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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编辑:梦里寻梅 识别码:74-827778 工作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12-07 21:08:57 来源:网络

5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对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考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政治素养,深入研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

思想决定行动,只有用这一系列政治理论来武装自己,才能在做事的时候不犯规、不逾矩,将这些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坚持“四个自信”。

自信是个人发展的驱动力,是国家昌盛的源泉。通过我党多年的实践探索,如今我们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一次次验证了正是坚定的走这条道路我们才迎来了小康社会,我们坚信会迎来更多的胜利。

第三、坚定党的群众路线。

人民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在做任何工作的时候,都要考虑群众的感受,时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党政领导考核工作条例的精髓。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将政治标准作为要求自己的基本准则。

【篇二】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考核、作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促使各级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就要求我们要做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政治素质的考核。

笔者认为,高质量干部考核下更激励担当作为。全党党员干部要尊崇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工作,坚决扭转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监督管理缺失现象。

首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时代,干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新的更高要求,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出台后,党章规定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就都有了相应的条例,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其次,《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了立规目的、干部考核内涵、总体要求、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

最后,《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了,干部考核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解决了“重选拔轻管理”“提拔后就万事大吉”“不提拔就没有压力”等问题。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就应该坚持跟党走,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动起来”让干部考核工作真正的指挥棒挥起来,风向标抖起来,助推器推起来。高质量干部考核下更激励担当作为。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考核工作,事关干部激励,落实好考核过程,以考核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必然能够事半功倍。

一、细化考核指标。

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就可能在具体考核中进入“模糊地带”。“专项考核”走形式、“年度考核”当好人问题就会不断滋生蔓延。能者不能上,优者不得奖,自然就不能发挥出考核工作的强作用。因而,在考核工作中,要细化各项具体的考核指标,建立立足于实践的考评体系,使考核真正精准客观,精准区分出“能者”“优者”“庸者”“劣者”。

二、健全考核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使已有的制度发挥实效,就必须完善制度运行的流程机制,稍有遗漏,便有可能产生制度执行的“模糊地带”,从而带来执行中“摆样子”“走形式”的问题,从而制约影响制度的发挥。因而,贯彻落实好条例,就需要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考核工作中的“模糊地带”分析研判,加以消除,从而使各项正向负向激励真正通过制度焕发出激励干部的干事创业精神,减少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轮流坐庄”问题,真正使考核工作产生实效。

三、用好考核结果。

考核的最终阶段,都是要回归到如何运用考核结果。对于在各项工作中业绩佳、成效好,面对突发事件敢担当作为的“优者”“能者”,要及时奖励激励,在选人用人时优先考虑,在生活工作中加以关心关爱;而对“庸者”“劣者”,以负向激励严管,以谈心谈话、干部教育厚爱。在结果运用中,管理好干部,使得通过考核工作,让“优者”更优,让劣者“反省”,在严管厚爱的良性循环里真正打造一支敢干事、肯担当的队伍。

【篇四】

10月23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工作中,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识别识准优秀干部。选好人、用对人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而选人用人的基础在于识别识准年轻干部。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选得不准,甚至出现“带病提拔”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识别不准有直接关系。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准确掌握干部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况,建立优秀干部库,形成全面系统性的优秀干部“识别系统”,真正识别识准干部,选贤任能、知人善任。

注重“务实苦干、实绩突出”,科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部门对干部进行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补齐能力素质短板,对优秀的年轻干部进行针对性的培养。结合干部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干部实绩工作台账,建立工作实绩档案。对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急难险重任务,注重收集整理、汇总记录干部相关表现的备案资料,动态掌握干部的工作情况,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作为实绩突出的重要依据,激发优秀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优秀年轻干部干事创业之路充满生机与活力。

注重“考用结合、奖惩分明”,优先选拔使用优秀干部。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对各个岗位的年轻干部开展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岗位、各类年轻干部的情况,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分类研判,还要建立一套高质量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日常考察挂钩、与年度考核挂钩,作

为干部评价奖惩、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让干得好的、干得差的有区分、有说法、有兑现,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选拔使用。

【篇五】

毛泽东同志提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并提出“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选任干部要严把“推荐提名关”“考察程序关”“试用转正关”这“三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严把“推荐提名关”,抓实党委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职数配备、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和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让多数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干部能够纳入考察范围,严把推荐提名关。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工作,采取与单位领导沟通谈话、组织民主测评、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对全区机关单位干部选用任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单位党委(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干部选用推荐提名工作。重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双创”、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及农村工作一线发现和识别干部,大力发现和培养选拔脚踏实地、务实干事的基层一线优秀年轻干部。

严把“考察程序关”,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不仅把干部“8小时内”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还把干部“8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带上“显微镜”,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近距离接触、多角度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考察,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等方面的情况,立体察人、知事识人,为选准用好干部打下坚实的基础。明确规范干部选任资格条件、动议、任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组织备案、征求意见等程序,统一政策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严把“试用转正关”,落实试用转正考核。把试用期作为干部选任和成长成才的“观察期”,将试用期干部的得票情况、优秀率、个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及谈话过程中群众对试用期干部工作业绩、存在不足的评价进行汇总,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细致的综合评价,形成考察材料,提出能否转正意见,上报组织部部务会进行研究,部务会在讨论每名试用期干部

能否转正时,逐一进行讨论,客观全面分析,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公务员按期转正,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能胜任现职、群众意见较多、工作业绩不明显的延长试用期,严重的则予以免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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