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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监理工程师课件5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72-686910 课件 发布时间: 2023-09-11 01:08: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国监理工程师课件5

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知识体系】

第一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述

第二节 监理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监理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述

1.委托监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3.对委托人和监理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监理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建设单位是委托人,监理单位是被委托人,双方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特征

·监理合同双方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尤其是资质)

·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项目建设程序

·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非物质成果)

2.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三部分)

■监理合同-总的协议,纲领性的法律文件

■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对标准条件的补充与修正

3.对委托人和监理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监理合同(协议书)

■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中标通知书)

■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011年真题】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文件组成的规定,下列文件中,不属于对监理人有约束力的是()。

A.监理委托函

B.工程变更申请书

C.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D.实施过程中与委托人签署的补充文件

[答疑编号9501200401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对委托人和监理人有约束力的合同,除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外,还包括以下文件: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参见教材P80~81。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委托人与监理人通过招标程序签订监理合同的,下列文件中,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有()。

A.中标函

B.监理委托函

C.工程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D.投标保函

E.规范和规程

[答疑编号9501200401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合同组成内容。对委托人和监理人有约束力的合同,除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外,还包括以下文件:(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参见教材P81。

第二节 监理合同的订立

1.委托的监理业务

2.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

3.监理的工作要求

4.委托人的权利

5.监理的权利

6.订立监理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1.委托监理业务的内容 按阶段划分(各阶段均可监理)从工作性质上(三控制两管理)

﹒前期立项咨询(如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设计阶段 ﹒实施阶段 ﹒保修阶段 ﹒投资控制 ﹒质量控制 ﹒工期控制 ﹒信息管理 ﹒合同管理

2.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

■协助委托人选择承包人,组织各项招标

■技术监督和检查

■施工管理

3.监理的工作要求

在监理合同中约定,但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4.委托人(建设单位)的权利

4.1 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

4.2 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4.3 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4 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4.1 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

监理人由建设单位选定,并与之签订合同,授予监理人权限。

4.2 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建设单位对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加工制造合同等的承包单位有选定权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监理对选定其它合同承包人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特别注意】根据标准条件规定,监理对设计和施工总包单位所选定的分包单位拥有批准权或否决权。

4.3 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两项)

■重要事项的认定权(如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设计标准、使用功能等)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4.4 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委托人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事项包括()。

A.监理人选择的监理工作分包单位须征得委托人同意

B.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征得委托人同意

C.批准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D.审查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告

E.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答疑编号9501200401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人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事项。委托人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事项包括:(1)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监督,A选项属于该部分内容;(2)对监理人员的控制监督,B选项属于该内容;(3)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D、E选项属于该部分内容。参见教材P83。

5.监理人的权利(两大类)分类 内容

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两项)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 终止合同的权利

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力(五项)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 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在业务紧急情况下,越权发布变更指令的权利 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重点难点】监理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两种情况任一即可)

■委托人严重拖欠应付监理人的酬金

■非监理人责任暂停监理业务半年以上

【重点难点】监理发现工程设计存在问题的作法

■应当报告委托人

■由委托人要求设计单位更改

【注意】根据严格责任原则,监理不能直接要求设计单位更改,因监理与设计单位之间无合同关系

【重点难点】监理对项目的监督控制权

■自主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征得委托人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建筑材料、构配件的使用确认

■工程实施竣工日提前或延误期限的鉴定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

■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

【重点难点】监理的权限

【重点难点】监理在紧急情况下的越权指令权

在业务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监理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2011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人巡视过程中发现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应采取的措施是()。

A.通知委托人,建议下达停工指令

B.征得委托人同意后,下达停工指令

C.立即下达停工指令并尽快通知委托人

D.立即召开现场会议,讨论对策

[答疑编号9501200401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人的权利。在业务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过了委托人授权而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参见教材P84。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权利中,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时可以行使的有()。

A.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B.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

C.施工承包单位的选定权

D.工程设计变更的决定权

E.工程项目协作单位协调工作的主持权

[答疑编号9501200401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人执行的监理业务。C、D是委托方的权利。参见教材P84。

【2011年真题】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人相对于委托人享有的权利有()。

A.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

B.变更委托监理工作范围

C.监督委托人执行法规政策

D.委托人严重违约时解除监理合同

E.协调委托人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答疑编号9501200401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委托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括:(1)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2)终止合同的权利。E不是在监理合同中赋予的权利,而是在执行监理业务时可行使的权力。全参见教材P84。

6.订立监理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签订合同必须按法定程序签署

■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人,因此应有授权委托书

■合同洽商过程中形成的函件或书面交往文件,达成一致的部分应写入合同附录或专用条款中

第三节 监理合同的履行

1.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2.合同有效期

3.委托方的义务

4.监理人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监理合同的酬金

7.协调双方关系的条款

8.合同的终止

9.争议的解决

1.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三类)

正常监理工作

附加监理工作

额外监理工作

【重点难点】附加监理工作(两类)

■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的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案例】

1.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

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就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施工部分编制质量检测合格标准等

【重点难点】额外监理工作

■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之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不超过42天准备工作时间的工作

■最常见的是发生不可抗力

【2011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下列工作中,属于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有()。

A.两个承包人出现施工干扰后的协调工作

B.因设计变更导致原定的监理期限到期后,需继续完成的监理工作

C.委托人因承包人严重违约解除施工合同后,对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和应支付款项的确认

D.应委托人要求,编制采用新工艺部分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E.施工需要穿越公路时,应委托人的要求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手续

[答疑编号9501200402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人的附加工作。AC是正常工作,参见教材P85。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监理工作中,属于附加监理工作的有()。

A.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工作受阻而增加的工作

B.由于第三方的原因使工作受阻而增加的工作

C.由于委托人要求增加服务内容和工作范围而增加的工作

D.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监理业务暂停后的恢复工作

E.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终止的善后工作

[答疑编号9501200402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D、E选项属于监理的额外工作内容。看到善后、恢复准备等字眼,应马上意识到是额外监理工作。参见教材P85。

2.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监理合同中注明的日期,仅为完成正常监理工作的预定时间,不一定是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监理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不以约定的日历天数为准,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

【重点难点】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重点难点辨析】监理合同中写明的期限和监理合同有效期

监理合同中写明的期限,仅指完成正常监理工作预定的时间。

监理合同有效期,是完成正常监理工作、附加和额外工作的期限,在此期限内监理承担责任。

【2011年真题】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终止日为()之日。

A.监理合同内注明的监理工作完成 B.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C.监理的工程完成工程移交手续并收到监理报酬尾款

D.监理的工程保修期届满

[答疑编号9501200402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终止。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参见教材P86。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指的是()。

A.合同约定的开始日至完成日

B.合同签订日至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日

C.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约定的完成日

D.合同约定的开始日至工程验收合格日

[答疑编号9501200402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签订日至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日。参见教材P86。

3.委托人(建设单位)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工程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与监理人作好协调工作(派驻甲方代表与监理联系)

■委托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就监理工作做好与内部其它方面的协调

【重点难点】监理工作内部其它方面的协调

■将监理的情况通知被监理方(如施工单位)

■免费提供监理所需的工程资料

■为监理人驻工地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服务

·信息服务-向监理人提供原材料、构配件等产品信息,提供有关单位的名录

·物质服务-由委托人向监理人免费提供设施设备和用房

·人员服务-由委托人向监理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

【重点难点】监理所用设施的处理

■应由委托人免费提供

■财产所有权归委托人,无偿提供给监理使用,监理任务完成后交还委托人

■如这些本应该由委托人提供的设施由监理人自备,则应给监理人合理的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检测设备改由监理单位自备时,设备使用的补偿金额计算方法是()。

A.补偿金额=设备原值×设备在工程上使用的时间

B.补偿金额=设备原值×设备在工程上使用的时间+设备折旧率

C.补偿金额=设备原值×设备在工程上使用的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管理费

D.补偿金额=设备原值×设备折旧率+管理费

[答疑编号9501200402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补偿金额=设备原值×设备在工程上使用的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管理费。参见教材P86。

【重点难点】人员服务的规定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

■职员只从监理处接受指示,但监理不对这些人员的失职行为负责

■监理人与委托人选定的检测机构合作,检测机构的人员应接受监理的指示完成任务,但监理人既不对检测试验数据的错误负责,也不对由此而导致的判断失误负责

【2010年真题】某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委托人与科研机构的试验室签订了负责施工期间材料和工艺质量检测试验的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关于监理人工作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试验室应接受监理人的指示,完成要求进行的检测试验项目

B.监理人应监督试验过程,对试验数据的正确性承担连带责任

C.监理人对依据不准确的试验数据作出的错误判断,不承担责任

D.试验数据正确,监理人作出错误判断应承担责任

[答疑编号9501200402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员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87。

【2010年真题】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前,有关监理工作内容及监理权限事宜,应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A.总监理工程师

B.监理人

C.发包人

D.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答疑编号950120040207: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发包人责任。参见教材P86。

4.监理人义务

■公正地履行监理义务

■派驻足够的监理人员从事工作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随意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监理工作完成时,归还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

■不得在监理合同约定之外随意收费

■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不得泄露相关方申明不得泄露的资料

■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

【重点难点】监理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调解或仲裁时,监理应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工作中,不属于监理人义务的是()。

A.协调工程项目的外部关系

B.报送监理人员情况

C.保守工程秘密

D.协调合同管理工作

[答疑编号950120040208: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人的义务。协调工程项目的外部关系是建设单位义务。参见教材P86、87。

【2009年真题】依据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委托人义务的有()。

A.办理施工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B.将监理机构权限和主要成员分工书面通知第三方

C.负责工程施工各方的协调管理

D.与监理人协商一致,选定项目承包人

E.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资料

[答疑编号950120040209: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C是监理人的义务。D委托人选定承包人无需与监理协商一致,监理人只有建议权。参见教材P86、87。

5.违约责任

5.1 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

5.2 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的赔偿原则

5.3 监理人的责任限度

5.1 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一方过错,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5.2 合同中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的赔偿原则

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一般是补偿性原则)

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除税金)

一方向另一方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由此所导致的对方各种费用支出

【重点难点】监理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是不对等的 ■委托人违约,要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补偿性)

■监理人违约,最多监理自己不赚钱,不会再另外赔钱

【案例】因监理方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工程发生损失100万元。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为50万元,税金为3万元,则监理最多赔偿委托人47万元。

5.3 监理人的责任限度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因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负监理失职的责任

监理人不对责任期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情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也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承担责任

【重点难点】监理人的责任(必须同时满足)

从时间上,只对责任内赔偿,只要移交了项目,结清了监理尾款,则不赔

从原因上,只对监理自身的责任赔,其它任何一方的原因均不赔

从数额上,带来再大的损失最多也只赔监理费(扣除税金),顶多不赚钱,不会倒贴钱

【2011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下列情况中,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有()。

A.因承包人维修工程质量缺陷导致工程延误竣工

B.承包人未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

C.承包商未能发现设计错误,导致施工返工

D.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检验

E.监理工程师未能按试验数据作出正确判断,导致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答疑编号950120040210: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监理人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其它主体原因造成的问题,监理不承担。参见教材P87、88。

6.监理合同的酬金

6.1 正常监理酬金的构成 6.2 正常监理酬金的计算方法

6.3 附加监理酬金

6.4 额外监理工作酬金

6.5 奖金

6.1 正常监理酬金的构成(四部分构成)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利润

■税金

【重点难点】直接成本的构成

■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工资、津贴、资金等

■用于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如差旅费、补助费等

■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摊销费用

■所需的外部协作费用

【重点难点】间接成本的构成 ■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等工资

■经营业务费

■办公费

■交通费、差旅费等

■固定资产及常用工器具、设备的使用费

■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其他行政活动经费

6.2 正常监理酬金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适用项目

按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 适用于单工种或临时性项目 双方商定

不宜按上述方法计收的 参照国际标准协商确定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

6.3 附加监理酬金(两类)

■增加监理工作时间

■增加监理工作内容的补偿金额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4 额外监理工作酬金

6.5 奖金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经济效益,有权获得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2011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下列情形中,监理人可获得经济奖励的是()。

A.监理的工程施工质量完全满足规范的要求

B.监理的工程施工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C.委托人采用监理人的建议减少了工程建设投资

D.监理人的有效协调避免了承包人的索赔

[答疑编号9501200403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合同的酬金。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有权按专用条款的约定获得经济奖励。奖金的计算办法是: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参见教材P89。

【2010年真题】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因采用监理工程师的合理化建议而节约了施工成本并提高了项目经济效益,监理人按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获得经济奖励。奖金应当由()支付。

A.委托人

B.承包人

C.委托人和承包人共同

D.政府主管部门

[答疑编号9501200403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资金是由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参见教材P89。

6.6 酬金的支付

一般分为首付、每月(季)等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尾款。

如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酬金项目有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不得拖延其它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逾期应支付酬金的利息,利息按支付期限最后1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2009年真题】按照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关于有异议的监理酬金支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按监理人要求的金额支付,异议部分与监理人协商后在下次支付中扣回

B.无异议部分的酬金按时支付,有异议部分暂不支付

C.本次不支付,监理人修改后并入下一次支付

D.将支付通知书退回监理人,修改重新提交后再支付

[答疑编号9501200403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89。

7.协调双方关系条款

7.1 合同的生效

7.2 开始和完成时间

7.3 变更

7.4 延误(非监理人原因)

7.5 情况的改变(非监理人原因)

7.1 合同的生效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合同的开始和完成时间

以专用条件中订明的监理准备工作开始和完成时间作为合同的开始和完成时间。

7.3 变更

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可提出更改监理工作的建议和移交,应看作一次附加的工作。

可采取正式文件、信件协议或委托单等几种方式对合同进行修改。

如变动太大,可重新制定合同。

7.4 延误(非监理人原因)

如由于委托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程量或持续时间,监理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酬金。

7.5 情况的改变(非监理人原因)

出现不应由监理人负责的情况,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

恢复监理工作时,还应增加不超过42天的合理时间用于恢复工作,并支付监理酬金。

8.合同的终止

8.1 正常履行终止

8.2 一方要求的变更或终止

8.3 委托人单方提出终止合同

8.4 监理人单方提出终止合同

8.1 正常履行终止(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结束)

■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

■承包人和委托人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

8.2 一方要求的变更或终止

■解除合同的时间

·应提前42天通知对方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解除合同的方式

·书面协议或通知形式

8.3 委托人单方提出终止合同

■委托人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

·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

■委托人单方终止合同的步骤(两个通知)

·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1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重点难点】委托人终止合同的程序

■第一个是指明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第二个是终止监理合同通知

■发第二个通知的时间是(21-35天),第二个通知发出后合同马上解除

8.4 监理人单方提出终止合同

8.5 监理人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程序)(两个通知)

■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

■如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发出第二份终止通知

■在第2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的,监理可终止合同

【重点难点】监理人终止合同的程序

第一个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也为终止合同通知

两个通知间隔14天,合同解除与第二个通知间隔42天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是()。

A.委托人不及时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工程信息资料

B.委托人订购的设备到货延误,导致施工停工超过半年

C.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内容过多

D.执行监理业务的时间已到合同约定的日期而工程尚未完工 [答疑编号9501200403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监理人员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有两种,一是监理人未获得酬金30日内且委托人未进行任何书面解释,二是非监理人原因暂停监理业务期限已超过半年。B属第二种原因。参见教材P90。

【201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当委托人拖欠监理费用而又未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下列终止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监理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天后,合同即行终止

B.监理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天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第二个通知到达时合同即行终止

C.监理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日内终止合同

D.监理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发出42日内仍未得到答复可终止合同

[答疑编号9501200403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人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监理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发出42日内仍未得到答复可终止合同,监理人员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参见教材P90。

9.争议的解决

■协商(和解)

■提交主管部门协调(调解)

■仲裁

■起诉

第二篇:关于做好2010全国监理工程师

中国建筑培训认证网

咨询电话:010-59792325,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 996 826咨询QQ:1269500320

建筑培训取证100%通过: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合同员,材料员,试验员,监理员,造价员,测量员,质检员,监理工程师等

附件:

关于做好2010全国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郑州市所属单位的考生,省直考生请看河南人事考试网具体时间)2010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根据豫人社(2009)474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5月8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9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中国建筑培训认证网

咨询电话:010-59792325,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 996 826咨询QQ:1269500320

建筑培训取证100%通过: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合同员,材料员,试验员,监理员,造价员,测量员,质检员,监理工程师等

造价员,测量员,质检员,监理工程师等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的,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中国建筑培训认证网)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需填写主管单位报考代码及名称(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郑州市所属单位考生填写301)。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上传照片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8日16:00。省人事考试中中国建筑培训认证网)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自己留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中国建筑培训认证网),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教材的征订与培训请与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联系。联系电话0371-68080830,63820808。

六、注意事项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报考时使用。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做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考生在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注意事项,并按相关要求作答。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收回。中国建筑培训认证网)查询考试成绩。

郑州市所属单位考生请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

(http://.cn)查询郑州市证书办理的有关事宜。

(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66321991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67188348

中国建筑培训认证网

咨询电话:010-59792325,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 996 826咨询QQ:1269500320

第三篇:全国监理工程师

全 国 监 理 工 程 师

一,监理工程师定义: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二,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溯源: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三,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在5月26、27日。2012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大纲不变。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四,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

五,监理工程师报考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六,监理工程师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7]131号文件规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七,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八,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BY-

第四篇: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附件2:

2004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一览表

报送单位(章):

全国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附件4:

2004全国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一览表

报送单位(章):

第五篇: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讲义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

第一章、环境监理概述

第二章、工程监理组织与环境监理工程师

第三章、环境监理工作文件和制度

第四章、建设监理及工程环境监理全过程目标控制

第五章、环境监理组织协调

第六章、工程环境监理信息管理

第七章、典型影响生态工程的环境监理

第八章、案例精选及实践课程

第一章、环境监理概述

一、环境监理概念和定义

1、环境监理的定义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环境监理作为一种第三方的咨询服务活动,具有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等特性。

2、环境监理的功能

(1)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

(2)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3)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以驻场、旁站或巡查方式实行监理。

(4)发挥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5)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监督检查、试生产审查和环保验收工作。

3、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类型

(1)涉及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2)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包括化工、火电、制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等高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

(3)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矿产开采及集输管网、交通等建设项目。

(4)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建设项目行业和区域环境特点,确认需要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类型。

二、工程环境监理的任务、目标和性质

1、工程环境监理的任务

环境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对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目标实施有效的协调控制

2、工程环境监理的目的

工程环境监理的目的就是“力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目标

3、工程环境监理的性质

工程环境监理的基本性质即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服务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环境监理人员是利用自己的环保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为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管理提供服务。工程环境监理单位不能完全取代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的管理活动。它不具有工程建设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它只能在委托工程环境监理合同授权内代表项目业主进行管理。

独立性

独立性的含义是按照工程监理国际惯例和我国有关法规,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是直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三方当事人”之一,它与项目业主、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是除项目业主(甲方)、工程承包商(乙方)之外独立的第三方。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及其环境监理工程师在履行工程环境监理义务和开展工程环境监理活动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公正性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是工程环境监理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过程中,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环境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科学性

科学性就是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及其环境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环境监理过程中,必须不断提高自己解决工程环境监理中所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工艺、新材料的技能和水平。

三、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意义

环境监理是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落实“三同时”制度,实现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

环境监理是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自律行为的有效措施 环境监理是实现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

四、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法

1、设计阶段工程环境监理

(1)主体工程设计文件复核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对主体工程设计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相符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工程选址和路线走向、工程规模、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排污点等内容

(2)配套环保工程或设施设计文件复核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检查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设计是否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进行了落实,未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增加相应设计内容,已落实的要对其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相符性进行审查;此外,环境监理还应关注环保工程工艺路线选择、设计方案比选等环节,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并提出合理建议。

(3)涉及环境敏感区设计内容审核

重点审核工程与环境敏感区位置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2、施工阶段工程环境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①、参加合同阶段的技术条款审核。

②、参加工程设计交底,了解具体工序或标段的环境保护目标。③、参加承包商施工组织计划的技术审核。④、建设单位应支持和协助环境监理单位建立环境监理会议制度,用于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保问题。

⑤、协助建设单位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及环保领导小组,建设单位应针对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操作规程。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各类环保相关协议、手续的办理工作。

⑥、协助建设单位及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项目本身特点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⑦、参与总承包项目(带方案投标的分标)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核。

⑧、承包商进场后,由环境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交底,就建设期环境监理的关注点与监理要求进行明确,并建立沟通网络;将《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下发承包商。

⑨、本阶段环境监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的需要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2、施工阶段工程环境监理

(2)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本阶段环境监理主要针对项目批建符合性、环保“三同时”、施工行为环保达标措施、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监理、事故应急措施、环保管理制度、“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等开展工作。

3、试运行工程环境监理

在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后,环境监理单位应针对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的试运行情况,各类环保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等,继续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施工方撤场后场地清理情况、生态恢复、耕地补偿等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2)对新发现或遗留的问题根据性质向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联系单》或向施工承包商下达《环境监理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整改闭环程序与施工阶段相同。(3)试运行结束后,汇总各项内容,编制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4)配合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审查会上汇报环境监理情况,对于验收会提出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5)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环境监理竣工资料。移交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环境监理工作方案、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单及回执、环境监理报表、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环境敏感地区开工前及完工后的评估报告、相关影像资料等。

4、环境监理的工作方法

在环境监理工作实际开展中,采取的工作方法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核查、监督、报告、咨询、宣传培训等。

(1)核查

①、对设计文件的核查

主体工程设计核查

配套环保设施设计核查 ②、对施工方案的核查 ③、对实际建设内容的核查 ④、核查重点

综合以上内容,环境监理在采取核查工作方法时,应重点核查的内容包括:重点对照核查设计文件(含施工图、施工组织)与环评时的工程方案变化情况,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尽快提醒建设单位履行相关手续。

重点关注项目与相关环境敏感区位置关系的变化、施工方案的变化可能带来的对环境敏感区影响的变化。

重点关注针对环境敏感区采取的环保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是否落实到设计文件中。

(2)监督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环境监理一般采用以下工作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环保监督工作。①、现场工作

巡视:环境监理单位在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的前提下,按照一定频次对项目的建设现场开展巡视检查

旁站:旁站是指在某些施工工序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可能对周围环境、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隐蔽工程等关键工程进行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对该施工工序和关键工程采取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活动,跟踪检查:在环境监理巡检、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的环保问题,以环境监理联系单建议建设单位(以通知单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在完成相关环保问题的整改闭合后,环境监理应对相应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环境监测:为了掌握日常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环境监理单位通过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进行简单的现场环境监测,辅助环境监理工作;涉及较复杂的环境监测内容可自行建立工地实验室或建议建设单位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②、环境监理会议

环境监理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通过环境监理会议的工作方式通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听取与会各方反馈意见,确定整改计划及实施主体。

③、记录

环境监理应采用记录的方式对现场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现场记录和事后总结记录。现场记录包括环境监理人员日常填写的监理日志、现场巡检和旁站记录等;事后总结记录包括环境监理会议记录、主体工程建设大事记录、环保污染事故记录等。④、信息反馈

环境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员纠正和整改。

(3)报告

①、定期报告

环境监理开展各时段时限内必须根据现场工作记录按照规定格式编写整理汇报总结材料,如环境监理联系单、月报、季报、年报、专题报告、工程污染事故报告、监理阶段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便于建设单位及时掌握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状态和环境状态、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②、专题报告

在项目出现批建不符、环保“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或其他重大环保问题时,需形成环境监理专题报告上报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如涉及环境敏感区段,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应编制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4)咨询

①、设计阶段环保咨询

参与项目设计会审,复核项目设计文件中是否包含了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即检查环保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进行了“同时设计”。环境监理应全面、准确地掌握工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便在图纸设计阶段及时发现问题,发挥事前监督作用,从技术上为建设单位把关。

实例:在某印染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发挥专业、技术能力的优势,环境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对其5污水处理工程进行了设计招标,并对标书进行了技术评估,协助建设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并对中标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如补充事故应急池、污泥暂存场所设计,按要求对污泥浓缩池、生化池进行加盖,安装除臭设施等,为该项目顺利验收创造了条件。②、施工阶段环保咨询

施工阶段的环保咨询工作,主要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防治及恢复的措施进行技术监督,协助企业做好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通过现场工作方式对项目整体进度进行把握,对项目施工过程工程措施分析其合理性,同时从环保专业知识角度出发,对工程措施提出规避环保风险的合理化建议。

实例:某高铁某标段施工组织方案关于表土处理的设计如下:“在区间路基和站场路基配备2台挖掘机,清除地表腐殖土和淤泥,每台挖掘机配备10台自卸车,腐殖土和淤泥由汽车运至25km外的荒坡遗弃。”环境监理单位经调查分析认为,在工程后期站场、路基边坡等绿化工程需大量表土,施工前期剥离的表土应设置表土堆存场,并做防护设施。经与设计单位沟通,增加了表土堆存场的设计内容。③、试运行阶段环保咨询

环境监理在试运行阶段进行的环保咨询,包括协助建设单位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操作规程等,协助建设单位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落实联单制度,制订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实例:某化工企业其原料及产品均属于易燃物品。在环境监理进场后,将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对环评中提出的事故应急措施进行了细化。建设单位按照环境监理的意见,及时调整设计,增加了事故应急池容量,完善了厂区事故废水收集管网。2009年,该企业由于操作不当发生了火灾,在火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通过厂区事故废水收集管网收集进入了事故应急池,并得到妥善处理,减轻了对外环境的影响。(5)宣传培训 ①、宣传

工程建设人员的生态环境意识直接影响施工过程环境保护工作效果,因而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十分重要,需要通过岗位培训和宣传教育以提高和统一工程参建单位和人员的生态环境认识,在工程建设中主动落实环境保护要求。②、培训

环境监理应协助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培训,培训形式可采取授课、讲座、考试等形式,在工作制度中明确提出培训要求,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施工、设计、管理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培训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内容选择。

第二章

工程环境监理组织与环境监理工程师

一、工程环境监理单位经营基本准则

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基本准则。

(一)守法

守法是监理单位必须遵守的起码的行为准则。对于工程监理单位来说,守法就是要依法开展监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理单位只能在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和核定资质等级内开展经营活动。

(2)监理单位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监理资质证书》。(3)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和有关的义务,不损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

(4)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法人的其他法律、法规,包括行政的、经济的和技术的相定。

(5)监理单位在从事工程监理活动中,应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6)监理单位不得从事或变相地从事工程承建活动,也不得开展建筑材料等经销业务

(二)、诚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主要有:(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与建设单位的合作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增强相互间的信任感;(3)建立健全监理服务需求调查制度手段之一;(4)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度

(5)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三)、公正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准则,也是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的重要准则。公正是指监理单位在监理活动中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叉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并依据合同公平合理地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监理单位要做到公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培养监理工程师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唯上级或建设单位的意见是从,不偏袒任何一方。(3)提高监理工程师综合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不为局部问题或表面现象所迷惑。

(4)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合同意识,尤其要提高综合理解、熟练运用工程项目合同条款的能力,以便以合同为依据,恰当地协调、处理问题。

(四)、科学

“科学”行为是反映监理单位水平、树立监理单位形象的重要方面。科学的方案主要体现在具有预控功能的规划和计划。

科学的手段体现在借助先进的科学仪器和设备实施监理工作。

科学的方法主要体现在监理人员在掌握大量确凿的有关监理对象及其外部环境信息的基础上,适时、妥当、高效地处理实际问题,解决问题要用事实说话、用书面文字说话、用数据说话;充分开发和利用计算机软件辅助工程监理。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模式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模式的选择与建设项目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密切相关,监理模式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控制、协调起着重要作用。建设工程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有不同的合同体系和管理特点,要选择适宜的环境监理模式,必须熟悉不同形式的工程组织管理模式

(一)平行承发包条件下的监理模式、平行承发包的特点

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进行任务分解和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工程情况、(2)市场情况、(3)贷款协议要求

2、平行承发包条件下的环境监理模式

(1)项目业主委托一家环境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环境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

(2)业主委托多家环境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由于业主分别与多家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所以各监理单位之间的协作与相互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采用这种模式,监理单位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建设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的监理单位。

(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1、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模式特点

所谓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形成一个设计总包合同或一个施工总包合同以及若干个分包合同的结构模式。

2、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条件下的环境监理模式

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环境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前者的优点是环境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可使环境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三)、项目总承包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1、项目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

2、项目总承包条件下的环境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条件下监理模式

1、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管理是指业主将工程建设任务发包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在实施中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总承包管理与项目总承包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直接进行设计施工,没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力量,而是将承接的设计与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他们专心致力于建设工程管理;后者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实体,是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的主要力量。

2、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缺点(1)优点

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比较有利,进度控制也有利。

(2)缺点

①由于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是总包与分包关系,后者才是项目实施的基本力量,所以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就成了十分关键的问题。②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应持慎重态度。

3、项目总承包管理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

采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总承包单位一般属管理型的“智力密集型”企业(荣毅仁任董事长的中国中信公司在国外属此种类型的公司),并且主要的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虽然总承包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是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但两者的性质、立场、内容等均有较大的区别,不可互为取代

三、环境监理合同签订

建设单位委托开展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监理的合同,以及有关的补充协议,都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监理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直接依据。

1、委托环境监理合同基本内容(1)签约各方的认定。(2)合同的一般说明。

(3)环境监理单位履行的义务。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受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应尽的义务,二是对委托项目概况的描述。

(4)环境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5)业主的义务。

(6)环境监理费用的支付。环境(7)业主的权利。

(8)环境监理单位的权利。(9)其他条款。(10)签字。

2、签订环境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1)要坚持按法定程序签署合同。(2)要重视替代性的信函。(3)合同的变更。(4)其他注意事项:

① 注意合同文字的简洁、清晰,每处措辞都应该经过双方充分讨论,以保证对工作范围,采取的工作方法,以及双方对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能确切理解。

② 对于时间要求特别紧迫的环境监理项目,业主有明显的委托环境监理意向且签订正式委托环境监理合同之前,双方在使用意图性信件交流时,环境监理单位对发往业主的信件和函电、传真要认真审查,尽可能地避免“忙中出乱”使合同谈判失败或遭受其他意外损失。③ 环境监理单位在合同事务中要注意充分利用有效的法律服务。委托环境监理合同的法律性很强,环境监理单位应配备有关方面的专家,这样在准备合同格式、检查其他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及研究意图性信件时,才不至于出现失误。

1、环境监理人员素质要求

(1)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特点,掌握必要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能对建设项目施工活动的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实施效果、环境监测成果等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从而保证全面实现工程环境预防保护目标、污染治理目标和恢复建设目标。

(2)必须具备一定的行业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作对象;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要求、施工程序及特点和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3)具备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如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应当熟悉行业标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能够运用合同解决问题,能够很好地处理多方关系,有效地处理污染事故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必需的社会调查研究等。

2、环境监理人员守则

(1)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环境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4)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5)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品。

(6)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7)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严格监理,平等待人,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处理问题有理、有力、有节。

第三章

环境监理工作文件和制度

一、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的作用和要求

环境监理规划是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在接受项目业主委托环境监理合同签订后编制的指导建设项目组织全面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工程建设环境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程环境监理的重要步骤,对做好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环境监理工作文件的构成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文件是指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投标时编制的监理大纲,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编制的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大纲(方案)

监理大纲是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业主开始委托工程环境监理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业主监理招标过程中,为承揽到监理业务而编写的监理方案性文件。监理大纲的作用,一是使业主认可监理大纲中的环境监理方案,从而承揽到监理业务;二是为项目监理机构今后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制订基本的方案。监理大纲是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编制的直接依据。

监理大纲的内容应当根据业主发布的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制定,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拟派往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介绍 ②拟采用的监理方案

③将提供给业主的规范性文件(2)、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工程环境监理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和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3)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又简称监理细则,是对应于具体的施工图各项设计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是相互关联的,都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文件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依据性关系: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一定要严格根据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来编写;在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时,一定要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2、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的作用

(1)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

(2)监理规划是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依据

(3)监理规划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4)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内部考核依据和重要存档资料

3、编制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的要求(1)规划的基本构成应力求统一(2)规划的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3)监理规划应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4)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的主持人(6)监理规划的表达应格式化、标准化(7)监理规划应经审批

(二)编制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的依据

1、工程建设、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1)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环保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3)工程建设和环保的各种标准、规范

2、建设项目工程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1)自然条件: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水文、气象、地形以及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等(2)社会和经济

3、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文件包括:

(1)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政府环保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批复(初步设计的环保篇章);(3)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市政管理规定。

4、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合同主要包括:

(1)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2)环境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3)有关环境监理时限或时段的要求。

5、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内容:

(1)工程概况:名称、地点、规模、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2)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3)组成此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材料、设备。

(4)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注册号。

(5)签约酬金数额,明确(包括监理的酬金与相关服务(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其他相关服务)的酬金。

(6)期限:明确监理期限,以及相关服务的期限。(7)双方承诺。

(8)合同订立时间,地点,份数;双方相关信息(委托人与监理人,各自的住所、邮编,法人或授权代表,开户行名称与账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6、其他工程建设合同

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项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工程承建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要熟悉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内容。

7、项目业主的正当要求

根据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不超出委托监理合同职责范围的前提下,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正当要求。

8、建设项目监理大纲

(1)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组织计划;(2)拟投入建设项目主要监理成员;

(3)投资、质量、进度、环保目标控制方案;(4)信息管理方案;(5)合同管理方案;

(6)定期提交给项目业主的环境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

9、项目工程实施过程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这方面的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状况、工程招投标情况、重大工程变更、工艺线路产品方案改变、外部环境变化等。

(三)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

1、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概况

(1)建设工程项目名称。(2)建设工程项目地点。

(3)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4)主要建筑结构类型。(5)预计工程投资总额。(6)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7)环境质量和环保工程质量要求。

(8)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工程监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9)建设工程项目结构图与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1、工程环境监理规划的内容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1)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是指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工程环境监理任务的工程范围,如果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任务,监理范围为全部建设工程,否则应按监理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标段或子项目划分确定的监理工作范围。(2)监理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管理控制预期达到的目标。三)监理工作内容、依据

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4)协助做好优化设计和改善设计工作;(5)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6)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7)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8)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复查;

(9)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2)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3)施工验收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如某标段)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4)完成缺陷责任期的环境监理工作。4)环境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根据业主委托和授权拟订本建设项目工程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了解合同草案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协助业主拟订工程的各类合同环保条款,并参加环保类合同的商谈;(3)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4)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环境保护类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5)委托的其他服务

工程环境监理及其环境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还可以承担以下几方面的服务:(1)协助业主准备工程条件、办理有关申请或签订协议;(2)协助业主制订清洁生产方案;(3)为业主培训环保技术人员。6)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2)政府批准的建设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4)其他建设合同。

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

2、权责一致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环境监理的责任主体

(2)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环境监理的权力主体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5、综合效益

第四章

建设监理及工程环境监理全过程目标控制

环境监理全过程目标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①、在勘察阶段,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②、在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③、在施工阶段,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④、在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一、目标控制概述

控制通常是一种管理活动,即管理人员按计划标准来衡量所取得的成果,纠正实际过程中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预定的计划目标得以实现。

管理包括两大步骤,即计划与控制。管理活动首先开始于确定目标和制定计划,继而进行组织和人员配备,实施有效地领导,一旦计划付诸实施和运行,就必须进行控制和协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找出偏离目标和计划的误差,确定应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实现预定的目标和计划。

1、控制流程及基本环节 控制流程图

控制流程图可以进一步抽象为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五个基本环节

2、控制类型

根据划分依据的不同,可将控制分为不同的类型。

例如,按照控制措施作用于控制对象的时间,可分为事前控制和事后控制;按照控制信息的来源,可分为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按照控制过程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可分为开环控制和闭环控制;按照控制措施制定的出发点,可分为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

从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角度来看,控制活动可分为两大类,即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一种对未来的控制,它可以解决传统控制过程中存在的时滞影响,尽最大可能避免偏差已经成为现实的被动局面,降低偏差发生的概率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使目标得到有效控制。宏观上讲项目环评就是属于前馈控制。被动控制是一种面对现实的控制。虽然目标偏离已成为客观事实,但是,通过被动控制措施,仍然可能使工程实施恢复到计划状态,至少可以减少偏差的严重程度。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的关系

二、建设工程目标系统及目标控制的前提工作

• 任何建设工程都有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

• 要想理解三大目标控制,首先要了解建设工程目标系统中这三大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目标控制的真实含义,这样也才能把工程环境监理的概念融入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之中,真正做好施工过程中环保目标的监控或者说环保目标控制。

1、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

• 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都应当具有明确的目标,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及其环境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目标控制时,应当作为一个整体目标来考虑,这是因为建设工程投资、进度(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既存在矛盾的方面又存在 • • •

• • • • • • • • • • • 着统一的方面。

(1)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关系(2)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理中,必然要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融合在一起,形成有机的联系,像三大目标相互之间的关系一样,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各工程建设必不可免地要引起工程周边环境现状发生改变,环境监理单位及其环境监理工程师,应该围绕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进行环保目标控制,搞好工程环保目标控制,促进质量、投资、进度目标控制。

(1)目标控制的含义

由于所有的控制活动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开展的,因而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所有的控制都可以称为目标控制。控制活动的两个重要的特点:

一是特别强调控制的效率

二是强调目标控制的挑战性(2)目标控制的前提工作

一是目标规划与计划

二是目标控制的组织

三、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含义 1.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2)系统控制

系统控制的思想就是要实现目标规划与目标控制之间的统一,实现三大目标控制的统一。(3)全过程控制

所谓全过程,主要是指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4)全方位控制

投资目标全方位控制包括两种含义:

一是对工程内容分解的各项投资进行控制

二是对总投资构成内容分解的各项费用进行控制 2.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目标(2)系统控制(3)全过程控制

①、在工程建设的早期就应当编制进度计划。

②、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之间的合理搭接。

③、抓好关键线路的进度控制。(4)全方位控制

①、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进度都要进行控制,除了单

项工程、单位工程外,还要包括区内道路、绿化、配套工程等进

度。

②、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作内容都要进行控制。

③、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都要进行控制。

④、要注意各方面工作进度对施工进度的影响。(5)进度控制的特殊问题

3、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目标

• 一方面是质量目标;另一方面是由于建设工程都是根据业主的要求而兴建,不同的业主有不同的功能和使用价值要求

(2)系统控制

• 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的倾向。• 确保基本质量目标的实现。

• 尽可能发挥质量控制对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的积极作用。(3)全过程控制(4)全方位控制

• 对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行控制。• 对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控制。• 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5)质量控制的特殊问题

• 第一,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殊性,要实行三重控制。

• 第二,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多发性,要加强对工程质量事故的预控和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1、建设工程环评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特点比较

2.施工阶段目标控制的任务(1)投资控制的任务(2)进度控制的任务(3)质量控制的任务

3.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

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通常在监理工作中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四项措施,除此之外,环境监理还可采取公众参与措施

五、工程环境监理目标控制

1、环境监理控制的目标

• 通过有效的环境监理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确保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等环境保护对策的落实。

(1)系统控制

• 在实施工程环境监理的同时需要满足建设项目预定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2)全过程控制

• 要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进行认真研读

• 在施工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条款要求,这是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合同依据

• 在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建设项目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进行

(3)全方位控制

• 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所有环境工程内容都要进行控制。

• 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中的环境保护都要进行控制 • 对影响环境的各种因素都要进行控制(4)施工阶段环境监理目标控制的主要任务

•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及其环境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使环境保护问题(包括潜在问题)能及时发现(或防范)、及时制止、及时得到处理,从而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的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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