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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间管理制度》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84-632432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8-13 00:18:12 来源:网络

工具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具间实行专人管理,每月月底对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工器具应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第二条

工具要妥善保管,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对已损坏的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第三条

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验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第四条

使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工具是否缺失、损坏,存放是否整齐。

第五条

对新增工具应做好登记。已报废或不合格、有缺陷的工具,必须及时进行登记,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报、联系处理。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第六条

安全工器具要定期试验,把试验情况、试验数据,存在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运行部报告。建立安全工器具送检、使用情况台帐,记录校验时间和有效周期。安全工器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工具间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第七条

工具间必须要保持空气干燥,每周检查一次,同时对工具进行清扫,保持整洁。

第八条

不允许将工具借给外来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本单位运行部负责人,并要做好记录。

第九条

工具借用须填写《工器具登记薄》,工具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时间、借用人等要填写清楚。归还工具时,根据借出记录对工具进行核实并登记入库。

第十条

领出的工具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在归还工具时,须放回工具规定位置,严禁工具带垢入库和随便乱放的情况。

第十一条

当日借出的工具,要求当日19:00之前必须归还。

第十二条

所有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第十三条

在归还工具时,如有损坏、丢失现象,须在《工器具登记薄》的备注中注明并填写工具报废(遗失)申请单。由于个人原因丢失的工具,在一周时间内须购买同样品牌、规格型号的工具还给工具间,不然予以两倍以上罚款。

第十四条

如果在借用过程中,工具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在填写工具报废(遗失)申请单后,须由电力运行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将申请单交与工具管理员保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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