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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84-50717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05 19:28: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浙江博大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编码:BD-办 1801002 页码:共 3 页 版本状态:1

1.目的规范员工住宿管理,全面改善员工住宿环境,维护员工人身健康,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2.范围

适用于集体宿舍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

3.2管理部负责宿舍管理的督促工作。

4.具体规定

4.1住宿安排

4.1.1住宿安排顺序:特聘人员、经理、副经理、科长、副科长、员工。

4.1.2需要安排宿舍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违者给调换双方每次各三级处理。若确需调换,应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批准给予安排,办公室应在一天内给予答复;若同意调换的,三天之内给予解决,未按规定时间执行的,违者给予二级级处理推迟一天给予一级处理。

4.1.3在外租房的员工要求回集体宿舍住宿的,应提前7天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应在一周内给予回复,可以安排的在三天内给予安排,原则上一年内员工宿舍调整不能超出二次,违者给予二级处理。

4.1.4个人应配合办公室对住宿的调整,集体宿舍住宿的调整由办公室提前7天通知对方,对到期未搬的人员给予一级处理,并每延迟一天给予一级处理。故意煽动他人或阻扰集体宿舍管理部门正常工作的,每次给予三级处理。

4.1.5特聘人员的住宿安排,人力资源部应提前15天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未及时给予安排的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并每延迟一天给予一级处理。

4.1.6聘请人员物品配置,桌子、凳子、衣柜、电视机、床、网线、垃圾桶等。

4.1.7.办公室必须在聘请人员报道前一天配置到位,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

4.1.8聘请人员配置物品的购买、发放和回收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聘请人员配置的物品原则上是给聘请人员使用。

4.1.9批量招聘人员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办公室;

4.1.9.1通知时应注明计划招聘男、女比例;

4.1.9.2通知大概到岗的时间;

4.2住宿管理

4.2.1不得将集体宿舍公用物品拿走,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并限三天内归还,否则每延迟一天给予一级处理。

4.2.2宿舍变动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带走房间里的集体生活用品,否则,每带走一件给予三级处理,并责令放回原处。

4.2.3集体宿舍内不得烧煮食物,违者每次给予责任人五级处理,并没收炊具。

4.2.4未经办公室许可,私设插座、拉电线或改变原始供电配线设施的,不准使用“热的快”功率不得超过800W,违者给予三级处理。

4.2.5公司组织宿舍检查时,房间内居住人员不予配合或将门反锁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每次给予三级级处理;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给予相关人员各三级处理。

4.2.6集体宿舍内配置的物品自然损坏的,应报集体宿舍管理部门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可以旧换新,员工不可自行报废,违者照价赔偿。

4.2.7为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各员工在每晚(春冬季:晚九点半前;夏秋季晚十点前)必须按时回自己房间,不得串房,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给予一级处理。

4.2.8每日清理自住房间或床位,垃圾统一放在指定处,不得随意乱放于其他地方。共同搞好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共同提高素质创造洁净住宿大环境,违者给予二级处理。

4.2.9公司外人员不得在集体宿舍住宿,违者每天给予留宿员工三级处理,找不到当事人,同房间每人每天给予二级处理(超过作息时间即为留宿,值班门卫给予一级处理)。

4.2.10如公司员工有亲属(亲属非本公司员工)需到宿舍住宿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并收取房租费100元/人/月。

4.2.11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违者每人每次给予三级处理;赌资在500元以上的,给予五级处理,并没收赌资。

4.2.12新厂房宿舍、专家楼及员工楼房租费为40元/人/月。

4.2.13各员工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关好门窗,做好防范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丢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

4.3钥匙管理

4.3.1新进工厂、公司的员工到办公室办理住宿手续登记后,凭《宿舍入住通知单》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钥匙。

4.3.2房间调整后,员工凭原房间钥匙到宿舍管理员处兑换新房间钥匙。

4.3.3门锁损坏时,当事人应及时书面报办公室,办公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维修,未按时维修的,给予二级处理。门锁因人为原因损坏的,照价赔赏并给予一级处理。

4.3.4集体宿舍的门锁、钥匙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得私自配制或更换,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

4.3.5住宿员工离职或不住公司宿舍,必须将房门钥匙交回办公室,并办理退房手续,不得私自将钥匙交给其他员工。如员工离职时未交回宿舍钥匙,宿舍管理员应在员工结算单上写明扣除50元;违者给予三级处理。

4.3.6办公室应定期(每2月)对消防设施、线路进行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检修时发现有违章违纪现象的,应及时上报管理部处理。

4.4服务管理

4.4.1办公室负责保证集体宿舍内的供水、供电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若出现故障问题的,办公室应在接到信息后24小时内给予修理直到修好为止,否则,每延迟一个小时给予责任人一级处理。因特殊原因(如:线路检修、供电紧张、系统损坏、水厂停止供水等)造成停水、停电无法立即恢复的,办公室应张贴告知。

4.4.2宿舍管理员应负责每天对集体宿舍的公共走廊(各套房间大门外)、楼道进行清扫,并将垃圾及时运走,违者每天给予二级处理。

4.4.3集体宿舍内公用物品因自然损耗导致报废或者损坏的,经办公室后勤管理员确认后以旧换新或进行修复。

4.4.4集体宿舍地漏、下水道堵塞时,住宿员工应书面报宿舍管理员处,准确写明所出现的问题、时间、地点、原因以及有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并注明自己的姓名、车间、以及联系的方式。宿舍管理员应在接到信息后12小时内给予修理直到修好为止,违者每延迟一小时给予一级处理。若因员工未及时上报而造成损失的,损失由员工个人承担。

4.5.5维修结束后,后勤管理员应将维修记录单确认存档,属自然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属员工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查不出责任人的由入住员工平均承担。

5.其他规定

5.1本管理规定自发行即日起生效,相关旧版文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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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批准:

发送:

□总经理 □总师办 □管理部 □供应部 □营销中心 □制造部

□财务部 □生产部 □物控部 □开发部 □外贸部 □人力资源部

□办公室 □品管部 □金工科 □电机科 □外协检 □工装科

□仓储科 □计划科 □设备科 □装配科 □注塑科

第二篇:公司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XX公司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有一个稳定、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秩序,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凡在本公司宿舍居住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等有效证件,自觉服从和配合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保安进行的各项证件验查和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条 外来派驻公司所属人员必须由外来派驻单位统一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统一造册备案。

第三条 凡来集体宿舍探亲访友的公司外来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一律不准在集体宿舍留宿过夜。

第四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不得从事盗窃、诈骗活动,不得擅自进入自身宿舍以外的其他房间。

第六条 为确保用电安全,未经公司同意,禁止在房间内乱拉乱接乱装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禁止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电炉或液化气炉煮食。

第七条 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 不得打架、斗殴。

第九条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化学危险物品进入集体宿舍范围内;禁止在公司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玩火。

第十条 外来派驻单位的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非经公司同意进入的区域,家属和小孩及来访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

第十一条 不准以冒名顶替、持假证件或假证明以及凭私情等不正当途径容留外来人员留宿。

第十二条 宿舍内的原有基础设施和物品,非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损坏公物者,按物品折价赔偿。

第十三条 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格控制电视、音响等娱乐设施的音量,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

第十四条 房间内外必须保持干净卫生,不得随意乱丢垃圾、乱泼污水,垃圾应到指定的地点堆放。

第十五条 住宿的人员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身的贵重物品,离开房间要关好门窗,断开种电源,防止火灾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 外来单位派驻人员不得从正对公司方向的侧门进出,集体宿舍正门晚上进出后必须及时上锁。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者,公司将予以50元至1000元的罚款,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移送国家政府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第三篇: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确保公司及员工财产的安全,为住宿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安静、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集体宿舍(综合楼)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日常管理工作由后勤服务公司直接负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简单维修及大修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住宿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本单位宿舍安全、卫生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 入住

1、单身正式员工、大中专实习生或特殊原因需要住宿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并自觉服从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擅自入住的,按20元/天缴纳房租费用,并予以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3分。

2、入住人员须交纳管理押金100元(退房时,若无违纪原因时如数退回),并每月交纳住宿管理费,正常缴纳标准每月60元。

3、住宿人员按指定房间、床位居住,不准私自调整、更换、转让床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到后勤服务公司申请,经同意、登记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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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准私自容留他人居住,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后勤服务公司批准,但不得长期留宿,不准将集体宿舍改为家属房间使用,违者一经发现,给予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3分并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

第三章 日常管理

1、文明住宿

(1)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猜拳行令、打闹、高声播放音乐、广播等不文明行为,影响他人休息。

(2)爱护公物。爱护宿舍内各种设备,不得在墙上随意钉钉子,乱涂乱画,污染墙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节约水电。禁止长流水、长明灯,宿舍统一10:30熄灯就寝(夜班除外),养成自觉习惯。

(4)在宿舍内就餐者,剩菜汤、饭渣严禁倒入公共洗手盆内,一律放入专用垃圾桶内,禁止将食堂餐盘带入宿舍内使用。

(5)不准私自更换门锁等。如丢失钥匙、锁损坏,应及时报告,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更换或维修。

(6)强化宿舍内物品定置管理和标识工作,个人生活用品及配发用品要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宿舍内除存入必要的生活用品外,不准存放其它如自行车等影响他人生活、学习的物品。违者综合管理部有权没收。

(7)未经宿舍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入异性宿舍。

违反上述各款者,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分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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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事项

(1)宿舍内除可使用微型风扇外,严禁使用大功率交流电器,如大型音响、吊扇、电炉子、取暖器等,严禁乱拉、乱接、乱扯电线。按规定使用空调,如有用电维修等事项,应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并由综合管理部实施维修。

(2)宿舍内严禁存放化学物品、汽油、机油、液化汽、罐瓶等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3)宿舍内不得进行做饭、饲养各种小动物等。

违反上述各款者,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分1-5分,造成事故的或损失的,除需照价赔偿外,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环境卫生

(1)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宿舍内要保持卫生整洁,定期进行开窗通风换气,门窗要定期擦拭,保持室内外洁净、卫生。

(2)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在宿舍内赌博。不随地吐痰,严禁随地大小便,小便入池大便入坑;便后随时冲刷,手纸、卫生巾严禁乱扔,一律放入纸篓中。

(3)宿舍内禁止乱弹烟灰、乱扔烟头,烟头要确保熄灭放到烟灰缸内,每天一早一晚,必须清理烟头。违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10分,并取消住宿资格。造成事故的或损失的,除需照价赔偿外,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各宿舍设舍长1人,负责本宿舍内日常事务,管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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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值日,领用卫生用品、保管好宿舍财产等。

5、住宿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取消居住资格:(1)不服从公司及舍长管理的;(2)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者;(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4)屡次违反宿舍纪律,经三次以上教仍不改正者;(5)传播不健康影像制品及宣传宗教迷信传销活动者;(6)有偷窃行为者(不论是否盗得财物);(7)不讲究个人卫生、蓄意破坏宿舍环境者;(8)在公司宿舍评比中,符合取消居住资格的;(9)有本管理规定,其他应当取消住宿资格的。

第四章 退房

1.因结婚(拥有自有住房或租房)搬出集体宿舍的,在3天内到后勤服务公司办理退房手续,并搬出个人物品。禁止在搬出后仍在集体宿舍内存放个人物品,违者酌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3分,并按10元/天缴纳房租费用。

2.因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其它原因的,必须在24小时内办理手续的同时交回宿舍钥匙,搬出个人物品。违者按20元/天缴纳房租费用并不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搬出后,应自觉打扫好卫生,清除个人物品及垃圾。4.退房时,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对照以上各款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出具退房手续;个人凭退房手续,领取入住押金。

第五章 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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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床铺:棉被、枕头叠放整齐、规范、床边无乱挂衣物。

2、床下(包括空床位):鞋子摆放整齐成直线,行李、物品放置有序。

3、地面:地面清洁、无纸屑、水渍、无烟头、垃圾等杂物。

4、桌子、物品架:桌面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5、其他:墙壁无蜘蛛网、灰尘、无乱贴物、乱写乱画、打洞、乱挂物品等、门窗、空调等擦拭干净。

6、宿舍内经常开窗透气、无异味。

7、宿舍安排轮流值日人员,值日表张贴在宿舍门口。每天进行清扫,随时保持清洁。

违反上述各条款者,每条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绩效考核1-3分(违反多条者扣分按累计分考核)。

第六章 考核办法

1、由公司工会组织牵头,组织各分会及部门参加,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文明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2、后勤服务公司和各部门负责公司集体宿舍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结果应当记录完整,及时公布,月底汇总到月度考核评比中。

3、宿舍实行评级制,共分为优、良、差三级,宿舍级别与当月住宿管理费挂钩。根据检查情况,宿舍级别每月评定1次。其中优秀级宿舍占总宿舍数的10%,较差级宿舍占总宿舍数的10%,其余为良好级。具体占比可以根据检查整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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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评为优秀级宿舍的,其居住人员,免收当月住宿管理费;

(2)被评为良好级宿舍的,其居住人员,按正常标准缴纳住宿管理费;

(3)被评为较差级宿舍的,其居住人员,当月按120元缴纳住宿管理费;

(3)连续2次检查被评为较差级宿舍的,其居住人员,当月按180元缴纳住宿管理费;

(4)连续3次检查被评为较差级宿舍的,或半年内4次被评为较差宿舍的,其居住人员,取消住宿资格。不得参与公司内任何先进评选;

(5)以上评级制,根据需要也可以单独针对具体人员执行。

4、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内宿舍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督促整理、考核。凡多次公司检查排名靠后的,每次考核部门工作分1-2分。

5、凡集团公司组织检查,不合格造成公司受考核的,责任宿舍,其所在单位将受到加倍考核,后勤服务公司负连带考核责任。

第七章 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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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集体宿舍补充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的规范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保障研究所、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综合办对员工集体宿舍的公共卫生、房间内的设施和安全秩序管理负责。员工确实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经本人申请,综合办办理入住手续。原则上同一个车间的人员安排在同一个房间。员工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调配。

2、宿舍各房间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由各房间居住人员共同负责。综合办将根据宿舍内人员的情况指定宿舍负责人。住宿人员要注意保持宿舍内和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垃圾应自觉放入楼道内的垃圾箱内,严禁乱扔、乱倒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划、乱贴乱挂。衣物的凉晒要在研究所指定的地点进行,不得影响公司的形象。综合办每月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卫生及安全检查优秀的宿舍进行表扬。对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房间内住宿人员每次人均罚款10元,对长期卫生较差且拒不整改者在公司内通报所在车间和班组。

3、住宿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自觉养成节约水、电,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对室内外一切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对日光灯、水龙头、门锁、床、柜、桌、椅、电器等物品人为损坏的由责任者按双倍价钱给予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按原价赔偿。损坏的物品不能明确责任人的赔偿由本宿舍人员集体分摊。宿舍内的公共设施没有征得公司的同意,绝不允许搬出本宿舍,或转借他人,违者按盗窃行为处理。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宿舍内不准饲养家禽、畜等宠物。进出宿舍的物品,宿舍负责人、综合办有权检查。对态度恶劣拒不服从检查者罚款5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5、员工要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安静,自觉维护宿舍的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和违法乱纪活动。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宿舍内争吵,严禁赌博、酗酒、高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晚上10点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11.、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烧水、作饭、取暖等。禁用“热得快、电磁炉、电汤锅”一旦发现,坚决没收。并罚款100元。

12、员工宿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来访人员要进行登记,在宿舍滞留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点,违者对被访者罚款50元。同时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内的规定,如来访人员违章将追究被访者的责任。

13、入住宿舍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个人的柜子、箱子应锁好,防止钱财被盗。外出或上班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门,因未关好房门或留宿外来人员,而造成其他员工的财物被盗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集体宿舍补充管理规定

2014年4月4日上午8时左右,公司集体宿舍发生电线火灾事故,216房间中整个电线绝缘层全部烧化,插座烧焦。造成整个宿舍楼全部断电,后果严重。

为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的规范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保障公司、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补充制定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各住宿员工必须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烧水、作饭、取暖等。禁用“热得快、电磁炉、电汤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的电器。

整改期限三天,三天到期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坚决没收。并罚款100元。

公司食堂从4月16日开始供应早餐,(稀饭、馒头、面条)公司从4月16日起将不定期对集体宿舍各房间进行监督和检查。请各位员工配合执行以上补充管理规定。

开早餐时间:上午7:00-8:00,请互相转告。

丹阳永和兴纺织有限公司

2014.4.4

第五篇:集体宿舍管理规定(范文模版)

云南大彻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因工作需要回昆明办事需要临时住宿的人员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申请登记并遵从综合办公室和宿舍管理员的安排临时住宿,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房间(床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2、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3、临时住宿人员必须遵守正常的就寝时间清洁好个人卫生后就寝,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4、住宿舍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干净、整洁。

5、有传染疾病和不良嗜好者禁止入住,生病员工必须及时报告并到医院治疗,贵重物品自行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6、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7、为确保住宿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宿舍内使用煤气、水、电等设施时需有住宿及使用人员进行安全监控,使用完后需两人(以上)确认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或睡眠;严禁独自一人使用煤气及大功率电器或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违者予以罚款200元,且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担。

8、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9、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或向110报警。

10、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11、员工在宿舍打架、斗殴,造成自身及他人人身损害的,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12、员工在宿舍遭受外来人员的不法侵害,公司已尽注意义务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擅自留宿亲友者。

(3)员工身体不适应时需要照顾或病情重大者应立即通知其亲友及公司综合办公室并送医院及时治疗。

14、有以下行为的,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及其他不良行为。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6)有偷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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