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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共5则)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84-51078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07 18:15: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努力使思想宣传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思想宣传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思想宣传范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序展开,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效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态好转,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科学部署,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总结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不断完善党章党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提出坚持依规治党,举全党之力、集全党之智,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新时代,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使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以党章为统领,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与时俱进修订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为“纲”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总遵循,党章是“万规之基”,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大厦建筑于党章这个“基石”之上;党章是“万规之首”,具有最高权威,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据党章管党治党。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先后8次修订完善党章,推动党章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制度动力。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为党的根本大法注入新时代血液。

积极稳妥出台准则条例,搭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准则集中体现党章精神,地位仅次于党章,对于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一直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体工程,在不同历史时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准则条例。2016年,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新时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党中央制定32部现行有效条例,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有针对性制定相应配套法规,及时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如果将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比作盖房子,修订完善党章是夯基垒台,制定若干部准则条例等基础主干法规是立柱架梁,那么出台一大批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配套法规就是添砖加瓦。当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已经形成若干个以准则条例为龙头,以配套性的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为细化补充的制度群。截至2018年8月底,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约4200部,其中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超过4100部,对贯彻落实基础主干法规起着重要作用,增强了主干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注重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制度创新的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推进。

党的组织法规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旨在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目前,我们党已制定了450多部组织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党中央修订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制定了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等。同时,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党的各级组织法规制定力度,实现对各级各类党组织全覆盖。

党的领导法规逐渐健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制定了900多部相关法规,保证了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轨道上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出台,各领域党的领导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党中央部署,在党领导经济、改革、法治、农村、政法、国家安全、外事、军队和党的宣传、组织、群团、人才工作等方面,还要制定出台一批法规,必将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日益完善。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大量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法规,着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方面现行有效的法规约1400部,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显著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持续加强。经过40年努力,党的监督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成绩显著,共制定1460多部相关法规,而且条例一级的法规多达14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全方位彰显制度威力的党内“铁规”,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统筹推进各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了统分结合、以上率下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党的中央组织针对全党全国重大问题制定中央党内法规,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级党委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部委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

制定中央党内法规,着重规范“面”上重大问题。凡涉及全党重大事项,皆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中央党内法规居于引领地位。目前,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超过220部,发挥着创设制度、把准方向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力度之大、质量之高前所未有。5年多来共制定修订140多部法规,约占220多部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60%。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换挡提速,带动整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加速推进。

制定部委党内法规,着重规范“条”上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部委制定部委法规的力度明显加大,覆盖范围日益拓展,呈现出全面展开的良好局面。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立足规范本领域本系统党的工作制定一批部委党内法规,发挥着上承中央、下启地方的作用。目前,现行有效部委党内法规约240部。它们专司一域、量身定制,面向全党、普遍适用,是加强和规范党的各方面工作的重要遵循。

制定地方党内法规,着重规范“块”上重要问题。地方党内法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在本地区落地生根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省级党委以上位党内法规为依据,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出台一大批面向基层一线的地方党内法规。目前,现行有效地方党内法规约3700部,约占法规总量的90%。

统筹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经过40年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集规划、制定、备案、清理等于一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链条,环环紧扣、同向发力,有条不紊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着眼“将来时”做好前瞻规划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战略谋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作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重点制定项目等,明确了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大大增强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指明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努力目标和前进方向。

着眼“进行时”做好即时建章立制工作。40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直立足当下、回应现实,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随新时代、扎根新时代、服务新时代,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供坚强法规制度保证。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赋予党章新的时代内涵。

着眼“过去时”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颁布了大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规制度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特别是有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有的存在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情况,有的相互交叉重复、冲突打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党的历史上首次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工作,于2013年、2014年两次作出清理决定。各地区各部门也通过集中清理实现了法规制度的“瘦身”和“健身”。除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外,党中央还重视开展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着眼“完成时”做好备案工作。党的十八大后,根据党中央制定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在党内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规范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系统备案工作衔接联动机制。通过严格的备案审查特别是对“问题文件”进行严肃纠正,坚决有力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思想宣传范文】二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需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党内法规建设的正确方向。任何一项党内法规都内含着制度选择和价值取向,只有良法才能达到善治。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里所说的“制度好”“制度不好”主要就是指制度的价值取向。党内法规所传递的价值取向只有符合党的性质宗旨,被党员高度认同,才能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追求,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从而充分发挥规范功能。党内法规所体现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政治价值取向,主要体现为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党内法规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才是好的制度,才能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为实现党所确立的目标而团结奋斗。当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内法规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方向,通过党内法规建设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党内法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坚持顶层设计、整体推进,体现前瞻性、战略性;又要树立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针对性、有效性。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内法规建设,必须抓住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实践证明,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都是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的政治问题。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管用实用的党内法规,及时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是相关法规越多越好。习近平同志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通过党内法规建设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必须深入领会这一重要论述,确保法规务实管用。

强化党内法规执行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内法规制定出来之后必须强化执行,这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过去一个时期,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党内政治生态之所以恶化,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强化党内法规执行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尊崇党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思想宣传范文】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自我革命一般是指一个人、一个组织、一种社会制度的自我革新。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精神,旨在为了人民幸福、民族复兴而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锐意进取、顽强奋斗、坚韧不拔、勇往直前。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概括来说,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经常进行自我警醒、自我反思、自我超越,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弘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勇于自我革命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1.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

勇于自我革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并反复强调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从不同角度进一步阐述自我革命的问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永远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和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我们党以勇于自我革命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意志、决心和勇气。

一个政党的品格反映一个政党的性质,决定了该政党对待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态度和方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党在长期奋斗中经历过曲折,我们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始终保持了自我革命精神,保持了承认并改正错误的勇气,决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一次次拿起“手术刀”来革除自身的病症,一次次靠自己解决了自身问题,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这种能力既是我们党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和最大优势,也是我们党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

我们党之所以具有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所以能够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并不谋求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因而能够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了人民的利益,敢于进行一次次自我革命,通过自我革命不断实现自我超越。这是我们党能够在近代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的根本原因。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相继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和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全党同志必须保持革命精神、革命斗志,勇于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一以贯之进行下去。

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要担负起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要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自身就必须始终过硬,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此,我们党必须勇于自我革命,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需要。

2.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是有着崇高理想和奋斗目标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了理想信念而不懈奋斗,为党和国家不同时期的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是,党毕竟不是在真空中活动,各种腐朽思想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党员队伍,一些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地沾染上不良习气,滋长了不正之风,甚至违背党的宗旨,违反党的纪律,发生腐败现象。

面对这种情况,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党不能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不能做到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我们就不能有效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就不能及时革除自身病症,也就不可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坚持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自我革命的精神经常反思自己、检视自己,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做到有缺点就克服缺点,有问题就解决问题,使我们党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钉钉子精神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落细,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

这一系列的行动始终贯穿着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体现了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意志,有力提升了党的面貌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今天,我们党肩负着更为艰巨的任务,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风险和挑战更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和自我净化的过硬本领,能不能坚持不懈地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做斗争,就成为决定我们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

对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巨大的组织体来说,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党要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崇高使命,要强党兴党、使党永葆生机活力,就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和把握自己,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脚踏实地、一刻不放松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和人民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实践,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

3.在建设伟大工程道路上坚持自我革命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要求,肩负着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使命。在这“四个伟大”中,建设伟大工程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勇于自我革命,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是空洞抽象的,也不是说教性的,而是来自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来自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需要,来自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现实需要,来自永葆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来自坚持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建设伟大工程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大力弘扬革命精神,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行动纲领。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为新时代建设伟大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扫除一切消极腐败现象、继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大部署,在整体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同时,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想方设法解决。重点解决党内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确保我们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永远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

【思想宣传范文】四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两个维护”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也特别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说,“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政治建设的“根”和“魂”。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就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两个维护”源于我们党的历史传承和实践经验总结,是我们党走向新的更大胜利的政治保证

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但同时也要看到领袖人物、英雄群体在推动社会变革、历史发展和文明进步中的关键引领作用。对一个政党来讲也是如此,一个庞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如果没有一个坚强的组织核心、领导核心,就可能变得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也无法真正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失败的教训时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20世纪初,列宁在俄国工人革命运动中面对国际修正主义等各种思潮,也从实践层面回答了如何树立和捍卫权威问题,他认为,“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的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也正是因为有列宁为政治领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坚强领导,俄国十月革命才取得成功,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是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创建的,自建党伊始就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关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传统,一大党纲就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并在之后党章中一以贯之。1938年4月,张国焘发表书面声明脱离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毛泽东在向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作报告时指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这“四个服从”是我们党从血与火的考验中总结出的教训,至今依然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保留在党章中。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正确方向,凝结着全党智慧,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事业能实现巨大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就是因为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政治局常委会,领导我们党经受住各种风浪和考验,克服重重艰难险阻,不断把事业推向前进。尤为重要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紧紧围绕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鲜明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是全党的共识,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现代政治中,政治权威是一个政治系统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任何政党要最大限度地提升其政党内生权威,就必然要求其成员自愿服从和维护政党的团结与发展。邓小平曾深刻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启示我们,政党内生权威的产生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成员对其意识形态的认同,二是政党对成员的硬性约束,最关键的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都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管干部有关违纪问题通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词频繁出现。有的理想信念根基不牢,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有的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还有的搞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将组织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警示全党,必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约束,“闸门”一开,党员就会失去信念支撑、目标引领,我们党的执政使命也就难以实现。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政治优势。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有了更为明确的方向,树立“四个意识”,牢记“四个服从”,既要看“唱功”,更要看“做功”,必须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党员领导干部,无论从事哪一项工作、分管哪一个领域,都是受党指派、为党工作,干的都是党的事业,都要讲政治顾大局,根本都要落实到“两个维护”上。比如,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猎狐”,关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则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部分。几年来,我们党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先后颁布的准则、条例,不断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为落实“两个维护”划出清晰路径,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要体现到实际行动上

“两个维护”不是一句口号,需要我们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坚定“两个维护”上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不仅要公开亮明政治态度,更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做人、谋事、创业、修身、用权、律己的方方面面,真正把“两个维护”变成思想自觉、变成党性观念、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要做到学习与内省相结合,把“两个维护”作为“吾日三省吾身”的重要内容,注重在学习基础上勤于思考、在思考过程中自我反省。要经常把党章作为镜子和标杆来对照、衡量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时刻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时刻刻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宣传范文】五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40年来,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成为我们党的一项方针到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把握日益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成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之基和动力之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也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改革开放既产生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迫切需求,也形成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提供制度规范和法治保障,促进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改革开放的40年,是依法治国不断深化、法治中国走向成熟的40年。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的一项方针

新中国一成立,我们党就高度重视国家的法制工作。在百废待兴、国家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不仅制定了“五四宪法”,颁布了婚姻法,还出台了许多国家机关的组织法和各种行政管理法规。但后来由于受错误思想影响,我国法制建设走了一段弯路。“”之后,邓小平同志认真总结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经验教训,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他已经深刻意识到国家治理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并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党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并提出“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标志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项方针。我们党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不断完善民主法制,以政策和法制手段协同推进国家治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仅仅半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就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多部法律。1982年通过的宪法正式写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可以看出,我们党已经认识到法制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并在各项工作中更加强调运用法治手段。

当时,虽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成为党的一项方针,但由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我们党对法制与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系的理论认识也刚刚起步,许多问题的处理还必须同时依靠法制之外的其他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不可能一步到位。既靠政策,又靠法制,向法制“逐步过渡”,这是由当时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比如,当时的立法数量还不能充分满足依法办事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还不适应全面实行法治的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步建立健全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面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公司法、担保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扎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在这一时期,我们党对法治运行规律的把握不断深化,认识到依法治国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

这一时期,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这集中反映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虽然在此之前,已经有多个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概念,但党的十五大报告以更为权威的形式系统全面地阐述了我们党的依法治国理论,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报告将依法治国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于1999年写入宪法、2002年写入党章,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地位从根本上得到确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日益明确。

从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的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面都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进行了不懈探索。全国人大相继制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规范国家治理行为的一大批法律,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推出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一系列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改革举措纷纷出台,我们党对如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认识更加科学、更加全面,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实践领域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方针到方略、方式,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把握日益深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确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发展战略中处于四梁八柱的基础性地位。无论是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还是在中国现代化的百年征途上,抑或在世界社会主义500年演进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都具有非凡的意义,标定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全面依法治国领域重点难点改革稳步推进,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形成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规律性认识,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不仅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历史方位。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的重大论断。将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起来,意味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内在逻辑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集大成式的最新成果,也是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途上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之基和动力之源。

回顾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有效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接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如此艰辛,也如此壮阔。从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续写新的辉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继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二篇:党课讲稿: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党课讲稿: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总结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不断完善党章党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提出坚持依规治党,举全党之力、集全党之智,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新时代,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使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以党章为统领,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与时俱进修订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为“纲”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总遵循,党章是“万规之基”,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大厦建筑于党章这个“基石”之上;党章是“万规之首”,具有最高权威,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据党章管党治党。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先后8次修订完善党章,推动党章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制度动力。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为党的根本大法注入新时代血液。

积极稳妥出台准则条例,搭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准则集中体现党章精神,地位仅次于党章,对于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一直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体工程,在不同历史时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准则条例。2016年,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新时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党中央制定32部现行有效条例,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有针对性制定相应配套法规,及时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如果将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比作盖房子,修订完善党章是夯基垒台,制定若干部准则条例等基础主干法规是立柱架梁,那么出台一大批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配套法规就是添砖加瓦。当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已经形成若干个以准则条例为龙头,以配套性的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为细化补充的制度群。截至2018年8月底,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约4200部,其中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超过4100部,对贯彻落实基础主干法规起着重要作用,增强了主干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注重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制度创新的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推进。

党的组织法规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旨在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目前,我们党已制定了450多部组织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党中央修订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制定了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等。同时,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党的各级组织法规制定力度,实现对各级各类党组织全覆盖。

党的领导法规逐渐健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制定了900多部相关法规,保证了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轨道上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出台,各领域党的领导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党中央部署,在党领导经济、改革、法治、农村、政法、国家安全、外事、军队和党的宣传、组织、群团、人才工作等方面,还要制定出台一批法规,必将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日益完善。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大量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法规,着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方面现行有效的法规约1400部,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显著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持续加强。经过40年努力,党的监督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成绩显著,共制定1460多部相关法规,而且条例一级的法规多达14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全方位彰显制度威力的党内“铁规”,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统筹推进各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了统分结合、以上率下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党的中央组织针对全党全国重大问题制定中央党内法规,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级党委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部委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

制定中央党内法规,着重规范“面”上重大问题。凡涉及全党重大事项,皆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中央党内法规居于引领地位。目前,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超过220部,发挥着创设制度、把准方向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力度之大、质量之高前所未有。5年多来共制定修订140多部法规,约占220多部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60%。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换挡提速,带动整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加速推进。

制定部委党内法规,着重规范“条”上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部委制定部委法规的力度明显加大,覆盖范围日益拓展,呈现出全面展开的良好局面。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立足规范本领域本系统党的工作制定一批部委党内法规,发挥着上承中央、下启地方的作用。目前,现行有效部委党内法规约240部。它们专司一域、量身定制,面向全党、普遍适用,是加强和规范党的各方面工作的重要遵循。

制定地方党内法规,着重规范“块”上重要问题。地方党内法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在本地区落地生根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省级党委以上位党内法规为依据,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出台一大批面向基层一线的地方党内法规。目前,现行有效地方党内法规约3700部,约占法规总量的90%。

统筹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经过40年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集规划、制定、备案、清理等于一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链条,环环紧扣、同向发力,有条不紊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着眼“将来时”做好前瞻规划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战略谋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作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重点制定项目等,明确了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大大增强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指明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努力目标和前进方向。

着眼“进行时”做好即时建章立制工作。40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直立足当下、回应现实,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随新时代、扎根新时代、服务新时代,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供坚强法规制度保证。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赋予党章新的时代内涵。

着眼“过去时”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颁布了大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规制度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特别是有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有的存在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情况,有的相互交叉重复、冲突打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党的历史上首次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工作,于2013年、2014年两次作出清理决定。各地区各部门也通过集中清理实现了法规制度的“瘦身”和“健身”。除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外,党中央还重视开展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着眼“完成时”做好备案工作。党的十八大后,根据党中央制定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在党内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规范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系统备案工作衔接联动机制。通过严格的备案审查特别是对“问题文件”进行严肃纠正,坚决有力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篇: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内容摘要:如何顺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制度教育、制度建立、制度运行和机制建全,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局面。

关键词:反腐倡廉 制度建设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目标,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顺利出台了23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新办法不多;最重要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和严格,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而且整体力量比较薄弱。一方面是制度缺失,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很深的关系网络。针对问题,笔者觉得还是要从根本入手,切实做到强化廉政教育不放松,竖起反腐倡廉制度墙,严格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反腐败的局面

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首当其冲。首先是要通过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把党风廉政教育职责切实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党风廉政教育领导职责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其次是改进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力求教育内容“实”,围绕“掌权、用人、管钱”,着重解决好如何对待群众、如何掌权施政、如何对待名利等问题。再次是探索反腐倡廉全民教育之路。要逐步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廉洁可敬、腐败可耻”的社会意识,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网络平台。对党政机关逐项提出责任目标和量化要求,在上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在下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责任网络;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及考核等各项配套制度,除经常性督促检查外,重视年中、年末的综合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责任追究,通过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了抓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在抓党风廉政教育、建章立制、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狠抓教育这一基础环节,增强制度执行的能动性

教育要分清层次,有重点。在制度执行上,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典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同样,领导干部违反制度,其造成的反面影响也是巨大的。而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目前正面临着很尴尬的局面:在涉及的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却占据很大比例,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受教育的面不大,而参与教育的领导干部受到教育的效果不明显,甚至很多教育别人的领导干部在腐败的路上走得更远。因此,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领导干部受教育的效果,应该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要着眼于当前,立足长远。要着眼于当前,开展及时有效的典型性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看守所、参与刑事庭审等现场活动,把近在身边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剖析,在干警思想上产生震憾,心灵得到净化。此外,还要通过经常性的常规教育,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教育要轻形式、重效果。任何能产生实际效果的形式都是好形式。效果决定一切。当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一些地方本末倒置,为了所谓的出成果、树典型,在形式上挖空心思,面上搞得轰轰烈烈,各种台账、资料齐全,让人眼花缭乱,而实际效果上却是一般般,甚至在一些树为典型的单位出现重大腐败案件。所以,没有实际效果的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创新,那只是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是害死人的形式主义。

三、强化制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完善廉政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措施,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二要制定党员干部“十个严禁”,促进党员干部养成自查、自纠、自律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良性循环;三要在“三重一大”项目管理的细化、量化上下功夫,增强“三重一大”项目运作的操作性。完善监督制度。制度重在落实,监督贵在实效,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规定,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同时对纪检监察在干部任免、报告工作、业务领导等方面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完善,坚持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要适当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权限,提高监督检查的震慑力。纪委对同级党委所作重大决策有“参议权”;对同级党委所管辖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有“建议权”;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方面廉政材料有“鉴定权”等。

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作用,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党员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四、强化制度运行,增强制度的“三个力”

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力。推进制度创新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要不断对重点领域制度建设的完善,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深化党务、厂务公开以监督力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落实。领导干部应把制度作为镜子和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看看自己在用权办事、用人、花钱等问题上,在处理权力和个人利益时,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始终做到行动上先于群众,标准上高于群众,要求上严于群众。加大制度的执行力要落实到人。一方面要把制度理念渗透到油田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之中,营造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提高对落实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敢抓敢管、一视同仁;增强反腐倡廉制度保障力。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制度的学习学习宣传平台和载体建设,充分利用 “两会一课”、宣传橱窗、新闻媒体等阵地,通过讲座、座谈、演讲、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执行制度的好典型、好做法,曝光违反制度的行为和现象,促进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要完善制度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定期调查研究、民意测验及对反腐倡廉综合信息的分析,随时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建立健全制度问责机制,对于执行制度方面出项重大失误、不按制度程序办事的,除了责成纠正外,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保证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第四篇:如何全方位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如何全方位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一、从完善硬件到充实软件,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首先,在办税厅安装自动叫号系统,设置服务自助区,添置自助电脑、电话、复印、多媒体、水吧等多种免费服务设备,给纳税人创造宽松舒适的办税环境。其次,推行涉税信息预告、通报制度,积极疏导办税人流。第三,是大力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将纳税申报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除领购发票业务以外的业务统一由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同时将行政申请业务并入办税服务厅窗口接办。第四,在全系统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办税服务厅”活动,发动各区局结合实际,以群众意见为突破口,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方案和措施,充分挖掘纳税服务水平提升潜力。

二、精简资料报送要求,切实为纳税人和基层减负

一是精简并明确纳税人需报送的报表和附表资料,并由税源管理部门按照“一户式”存储要求录入电脑,供各部门共享,严禁重复向企业索要资料。二是简化纳税人的验证资料。三是精简基层分局报送报表的种类和数量。凡是机关科室可从征管系统、数据库或日常工作台帐中直接获取的数据,不再要求基层分局报送。

三、主动服务重大项目,促进经济税源健康发展

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由局领导分工挂钩,各区局成立“重大项目服务工作小组”,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促进税源健康发展并早日产生税收效益。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丰富纳税服务方式

着力打造“12366热线”和国税门户网站两个服务品牌,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丰富纳税服务方式,深受纳税人欢迎。12366热线内容包括自动语音、电话报税、人工咨询、投诉举报等。除此之外,各种精巧细致的电子信息化服务也广泛应用于基层一线的日常税务管理,如通过手机短信宣传税法、纳税服务QQ群,通过语音提示平台对逾期申报进行自动催报催缴等。

五、建立部门间协调服务机制,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把加强部门协作作为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络,建立了常态化的部门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纳税服务网络。如,该局与对外经济合作局、拱北海关、地税局、检验检疫局、外汇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了进出口业务协调服务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例会,交流信息,协调解决企业在进出口业务方面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将协调结果反馈企业,为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和促进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篇:推进企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推进企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从2007年开始,西安航天化学动力厂党委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对于改革和完善企业党代会制度,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委的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重点是建立和落实党代表实行任期制、大会实行年会制、领导实行委员制、大事实行票决制、活动实行联系制等制度。在高度重视保障代表任期内的权利,不断强化代表的任期意识、责任意识、代表意识,畅通代表行使权利的渠道,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代表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为探索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首先,为充分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利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要坚持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和体现,最大限度地发挥党代会制度的作用,并从机制上实现我们党民主执政。但是,企业四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党代表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行使听听报告,填填选票的权利。党代会闭会后,就不再有以代表的身份知之、参之党内事务的机会,形成了开会当代表,会后没用了的现象。厂党委深切地感到,党的十七大和修改后的党章确定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包括实行代表任期)是完全正确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其次,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改革企业领导机制的需要。

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共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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