班按早中夜分班次进行编号,各班次专项使用。

4、手机由运输班当班带班班组长负责领取、发放与充电,充

电地点在地面运输班值班室。

5、上井后手机要及时充电,将手机拔向充电位置,充电机上

绿灯指示灯亮,手机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1小时。

6、手机在井下发放前,由井下调度人员对手机和对应的机车、司机进行登记。

7、司机在领取手机后,先对手机进行测试:将手机底部开关

拔向工作状态,按一下发射按钮,应有“扑”声,说明正常,司机归还手机时必须完好。

8、司机在使用手机时,要让手机和皮套放在一起,尽量杜绝

手机的摔打和进水。

9、运输班当班班组长在井下交班时应对手机外观、开关等进

行验收,对使用不当造成手机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10、泄漏通讯的电缆线监护管理:运输队每一个职工都应爱护

和监督,严禁向双向放大器上撒水,严禁施工单位划伤泄漏电缆。

企业防泄漏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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