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述职报告 > 班子述职报告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最终定稿]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54-697739 班子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9-16 19:22: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07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政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团结拼搏,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民政局领导班子作述职

述廉报告,请予评议。

一、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1、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我市先后不同程度发生了风灾、水灾、雨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全市农作物累计受灾面积约19余万亩,受灾人口达2755户,1195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准确统计上报受灾情况,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抗灾自救。按照塔地财社[2007]2号《关于下达2006年度特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费冬令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及时拨付救灾资金,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141万元,灾后房屋重建资金100万元,并对各乡镇场以及街道办事处救灾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深入农牧区对灾民及贫困人员进行救助,救助资金达6万余元,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稳步推进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市有非农业人口6.7万人。截止2007年10月,我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26户,8513人,占非农业人口12.7%,每人每月按133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每月拨付低保金691662元,月人均补差81元。根据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严格把关。2007年,我市共取消低保户213户,589人,新增127户,273人,调减209户,603人,调增189户,353人,共取消低保资金31326元。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切实维护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市的政治稳定起到了“安全网”、“保障器”作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上半年市政府成立了以民政局牵头,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局、扶贫办等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我市5乡一镇3场的农村特困家庭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人均收入低于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有2717户,7444人,7—9月共发放低保资金50万元,月人均补差22.4元,并根据自治区和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新增工作人员2名,制定了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保障措施;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及保障金发放办法,保障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市农牧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今年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资金达31万元(其中:农村22万元,城市9万元)。

(3)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根据五保供养标准和行署《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调查核实农村五保人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35人,其中集中供养16人,分散供养119人,年人均供养经费3400元。市敬老院为改善老人的生活环境,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13万元,为每个老人的房间安装过水热、粉刷墙壁、更换老人的被褥床单及其他日用品,并对庭院进行了绿化美化改造,面积达1500平方米。

3、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将村民自治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指导。

根据塔地发改电[2007]03号《关于做好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吸取社区建设先进城市的新路子,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使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4、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

今年为烈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63.6万元,为伤残军人发放伤残金37.8万元。为251名城市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5万元。2007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5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22人,农村退役士兵23人),复员、转业士官9名。同时做好新兵安置卡的发放工作,全市共发放新兵安置卡95个(其中非农业58个,农业37个)。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组成慰问团,走访慰问驻市

部队13个,优抚对象600户,支出慰问金6万元;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12次;举办联谊会5次。全市军民共建单位达151个。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融洽了军政军民关系,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

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新《婚姻法》和新《婚姻登记条例》,2007年截止目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932对(其中:补办结婚证652对),离婚登记255对。婚姻登记实行办公自动化管理,开展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创建“示范窗口单位”活动,树立了婚姻登记机关文明窗口形象。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加强了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和殡仪馆建设,加大了对公墓的规划管理,有效地遏制了乱葬乱埋和封建迷信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理丧葬手续110个。同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资3万元对烈士陵园的纪念碑进行了维修;筹资13万元硬化安息园道路5000余米;筹资4.6万元新修民族坟围墙350余米。

积极开展城市救助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人,投入救助资金25000元。

全年受理收养咨询17人次,办理收养手续5起,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地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美国驻中国的“希望之家”取得联系,在4月底前,将我市公养的脑脊膜膨出残弃婴新塔政送往北京接受免费治疗,为市财政节约资金10万余元。

完成了地名大词典的编制及地名信息的录入工作。

6、老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老年优惠待遇证1465本,老年服务证274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各项政策在我市的贯彻执行,11月8日自治区老龄办贾副主任调研组一行对我市《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对我市落实《优待规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

7、民政自身建设切实加强,推动了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目标责任书,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二是认真编制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把民政事业纳入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三是通过政治和业务学习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四是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资3.5万多元,采购了打印一体机、传真机、电脑、数码照相机等办公用品。

二、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一)注重理论学习,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一年来,班子成员自学和集中学习,一是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民政法规知识,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理清了工作思路,创新了工作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十七大报告以及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等文件精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八荣八耻”、廉洁从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等廉政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育,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促进了我局党廉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相互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在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有效地减少了决策的失误和偏差。

(三)严格遵守廉政规定,狠抓党廉纠风建设。一是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具体目标任务。同时研究制定了党廉纠风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使党廉纠风工作和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以党廉纠风工作实效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二是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廉政建设。并经常召集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治腐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对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利用公开栏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杜绝了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廉政措施,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深入贯彻争先创优效绩考核工作

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争先创优效绩考核的实施意见》,并把争先创优效绩考核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予以了高度重视。一是按照《市直机关争先创优效绩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我局争先创优效绩考核细则;二是明确细化了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责任,切实做到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通过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班子成员勤政善政、敢抓敢管、勇于负责,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干部职工勤奋学习、尽职尽责、奋发有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班子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班子成员由于业务工作抓得多,参加日常学习时间少了,有顾此失彼现象。二是系统学习理论不够深、不够透,用于指导工作实践的理论少,现实感受多。三是工作领域不够宽,深入基层调研、帮助、指导不够。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按照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创新思路,进一步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求真务实,团结干事,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在争先创优上出实效,努力加快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民政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二篇: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以争创“二连冠”为动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精心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迎检工作。围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目标和充分体现创建成果,高标准做好“六个一”创建迎检准备工作,即一份申报材料、一部双拥创建专题片、一本双拥创建成果画册、一批双拥创建示范窗口,一次双拥创建成果图片展、一批申报加分项目。10月28日,省双拥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和驻军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充分肯定了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二连冠”目标。

二是认真做好优抚政策落实工作。围绕打造幸福优抚的目标定位,探索构建物质、精神、服务“三位一体”的优抚工作模式。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达到15%以上。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六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2.5万名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覆盖到村的优抚医疗网络基本形成,80%的县、区建成“一站式”服务平台。认真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1.8万名农村籍老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深入推进“慰烈工程”,完成XX区小蔡集、XX县龙集等陵园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抗日老战士短期疗养活动,安排20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三是着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注重培育退役士兵创业典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了十名复员退伍军人“创业之星”,激发了广大退役士兵创业建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农村退役士兵按照服役相同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30%发放补助金。着力规范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432人,参加技能培训2357人,占总数的97%,其中中高级技能培训2333人,占总数的99%。

(五)以养老服务为重点,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44元、686.4元,为全市近4000名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XX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老年门球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庆祝和慰问活动,放大百岁老人“生态人瑞”奖的联动效应,尊老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完成“重生行动”“明天计划”手术20余例。全市福利企业达72个,安置残疾职工1626人。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庭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新建30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超额完成计划。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836张,比上年增加67.11%。大力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XX区在苏北率先建成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使有自理能力、独居、空巢和困难老人不出家门也可享受到机构养老的专业化服务。福彩销售取得新突破,总销售量达3.12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六)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专项社会事务依法规范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推动了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规范运行,公益性公墓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召开全市乡镇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对生态殡葬公益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进行部署。全面实行惠民殡葬制度,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人员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完善工作,起草《联合组织市区新建道路和主要道路标识标牌调查的建议方案》。苏皖边界线联检任务全面完成,苏皖线宿迁段边界线联检总结会在宿迁召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2011年,局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全市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常抓常议。坚持民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步推进。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制定下发了《XX市民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内容。

(二)突出教育,进一步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在政治学习中的比重。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工作例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党员干部重温入党宣誓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在中秋、国庆前夕,向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防止“节日病”的发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层干部行政行为监督承诺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

(三)健全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局党组按照“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财务公开力度,重点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汽车燃修费、会务费等热点科目的支出审查,让各项热点支出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救灾物资等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能。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民政项目建设的监管,积极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保证了项目建设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扩大监督,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民政固本强身的重要举措,把外部评议与民政系统自身评议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建为本。深入开展省级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2011年上半年、2011年底,市局在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都位居同类部门前列,热点岗位评议居于同类岗位前列。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导向作用。

第三篇: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以争创“二连冠”为动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精心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迎检工作。围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目标和充分体现创建成果,高标准做好“六个一”创建迎检准备工作,即一份申报材料、一部双拥创建专题片、一本双拥创建成果画册、一批双拥创建示范窗口,一次双拥创建成果图片展、一批申报加分项目。10月28日,省双拥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和驻军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充分肯定了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二连冠”目标。

二是认真做好优抚政策落实工作。围绕打造幸福优抚的目标定位,探索构建物质、精神、服务“三位一体”的优抚工作模式。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达到15%以上。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六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2.5万名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覆盖到村的优抚医疗网络基本形成,80%的县、区建成“一站式”服务平台。认真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1.8万名农村籍老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深入推进“慰烈工程”,完成XX区小蔡集、XX县龙集等陵园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抗日老战士短期疗养活动,安排20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三是着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注重培育退役士兵创业典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了十名复员退伍军人“创业之星”,激发了广大退役士兵创业建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农村退役士兵按照服役相同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30%发放补助金。着力规范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432人,参加技能培训2357人,占总数的97%,其中中高级技能培训2333人,占总数的99%。

(五)以养老服务为重点,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44元、686.4元,为全市近4000名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XX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老年门球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庆祝和慰问活动,放大百岁老人“生态人瑞”奖的联动效应,尊老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完成“重生行动”“明天计划”手术20余例。全市福利企业达72个,安置残疾职工1626人。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庭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新建30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超额完成计划。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836张,比上年增加67.11%。大力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XX区在苏北率先建成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使有自理能力、独居、空巢和困难老人不出家门也可享受到机构养老的专业化服务。福彩销售取得新突破,总销售量达3.12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六)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专项社会事务依法规范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推动了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规范运行,公益性公墓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召开全市乡镇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对生态殡葬公益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进行部署。全面实行惠民殡葬制度,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人员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完善工作,起草《联合组织市区新建道路和主要道路标识标牌调查的建议方案》。苏皖边界线联检任务全面完成,苏皖线宿迁段边界线联检总结会在宿迁召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2011年,局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全市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常抓常议。坚持民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步推进。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制定下发了《XX市民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内容。

(二)突出教育,进一步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在政治学习中的比重。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工作例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党员干部重温入党宣誓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在中秋、国庆前夕,向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防止“节日病”的发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层干部行政行为监督承诺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

(三)健全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局党组按照“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财务公开力度,重点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汽车燃修费、会务费等热点科目的支出审查,让各项热点支出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救灾物资等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能。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民政项目建设的监管,积极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保证了项目建设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扩大监督,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民政固本强身的重要举措,把外部评议与民政系统自身评议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建为本。深入开展省级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2011年上半年、2011年底,市局在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都位居同类部门前列,热点岗位评议居于同类岗位前列。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导向作用。

第四篇: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07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政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团结拼搏,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民政局领导班子作述职

述廉报告,请予评议。

一、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1、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我市先后不同程度发生了风灾、水灾、雨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全市农作物累计受灾面积约19余万亩,受灾人口达2755户,1195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准确统计上报受灾情况,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抗灾自救。按照塔地财社[2007]2号《关于下达2006特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费冬令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及时拨付救灾资金,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141万元,灾后房屋重建资金100万元,并对各乡镇场以及街道办事处救灾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深入农牧区对灾民及贫困人员进行救助,救助资金达6万余元,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稳步推进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市有非农业人口6.7万人。截止2007年10月,我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26户,8513人,占非农业人口12.7%,每人每月按133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每月拨付低保金691662元,月人均补差81元。根据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严格把关。2007年,我市共取消低保户213户,589人,新增127户,273人,调减209户,603人,调增189户,353人,共取消低保资金31326元。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切实维护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市的政治稳定起到了“安全网”、“保障器”作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上半年市政府成立了以民政局牵头,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局、扶贫办等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我市5乡一镇3场的农村特困家庭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人均收入低于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有2717户,7444人,7—9月共发放低保资金50万元,月人均补差22.4元,并根据自治区和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新增工作人员2名,制定了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保障措施;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及保障金发放办法,保障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市农牧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今年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资金达31万元(其中:农村22万元,城市9万元)。

(3)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根据五保供养标准和行署《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调查核实农村五保人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35人,其中集中供养16人,分散供养119人,年人均供养经费3400元。市敬老院为改善老人的生活环境,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13万元,为每个老人的房间安装过水热、粉刷墙壁、更换老人的被褥床单及其他日用品,并对庭院进行了绿化美化改造,面积达1500平方米。

3、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将村民自治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指导。

根据塔地发改电[2007]03号《关于做好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吸取社区建设先进城市的新路子,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使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4、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

今年为烈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63.6万元,为伤残军人发放伤残金37.8万元。为251名城市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5万元。2007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5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22人,农村退役士兵23人),复员、转业士官9名。同时做好新兵安置卡的发放工作,全市共发放新兵安置卡95个(其中非农业58个,农业37个)。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组成慰问团,走访慰问驻市

部队13个,优抚对象600户,支出慰问金6万元;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12次;举办联谊会5次。全市军民共建单位达151个。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融洽了军政军民关系,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

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新《婚姻法》和新《婚姻登记条例》,2007年截止目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932对(其中:补办结婚证652对),离婚登记255对。婚姻登记实行办公自动化管理,开展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创建“示范窗口单位”活动,树立了婚姻登记机关文明窗口形象。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加强了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和殡仪馆建设,加大了对公墓的规划管理,有效地遏制了乱葬乱埋和封建迷信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理丧葬手续110个。同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资3万元对烈士陵园的纪念碑进行了维修;筹资13万元硬化安息园道路5000余米;筹资4.6万元新修民族坟围墙350余米。

积极开展城市救助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人,投入救助资金25000元。

全年受理收养咨询17人次,办理收养手续5起,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地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美国驻中国的“希望之家”取得联系,在4月底前,将我市公养的脑脊膜膨出残弃婴新塔政送往北京接受免费治疗,为市财政节约资金10万余元。

完成了地名大词典的编制及地名信息的录入工作。

6、老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老年优惠待遇证1465本,老年服务证274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各项政策在我市的贯彻执行,11月8日自治区老龄办贾副主任调研组一行对我市《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对我市落实《优待规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

7、民政自身建设切实加强,推动了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目标责任书,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二是认真编制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把民政事业纳入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三是通过政治和业务学习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四是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资3.5万多元,采购了打印一体机、传真机、电脑、数码照相机等办公用品。

二、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一)注重理论学习,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一年来,班子成员自学和集中学习,一是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民政法规知识,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理清了工作思路,创新了工作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十七大报告以及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等文件精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八荣八耻”、廉洁从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等廉政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育,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促进了我局党廉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相互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在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有效地减少了决策的失误和偏差。

(三)严格遵守廉政规定,狠抓党廉纠风建设。一是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具体目标任务。同时研究制定了党廉纠风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使党廉纠风工作和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以党廉纠风工作实效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二是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廉政建设。并经常召集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治腐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对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利用公开栏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杜绝了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廉政措施,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深入贯彻争先创优效绩考核工作

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争先创优效绩考核的实施意见》,并把争先创优效绩考核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予以了高度重视。一是按照《市直机关争先创优效绩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我局争先创优效绩考核细则;二是明确细化了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责任,切实做到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通过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班子成员勤政善政、敢抓敢管、勇于负责,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干部职工勤奋学习、尽职尽责、奋发有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班子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班子成员由于业务工作抓得多,参加日常学习时间少了,有顾此失彼现象。二是系统学习理论不够深、不够透,用于指导工作实践的理论少,现实感受多。三是工作领域不够宽,深入基层调研、帮助、指导不够。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按照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创新思路,进一步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求真务实,团结干事,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在争先创优上出实效,努力加快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民政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五篇: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以争创“二连冠”为动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精心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迎检工作。围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目标和充分体现创建成果,高标准做好“六个一”创建迎检准备工作,即一份申报材料、一部双拥创建专题片、一本双拥创建成果画册、一批双拥创建示范窗口,一次双拥创建成果图片展、一批申报加分项目。10月28日,省双拥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和驻军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充分肯定了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二连冠”目标。

二是认真做好优抚政策落实工作。围绕打造幸福优抚的目标定位,探索构建物质、精神、服务“三位一体”的优抚工作模式。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达到15%以上。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六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2.5万名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覆盖到村的优抚医疗网络基本形成,80%的县、区建成“一站式”服务平台。认真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1.8万名农村籍老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深入推进“慰烈工程”,完成XX区小蔡集、XX县龙集等陵园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抗日老战士短期疗养活动,安排20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三是着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注重培育退役士兵创业典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了十名复员退伍军人“创业之星”,激发了广大退役士兵创业建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农村退役士兵按照服役相同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30%发放补助金。着力规范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432人,参加技能培训2357人,占总数的97%,其中中高级技能培训2333人,占总数的99%。

(五)以养老服务为重点,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44元、686.4元,为全市近4000名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XX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老年门球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庆祝和慰问活动,放大百岁老人“生态人瑞”奖的联动效应,尊老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完成“重生行动”“明天计划”手术20余例。全市福利企业达72个,安置残疾职工1626人。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庭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新建30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超额完成计划。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836张,比上年增加67.11%。大力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XX区在苏北率先建成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使有自理能力、独居、空巢和困难老人不出家门也可享受到机构养老的专业化服务。福彩销售取得新突破,总销售量达3.12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六)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专项社会事务依法规范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推动了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规范运行,公益性公墓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召开全市乡镇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对生态殡葬公益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进行部署。全面实行惠民殡葬制度,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人员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完善工作,起草《联合组织市区新建道路和主要道路标识标牌调查的建议方案》。苏皖边界线联检任务全面完成,苏皖线宿迁段边界线联检总结会在宿迁召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2011年,局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全市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常抓常议。坚持民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步推进。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制定下发了《XX市民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内容。

(二)突出教育,进一步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在政治学习中的比重。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工作例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党员干部重温入党宣誓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在中秋、国庆前夕,向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防止“节日病”的发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层干部行政行为监督承诺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

(三)健全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局党组按照“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财务公开力度,重点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汽车燃修费、会务费等热点科目的支出审查,让各项热点支出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救灾物资等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能。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民政项目建设的监管,积极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保证了项目建设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扩大监督,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民政固本强身的重要举措,把外部评议与民政系统自身评议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建为本。深入开展省级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2011年上半年、2011年底,市局在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都位居同类部门前列,热点岗位评议居于同类岗位前列。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导向作用。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最终定稿]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