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阅览室规章制度
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一、书库管理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入库时领取代书版进入书库,出库时将代书版放回原处。
(二)本馆所有书库均为开架借阅,严禁携带无关私人物品入内。
(三)读者入库选书必须使用代书版,不借的书要插回原位或按工作人员指定位置摆放,不得乱架。未使用代书版或乱插乱放图书者,一经发现,停止借书一个月。
(四)库内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保持库内安静、清洁,爱护库内设施。
(五)读者入库应衣冠整洁,严禁穿大衣、拖鞋入内。
(六)图书出库必须办理借书手续,未办理者,一经发现将作窃书论处。
(七)凡对馆藏书刊撕页及偷盗、捡证恶意冒借者,除追回原书外并按原书刊价的10-20倍处以罚金。
(八)对勇于制止和检举损坏图书、偷窃书刊等不良行为者,将
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读者借还书拥挤时应自觉排队。
(十)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不含第8条),酌情除以5元到20元罚款,严重者取消借书资格。
二、阅览制度
(一)阅览室通则
1、图书馆根据不同读者对象和书刊种类,分别设置若干阅览室。本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有关阅览室。
2、为有利于阅览室的管理,读者不得带任何包、袋)包括塑料袋、文件夹、牛皮纸袋)、雨具等入室。
3、阅览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挡,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举止应文明。
4、室内全开架的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切忌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室。
5、爱护室内书刊资料,如有破损、污损、划线、撕页等现象,按我馆赔、罚款相关规定处理。
6、阅览室陈列的书刊,一般不外借,仅供室内阅览。如需复印者,必须在工作台办理复印手续,限在本馆复印室复印,复印完当即归还。凡未经办理借出手续,私自将书刊夹带出室者,以窃书论,按章重处。
7、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对读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
(1)阅览室书刊一次限取1本。
(2)工具书室工具参考书一次限取1-2本。(3)报纸一次限取1种报纸。
8、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章,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二)阅览室专用规则
1、综合期刊室:本室过刊合订本可凭本人借阅证借阅,每次借阅为四册,借期一个月。查询本年度过期报纸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2、专业期刊阅览室:本室收藏专业现刊、外文期刊、复印资料及核心期刊过刊合订本,只限本室查阅,一律不得外借。
3、工具书室:本室各种参考工具书只限本室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如特殊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馆长批示,方可借阅,借期不超过一个月。
4、电子阅览室规则:
(1)凭本人借阅证在工作台办理登记手续后,按指定机位上机阅览,做到一人一机。
(2)上网者需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对不服从规定的上网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网。
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戏闹;不得吸烟、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扔杂物。
(3)使用机器时,应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工作,使用过程中,如系机器出现故障或不明情况,须立即报告管理员处理。
(4)读者不得随意删除或破坏计算机中的软件,不得擅自给计算机设置口令,阅读完毕,应恢复桌面整洁。
(5)因读者不按规程操作或者故意破坏,造成机器不能正常工作或设备损坏,须按损失情况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6)读者和需要拷贝文件或检索结果时,应先申请,必须用本图书馆提供的软盘,以避免系统感染病毒。
(7)上网者必须遵守公安部《计算机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
管理办法》,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违反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活动。
(8)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予以批语教育并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性质恶劣者提交有关公安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图书借阅证的发放、补办和使用规定
图书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的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一)教师凭工作证办理。
(二)学生凭学生证到读者工作部办理图书借阅证。
(三)借书证需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读者工作部办理挂失手续,两星期后凭工作证、学生证办理补证手续。挂失的借书所借的书刊未还清者,不予补发新证,挂失前借出的所有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四)借书证因保管不当,无法使用者,可以凭旧证换发新证,并交纳工本费。
(五)借书证办理地点在图书馆读者部流通处。
四、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一)超期、遗失赔偿
1、超期图书按每本每天0.1元罚款。
2、遗失本馆图书,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书)抵赔,并缴付新书加工手续费5元。
3、如无法以新书抵赔,丢失的图书借期已超过20天仍未找到,可办理赔罚手续。赔罚款根据原书出版年限、价值不同,按遗失图书定价的倍数计算,并交纳加工手续费5元。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中文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2)一般外文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3)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4)字典等工具参考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5)成套图书(不论丢失几本)按成套价格3-5倍赔款,珍本、孤本图书按成套价格10倍赔款;
(6)遗失期刊单行本按该刊当年合订本价格赔偿,遗失合订本者按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4、应赔偿的图书限期20天内赔偿,逾期继续按日核收过期罚款。
5、以现金赔偿的丢失图书找到后,在本馆尚未注销该书,赔款尚未上交财务前,可以办理退款,但须交手续费5元。
(二)污损书刊的处罚
读者还书时经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图书有污损(包括划线、批注、涂改、影描、撕破、污渍等等)现象,又没有加盖污损标记印章,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般图书每污损(包括划线、批注、涂改、影描、撕破、污渍等等)1-5页罚款1-5元(可以揩擦的由污损者揩擦复原后减半罚款)。5页以上按原价赔偿,重者按原价2倍赔偿。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字典等工具参考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2、污损封面封底情节一般者,计人污损页数。污损较严重而必须重新装订修缮者,再加赔装订修缮费3-10元。
3、撕割书刊内容等破坏行为,追回原书并按原价1-2倍赔偿。
4、污损、撕割原版图书、珍本善本图书或样本书的任何图书,按书价5-10倍罚款。
5、污损或破坏条码,每条一律罚款3元。
6、被污损的书刊经罚款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特别严重者,限时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并交加工手续费5元,如赔偿同版书确有困难者,可按丢失图书的规定处理。
(三)偷窃书刊的处罚
1、凡未经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携带出室者,或在书库(阅
览室)内将书刊藏匿于身上或转移到库(室)外,或破坏计算机管理技术措施者,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2、凡偷窃书刊者,应追回原书,每本书按原价10-20倍罚款。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也作窃书论处:(1)盗用他人图书借阅证借书,将图书据为己有;
(2)“调包”还书,以废换好,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借书和还书的作弊行为。
(四)损坏公物
损坏门窗、代书版、桌椅等其他设备,按价赔偿,责任人负责安装到位。
第二篇:阅览室规章制度
阅览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维护工厂阅览室的阅览秩序,保证阅览纪律,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工厂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工厂在职员工。
2、按规定开放的时间进入阅览室阅读,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自觉遵守阅览室各项制度。
3、公司阅览室设有图书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借阅和登记。建立图书帐卡,所有图书都必须按图书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图书名称、作者以及价格等必要的项目。每年按图书管理帐卡,对书架中的图书进行一次性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借出图书全部返还。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室内不准高声谈笑,追逐、攀登书架,以免影响他人阅览。注意言语举止,禁止穿有脏污的服装和拖鞋入内,做文明读者。
5、个人书刊、包、袋等物品不得带入。就座之后,请不要随意移动坐椅,不准破坏桌椅,如有损坏按原价的1倍赔偿。
6、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及文献资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乱写乱画、随地吐痰,不得携带带雨水的雨伞、雨衣入内,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不需要的书应归还原处,要主动按编号对号归架,不得随意摆放。离位时必须将椅子在原处摆放整齐,所有
书籍报刊看后要整齐放回原来的位置上,保持书架整齐。
8、要爱护图书,阅读时如发现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好(阅览室已备有剪刀、胶水等修补工具),对在刊物上乱画、污损、撕拆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借阅书刊要办理借书手续,一次不得超过一本,按时归还,凡不按期归还书刊者,一律暂停新书刊的借阅,并按超期天数累计罚款(拖延一天罚款0.2元计,超过期限两周仍不归还者,从超越日起,每天罚款0.5元)。借阅者不准在书上乱写乱画。如有遗失损坏应视其情节照价赔偿。
10、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违章者罚款。
第三篇: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阅览室使用及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1、教师阅览室实行开架查阅,凡本校教师均可到阅览室查找、借阅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贵重图书不外借,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2、阅览室对教师实行全日开放。
3、进入本室读者,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位置。
4、教师阅览室内的当月刊只能在室内阅读,过期刊可以外借,借阅期为两周。报纸阅后要准确放回原处。
5、读者在书刊阅览室借阅书刊,在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不得转借、代借,也不得擅自把书刊文献带出书刊阅览室外。
6、爱护公物,不在书刊上涂画,保持书刊的清洁,不乱动馆内设备。
7、阅览室内严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第四篇:小学生阅览室规章制度
小学生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本室所藏的书刊,仅供本校学生阅览,其他人员需入内阅览时,应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
二、进入本室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将提包等物带入室内。
三、阅览人员入室阅读报刊、杂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携带出室外,需要借阅,必须进行登记。
四、要注意爱护学校的书籍,如有污损或盗窃行为,应按学校的“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五、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室内的书架、桌椅不得乱写、乱刻、乱画或随意搬动。
六、要注意保持室内环境的安静、整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聊天、吃零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纸屑等。
七、每天对指定班级进行开放,有组织的进行阅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发放图书,阅览结束按原数归还管理人员。
淤上乡校 2011年3月
第五篇: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规章制度
黄洋将军希望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并由管理教师将本室图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图书分类、整齐摆放,不准乱丢乱放。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整齐。
3、学生借阅时应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杂物、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照价赔偿。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6、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并处理。
7、师生如要将图书借出,应严格办理相应的手续,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如集体借出,应由班主任或班长办理相关手续。
8、图书开放时间内,要遵守公共秩序。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