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制的落实制度
项目质量过程控制严格采用三检制度,它包括自检、复检、终检。“三检制”要贯彻到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班组质检员的作用,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控制”,做到防检结合,实行对工序严格把关,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一、依据
1、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和评定工作。
2、每个工序、单元、分部和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向施工负责人和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鉴证。
3、按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及其他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正确施工。
4、对施工中的重要部位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施工中的只要部位是指隐蔽工程、上下道工序衔接的重要部位等。
二、“三检制”制度落实实施
1、班组自检
项目部在与施工队、操作者签到的劳务合同中必须明确质量责任、质量检验、质量等级工价、质量奖罚等质量约定,并严格监管实施,确保合同质量目标实现。
施工班组、操作者在施工过程中和完成每道工序时,班组都必须按照规范标准,认真进行质量自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自检合格时,正确填写质量自检记录通知施工队质检员检验。
2、复检
施工队负责人组织各班组对各操作面进行检查,便于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消除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质量好的班组实行奖励,施工质量差的班组实行处罚。
3、终检
施工队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项目部验收。项目部质检人员进行施工验收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
项目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进行验收。
专业工程施工检验、应对相关的工程验收资料、现场实习检验。工程验收资料由受检方提供。检验合格后检方与受检方办理交接检验单。
工程施工检验合格后,下道工序的施工队伍才接受或隐蔽工程,并对上道工序工程的成品承担保护责任。如对其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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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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